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武汉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
法律分析:一、武汉市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东西湖区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银湖街、将军路街、长青街、慈惠街、泾河街)100元/平方米;走马岭街、新沟镇街、辛安渡办事处、东山办事处、柏泉办事处50元/平方米;汉南区纱帽新城规划建成区、邓南街(含原水洪乡政府所在地)、湘口街(含银莲湖农场部所在地)、东荆街(含乌金农场部所在地)50元/平方米;蔡甸区蔡甸经济技术开发区100元/平方米;侏儒街、张湾街、永安街、大集街、奓山街、玉贤镇、索河镇、桐湖和洪北管委会50元/平方米;江夏区江夏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庙山、藏龙岛、大桥新区)100元/平方米;郑店街,五里界街,乌龙泉街,湖泗镇,法泗镇,金口街,山坡街、金水办事处,安山街,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50元/平方米;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含武汉临空经济开发区、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100元/平方米;天河街、滠口街、武湖街、三里镇、横店街、大潭原种场、祁家湾街(含土庙社区)、罗汉街(含研子社区)、六指街(含甘棠社区)、姚集街、长岭街(含石门社区)、李集街(含泡桐社区)蔡榨街、王家河街(含长堰社区)、蔡店镇、木兰镇、木兰山风景管理处50元/平方米;新洲区阳逻开发区(含阳逻街、双柳街)100元/平方米;辛冲镇、旧街街、徐古镇、潘塘街、三店街、凤凰镇、汪集街、李集街、仓端口街、涨渡湖街和道观河管理处50元/平方米。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按建筑面积收取。对学校教学用房、非盈利幼儿童园(托儿所)、医疗机构工作用房、社会福利用房、市政公用设施、军事设施等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家、省政府规定给予减免、减征的,从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免收、减收和缓收。
三、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中心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为80元/平方米;周边城区即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蔡甸区区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为40元/平方米。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及减免范围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鄂财综复[2002]9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今后将结合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逐步核减。
B. 楼房配套费全国统一吗楼房配套费收取有什么规定
人们生活的房子肯定不仅仅是一个空壳,在科技迅速发展的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中,人们最基本的楼房配套设备是必不可少的,像,水利设备,电力设备,北方的暖气设备等等,或许有些人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没有涉及到楼房配套费的问题,但是也有些人在买卖房屋时却要求收取楼房配套费,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方面的不同的呢?楼房配套费的收取是全国统一规定的吗?
楼房配套费之具体规定
楼房配套中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主要包括自来水,煤气,污水处理,供热,当然供热基本上属于北方的项目,根据国家规定还会涉及到采暖设备的费用,具体来说就是完善房屋可达到的使用状态,包括安全方面,除了形成房屋结构实体意外的一些主要是有形的开支项目,一般都在五千元左右,但是不同档次的小区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各地区的楼房配套费的收取是怎样规定的:
楼房配套费之南京市的征收管理办法
南京市的一般市政基础实施包括道路,排水,给水,交通,燃气,通信,电力,照明等等几项,大概平均造价是每平方米五百之一千元,而楼房配套费用的收费标准按照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收取。
楼房配套费之安徽省的收费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征收,其征收标准可分为几大类别,其一,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收取六十元之七十元,非住宅房包括仓储用房,工业厂房每平方米收取一百之一百一十元;其二,其他省辖市,住宅每平方米三十元之四十元,非住宅每平方米四十元至五十元;其三,县级市城区及县城关镇,住宅每平方米收取三十元之四十元,非住宅每平方米收取四十元之五十元,工业厂房,仓储用房按当地住宅收费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收取。
楼房配套费之潍坊市的收费标准
潍坊市物价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并加强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新建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计入房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另行收取。新建项目是指2007年8月7日以后办理开工报告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为准,不单独收取缴纳房屋配套费,包括天然气、暖气开通费等相关配套费,均应计入房价,不得重复收取。
因此,人们在买楼房的时候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收费政策,如果真的涉及到了楼房配套费的收取问题,一定要认真咨询相关部门,切莫上当受骗。
C. 城市配套费是按计容面积缴纳还是总建筑面积
城市配套设施费是按总建筑面积缴纳
D.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含不含地下建筑面积
河北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建设项目,未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建设项目新建或扩大面积部分每建筑平方米收取53.8元;已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城市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执行。非住宅建设项目,按建设项目新建或扩大面积部分每建筑平方米收取38.3元,其中工业项目20元。远离城市建成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自成系统的建设项目每建筑平方米收取11.5元。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改建的建设项目以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省政府或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减免此项收费的其他建设项目,按规定执行。除以上规定外,仍须减免此项收费的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县级市及各县建制镇收费标准由你市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核定,并报省价格、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除上述规定处,不得另外收取任何名目的配套费。
E.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实际建筑面积还是按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哪个文件
综合各地的规定,按照项目的建筑面积来的。你是那个地方?最好咨询当地土地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土房局,或规划局。也有的可以减免,如开发区优惠政策,或者包含在土地地价中。
F. 兰州新区工业用地城市配套费怎么计算
摘要 一、你市市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不含红固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每平方米80元,按建设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面积计收。具体征收范围是你市城市市区规划区范围内(不含农民自建住房)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工程。
G. 什么是配套费
配套费是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7)工业配套费按什么面积算扩展阅读:
配套费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同时,一般规定可以减免的建设项目,有些项目能否减免不明确,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可能减免。 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所包含的内容各地又有很大差别,有些没有包含的项目会另外收取。
降低政府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建筑合同鉴证费、工程承包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并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逐项予以重新核定。
按照从严控制住房建设收费的原则,改革白蚁防治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收费项目的计费方式,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另行制定。整顿规范住房交易服务收费。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评估、委托拆迁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收费办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屋配套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H. 配套费包括哪些
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已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地区,不得再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将现行“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按照建安工作量的0.4‰-1.4‰收取,西部地区建安工作量较小的城市最高不超过1.5‰
开发商在此地建了住宅小区,必然将居民人口引进该地,随之而来,政府的社会服务职能要跟进,需要设施投入。但建商品房住宅小区是商业行为,所以,费用来源也采取了市场化做法,即规定由开发商掏钱。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交了这笔钱之后,开发商如果又自己完成了其中的部分项目,则对应部分的资金可以返还给开发商。具体由房管局验收后审核。
I.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中每平方米是指什么面积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是指为城市道路、桥梁等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而筹集的地方财政性资金。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中每平方米是指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具体请参考《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