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县级工业园区如何整合资源成立投融资主体公司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绍兴滨海新城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合力推进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现就有关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滨海新城的领导协调机制1、统一管理。建立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任副组长,成员由绍兴县和上虞市党政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一月一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决定新城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各区错位发展、联动发展和抱团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委会、杭州湾上虞新区管委会各一名主要领导可高配为正处级。滨海新城四个区的年度目标责任制由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县(市)双重考核,领导班子调整要事先征求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2、统一规划。由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滨海新城的总体规划、概念性规划,审定分区规划及产业、交通等专项规划,履行好上位规划对下位规划的引导、协调和衔接职能,指导各区规划部门编制控制性详规,构筑完整科学的滨海新城规划体系。3、统一配套。由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整体布局新城内的重大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各区的联动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确保共建共享。统筹协调新城与绍兴中心城市及周边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4、统一政策。由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整合各区的招商、税费、用地、投融资、审批、引才等方面的政策标准。对滨海新城建设和功能培育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5、统一品牌。滨海新城由滨海工业区、袍江新区、江滨区、杭州湾上虞新区组成,各区对外统一使用绍兴滨海新城的名称,统筹利用滨海新城的区位条件、资源环境、产业优势、形象设计、传播推广、招商平台,实现新城品牌共树共享。二、滨海新城的建设推进机制1、分头负责。在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滨海工业区由绍兴县负责开发,袍江新区由袍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开发,江滨区由绍兴市与绍兴县、上虞市以市场手段联合开发,杭州湾上虞新区由上虞市负责开发。2、分区筹资。在滨海工业区、袍江新区、江滨区、杭州湾上虞新区分别设立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土地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项目的经营管理,确保各区建设资金自求平衡。3、分步建设。按照滨海新城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各区确定各自的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工作重点,分步实施、联动建设。4、分类招商。坚持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由各区按产业定位开展招商,切实加大投资推广力度,加快开发建设进程。三、滨海新城江滨区的开发建设体制在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联合开发,充分授权,封闭运作,利益共享,正确处理建设规划线与行政区划线的关系,创新江滨区建设的体制机制。1、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协调体制。成立滨海新城党工委和管委会(江滨区),与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机制。滨海新城(江滨区)党工委书记兼任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管委会主任兼任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及上虞市委副书记。受绍兴市委、市政府和上虞市委、市政府委托,统一领导和管理江滨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等事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滨海新城党工委和管委会(江滨区)内设1办5局,即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适时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置行政编制25名,选调干部(带编)到管委会工作。设立相应事业单位,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经济发展局:负责辖区内的对外招商引资,履行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规划局:负责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市的规划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建设局:负责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市的建设、建管、城管、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负责辖区内的拆迁工作。财政局:实行独立运作,比照一级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履行辖区内的财政管理职权,统计滨海新城的各项财政税收数据。社会事业局:负责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市的农办、水利、农业、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民宗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负责辖区内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人民武装、无偿献血等工作。2、实行“撤镇建街、以城带街”的行政管理机制。撤销辖区内沥海镇的镇级建制,建立沥海街道办事处,依法理顺人大工作等相应关系。由上虞市委托江滨区,管理沥海街道及所属行政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3、实行“授权管理、绩效挂钩”的干部管理机制。由江滨区负责管理辖区内党组织及干部的日常工作,对管委会内设机构领导干部和街道领导班子建设有建议权、任命权、考核权和监督权。滨海新城管委会(江滨区)一名副主任兼任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合同聘用等灵活的用人制度。4、实行“充分授权、就地办结”的行政审批机制。绍兴市和上虞市各部门在辖区的管理职权(其权属范围内),通过委托办理、“见章盖章”、项目备案、人员派驻、“柜台前移”等方式,授权江滨区相应机构直接履行,项目办证类收费实行“零规费”管理。江滨区应及时将有关处理情况抄送绍兴市和上虞市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做到办事不出新城。对需上报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由上虞市和绍兴市有关职能部门在承诺办理日内履行上报手续。参照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权限,在江滨区设立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等派出机构,并根据分税制精神分别设立国税、地税征收机构,均赋予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同等审批管理权限。实行绍兴市级部门和滨海新城管委会(江滨区)双重领导制度,派出机构主要领导的任免、奖惩及年度考核,均要征求管委会意见。5、实行“指标单列、互补合作”的要素配置机制。对江滨区内的各类用地指标、环境容量指标等实行单列,其分配与调剂由滨海新城管委会(江滨区)负责。支持江滨区与滨海新城外有关地区建立土地、金融、人才等互补合作机制。优先安排核心区建设发展项目申报省市重大项目。辖区内土地由江滨区国土分局统一征用、统一管理、依法出让。6、实行“独立运作、定期返还”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江滨区财政比照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独立运作。为支持开发建设,江滨区产生的一级地方财政收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十年内全额返还江滨区,具体体制另行制定。江滨区与街道的财政体制自行研究制定。7、实行“多元投资、自求平衡”的投资融资机制。设立新城开发基金,专项用于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紧缺资金调剂、兑现各种奖励等。由市本级、绍兴县和上虞市分别以现金、资产、可用土地作价等出资,确定参股比例,联合组建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滨海新城(江滨区)开发建设和融资任务。按照“自行借贷、自行建设、自行出让、自行还贷”的原则,以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借助市场化运作方式,科学经营理念、规划、设计、品牌等“无形资产”及土地等“有形资产”,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确保滚动开发、自求平衡。8、实行“属地统计、利益分成”的成果共享机制。由开发主体负责规划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并相应承担房屋拆迁、劳动力安置、被征地农民保障等有关费用。辖区内的经济社会事务均享受绍兴市本级的相应政策,所需资金由江滨区财政局全额承担。对辖区外的政府(含省级部门)组织企业或引导企业到江滨区投资落户的,可享受相应的税费分成政策,有关经济指标可计入县(市、区)考核中。按属地统计原则,辖区内产生的各项指标数据,计入上虞市。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配套、谁受益”的原则,十年期满后,辖区内的地方财政收入存量返还上虞市,增量计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由投资方按比例分成,具体政策另行制定。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2 0 1 0 年 2 月 5 日
Ⅱ 企业入驻工业园需要什么手续
就是提交相关申请,向工业园区或者创业园区表达你的意愿,然后对细节做出一些商议,例如要进入腾讯众创空间的话,就要商议办公面积的大小,租用时间的长短和租金等问题。等双方都协商好后,再签订合同,就可以入驻了。
Ⅲ 工业园是由谁筹建及管理的,
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工业园“宜丰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登记注册的企业。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具体指宜丰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规划区及随着工业规模发展需要而新增的工业项目区。
第三条 园区管理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项目入园服务管理、企业生产规范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税收规费征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权职责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设立园区管委会,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相关管理职能。
第五条 园区管委会享有和行使以下职权
(一)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授予在园区的管理权限以及开发建设权限。具体包括:在园区行使全部或部分财政、税收、工商、国土、招商、规划、建设、环保、司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社会事务等管理权;在园区内的开发建设权;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组建园区建设投资公司,并加强对公司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任务,设立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在园区内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与相关部门相对应或相关联的管理权限,但业务上接受相应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在园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接受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的双重管理。
(三)依法对园区内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园区管委会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园区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园区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研究制定适用于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办法、意见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现代管理体制,研究新时期园区的发展思路和规划布局;
(四)负责园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安全、环保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沟通、处理好园区内企业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六)根据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积极主动地做好择商选资和安商工作;
(七)协调管理园区内的服务组织;
(八)按年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园区发展的经济评估报告;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第七条 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逐步发展和壮大工业园区。
第八条 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县城总体规划相衔接,并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的要求以及《宜丰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操作。
第九条 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园区土地规划、征收、报批、出让、发证与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园区土地利用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行政生活用地。其使用方式分为土地出让、土地租赁和行政划拨等。土地出让按照“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价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规定的宜丰县工业用地的最低出让标准。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作价入股与其他企业合作、合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为50年(时间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园区内土地利用规划,主要以安置工业企业为主,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65%以上,其它用地分别安排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行政生活用地和商业用地。
第十二条 严格园区规划控制区内土地管理,园区周边相关村组建设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及农户建房等,必须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村组开展以上建设要先报园区审核,再报国土、建设等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园区企业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
(一)工业企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3%以上,容积率控制在0.6-1.0之间,绿化率控制在23%—30%,办公生活用地控制在本企业用地总规模的7%以下。
(二)工业企业用地投资强度控制。凡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必须在80万元以上,产出密度亩均年缴纳税金2万元以上。同时,土地出让按投资规模分档,即2000万-5000万元为一档,5001万元-1亿元为一档;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外资按外汇实时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下同)。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规定实施前,以零出让获得的土地,需要转让、抵押登记的必须按现有最低标准补交出让金。
(三)企业用地实行保证金制度。企业入园用地按面积大小向园区交纳用地保证金:30亩以下(含30亩)交10万元,31-50亩交20万元,51-100亩交30万元,101-200亩交50万元,201-500亩交100万元,501亩以上交200万元。用地保证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四条 防范园区土地闲置。
(一)入园项目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由园区管委会会同国土部门按12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的闲置费不予退回)。
(二)项目建设密度、投资强度、亩均年税收(投产后3年平均数)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该项计算闲置土地面积。如有多项达不到要求,以最高的一项为依据计算闲置土地面积,并按相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
(三)招商服务单位在控制闲置土地中的责任。招商项目实行谁引进谁服务、谁负责的机制。凡签约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未按期投产或投产后三年内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亩均年税收有一项或多项达不到要求的,招商服务单位应协助相关部门无偿收回土地或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如不能按要求收回用地或缴清土地闲置费,县财政将从招商服务单位的可用财力或经费中酌情扣缴。
第四章 工程规划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园区所有的工程规划与建设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要求。
第十六条 园区管委会相应的内设机构是园区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园区所有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预决算、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园区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报)批、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队伍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十七条 由园区管委会实施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园区工程建设制度执行。凡工程预算造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一律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建;工程预算造价不足30万元的项目,可实行竞价议标。所有工程招(议)标实行阳光操作,择优选择,公正办理招投标事务。
第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承建的管线工程,应遵守园区的统一规划,在园区管委会的统一指导下进行规划与建设。
第十九条 企业规划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企业规划建设必须做到依法有效。企业厂区规划与建设必须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杜绝“三无”单位进入园区企业规划建设。
(二)企业厂区规划与建设时,应提供按规定要求设计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和厂区建设效果图,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再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审批后,由园区管委会放土地红线,并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
(三)企业厂区建设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报批。在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通过规划放线、施工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报批强行施工的项目,园区管委会可依法依规制止其施工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
(四)企业厂区布局设计必须符合园区整体规划,维护园区整体形象,服从园区的规划管理,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建设要规范标准,必须是轻钢结构或钢砼结构,杜绝以钢管为原材料的简易厂房,外观装饰符合园区厂房整体布局要求。办公楼建设原则上应建成三层以上,且设计新颖外观漂亮;
2、临公共区域的厂区围墙必须按要求建设,禁止以厂房墙体充当围墙,或利用围墙作为墙体搭建附属建筑物;
3、厂房建设要求美观整洁。企业出入口须服从总体规划。管道、线缆等不得在临路的墙体上铺设,只能内设或侧、后放置。厂房外墙粉刷要求整洁美观,与园区整体形象协调一致;
4、厂区建设须严格按规定退让建设红线,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都不得伸入道路红线内。退让距离内的土地按园区总体规划,由企业实施绿化、硬化;
5、附属建筑和隐蔽工程必须符合园区的统一规划,做到先批后建。凡需对园区公共设施进行破坏性的建设工程,除必须先申报并获得批准外,还需缴交其恢复费用的2-5倍工程保证金后方可动工。
(五)建设、施工单位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出具相关资料,申请验收。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合格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道路建设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在用地规划改变时,可视情况对支路进行增减建设。道路及公用设施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随路铺建市政公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广场及公共绿化地按规划筹建,其面积视功能确定。
第二十二条 园区基础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五章 项目入园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园区重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及经省级以上部门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园区主导产业及其配套项目。
第二十四条 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项目入园首先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
第二十五条 规范投资协议。招商服务单位与投资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本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规范入园程序。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方须向园区管委会提交投资协议、项目可行性报告、环评初审意见、立项批复,提出项目用地申请,经园区项目准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正式入园合同。国土部门凭入园合同界定的项目用地范围,签订用地协议,投资方在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用地保证金后,再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用地选择要遵照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的要求确定。
第二十七条 项目正式入园合同中要明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亩年均税收、年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开工建设日期和投产时间等条款。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规定在1年以内。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并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现有入园企业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管理,防范企业在变更过程中套取优惠政策。属同一宗土地、同一类产品、同一生产规模的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凡现有入园企业需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的,须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严禁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操作。
第三十条 厂房及生活配套设施可由投资客商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或委托园区建设投资公司代建,或购买、租赁园区企业闲置厂房。
第三十一条 园区管委会对入园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职能,监督项目建设,对违约项目依法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招商引资服务单位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排解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员工招聘等工作。
第六章 企业生产规范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完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法管理企业,提高企业开工率、投产率、达产达标率和贡献率;开展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奖罚办法;建立信用考核机制,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依法、及时、真实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三十三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入园项目依法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制度,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强化园区环保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环保各项政策,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园区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园区生态环境。
第三十五条 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企业用工招聘、技能培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等协调服务工作。企业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觉接受劳动保障监察,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园区企业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业务的办理,经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调度和上报工作;负责企业管理的咨询、指导、检查、评比、考核、整改工作;负责对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产品创优等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十七条 适时成立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对园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
第七章 税收规费征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 园区财税部门负责园区范围内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园区范围内的税收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园区商业服务及其他活动等所产生的所有税收。税收的征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园区财税机构统一征收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到园区内揽引税收,防止园区税收的跑冒滴漏,确保园区税收管理的完整性和招商引资单位的积极性。
第四十条 企业要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期申报,照章纳税。对企业的财政奖励政策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园区企业自建厂房设施,涉及国家、省、市规定必须收取的规费,按规定标准的最低收取;涉及县级行政性收费的全部免收(工本费除外),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按国家最低标准减半收取。企业在缴清建筑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建筑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后,凭地税部门出具的已税证明,方可办理企业房屋产权证。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凡建设两层以上厂房且建筑密度达到43%以上的,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的面积由县政府每平方米奖励10元。
第八章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园区管委会相应的内设机构会同园区派出所负责研究制定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群防群治网络,落实综治措施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外来人员登记、园区户政管理以及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负责协调周边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负责组织巡逻、处理突发事件、打击不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工作;负责检查生产现场、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易燃易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督查工作。
第四十三条 企业要建立组织完善、责任明确的内部治安防范网格,把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逐级分解到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
第九章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物业管理、物流、园区信息、商业用地经营等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园区管委会解释。
Ⅳ 如何做好工业园区总经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Ⅳ 苏州工业园区公司注册流程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一、注册公司流程大致如下:
1、咨询领表
2、查询名称
3、颁发核准书
4、编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5、材料受理
6、领取执照、刻章
7、开立基本户
8、核定税种
二、注册公司流程查名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王森ISZO王森IB9B545)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为公司的则提供营业执照,投资人为外籍人员则提供护照。
三、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四、注册公司流程所需时间:
1、名称查询:5个工作日
2、准备材料,全体股东签字:3个工作日
3、工商注册登记:5个工作日
4、开设基本账户:7个工作日
5、核定税种:7个工作日
五、注册公司代理费:低价注册阳光王森
Ⅵ 请问在工业园区注册一家公司的流程
在北京吗? 各个地方都不一样。
Ⅶ 科技工业园区怎样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1、官产学协力机制
世界极大多数科学工业园区运行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企业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主体,大学和研究机构则是研究人才、创新思想和研究成果的摇篮和发生器。构建它们三者关系的措施主要有:
(1)建立密集官产学关系的组织机构。如日本通产省在技术城设立产学官共同研究中心,美国I-270高技术走廊由所在的蒙哥马利县当局与马里兰大学、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院共同建立的生物技术高级研究中心,法国里尔技术城建立的科学协会,等等,都是促进官产学密集合作的组织。
(2)官产学联合搞研究开发,联合研究开发的项目大到国家重点公关、小到公司的委托项目。
(3)大学与企业、企业与企业开展横向联系,即一方面大学与企业在互利基础上进行研究开发活动,大学向企业提供研究成果、研究设施,甚至研究人才,企业向大学提供资金和需求信息;另一方面园区内企业之间也联系密集,在技术开发和项目交流方面相互合作,同行企业建立横向网络组织,加强信息传递和经验交流等。
2、资金筹集机制
高技术产业既是技术密集又是资金密集的产业,资金是科学工业园区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需要多源头、多渠道来筹集资金:
(1)政府投资,其主要渠道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和研究设施的建设、基础研究、政府计划项目等。它包括直接投资(政府通过预算拨款投资于园区建设设施,或以专项增款支持某项技术开发)和间接投资(政府实施财政补贴、奖助计划、发放低息贷款、基金会等)。
(2)民间资金,其主要来源于大公司、私人银行、保险公司、个人、大学及慈善事业基金等。美日的民间资金在园区开发总经费中所占比重较高。
(3)银行融资,如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金库和民间金融机构专门向高技术中小企业贷款,美国由银行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向高技术公司进行贷款。
(4)外国投资,外资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科学工业园区的重要资金来源,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的科学工业园区都是以吸引外资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外资的主要渠道包括直接投资和银行贷款。
(5)风险投资,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的科学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投资机制,是科学园的一种主要的筹资渠道。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生命线,如美国的硅谷就聚集了全美近1/2的风险投资公司和1/3的风险资本。风险投资的主体模式有:一是以私营风险投资公司为主体的美国模式;二是以大公司、大银行为主体的日本模式;三是以国家风险投资行为为主体的西欧模式。
3、企业准入机制
世界各国普遍设有由有关专家组成的甄选委员会或小组,就下列条件对要求进入科学园区的单位或企业作严格审查:研究方向是否属高新技术范围;研究开发经费占整个业务预算的比例是否较高;拥有的成果或专利是否有商业价值;是否具有开发新产品的潜力;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的比例是否较高。园区不仅接纳高新技术企业和单位,同时也接纳风险投资公司、资讯服务、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机构、贸易公司、财会管理及服务性的第三产业等。
进入园区的程序是,先由单位或企业提出申请,说明进入园区的理由、资金及其来源、经营项目及市场条件,然后交园区管理机构、经甄选委员会评审确认后,最后由园区最高决策机构批准。批准后单位在同管理机构签订合同后方可进入园区。
Ⅷ 工业园区招商的有哪几种方法
经济发展离不开工业园区的合理规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意识到园区招商引资的重要性,也开始着手进行园区建设。
但通过全员部署、层层分解指标、广撒网等方式,效果往往不理想。如何把园区建好、规模化、产业化,从而带动地方产业联动和经济发展,是各地都在探讨的问题。
今天,我们就从产业高度和区域发展规划的角度,来看看园区招商的13个方案。
第一招:把握区域产业规划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产业。比如,上海重点发展金融业,杭州是电商圣地,义乌是小商品之都,深圳重点发展科技……每个地方都有最适合自己产业发展的规划。在建设园区时,首先要了解当地的产业资源和上下游配套设施。
那么如何才能知道当地的主要产业是什么,通过区域产业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区域内集中的企业从事什么样的业务,规模有多大,是否形成产业集聚。经过大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从一个个数据中判断出该地区的核心产业是什么,最缺乏的产业是什么。
第二招:园区规划定位
对于一个工业园区来说,早期的定位和规划,代表着园区发展的天花板在哪里,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了解了本地区的产业情况后,要根据本地区的产业规划对园区进行定位。
第三招、差异化定位发展
当然,是同向发展还是差异化发展,是园区需要思考的问题。经过全面的大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台州曾被称为应急产业之都,有着非常深厚的应急产业基础。
为此,我们根据当地产业上下游配套条件,建设了中国台州智慧应急产业园,短短几个月就吸引了130多家企业落户纳税。
第四招、头雁效应
雁群在迁徙之时,飞行的队伍中一只大雁会借助前一只大雁的羽翼产生的动力而飞行,这样会更省力。在园区招商引资过程中,离不开这样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头雁企业。一家头雁企业甚至可以带动众多上下游配套项目落户园区。
第五招、引领效应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但未必念得好。”有时候,与其专注于引进外部企业,不如尝试扶持本土企业成为龙头,带来产业集群效应。支持本地企业或入驻企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引导企业IPO上市,吸引更多有潜力的企业入驻,形成产业园区主体。
第六招:政策性返利补贴
“天下熙熙,皆为利;天下熙熙,皆为利。”没有足够的效益,企业何必背井离乡,搬到外地?因此,通过税收、土地、贷款贴息、科技奖励等手段吸引有潜力的企业落户也是一种方式。
第七招:筑巢引凤,吸引人才
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产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人才的供给。不少地方开始筑巢引才。谁速度快、效率高,谁就能抢占人才高地。
第八招:产融互动
吸引企业落户,推动园区发展,离不开资本的力量。通过资本杠杆撬动合作伙伴和社会资源,推动行业快速发展,是非常有效的手段。
资金是怎么来的?不少企业落户后,还面临着走出去找投资的困扰。事实上,如果园区能为企业牵线搭桥,为产业基金和投资公司牵线搭桥,让企业和管理层自主选择,企业的发展机会将事半功倍。
第九招、会展招商
顾名思义,就是举办各种线下活动,如展示活动、创业大赛等,通过一系列活动提升园区知名度,吸引有潜力的企业,扩大投资选择范围。
通过线下活动吸引的项目,园区还可以进行大数据分析,分析什么样的企业对园区感兴趣,什么样的企业有落户意向。今后,招商还可以重点在这类项目上突破。
第十招:开放市场
企业发展最重要的是市场。如何将产业园内的项目捆绑销售给入驻企业,或者促进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联动发展,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课题,有利于降低招商引资难度,提高效益。
第十一招:委托第三方招商
技术行业有专业。在招商面临瓶颈时,可尝试委托第三方开展招商,充分发挥专业招商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集成和网络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委托招商,拓宽招商视野,提高招商针对性。
第十二招:网络招商
网络招商也是网络营销,从建立自己的网站到广告、网页广告、搜索引擎、友情链接、We媒体等多种网络传播方式。
第十三招:大数据招商
对于各地政府而言,最困难也最重要的招商方式,就是大数据招商。
当然,招商引资的方式千万条,大数据来敲门。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服务和信誉。只有优质、高效、主动的服务,才能营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只有讲诚信、重诚信,才能解决企业安家落户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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