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企业季度所得税是如何计提的
企业所得税是安季度缴纳的,分两种缴纳形式,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如果你企业是核定征收的那么无论你账面是否亏损都应计提缴纳所得税,如果是查账征收账面亏损实际上是不用缴纳所得税的,但是有的地方管理不一样亏损了也得交点,否则税官员不让你审核通过。望理解
Ⅱ 一年四个季度是怎么画分的
气候问题:由于地球是斜着身子绕太阳转,所以,地球上有些地区终年太阳很高;有些地区一年中太阳总在天边转;也有一些地区,有时是受到太阳的直射,有时又受到太阳斜射,也就是说,这些地区在各个季节中接受到的太阳光热是不一样的。根据各地区接受太阳光热的不同,地球上就划分为热带,南、北温带,南、北寒带;而温带中还出现了四季气候的变化。虽然在天文上,世界各地都有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节气,但是实际上并不是所有地区一年之中都可以划分四季的。寒带地区终年严寒,从无酷暑;热带地区则全年炎热,没有春秋,更没有冬季;只有温带地区才能划分出春夏秋冬四季。当太阳直射点在北半球的时候,北半球的温带地区进入夏天,而南半球的温带地区却开始了它的冬季;太阳直射点在南半球的时候,南半球的温带地区到了夏天,而北半球温带地区却正好是严寒的冬季;太阳直射赤道附近地区的时候,南北半球的温带地区则分别是春季和秋季。我国的大部分地区位于北温带和亚热带北部,正是冬冷夏热、四季分明的地区。
那么,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划分的呢?
划分四季的方法有很多种:
我国古代是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作为四季的开始。
在我国出版的日历上,公元纪年的日期旁边,还标着一种农历,这种历法也叫夏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历”。我国民间习惯上用农历的月份来划分四季:农历一月到三月是春季,四月到六月是夏季,七月至九月是秋季,十月到十二月是冬季。孩子们都盼着过“年”,这个“年”就是指农历正月初一;这一天既是一年的头一天,也是农历季节划分上春季的开始,所以叫春节。
在天文上,是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作为四季的开始。
气象上,通常以阳历的3月到5月为春季,6月到8月为夏季,9月到11月为秋季,12月到第二年的2月为冬季。
如果认真地想一想,我们就会发现,上面这些划分四季的方法,存在着一个共同的问题:不论什么地方,都是分别在同一天进入同一个季节,这就和各地区的实际气候状况有了很大差距。譬如,按照上面的划分标准,3月份就应是春季。这时节,长江以南燕飞草长、桃红柳绿,确实春意正浓;黑龙江省却依然是寒风刺骨、冰天雪地;而海南岛又已经是可以穿单衣服的夏热天气。
季节变化和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都有着密切的关系,能不能制定一种符合自然界景象变化的四季划分标准呢?
为了尽可能真实地反映一个地区季节变化的物候情况,气象部门是用五天平均气温的高低(简称候平均气温)作为划分四季的指标:平均气温均定在10℃以下,比较寒冷的时期,称为冬季;平均气温稳定在22℃以上,人们可以穿单衣的季节,称为夏季;平均气温在10℃~22℃之间,不冷不热的季节就是春季和秋季。这样的划分方法和我国气候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我国东部地区自然景物的变化,还是比较符合的。例如,3月下旬或3月底,北京地区平均气温升到10℃左右,进入春季,这时桃杏花开、柳芽吐绿,确实是一派春况;11月下旬,江苏、浙江一带,梧桐落叶、景物萧瑟,平均气温也正好10℃左右,开始进入冬季。用这个指标比较我国各地四季的有无和长短,就能够清楚地看到各地季节变化上的差异
Ⅲ 工业增加值单季同比增速和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有什么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当季是本季度内工业增加值的数据,而累计是有一个基期的概念,就是从这个基期开始的累计起来的工业增加值,所以图表肯定不一样了。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
单季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当季工业增加值/去年此季度工业增加值,记住是去年的相同季度!如果说同比增速下降了,那意味着本期比上期的增长速度,相对于上期比上上期的增长速度要下降了。
累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举例“今年累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今年初至今累计工业增加值/去年初到去年现在时间点的累计增加值。
希望可以帮到你,然后给多点分:)
Ⅳ 工业企业如何报税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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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Ⅳ 机械加工生产管理:在全年计划任务明确的前提下,如何制定年、季度、月、周、日的计划。
摘要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为您查询到相关资料供您参考:生产计划的编制要求
Ⅵ 季报的填法
以下以北京市为例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新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地税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进行了补充。(具体文件:国税函〔2008〕44号和京地税企[2008]37号)。原来的旧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查账征收企业填写)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企业填写)同时废止。
新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涉及四个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下简称A类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以下简称B类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以下简称分配表]
注意:我所企业在季度申报时只会涉及到A类表或者B类表。
只有跨省市设立了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企业才涉及到分配表。分配表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跨省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而扣缴表主要针对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涉及,地税不负责此表,如果有企业接触到相关业务,请到国税局咨询办理相关事宜。
A类表的适用对象: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B类表的适用对象:适用的是核定征收(包括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
A类表:A类表和原来的季度预缴表有几个变化非常大的点,主要是:取消了季度中的纳税调整增加和纳税调整减少行,取消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
表头部分:
税款所属期间:和以前的季度预缴表一样,分为4个季度:
第一季度:相应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1日
第二季度:1月1日至6月30日,注意不能是4月1日至6月30日。
第三季度:1月1日至9月30日
第四季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相应地 表中的累计金额也应该是1至3,1至6,1至9,1至12月的金额。
地税计算机代码:手工输入8位数的地税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由系统自动带出。
表头右侧部分:纳税人需要对汇总纳税、总机构、分支机构、独立纳税项目进行选择。独立纳税企业选择“独立纳税”:打开表格后系统显示默认的是“独立纳税”,但是需要纳税人拿鼠标再点一下“独立纳税”。
在中国境内跨省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除上述以外的纳税人选择“独立纳税”。 具体意思举例说明:某企业为总机构,注册地址在北京,它在河北有一个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并对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纳税,这时在北京的总机构就应该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河北的分支机构选择汇总纳税中的分支机构;但是如果反过来,总机构在外地,分支机构在北京,则:在北京的分支机构选择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外地的总机构在当地报送。 如果不是跨省市,也即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企业均在北京,那么:北京市规定,非法人分支机构季度申报时不需要填报任何表格,只需要总机构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即可。
表中部分:
由于北京只执行据实预缴征收方式,所以本表第10-16行数据项目全部屏蔽。表中的本期金额列也为屏蔽。
当表头纳税方法选项定义为独立纳税时,系统仅开放本表第2-9行,第10至22行屏蔽。
当表头纳税方法选项定义为汇总纳税-总机构时开放本表第2-9、18-20行,其余行次屏蔽。第18-20行按下列数据关系由系统自动计算填列。
当表头纳税方法选项定义为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时开放本表第21、22行,其余行次屏蔽。
? 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收入的来源与内容具体讲有: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
(9)其他收入:
注意其丰富的内容其他收入的表现形式
1)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2)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
3)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4)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
5)债务重组收入
6)补贴收入
7)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8)违约金收入
9)汇兑收益
第3行“营业成本”:也是会计口径。
第4行“利润总额”:同样是会计制度中核算的利润数。
第5行“税率”:统一为25%。注意:不论纳税人享受何种优惠,此行只能填报25%。纳税人享受的有关减免税优惠在本表第7行中反映。
第6行 “应纳所得税额” :=第4行椎?行,且第6行≥0。 需要注意:本表第4行“利润总额如果是负数,则第6行行填“0”。提示:新表中所有的逻辑行均由纳税人填写完相关行次后系统自动带出逻辑值。
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第7行应小于等于第6行。注意:这里指的是减免所得税额,而不是减免税所得额,所以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都需要以算出的具体税款额来列示在此行。展开:
(1)过渡期税收优惠:我局没有。
(2)小型企业优惠:减按20%的税率。这是新税法中变化很大的一个内容。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中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进行了明确: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注意:在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最终申报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审核,有关办法会在年底时出台)
所以:纳税人进行季度申报时,只有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可选填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即减按20%税率预缴)。 此行计算方法:当本表第4行“利润总额”大于0并且小于等于30万元时,“减免所得税额”=累计利润总额祝?5%-20%),也即将企业实际享受到的减免优惠税额填列在此处。若第4行“利润总额”小于或等于0时,此行为0。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条例》第九十三条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有明确规定,(相关企业可以会后查一下新税法、条例),符合条件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填报口径:总局下发《关于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文件明确:2008年1月1日前取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证书的企业,无论在园区内、外,在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前,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4)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 明确:新法、条例明确的优惠政策,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具体的管理办法前,纳税人季度申报时,此行暂不计算填写。
? 纳税人2008年1月1日以前经地税机关审批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前尚未执行到期的,在没有新文件明确所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停止执行,纳税人季度申报时不可以计算填写此行,即纳税人季度申报时不可以在此行填列此方面的优惠内容。(我所没有)根据【07】39号文件季报时不反应原来已经审批的减免数额,只有在年度终了后的汇算清缴时才进行调整。
? 注意:新季度申报表取消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次,如果纳税人季度申报时有利润,而以前年度有亏损,那么在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再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只有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才能用本年度实现的应税所得额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所以,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精神, 在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中只涉及下列两个减免税事项:
? 1.选择了低税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由于选择20%的税率而与25%的税率之间造成的税款差额;高新技术企业先暂按25%填写,在此行暂不反映;
? 2.直接享受到的减免税:有农林牧渔,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节能节水(我所没有)
? 第8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注意:此行数据不包括企业在预缴的税款补缴(退)上年税款、查补的税款。(例如在08年4月份进行季度申报时此行数据不能包含07年第四季度交在08年初的税款,和07年度汇算时属于07年度的税款金额;查补出的以前年度的税款数额也不能包含在内;08年7月份季度申报时此行填写4月份预缴的税款数额)。总之:纳税人在此行只填报在本年度所属申报期实际已经上缴的税款。
举例:用当期实现的累计利润即第4行直接去乘以25%,得到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第7行:如果未享受20%的优惠,则此处为0,若享受到20%优惠,则填列20%与25%的差额乘以利润总额计算出的数额。举例:某企业1季度实现累计利润20万元,则20万元*25%=5万元为第六行数,7行为20*(25%-20%)=1万元,8行为0,9行等于4万元;第二季度1月1日—6月30日取得累计利润35万元,则35万元*25%=8.75万(6行),7行为0,8行为4万元,9行=6行减7行减8行=4.75万;第三季度取得累计利润25万元,则25万*25%=6.25万元(6行),7行=25*(25%-20%)=1.25万元,8行=4万+4.75万=8.75万,9行=6行-7行-8行=6.25-1.25-8.75=-3.75万元。第四季度类推。年度终了后再汇算清缴。
B类表:
适用范围: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即核定征收企业季度申报时使用B类表。(执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名单和纯益率均没有变化)
表头部分:同A类表
表中项目:凡是实行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只需填报本表第1至3行,第11至15行。 B表中的第4行至第10行为屏蔽行。
? 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4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口径与A类表第7行、第8行相同。(注意:核定征收纳税人也同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20%的优惠税率)
注意:企业打开申报界面后,如果已经是核定征收的企业,则显示的就直接是B类表,否则显示的是A类表。
填报注意的有关事项:
*从2008年一季度开始使用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也即从4月1日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开始使用以上表格。
*申报方法:A表和B表支持网上在线填写并申报,表的具体位置和以前一样:TAX861---纳税申报---网上纳税服务---网上纳税申报---企业综合申报---出现告知界面,点击有税申报或无税申报---申报资料明细录入下有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录入后直接保存提交即可。
*报送时间: A类表和B类表,和以前一样,于每年的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的15日之前在网上申报,并打印下来保留,至次年年度汇算结束后将纸质资料一次报送税务机关。
*填报要求:申报表填写一式两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所一份。(于次年与其他报表一并报送)。
*归纳:
独立纳税企业:只需要每季度按要求填报A类表
总机构和非独立的分支机构均在北京的:在市地税局局与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具体措施未出台前,暂按以下口径掌握:只由总机构每季度填报A类表。
总机构在北京,非独分支在外地的:总机构填写A类表和分配表,(分配表的取得方法:是从TAX861的下载中心下载,而且没有电子申报,只需要每个季度终了后的10内将两个表同时报送纸质资料到主管税务所,然后总机构将盖有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复印件交给外地的分支机构)
总机构在外地,非独分支在北京的:非独立的分支机构应于每季度终了后的15日内在网上填报A类表,同时要在15日内将纸质A类表及总机构在外地申报后盖有主管税务机构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复印件)一并报送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2)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2) 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收入总额核定、按成本费用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分别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季(月)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 “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 “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5、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 “成本费用总额”÷(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7、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按照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报累计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金额。
8、第8行“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9、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换算的收入额=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1-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0、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
11、第11行 “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
12、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
(1)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计算结果: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按照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2)实行核定税额征收的纳税人,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
13、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3行≤第12行。
14、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 :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本行填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下列所得,按次或按期扣缴所得税税款的报告。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扣缴义务人应当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二十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三、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支付款额如有变动,应于变动后十日内,将变动情况书面报告税务机构。
四、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
五、扣缴人义务人不按规定期限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以及不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将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表填写要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七、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1、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构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编码。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实际支付外国企业款项的单位和个人名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非居民企业在其居民国的纳税识别代码。
4、所得项目:填写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他所得。
Ⅶ 为什么工业生产总值比国民生产总值高呢分别是什么意思哟
为什么工业生产总值比国民生产总值高呢?
(1)因为工农业总产值反映的是一年内生产的工农业产品的全部价值。在价值计算上是按全值计算的,其中包括原材料、燃料等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和活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价值(劳动报酬、利润、税金、利息等纯收益)。
(2)1、 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
2、 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
1、第一个公式中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2、第二个公式中,如果库存商品按照成本价核算,两个公式算出来的结果是不同的。
公式分解如下:当月销售收入=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商品成本
库存商品期初余额=库存商品起初数量×当月商品成本
即: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商品成本-库存商品起初数量×当月商品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当月销售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当月产量-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当月销售成本)+当月产量×当月销售成本
这样由于销售单价与销售成本之间存在差异而造成两个公式会有不同的结果。
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ct(简称gnp) 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年或季)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一个国家常住机构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主要分配给这个国家的常住机构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非常住机构单位。同时,国外生产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机构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收入减去支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 GNP是与所谓的国民原则联系在一起的。
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ct,简称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它不但可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更可以反映一国的国力与财富。一般来说,国内生产总值共有四个不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消费、私人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额。用公式表示为:GDP = CA + I + CB + X 式中:CA为消费、I为私人投资、 CB为政府支出、X为净出口额1。
(1)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现价工业总产值和不变价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工业总产值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不变价,又称w定价格。采用不变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主要是用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
(2)工业总产值是工业统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项指标,总产值指标出现错误将影响工业增加值、增加值率、工业产销率等综合指数计算的准确性,因此应重视产值的计算。由于多数企业是由财务人员兼职统计工作,在实际计算中容易出现以下几种不正确做法:(1)用产品销售收入或生产成本代替工业总产值;(2)不遵循生产的原则(产品不是本企业生产的);(3)企业对用自备原材料生产和用订货者来料加工,这两种不同情况下如何计算工业总产值不加以区分;(4)期末期初半成品及在制品差额漏统;(5)工业总产值出现负数。究其原因,多数是因为对工业总产值的概念、计算原则及计算方法不够了解造成的,现就这方面的问题谈一些基础知识,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3)工业总产值的定义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现价工业总产值和不变价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工业总产值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不变价,又称W定价格。采用不变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主要是用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采用的是1990年不变价。现价工业总产值指在计算工业总产值时,采用企业报告期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
(4)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
工业总产值构成
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
1.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需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的价值总和。本期生产成品价值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本期生产成品价值的计算公式:本期生产成品价值=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数量,本期不含销项税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凡报告期内产品销售价格有变动,或同一种产品在同一时期有几种销售价格的,应分别按不同价格计算总产值。若一个生产周期完成时,还不能确定按哪一种价格销售,可按报告期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是指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另外,工业总产值中有些项目,如自制设备、提供给本企业基本建设和生产福利部门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等,没有出厂"价格,可按实际成本价或加工费计算。
2.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承接的工业性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计入工业总产值的对外加工费收人应不含销项税,可根据"产品销售牧人"科目的相关资料取得。
3.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该指标核算与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一致,未设半成品科目的企业可不计这部分价值,产品产量统计和中间投入的计算也应与之保持同口径。
Ⅷ 财报中的Q1第一季度是哪几个月
财报中的Q1第一季度是指的1-3月。
Q1是“Quarter 1st”的缩写,就是指一季度的意思,一般财务报表中Q1就是指1-3月。
一年可以分为四个季度,每个季度历时3个月:第一季度:1月-3月第二季度:4月-6月 第三季度:7月-9月
第四季度:10月-12月
也有按照季节划分的:
第一季度:3-5月(春季) 第二季度:6-8月(夏季) 第三季度:9-11月(秋季) 第四季度:12-2月(冬季)
特殊的报表有医院报表季度:
一季度:12月21日—3月31日 二季度: 3月21日—6月30日 三季度: 6月21日—9月30日 四季度:9月21日—12月21日
企业里季度的表示:
一季度: Q1(quarter 1st) 二季度: Q2(quarter 2nd) 三季度: Q3(quarter 3rd) 四季度: Q4(quarter 4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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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或预算单位一定时期资金、利润状况的会计报表。我国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报要求,均由统一的会计制度作出规定,要求企业定期编报。目前,国营工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应分别编报资金平衡表、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基建借款及专项借款表等资金报表,以及利润表、产品销售利润明细表等利润报表; 国营商业企业要报送资金平衡表、经营情况表及专用资金表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不包括董事报告、管理分析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列入财务报告或年度报告的资料。
财务报表的作用:
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系统地揭示企业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经营管理人员了解本单位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经营方向,制定措施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为经济预测和决策提供依据。
2、有利于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了解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通过对各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了解和掌握各行业、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以便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3、有利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有关各方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而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投资收益、发展前景等,为他们投资、贷款和贸易提供决策依据。
4、有利于满足财政、税务、工商、审计等部门监督企业经营管理。通过财务报表可以检查、监督各企业是否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有无偷税漏税的行为。
Ⅸ 工业每季度购电要求
摘要 未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也未与我公司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的工商业用户,遵照政府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我公司代理购电,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Ⅹ 第一季度劳动生产率和第一季度月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区别
第一季度劳动生产率的计算方法就是第一季度总产值除以工人总数;第一季度月平均劳动生产率要在第一季度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除以3才是每月的工人的平均劳动生产率,月平均的意思就是每个月的,因此要在季度的层面上除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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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生产率(Labour proctivity)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劳动生产率水平可以用同一劳动在单位时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数量来表示,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越多,劳动生产率就越高;也可以用生产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表示,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越少,劳动生产率就越高。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能力或效率。劳动生产率水平可以用同一劳动在单位时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数量来表示,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越多,劳动生产率就越高,反之,则越低;也可以用生产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表示: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少,劳动生产率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是考核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是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和劳动积极性的综合表现。我国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是将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除以同一时期全部从业人员的平均人数来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劳动生产率按其计算的范围可分为: (1)个别劳动生产率。包括个人劳动生产率和企业劳动生产率。前者按个别劳动者的劳动耗费来计算;后者按个别企业的劳动耗费来计算。 (2)社会劳动生产率。是以全社会为单位来计算单位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社会劳动生产率是衡量全社会范围内生产先进和落后的根本尺度。
个别劳动生产率高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量就低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反之,则高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劳动生产率同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量成正比,即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生产的产品量越多;而同单位产品所包含的劳动量成反比,即劳动生产率越低,单位产品包含的劳动量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