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务局是干什么的
1、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1)工业商贸局如何改制扩展阅读:
商务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商务局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商务局牵头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受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商务局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商务局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以及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人员选派;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B. 工信商务局是个什么样的单位
工信科技局全称是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一般是设立在市、县级的机构,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订全县(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组织研究科教兴县(市)战略,推进科教兴县(市)战略的实施;推动全县(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C. 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 [200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央企业工委、中编办等部门提出的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四日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 [1999]37 号) 和 《听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汇报的会议纪要》 ( 国阅[1998] 121 号) 的要求,对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 ( 以下简称地勘单位) 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勘单位包括煤炭、有色金属、冶金、化工、建材、轻工、武警黄金等 7 个系统的地勘队伍,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各自形成了一支技术力量雄厚的专业地质勘查队伍。长期以来,这支队伍在地质勘查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地勘单位现行管理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地勘队伍专业分工过细、人员较多、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等问题日益显现。地勘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这次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是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冶金局、煤炭局、石化局、建材局、轻工局所属地勘单位。
( 一) 改革的目标。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改革地质勘查工作运行模式,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分体运行,建立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将从事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通过重组、改制,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并根据情况分别由中央和地方管理,以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 二) 改革的原则。
实行政企 ( 事) 分开,中央和省一级保留一部分骨干力量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其余的地勘单位原则上全部改组成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管理的经济实体; 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属地化管理与组建企业集团、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与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的关系。
三、改革的具体办法
( 一) 部分地勘单位下放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
根据各地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地区经济建设的需要,按照不给地方增加负担和有利于地勘队伍发展的原则,将部分地勘单位下放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一并划转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管理,不得再层层下放。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由国家经贸委组织有关国家局与有关省 ( 自治区、直辖市) 商定。
( 二) 部分地勘单位交由中央管理。
将冶金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以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为核心企业,组建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集团,交由中央管理; 将煤炭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为核心企业,组建中国煤炭地质勘查工程集团,交由中央管理。石化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改组为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并入中国昊华化工 ( 集团) 总公司; 建材局所属大部分地勘单位划归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管理,将该中心整体并入中国非金属矿工业 ( 集团) 总公司; 轻工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并入中国盐业总公司。
在改组和企业化过程中,从事行业地勘资料信息、图书档案、博物展览、环境与灾害监测等公益性事业的单位,分别划归上述各工业地勘企业集团 ( 或公司) ,并组建为集团 ( 或公司) 下属的矿产资源信息中心。其事业单位性质不变,负责本行业地质和矿产勘查资料档案的管理、保存和信息资源的收集、动态分析与预测,为行业服务。
( 三) 改革转制,实行企业化经营。
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地勘单位,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既可以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施工任务,也可以承担企业投资的地质勘查任务,或投资矿产勘查和开发,成为矿业权的经营者或探采一体化的资源公司。地勘单位企业化需要一个过程,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支持地勘单位加快企业化进程。地勘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换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减员增效,加大人员分流力度; 坚持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开辟非地勘业生产门路,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
四、改革的配套政策
( 一) 原由中央财政安排的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费和离退休费,均以 2000 年预算为基数 ( 不含一次性补贴) 保持不变。下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地勘单位,其地质勘查费和离退休费,由中央财政核定基数统一划转给各省级地方财政,并在省级财政预算支出科目中单列; 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其地质勘查费和离退休费,继续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地质勘查费和离退休费要继续用于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费用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应在首先确保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将其余经费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和地质勘查单位 ( 地质勘查企业) 经费两部分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 二) 地勘单位在属地化、企业化改革过程中,可以继续将国家划定的地质勘查费基数中的10%左右转增国家资本金; 允许地勘单位将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的部分或全部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
( 三) 对地勘单位组织队伍转产、安排职工再就业的银行贷款,继续给予财政贴息。
( 四) 地勘单位在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过程中,继续享受事业单位的各项税收政策。
( 五) 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的地勘单位下岗职工,经当地有关部门认定后,享受国家和当地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六) 要确保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已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勘单位,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尚未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和有关待遇不变,费用按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列支渠道不变。待国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再按统一办法执行。
1998 年随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并实行属地化管理的煤炭地勘单位,以及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发[2000] 17 号) 进行改革的有色金属地勘单位,同样享受上述政策。
五、改革的组织实施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勘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央企业工委、中编办逐省 ( 自治区、直辖市) 组织实施。各有关省 ( 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移交地方管理的地勘单位的接收工作。有关方面要共同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有关工作,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中央企业工委
中编办
二○○○年十二月一日
D. 商务局是一个什么职能部门
商务局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产品配额及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定我县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
(四)审核或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境外常住我县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以大城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拟定并实施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七)拟定和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申报与防扩散有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县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承办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管理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
(九)负责全县贸易及物资系统涉及世贸组织有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贯彻执行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协调外贸货运。
(十一)研究拟定全县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和管理。
(十二)调查研究全县商品流通和物资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畜禽定点屠宰、酒类专卖、化学危险品经营和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管理;负责重要商品和生产资料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民爆器材的经营性管理工作;承办全县老旧汽车交易工作;负责资源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贸易及物资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内外贸易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四)负责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研究制定支援油、气、煤、铁路开发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油、气、煤铁路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快资源开发,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地方关系,协调施工与善后工作。
(十六)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工业商贸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以我曾经在省级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工作过的经验,县工业商贸局,是典型的政府行政机关。
F. 经贸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经贸局是属于政府部门的一个行政单位,主要是管理经济贸易相关的一个部门。县经济贸易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贸易、安全生产的综合职能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目标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国务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拟定、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组织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指导委管国家局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制订电力(含水电)、医药、黄金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实施行业管理。
(五)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总量平衡。
研究拟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制订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商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制订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
(6)工业商贸局如何改制扩展阅读
2003年3月1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消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设立商务部,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
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组建商务部,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事务。
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
7、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将不再保留,其职能分别整合到新设立的国资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把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负责贸易的部门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合并成“商务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经贸事务,任命吕福源为新组建的商务部第一任部长。
G. 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职能交给市发展和改革局。
2、将反倾销、反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与外经贸有关的职能交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3、将组织实施电子工业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职能交给市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
(二)划入的职能1、广东省茂名盐业总公司(广东省茂名盐务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2、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调节工业商贸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相关的经济信息。
(二)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开展工业商贸产业竞争力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市财政挖潜改造、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装备制造业等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定期分析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措施意见;指导工商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电力、医药、轻工、纺织、石化、煤炭、冶金、有色金属(含黄金生产)、建材、电子、机械、汽车等工业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地方性的行业发展计划、行业规定和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和执行国内贸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以及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特种商品、酒类专卖、拍卖业、生猪屠宰业)等商贸行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
(五)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及流通管理。
(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盐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八)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九)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十)负责综合安全生产、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 (十一)宏观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和协调工业商贸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济贸易局设14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运转、秘书事务、政务信息、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综合分析工业商贸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对工业商贸运行中的中长期趋势作出预测;综合研究和提出工业商贸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目标;负责局调控手段的综合协调;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调对外宣传,分析和发布重要经贸信息。
提出相关行业法规的拟订计划并负责实施;对相关行业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本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工作。(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企业经济效益动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工业商贸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商贸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组织工业、商贸、电力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生产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场预测,研究提出调控建议;协调军工转民用工作。(四)电力科 组织实施电力工业产业政策;拟订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计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研究提出电力工业改革方针、政策、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等工作;组织制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五)资源综合利用科 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市煤、油的调控、配置方案;依法审核煤、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六)产业技术科
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以及市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研究拟订促进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政策,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投资计划;组织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和市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项目;指导国家、省和市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设备招标工作;汇总、分析全市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拟订工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及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指导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计划;负责技术进步奖励和指导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业性试验等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推动产学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并实施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七)工业行业科(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和行业协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轻纺、食品、医药、机械、汽车、石油、化学、煤炭、冶金、有色金属、稀土、建筑材料工业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计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指导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实施国家有关车辆生产准入的有关工作;履行有关化工的各项国际公约,实施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有关的监督管理;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宏观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商贸企业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参与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与应对工作;指导行业开展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
(八)安全综合监督科(挂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办公室牌子) 拟订安全生产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注册安全主任(师)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以上行业及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者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的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工商业安全管理科 监督检查矿山、石油、化工、电力、贸易、机械、冶金、有色金属、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地质等行业的工商企业(包括乡镇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指导以上工商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者、矿山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对劳动防护用品和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产品实行综合管理;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矿山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职业危害、设备设施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小煤矿。(十)流通服务科(挂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
拟订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老旧汽车更新、报废汽车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管理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对酒类进行监督管理;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市场建设科(挂经济协作办公室、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
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按有关规定审核上报外资开办商品零售、批发企业;制订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和推进城市商业、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指导、管理和规范展览行业;指导工商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二)盐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规定和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确保合格碘盐供应;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组织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参与相关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审核和发放有关食盐许可证和运输准运证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人才、工资福利、职称改革、计划生育、干部档案等工作;负责局管协会有关负责人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组织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工商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提出工商企业管理人员和经贸系统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及其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十四)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市监察局派驻市经济贸易局监察室与市纪委派驻市经济贸易局纪检组合署,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授权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工业商贸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H. 经贸局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2、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3、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5、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的审批,负责非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的初审及上报工作;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国组团;
6、配合市商务局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8)工业商贸局如何改制扩展阅读:
经贸局内设机构
1、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2、政策法规司: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3、规划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4、财务司: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5、产业政策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
I. 商务局是干什么的
商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区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形势和任务,拟定本区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贸形势,负责招商引资,完成投资促进任务;做好参加国内外招商活动的联络协调和宣传推介工作;承担“走出去”战略在本区的具体实施,负责本区企业进出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工作。
3、研究分析全区商贸市场分布及发展趋势,指导本区的商品流通工作;负责商业街、社区配套网点的规划及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本区大型商贸设施相关报批手续的申报及其建设协调工作;指导本区商贸业态培育、改造,收集发布本区商贸领域的招商信息,帮助投资者选择最佳投资方式,负责和管理本区商贸设施的招商工作。
4、研究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商务促进方式,培育及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参与本区商业中心、产业群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
5、建立和发展与国外有关政府经济部门的合作,负责本区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协作及归口管理本区的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在境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权限审批、审核或报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负责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及联合年检工作。
7、指导全区“放心工程”建设,加强生猪屠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负责专项控制和专卖、专营商品的监管工作。
8、健全法务援助体系,负责本区外资企业和内资重点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9、负责对行业协会的培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商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0、负责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风、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协助调查处理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11、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商务局党工委的商贸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及人大、统战、群团工作;协调处理原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J. 商务局具体都干什么
商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区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形势和任务,拟定本区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贸形势,负责招商引资,完成投资促进任务;做好参加国内外招商活动的联络协调和宣传推介工作;承担“走出去”战略在本区的具体实施,负责本区企业进出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工作。 3、研究分析全区商贸市场分布及发展趋势,指导本区的商品流通工作;负责商业街、社区配套网点的规划及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本区大型商贸设施相关报批手续的申报及其建设协调工作;指导本区商贸业态培育、改造,收集发布本区商贸领域的招商信息,帮助投资者选择最佳投资方式,负责和管理本区商贸设施的招商工作。 4、研究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商务促进方式,培育及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参与本区商业中心、产业群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 5、建立和发展与国外有关政府经济部门的合作,负责本区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协作及归口管理本区的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在境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权限审批、审核或报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负责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及联合年检工作。 7、指导全区“放心工程”建设,加强生猪屠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负责专项控制和专卖、专营商品的监管工作。 8、健全法务援助体系,负责本区外资企业和内资重点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9、负责对行业协会的培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商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0、负责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风、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协助调查处理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11、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商务局党工委的商贸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及人大、统战、群团工作;协调处理原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