⑴ 企业的利润是如何分配
1、弥补亏损后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五年尚未补足的年度亏损,可供分配利润= 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它转入。
2、提取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①法定盈余公积:净利补亏后的10%,可用于补亏、分利(补亏后不过 股票面值的6%)、投资。累计金额达到企业 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②法定公益金:当年净利的5—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按 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使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提取的公积金。
3、 投资分红后形成未分配利润——分配投资报酬。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总额。
4、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投资者间进行分配。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按规定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税后分配: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向所有者分配利润。
企业的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费用(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再减去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后的数额。
企业税后利润一般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一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二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三是提取公益金;四是向所有者分配利润。
⑵ 工业企业财务成果的形成和分配需要设置哪些账户简单介绍工业企业利润 的计算
工业企业财务成果的形成和分配需要按照了会计准则设置以下账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应交税费、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所得税、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工业企业的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⑶ 请问下工业企业制造费用怎样分配
你好,比如制造费用——工资,通常是按工时标准计算分配
比如工资总额1万,生产甲产品耗用工时200小时,乙产品耗用工时300小时
那么甲产品分配的人工=1万*200/(200+300)=4000
乙产品分配的人工=1万*300/(200+300)=6000
⑷ 企业利润如何形成,如何分配
1.收入减成本费用减所得税
2.先弥补5年内的亏损,再按10%提法定盈余公积,再根据股东会决定提任意盈余公积,再按股东会决定和投资比例分红.
希望采纳
⑸ 工业企业职工工资占总产值的比例是多少
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会不一样,现在大多企业在10%以下。现在有两种趋势,一方面人工不断上升,所占比例上升;另一方面促成企业自动化加快或产品技术含量加大,促成用工减少,人工所占比例下降。
劳动法只有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每个企业的经营盈利模式不同,(这里还有企业设法避税的问题,不多说了),所以无法也没有法律规定员工的工资必须占企业盈利的多少比例。
一般工业企业料、工、费的成本比例是各占1/3,但机械化程度越高,人工比重应该越低,不能简单用人工工资占收入的比重考量。
一般商业企业,职工工资占总收入的比例会很低的,一般在4%-8%。
(5)大型工业企业如何收入分配扩展阅读: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⑹ 工业企业怎么利润怎么算
你用现金购买原材料投入生产,生产出、产成品,销售出去,收回现金或者收回银行存款。月末计算出这个月你赚了多少钱,利润是多少,这是两个问题。实际工作中,不可能是完成一批活,再接下一批活,还有一些是共用的费用,比如水电费。
⑺ 森林工业企业利润如何分配
中国对森林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现的利润,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划分各自的份额所形成的一种收入分配关系。由于森林工业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国家以全民所有者的身分参与森林工业企业利润分配,获得应有的收益,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森林工业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从实现的利润中获得一定的份额,以便扩大再生产和改善职工生活水平。因此,利润的合理分配,关系到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也关系到有计划地安排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发展生产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森林工业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
合理地确定企业利润分配中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分配数量界限,采用适当的利润分配方式,以利于把责、权、利有效地结合起来,既保证国家把企业利润的大部分集中起来,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和社会集体消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又要保障企业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分配份额和分配方式要有利于完善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使职工所得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劳动联系起来,多劳多得。
森林工业企业利润分配的内容
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主要是国家财政与企业对企业利润分配各占多少份额,以及国家采取什么形式,企业采取什么形式来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企业主管部门集中企业的部分自留利润。企业内部的分配,也就是企业所得的份额中建立起各种基金,用于企业生产与职工生活各占多少份额。
中国森林工业企业利润分配在不同时期其分配办法不同。①1978年11月以前,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1%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在费用中核销,与企业实现利润没有关系,企业利润全部上缴国家。②从1978年11月起开始建立企业基金制度,全面完成计划指标的森林工业企业,可按工资总额的5%提取企业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另按当年增长利润的5%或10%或15%提取企业基金,主要用于生产技术措施。③1979年7月开始试行利润留成办法。企业根据核定的利润留成比例,在实现利润中提取。企业留成资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分别管理和使用。④1983年开始第一步利改税,把利润上缴改为对利润征收所得税的形式,以固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具体的办法是:征收所得税前,准许企业按规定条件在专项贷款项目新增利润中归还贷款本息,然后按规定交纳55%的所得税。税后留用的利润,按规定交纳15%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剩下的税后留利由企业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占留利总额的50%,后备基金,占10%,职工福利基金,占20%,职工奖励基金,占20%。⑤1987年1月1日起,财政部门对森工主管部门实行“收入不上缴(或定额上缴),支出不拨补,结余全留用”的财务包干法。收入不上缴(或定额上缴)是指企业利润不上缴(或定额上缴)财政,支出不拨补是指企业亏损,财政不予弥补,由森林工业主管部门以盈补亏自求平衡。森林工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财务包干。企业包干结余,原则上全部留给企业建立专项基金。各种专项基金的比例为:“生产发展基金”50%,“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40%,“后备基金”10%。1985~1988年中国森林工业企业上缴税金与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
⑻ 工业企业工资分配率如何计算
1.职工薪酬归集和分配
(1)职工薪酬归集的依据
职工薪酬种类 依据
计时工资 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计件工资 以产量记录中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记录为依据
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外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等 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2)职工薪酬分配的依据
工资结算和支付的凭证为工资结算单或工资单,为便于成本核算和管理,一般按车间、部门分别填制,是职工薪酬分配的依据。
分配标准:工时、产品产量、产值比例、消耗定额
计算公式:分配率=消耗总额÷分配标准总额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生产工资=该产品分配标准×分配率
⑼ 工业企业如何对利润进行分配呢
工业企业对利润进行分配的具体因素与步骤如下: 1,施工利润分配表反映的是某公司当年的净利润的分配情况和年末分配利润的情况。该表的编制是从公司净利润额开始的。 其科目分析如下: 可分配的利润 :在公司的净利润中扣除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即得可分配的利润总额。 用公式表示为: 可分配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用公式表示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其中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根据当年税后利润减去弥补亏损后所剩余额的10%强制计提的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是指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按5%一7%的比例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基金。 未分配的利润:未分配的利润指的是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扣除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金和已分配普通股股利后的余额。 用公式表示为: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式中,已分配优先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给优先股股东的利润额;任意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可分配利润中自由计提的公积金,其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的风险和不测;已分配普通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而派发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额权益归公司投资者所有。 2,利润分配表一般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有关明细账的发生额进行编制。 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表的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一)报表各栏目的填列方法 报表中的“本年实际”栏,根据当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各明细账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不相一致,则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的“上年实际”栏内。 (二)报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则以“一”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上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则以“一”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一致。 3.“其他转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5.“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6.“提取储备基金”项目和“提取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分别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 7.“利润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8.“应付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l0.“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企业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本项目反映。 11.“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票股利。企业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也在本项目反映。 12.“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则以“一”号填列。 企业如因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而相应减少的未分配利润,可在利润分配表的“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补充的流动资本,可在利润分配表的“利润归还投资”项目下增设“补充流动资本”项目反映。 企业按规定以利润归还借款、单项留用的利润等,可在“补充流动资本”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