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规划的CAD图纸中,各种用地的颜色分别是什么希望具体一些,谢谢
如图所示:
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1)工业用地红线为什么在路中扩展阅读:
建筑设计是指在一定的思想和方法指导下,根据各种条件,运用科学规律和美学规律,通过分析、综合和创作。
正确处理各种使用要求,处理如结构、施工、材料、经济等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提供方案和建造蓝图所进行的一种活动。它既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内容非常广泛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个艺术性很强的创作过程。
对于大多数建筑师来说,立意构思的过程仍是在大脑和草图纸上完成的,电脑技术在这方面确实还不能与传统的方法相抗衡。
而在建筑设计过程中,无论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还是施工图设计都广泛地采用了CAD技术。使用CAD技术可以缩短设计周期、提高图纸质量和设计效益,可以产生直观生动的建筑空间效果,还可以促进新型设计模式的产生。
❷ 公司向政府买地,关于红线的问题
本人觉得按照A比较合理。
❸ 城市规划中的标准用地颜色是什么
红色。
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开发建设这个地块的建筑小区时候,还需要退红线2米左右,这个数字各地不一,要看当地规划局的规定。
小区的建筑必须在退红线范围内,退出的这块地不准占用。也就是说,尽管你已经为退出的这块地付出了土地出让金,但就是不准占用。用地红线只是标注在红线图上,现场是看不到的。不过退界线就一目了然:小区的围墙就是退界线。
"红线"是指道路用地与其它建设用地分界线,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还有可能存在绿线,黄线等。建筑红线控制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红线范围以内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管理过程。
建筑红线的组成: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城市规划七线
❹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城市道路用地怎么对待
“土木建筑,设计的一般原则 - GB 50352-2005条款明确规定:
2.0.8土地的土地红线边界线,财产线
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建设不同类型的项目的边界线。
2.0.9建筑控制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详细的规划建筑的基础结构,以确定位置的,不得超过该界限。 / a>
用地红线和建筑控制线是不一样的各个组成部分可以伸出红线的有关规定,请参阅: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 2005年4。建筑亮点
-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材料的
4.2.1建筑物和配套的设施可能无法脱颖而出的红线和用地红线建设应突出的建筑突出的支护桩保留墙壁,地下室,地下室和基础,化粪池等;
-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走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沟渠,地下室入口和出口在地下室的入口,集水井,采光井;
- 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基地外的其他设施。
4.2 0.2批准由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允许的突出道路红线突起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的人行道上:
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建筑组件:窗台,窗框,窗帘,空调,座椅,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允许突出活动遮阳2.50米以上,突出宽度不应大于在人行道上1米,宽度应不大于3m;
3)3M或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屋檐下,突出的深度不超过3米。
人行道上,超过:4M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座椅,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该是牢固的结合在一起。
建筑物和建筑的预测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和废水直接从其他设施排出的道路。
4.2。 3个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红线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地下室的建设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设突出和配套设施应遵守的要求当地的城市规划。
4.2.4是需要在不影响交通和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包括公共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安全及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公共福利,批准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顿时让人红线建设。
4.2.5商场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悬臂式建筑施工,不影响交通和消防安全,不应该在公共空间的屋檐下直接排气的空调,排气扇设施或排放有害气体的通风系统中。
❺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城市道路用地怎么对待
1、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
2、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3、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
4、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5、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6、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公共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治安岗等公共设施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人道路红线建造。
7、骑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建造不应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安全;在有顶盖的公共空间下不应设置直接排气的空调机、排气扇等设施或排出有害气体的通风系统。
8、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主要是起规划作用的。主要是由于业主取得基地的使用权后,一段时期内没有进行项目建设,在此期间城市规划部门由于道路拓宽或道路移位重新划定了道路红线,使得用地红线内一部分用地成为道路用地。但道路红线内,仍是不允许占用的。
9、用地比例方面不用管地块外部因素,只看该地块是什么用地性质就行,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不同性质下,地块内交通用地比例不一样的。
10、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11、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❻ 工业用地征地问题
你的这个问题其实不是征地而是供地的问题,即政府把土地供给你使用。你的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就是你有权使用的土地,而你的土地证中是不可能包括公路以及绿化带的,公路和绿化带也不可能专属于你一人,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你不能“买”路和绿化带。现在,政府要求你买路和绿化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应该由你提供可以不买路和绿化带的依据,你也无法提供,因为没有这样的依据,而是应该由政府提供你应该买路和绿化带的依据。
❼ 工业用地红线图是什么意思
工业用地红线图是规划局确定的项目建筑的可使用范围。
而建筑控制线是表示一些建筑物用绿线、紫线、用地红线、黄线道路红线、蓝线标明,在一定的距离中建筑物的基座所不能超过的界限范围,这些是由当地的规划部门规划得到的。建筑控制线与用地红线的关系就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建筑控制线又被称为建筑红线,细分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这两种,通俗一点的讲就是建筑的边界线。
❽ 江苏常熟工业用地红线退让距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3
❾ 规划红线是道路用地界限,用什么 表示
1.这是由于控规阶段或者土地出让时,路网的划分比较粗,没有详细到支路的原因造成的。
比如一块4公顷的地,出让时内部什么都没有,要建居住小区,小区的路就是楼主问的问题吧?
用地比例方面不用管地块外部因素,只看该地块是什么用地性质就行,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不同性质下,地块内交通用地比例不一样的。
2.如果不是上面的情况,就是出错了,建设用地红线内不可能有道路红线。
❿ 工业用地红线内规划了道路怎么办
建议和交通道路部门沟通协商解决。
按国家相关规定,工业用地是指工业生产机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通常开征工业用地必须要有工业项目,按程序必须要包装一个工业项目,通过发改局立项批准后,才能通过土地市场摘牌取得土地。但很多地方操作并不是很规范,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另,即使你在工业用地上建起了车库也仅仅是能对外出租使用,不能出售,原因车库是无法在房管局办理单独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