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多少
一、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多少
1、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工业用地申请的方法是什么
工业用地申请的方法如下:
1、申请者先到本局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后到信息中心出建设用地红线图;
2、备齐材料后再到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递交申请;
3、所需材料:申请报告;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营业执照及企事业代码证;
6、法人代表身份证书;
7、法人代表身份证;
8、代理人身份证;
9、委托书;
10、立项批文或经核对的政府常务会议记要;
11、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文;
12、信证明;
13、项目平面布置图;
14、环保、林业、消防部门意见;
15、用地红线图;
16、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
17、需提供的其他部门书面意见。
㈡ 工业用地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对于地址的要求为:提供合法合规的产权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复印件、村委等开具的相关证明等。所以,工业用地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