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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工业出让住宅用地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2-04-27 02:51:48

① 我去年买了一地块,2.7亩,土地性质属国有工业出让,土地用途是只可建造厂房,是否可以改为住宅用地,谢谢请指

你好我公司去年和政府挂牌拍的100亩地,土地性质属国有工业出让,我公司可不可以转让给其它公司一部分?

② “国有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出让(guó yǒu chū ràng)

名词解释:指国家所有权物以出让使用权的形式出让给企业或个人,并由企业或个人交纳一定数额的出让金,办理国有出让手续的物,可以通过政府职权部门进行转让,在出让期内的转让经职权部门的认可后真实有效。

常用:普通老百姓最常见到的是在房屋产权证上或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上会有国有出让或国有划拨的字样,明确表示该房产是否可做为普通商品进行合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房产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转让。已转让或抵押的,视为无效。



工业用地和居民用地的区别是什么

一、工业土地的性质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工业用地分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出让工业用地兴建的企业可能会带来长期的税收及拉动就业,政府出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工业用地价格通常远低于住宅用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工业用地兴建设商住小区,如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是违法的。二、工业土土的住宅无法取得产权如果购买工业用地上的住宅,引起法律纠纷,购买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租赁行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二十年,满足二十年之后如果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就转为不定期租赁了。实际上表明,购买工业用地的住宅,无法取得产权。三、融资与流转方面存在困难工业用地上的住宅,由于无法取得合法产权,导致在公开市场上无法流通或者流通困难、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四、拆迁补偿方面区别如果遇到拆迁等问题,取得的赔偿低于居住用地的住宅。五、土地使用年限短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到期后,面临续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基于以上原因,建议不要购买工业土地上的住宅。

④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分别代表什么出让性土地与商业土地还有住宅用地有那些区别

你说的是出让土地的划分吧。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⑤ 工业用地是什么意思

工业用地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发展,壮大并富有生机,但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用地的形状和规模工业用地要求的形状与规模,不仅因生产类别不同而不同,且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和建筑层数有关。


简介

工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带动原有城市的发展,使得许多传统城镇进入现代城市的行列,如上海的安亭镇,由于大众汽车厂的投资建设而成为全国着名的汽车城,浦东金桥镇随着出口加工区的开发建设成为知名的现代工业区

大型的工业企业也可促进新城市的产生,如随钢铁工业建设而建立的包头市,随石油开采和石油化学工业发展建立的大庆、金山卫,随汽车工业发展建立的十堰,随化肥工业发展建立的金堂、纳溪、枝江等。工业能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是构成城市人口的主要部门。

工业发展也带动了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如市政公用设施、各种交通运输设施、配套工业以及各项服务等都获得相应发展,以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的工业发展和兴盛还包括它自身在内许多城市第三产业的基本支撑,城市工业的衰落会同时带来第三产业的衰落。

城市工业用地的扩展也直接影响着第一产业用地,并与整体城市产业结构变迁密切相关。工业的布置方式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城市的空间布局。工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并产生客货运量,它对城市的主要交通的流向、流量起决定影响。任何新工业的布置和原有工业的调整,都会带来城市交通运输的变动。

许多工业在生产中散发大量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引起城市自然环境生态平衡的破坏和环境质量的恶化。工业给城市以生命力,使城市发展、壮大,并富有生机,但同时也给城市带来各种问题。城市规划的任务在于全面分析工业对城市的影响,使城市中的工业布局,既满足工业发展的要求,又有利于城市本身健康地发展。

⑥ 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第十二条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⑦ 国有出让土地与工业用地有区别吗

摘要 您好,现在由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呢!

⑧ 土地使用证中的国有出让什么意思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8)国有工业出让住宅用地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2、招标;

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发出招标文件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

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则的方法以及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开标会秘书工作。

评标、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组长。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人员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保密。

专家库人员应根据拟评标项目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对投标人提出要求需要评标组成员回避的,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定。评标组成员一经确定,必须参加开标和评标。

土地交易的招标开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点算标书;

(2)开启标书;

(3)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为无效标书;

(4)评标和定标,确定中标人;

(5)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3)应当提供投标保证金而未提供的;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标标书条件的。

无效标书应当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

开标会后,招标人应当于1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未中标人。

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土地权权出让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依约定时间签订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因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等原因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无效。招标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人未中标或在开标会前声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于定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预交的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人中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标人在开标后撤标的,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失去履约能力与条件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其保证金。

标底被泄露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活动,并告知投标人。

3、拍卖。

拍卖土地使用权,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在拍卖开始前20日发布。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按本规则第条规定处理,并在拍卖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拍卖公告发出后,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4)资信证明;

(5)委托竞买,应当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拍卖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按公告告知可以邮寄竞买申请文件的,竞买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且以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拍卖人收到为有效。

拍卖人收到竞买申请书后3日内向合格者发出通知书和拍卖文件及有关材料,对不符合竞买资格的,拍卖人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竞买意向人。

发出拍卖文件后,拍卖人不得随意变更其内容,并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当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合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保证金没有到达拍卖人指定账户的。

拍卖人对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发给编号的竞买标志牌。竞买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

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其他购买人有更高应价的,原应价即失去效力。

竞买人现场口头提出加大加价幅度,符合竞价原则的,可以接纳其报价。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招集竞买人举行拍卖会,公布拍卖规则、程序和方法。

拍卖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1)竞买人出示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简介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等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价价位、应价递增的幅度和拍卖规则等事项;

(4)主持人宣布竞买开始;

(5)竞买人应价;

(6)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7)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者为竞得人;

(8)拍卖人与竞得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拍卖人、竞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拍卖标的;

(3)拍卖在效时间、地点及价款;

(4)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拍卖人可以对拍卖的地块设定底价,设定底价的,主持人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到底价的,该应价无效,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⑨ 国有划拨土地与国有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

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5、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

⑩ 国有出让住宅用地 什么意识

我们国家土地有两种形式,国有和集体所有,如果是国有的可以交易给任何人,集体所有的不能交易只能集体所有制内的人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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