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己家房前是工业用地是多少地段,地段的编号是多少,怎样查
门前的工业用地,和自家有关系吗?没什么关系吧。地段编号可以去土地局,就是国土资源局查询,只是没有关系的人家不会给你查。也可以等该地段用地公示时看看公示牌,那上边有。
⑵ 如何使用属性数据查询用地类型
如果只是想单纯统计面积的话,建立一个文件地理数据库以及要素数据集,设置好要素数据集的坐标系,一般来说是Xian80或者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在ArcCatalog中将矢量数据导入该要素数据集中,矢量数据中如果没用“用地类型”这一字段则需要添加这一字段。并且根据用地类型录入属性,比如工业用地可以录入“1”,居民用地可以录入“2”等等,做好记录。
打开ArcMap,添加进去该要素数据集,打开数据的属性表,你会发现有两项自动生成的字段叫SHAPE_Length和SHAPE_Area,这俩一个是周长,一个就是面积,利用刚才录入的“用地类型”字段里面属性你可以选中相同的用地类型数据,然后右击SHAPE_Area这字段,选择“统计”,就可以计算出相应类型的面积了。
⑶ 如何查询土地性质农用地还是工业用地
摘要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⑷ 怎么查一块土地的使用性质
国土资源局查询即可。
土地性质的分类:
1、住宅用地
2、工业用地
3、仓储用地
4、商业服务业用地
5、旅游业用地
6、金融保险业用地
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绿代用地
9、公共建筑用地
10、文/休/娱用地
11、机关/宣传用地
12、科研设计用地
13、教育用地
14、医卫用地
15、交通用地
16、铁路用地
17、民用机场用地
18、港口码头用地
19、其他交通用地。
⑸ 国土局可以查到国有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吗
可以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厅(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针对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和工业用地供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大程度地发挥土地政策调控作用,现就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合理选择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工业项目行业门类多,对产业政策、环保标准、产业布局结构和生产技术水平要求高。各地要在坚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工业用地的特点,合理选择出让方式,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凡属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后由政府供应的工业用地,政府收回、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重新供应的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确定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人。
(二)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土地市场状况和土地供应潜力等,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明确工业用地的供应规模、功能布局和供应时序,经批准的出让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土地出让计划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中小企业开发利用,特别是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三)为充分了解工业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出让进度和出让规模,各地要大力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加快制定工业用地预申请政策措施和操作程序。对列入市、县土地出让计划的工业用地,要及时将具备出让条件地块的位置、面积、产业要求、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条件(功能分区)等信息向社会发布,接受用地申请。单位和个人对拟出让的地块有使用意向,所承诺支付的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条件符合规定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适时组织挂牌或拍卖出让活动。
(四)各地在工业用地出让中,应依据供地政策、土地用途、规划限制等具体因素,选择适宜的出让方式。对具有综合目标或特定社会、公益建设条件,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有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工业用地,可以采取招标方式,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也可以设定专项条件,采取挂牌、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采用上述方式出让工业用地的,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在签定出让合同前必须按规定时间将供地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供地后必须加强监管,改变用地条件的,要收回土地,追究责任。
(五)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竞单位面积地价的方式确定招标拍卖挂牌竞得人(中标人),一次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再按照土地使用标准分期供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办理完供地手续。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兴建职工住房。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一律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二、严格限定协议范围,规范工业用地协议出让
各地要规范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依法不属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的工业用地,方可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的程序,办理协议出让。
(一)由于城市规划调整、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企业转型等原因,土地使用权人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划拨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国有承租工业用地补办出让,符合规划并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二)政府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搬迁的工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拟安置的工业项目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规划功能分区要求,尽可能在确定的工业集中区安排工业用地。
(三)采矿、采石、采砂、盐田等地面生产和尾矿堆放用地,鼓励采取租赁,也可协议方式出让。各地可在不高于法律规定的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内,结合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年限,灵活确定采矿用地租赁和出让年限。
三、明确约定工业用地出让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一)工业用地出让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土地的交付时间、建设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出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土地,督促用地者按期开工建设。受让人因非主观原因未按期开工、竣工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项目开竣工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二)工业用地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的,经核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人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批准改变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出让金。出让合同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改变土地用途应收回土地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出让。
四、强化执法监察,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制度
(一)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物权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等法律政策,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供求状况,积极研究解决本地区工业用地出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业用地出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政策指导力度。省级监察机关要把对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定期作出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保证执法监察工作的效果。
(二)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工业用地出让和转让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于应当采取出让而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协议出让工业用地的;对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的;对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的;对不符合转让条件违规转让工业用地的;对不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工业用地出让公告和出让结果等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纠正和查处。特别对领导干部以任何形式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对领导干部在工业用地出让中违规违法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实行问责。对于一些地方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为名在工业用地出让中违反供地政策、用地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搭车用地、借机圈地的,要严肃处理。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工业用地出让工作,健全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各地的工作情况,适时组织联合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⑹ 如何查土地性质
国土资源局查询即可。
土地性质的分类:
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旅游业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代用地、公共建筑用地、文/休/娱用地、机关/宣传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教育用地、医卫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其他交通用地。
⑺ 如何查看政府挂牌的工业用地
可以到土地自然资源局的网站去查询
⑻ 怎么在网上查土地使用权
现在还不可以在网上查询土地使用权,只能拿着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证明之类到当地国土局才可以查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网络-土地法
⑼ 如何查询土地的类型
土地类型调查概述:包括土地类型调查的任务和意义,土地类型调查的类别以及土地类型调查的步骤等内容.
二 土地类型的野外调查方法:主要内容为路线考察法和综合剖面分析法.
三 土地类型的识别与划分:分别介绍了苏联景观学派和英澳学派的研究方法.
四 山地土地类型的研究方法: 由于山地土地分类跟平原土地分类相比有更多的差异性,因此单独专门列出进行较详细的讨论.
土地类型调查是以土地学科知识为基础,用遥感和测绘制图等技术,查清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变化规律的系列过程。
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用于综合农业区划、土地资源评价、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等。
土地资源调查的必要性:1.土地家底不清的状况急待解决2.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从理论上来讲,土地类型强调土地的自然属性,土地资源类型强调土地的自然和经济的双重属性,强调人类的活动对土地的影响。
从实际上来说,由于自然界几乎不存在不受人类影响的土地,所以土地类型与土地资源类型没有本质区别,就如同区别土地与土地资源一样。
土地类型是土地资源类型研究的基础。
土地资源类型:土地类型+土地利用,如暖温带湿润山地棕壤林地等。
土地自然类型的分类,它是以土地自然属性的差异性 为依据,可以根据土地的某一自然属性或土地的自然 综合特性进行分类,其目的在于研究土地类型的空间分布规律。
源于自然地理学,也称景观形态单元。由于土地各 构成要素的空间变异性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 相互影响,使得在不同地域空间内具有各种不同
的景观形态特征和土地性质,将景观形态特征和土地性质相对一致的一系列空间单元划分一种类型组合, 即土地类型。
土地类型强调自然属性,它与土地利用类型有区别,但划分土地类型时也要考虑土地利用类型。相同的土地类型应具有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农业适宜性、土地保护和改造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措施。
土地类型的概念:
狭义的:在土地分级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指标,将相同等级的土地单位按其相似性进行类群归并的产物。
它清楚地表明了土地类型研究的最基本内容,是土地分级及在此基础上的土地分类。
广义的:除对土地进行分类学研究,即除了土地分级及在此基础上的土地类群归并外,还包括研究土地类型的结构、动态演替机制等研究内容。
土地类型研究不仅深化了自然地理学综合研究的意义,而且也为土地评价、土地承载力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等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就早有土地类型的观念。
气候、植被、地形、土壤,水文、动植物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等多种构成要素的相互作用,使土地形成了一个具有一定分布及组合规律、综合性质相对均一的单元地域,这些单元地域称为土地单元。
土地单元相对均一的含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每个相对均一的土地单元都有一定的外貌形态特征,这些外貌特征一般可从其地貌、植被或土壤类型上反映出来;
每个相对均一的土地单元都有相近似的成因和相近似的属性,这些属性主要是指坡度、岩性、水文条件、土壤等自然属性;
每个相对均一的土地单元,均在一个上下等级的层次关系中占有一定的位置,与其他土地单元构成一个土地分级系统,即土地类型的划分系统。
土地资源调查基本任务:
在常规调查方法基础上,结合运用遥感资料解译等手段,对土地进行详尽考察,揭示其规律:土地类型分异的主导因素、形成、分布、结构和动态演替的规律。
意义:
(1)有助于揭示自然界不同层次之间的构成和分异规律
开展土地调查,对组成土地的自然地理要素的特征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不仅有利于阐明这些层次较低的系统的特点,而且也有助于揭示这些低级系统怎样逐步构成高一级系统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有利于深化对自然界不同层次之间的构成和分异规律的认识.
(2)土地类型调查是土地信息收集的主要手段、是编辑存储的基础。
每一种土地类型都是这类信息的载体,通过对一个地区的土地类型的调查,阐明土地类型系统,可以说给这个地区建立了一个土地数据库,基于此数据库,不仅可以随时编辑和存储有关土地信息,而且可以对本区或邻区的同类土地的属性、利用特点及利用后果等进行预测,这也是土地类型调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功能.
(3)是土地工作的基础(土地分类、土地利用方式选择、评价、规划、管理等)。
土地类型调查是土地评价的前提.无论对土地的潜力评价还是适宜性评价,均需要在内部性质相对一致的土地地段上进行,即在一定的土地类型内进行.因此,在开展土地评价之前,往往要先进行土地类型的调查与制图;
土地类型调查还是进行作物布局、土地利用方式选择和土地规划等任务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例如作物布局,无论是原有作物布局的调整或者是引进作物的某一新品种,均需要先进行土地类型调查,摸清适宜于某种作物的土地性质及其地域分布状况.
土地资源调查的类别
1) 一般目的土地类型调查:科学性和自然性
从土地本身的综合属性出发,揭示土地的形成、特性、结构和地域分异规律.一般目的的土地类型调查并不偏重于考虑某种具体的土地利用或者开发目的.在调查过程中,主要依据对土地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分析,恰当地选取反映土地客观分异的依据和指标,对土地类型加以划分,并阐明各级土地类型的特征.大范围的的小比例尺土地类型调查一般属于这种性质.
如《中国1:100万土地类型图》内容主要反映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和植被等自然要素以及人类对自然环境影响内所形成的、相互制约的自然综合体.
2) 特殊目的的土地类型调查:应用性
特殊目的的土地类型调查,具有明确和具体的目标.如荒地开发、水土保持、城市或开发区建设、某种作物的栽培、自然保护等等.其特点是,在不违背土地类型划分原则的前提下,或多或少地要考虑到其服务目标,尤其是在分类的主要依据和指标上,要更多地考虑到与该服务目标有关的内容.例如在黄土高原区,为防治水土流失划分土地类型时,必须要考虑坡度,并选取控制侵蚀等级的某些坡度界限,作为土地分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土地资源调查内容:土地资源调查包括对土地类型、数量、质量、权属、分布及利用现状等的调查
大体分为土地利用调查土地类型调查土地质量调查土地权属调查等
土地类型调查主要内容:查清各种土地类型的数量、质量与空间分布状况;查明一个地区土地类型的分异规律,揭示土地类型的形成、特性、结构与动态演替规律。
调查目的:建立土地数据库,为土地利用决策服务;为土地评价服务;为土地利用规划服务;土地科学研究服务;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长远规划服务。
土地资源调查的步骤:土地资源调查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具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准备工作、外业调绘、内业工作、检查验收。
土地资源调查的步骤:土地类型调查的准备工作
1. 明确目标2. 图件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2. 图件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3. 仪器装备的准备
土地类型的野外调查:一、路线考察法:又称路线调查,是野外考察阶段的重点,也是大比例尺土地类型调查制图的基本方法.
二、综合剖面法
指在路线考察过程中,编制土地类型综合剖面图,利用此综合剖面图,分析土地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以及不同土地类型之间的空间组合关系,据此拟定土地分类系统,完成土地类型调查与制图.
尤其适用于山区、地形起伏大,土地类型水平、垂直分异结构复杂区。
⑽ 如何网上查询土地性质
在农业委员会或者是国土资源局上可以查询,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申请或者一些证明,普通人不能查询土地性质。 现在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由于许多原因还不能做到上网查询,因为要投入很大一笔资金,才能建成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查询系统。 如果你有了查询资格,可以按下面三个方法查询:到当地国土部门土地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