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者的地价不同
工业用土地价格低廉,建设用地价格相较于工业用地高。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二、两者的使用权年限不同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3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限为40年。
三、两者的土地使用性质不同
国家规定不允许违反用土性质使用土地,不允许在工业用地上从事商业活动。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计算规则由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❷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附件:1?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2?城市等别划分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❸ 什么是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❹ 解释一下 什么是一类工业项目
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❺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明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下称新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5项指标构成。具体如下:
按照以指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政策导向,新指标提高了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具体包括: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新指标还对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等别、不同行业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容积率控制指标进行了限定。
新建工业项目必须符合新指标,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参照新指标执行。对于不符合新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新指标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符合新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❻ 请问什么是标准工业厂房标准工业厂房能否按4层建造考虑
标准厂房是指在规定区域内统一规划,具有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等特点,主要为中小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和外来工业投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发展平台。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标准化厂房的“标准”与行业性质有关,因为各个行业的标准化厂房的用途、结构、设备和资金等情况都不一样。因此,不同的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化厂房。而相同的行业,在一定的范围内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这种“标准”也是相对而言的,并非绝对标准。
基本要求
1、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要求,包括设备间距、工艺流程的合理性等。
2、安全通道宽度要大于1.4米,主通道宽度应大于3米,人行通道宽度要大于0.8米.
3、消防设计要合理,并保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工房内要有区域划分,包括加工区、产品存放区、原料存放区、休息区等。
5、配电、照明等动力柜要符合安全要求。
6、标语、标识、操作规程、定置图要醒目,要有宣传栏。
7、定置管理
其它要求根据产品结构合理规划定置。
❼ 什么是标准化工地
❽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明确规定,国家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此,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以下简称《标准》),将全国土地分为15个等别,并确定了各等内工业用地出让的最低价标准范围为60~840元/平方米,作为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200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对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进行了调整。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相关链接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
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对中西部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15%执行
工业项目按照上述规定拟定的出让底价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对个别县、市(区)基准地价末级地的平均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确实低于《标准》的,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区、市)县级行政单元总数,按照总数小于50的不超过5%,其他不超过3%的原则,控制拟调整县、市(区)的数量,统筹组织测算、论证和平衡,提出明确意见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后,可以按当地实际执行最低价标准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与按行业分类小类认定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需一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逾期未备案的按《标准》执行。
❾ 一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对居住及公共环境的干扰程度、污染程度、安全隐患程度的不同。
1、一类工业工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包括以产业研发、中试为主兼具小规模生产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2、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3、三类工业用地
对寓居和公共设备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在规划图纸中用字母M3表示。
(9)什么是工业项目标准地扩展阅读:
工业用地类型指的是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工业用地分成的三种类型。包括基本无污染、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对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发展,壮大并富有生气,但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用地的形状和规模工业用地要求的形状与规模,不仅因生产类别不同而不同,且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和建筑层数有关。
参考资料:网络-工业用地类型
❿ 浙江省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中,单位排放增加值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及使用要求
1.项目用地行业为。
2.项目建设地点:,出让面积为:
平方米(合亩)。
3.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万元。
4.乙方应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向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万元/亩,履约保证金不抵扣土地出让价款,分三期退还。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开工的,退还1万/亩;按本协议约定按时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退还1万/亩;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达产并通过达产复核验收的,退还退还2万/亩。未按期完成的,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5.乙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期限为年;并承诺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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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期开竣工,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报请县国土资源局同意后,其项目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