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厂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去哪里举报举报会有结果吗
那赶紧到福建泉州石狮市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举报啊,这事很严重,如果有可能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致使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建议赶紧、马上、立即去福建泉州石狮市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去投诉举报···国家现在三令五申“ 以人为本”··安全是头等大事···马虎不得···
㈡ 公司有很多安全隐患存在可以向安监局举报吗
可以举报。但是一般都是向公司提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并要求解决,如果公司拒不解决时,涉及人身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可向安监部门举报。
㈢ 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电话是多少
12350是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领域的举报投诉工作,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核配"12350"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号码。
投诉范围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或者该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违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使用)监管规定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销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炼油、小冶金和淘汰落后的产品、工艺、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4.建筑施工、工矿商贸、非煤矿山存在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作业的。
5.关闭取缔,停产整顿后,未经验收、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迟报、漏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予以整改的。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现就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服电话接收的举报投诉范围。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二、"12350"投诉电话实行属地受理。在省级安全监管局设立"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本省(区、市)内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50"规划和使用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以及举报信息分类统计等工作。市(地)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受理机构事宜,由省级安全监管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在省(区、市)内使用特服号码的,直接拨打"12350";跨省(区、市)投诉的,需在"12350"号码前加拨地区号。
三、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在启用号码前,请先与所在地相关电信企业联系,协商号码启用具体事宜,并将号码启用技术方案送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尽快启用"12350"举报投诉电话。
四、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地方通信管理局各项有关号码资源管理的规定,不得转让、出租该专用号码,不得将该专用号码用于经营目的或改变号码的公益服务性质。
五、各地在开通"12350"电话的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单独设立"12350"举报投诉受理机构,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的举报投诉普通电话继续使用。
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负责全国统一的"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指导协调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号码使用情况书面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由统计司汇总后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㈣ 厂里有安全隐患去哪里举报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工厂存在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为了安全考虑,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现在每个地方对安全生产抓的都比较严,轻则罚款整顿,重则判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㈤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是
安全生产的投诉电话为12350。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有关事项如下:
1、特服电话接收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2、“12350”投诉电话实行属地受理。在省级安全监管局设立“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本省(区、市)内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50”规划和使用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以及举报信息分类统计等工作。市(地)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受理机构事宜,由省级安全监管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单独设立“12350”举报投诉受理机构,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的举报投诉普通电话继续使用;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负责全国统一的“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指导协调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号码使用情况书面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由统计司汇总后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㈥ 工厂有安全隐患向什么部门举报
摘要 向安全部举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规定,如果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㈦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是多少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是12350。12350是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的举报投诉工作,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核配“12350”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号码。
电话接收的举报投诉范围是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12350”投诉电话实行属地受理。在省级安全监管局设立“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本省(区、市)内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50”规划和使用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以及举报信息分类统计等工作。市(地)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受理机构事宜,由省级安全监管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在省(区、市)内使用特服号码的,直接拨打“12350”;跨省(区、市)投诉的,需在“12350”号码前加拨地区号。
㈧ 制梁场安全隐患去哪举报
具体看桥梁的所属单位。
如果交通部门管理的桥梁向交通管理部门,如交通局、高速管理部门等反映,如果是城市内桥梁属于市政工程,可以向市住建局或者市政管理部门等部门反映。如果是小区内桥梁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
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得看情况,住建和安监都可以管辖,如果没有出事故,那么可以向住建局或者安监(现在是应急管理局职责)举报,如果已经发生事故,建议向应急管理局举报,如果涉嫌人身伤亡的,也可以报警。
㈨ 安全隐患投诉哪个部门
安全隐患投诉哪个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1、房屋属于国有和集体的,向所在地的建设局和安监局反应和投诉,并且有政府出面负责整改处理;
2、房屋产权属于个人的,是商品房的,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建设局和安监局反应和投诉;
3、属于个人自建的,可以找到建设方的上级单位或者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投诉;
4、属于个人施工方的,向所在地政府的安监部门投诉。
安全隐患是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安全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存在于企业的生产全过程,而且对职工的人身安全,国家的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生存、发展都直接构成威胁。
安全隐患在安全工作中通常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不安全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㈩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为12350,出现以下情况下可以拨打电话进行投诉:
1、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2、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群众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尽快组织核查,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纪检、监察、劳动保障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0994-4869987”,或者以网络平台、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现场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