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代也有地摊经济,那么古人们是如何把这件事搞活的
你能想象,成都市甚至举办汽车品鉴会,把宝马、奥迪等名牌汽车拉来摆摊销售么?总理走访时也称赞,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
说到"地摊经济",我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刘皇叔。刘备早年丧父,家境困苦,东汉政府又没有扶贫政策,无奈之下,他只好跟着母亲编织草鞋草席,摆摊贩卖。就是靠着摆地摊做小生意,刘备母子才没有饿死。
其实,中国的地摊经济远在东汉之前就有。
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成语,买椟还珠、削足适履、郑人买履等等,都跟地摊经济有关。而这些成语,基本都在先秦。
一、夏商:姜太公靠什么生活?要摆摊,起码得有个市镇。在田间地头摆摊也不是不行,问题是人流量太小,生意很难做得起来。
中国最早的王朝夏朝,就已经出现了城市和都邑,也随之出现了贸易。
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夏朝遗址就出土了很多贝、玉、松绿石,这些东西肯定不是当地出产,而是通过贸易、交换等手段从外地运来的。考虑到当时不太可能出现门面房和商业综合体,这些商人应该是在市集摆摊贩卖、交换商品。
夏朝之后的商朝,商品贸易更进一步。周武王曾经形容殷人的贸易行为,“肇牵牛车,远服贾”。由于殷人很善于做生意,所以后世都把做生意的人称为“商人”。同时,城市里出现了专门的交易场所——肆,市肆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常,正如《诗经》所说:“南邑翼翼,四方之极,赫赫厥声,濯濯厥灵。”在市肆里做生意的,大多数是贵族。
至于平民,基本上只是在偶尔来卖一点自己的剩余产品,比如陶器、谷物、菜蔬以及牲畜之类。平民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以及出售的商品也有限,所以不可能拥有一间自己的商铺,基本上都是摆摊贩卖。相传姜子牙还没有去钓鱼之前,就曾在朝歌和孟津的市肆内干过“负贩”、屠宰和卖酒的营生,如果没有猜错,他应该也是一个小摊贩。
二、周朝:官商垄断一切
小摊贩姜子牙辅佐周武王推翻商朝,在中国建立起第一个封建王朝——周朝。
周朝的统治者并不重视市场机能。
在商朝,已经出现经营商品交换这一专门行业的“自由商人”,然而到了周朝,所有的商人都属于官府,正所谓“商工受资”。官府给这些商人的任务是“抱布贸丝”,以货易货,不是赚取白花花的银子。
《孟子》记载,“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而不是“左右望而罔市利”。也就是说,那些商人,无论你是在商铺卖货,还是在地摊卖货,都是在完成政府给的任务,所以市场不发达。
由于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所以老百姓也都“衣服饮食不粥于市”。农民不会拿着自己的剩余产品去市场出售,自然也就没有什么人摆地摊。而且人民的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死徙无出乡”,就算你要摆摊,也只能在本村本乡里摆。但是,政府赋税征收的都是实物,假设你在本村本乡摆摊,真的能把剩余产品卖了换钱,那你拿什么来交税?
这种经济制度到了东周末年已经开始崩溃,《论语》中记载,“白工居肆,以成其事”,众多的私营工商业崛起,在城市里开铺的开铺,摆摊的摆摊。很多家庭手工业从传统的男耕女织,进化到织草鞋、织网、织履、织缟、为鞔(补鞋)······有些地方还因为特殊需要,形成了金属家庭工业。这些家庭会将自己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导致地摊经济蓬勃发展。
可惜的是,这种较为自由的经济体制,很快迎来了它的末日。
▲圆圈处为表木,不过也有学者认为是风向标
政府也鼓励地摊经济,宋代的税务所对经过收税点的过往商贩收取2%的“过税”,对城镇摊贩收取的3%的“住税”。当遇到自然灾害时,政府还会减税。
没有苛捐杂税,没有强行摊派,使得很多平民通过摆地摊,小本经营,也能走上人生巅峰。
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记载,一个叫秦重的小贩,通过摆地摊卖油,只用了一年时间,便赚到了整整十三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1000文铜钱,《水浒传》里武大郎卖的炊饼大概在3文钱一个。也就是说,秦重一年赚到的钱,可以买4333个炊饼。对了,武大郎也是个小摊贩,只不过在阳谷县这种十八线小城,他赚得钱不可能跟京城里的商贩比,但也足够养家糊口,衣食无忧。
即使到了南宋,城市里的地摊经济也依然繁荣。
南宋人洪迈在《夷坚志》中记载了几位小摊贩的发家史,“吴十郎者,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初以织草履自给,渐至卖油,才数岁,殆且巨万”,“忠训郎王良佐,初为细民,负担贩油,后家道小康,启肆于门,称王五郎。”这两个人放到今天,都是马云级别的商业偶像。
很多人常常谈到的“美国梦”,即不论家世和背景,每个人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成就,都有机会获得更好、更富裕和充实的生活,其实这在中国宋朝就已经实现。
知识分子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平民百姓可以通过经商来发家致富,我们简直可以称之为“大宋梦”。
可惜的是,这一切繁华,都被蒙元铁蹄蹂躏,成为昨日黄花。
六、明清:衙门里面摆个摊儿?
明清两代,出现近代商业资本主义萌芽。当时,工商业市镇兴起,各地交易频繁,商业规模很大。明人的《南都繁绘图》,清人的《盛世滋生图》,展现了南京和苏州两个商业中心的繁华。画中店铺众多,招幌林立,一派兴旺景象。
把目光从那些富可敌国的商帮身上移开,我们来看看当时的小摊贩。明清两代,尤其是清代,对于小摊贩的管理很松,甚至不对小摊贩收税。
根据《清代钞档》记载,雍正在一条上谕中说,“朕闻各省地方,于关税、杂税外,更有落地税之名。凡耰锄、 箕帚、炭薪、鱼虾、蔬果之属,其值无几,必查明上税,方许交易。且贩自东市,既已纳课,货于西市,又复重征。至于乡村僻远之地,有司耳目不及,或差胥役征收,或令牙行总缴,其交官者甚微,不过饱奸民滑吏之私囊,而细民已受其扰矣”,于是下令减免。
清政府也不像唐王朝那样重视街道的干净、整洁,即使是在北京这样的政治中心,政府也不在意市容。前门大街,也就是皇帝祭天坛、先农坛的必经之所,平时这里都被小商贩们搭席棚卖货所占据,路被棚子挤得只剩一丈多宽。皇帝辇驾要经过,那就赶头几天临时拆去,等皇帝回宫了便又纷纷摆上。
最不可思议的是,清政府竟然默许小商贩们把摊子摆进各大衙门里面,“各司每日常有一种背包人等,将衣服玩物公然进署,陈列满堂,冀图销卖”。政府机关里整天都是“窝窝头,窝窝头,一块钱四个”的吆喝声,公务员还怎么办公?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御史才专门请旨查禁。
小摊贩们除了为城里人提供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还常常背个篮子、摇着铜铃下农村销货。他们为农民带来做工精美的针线等必需品,成为城市与农村联结的关键点。
有时候,农民们也会挑个担或推个车,把自家生产的蔬菜送进城里卖。他们要么走街串巷吆喝卖货,要么就在庙会附近摆摊经营。当然,谁都想在庙会这种人流量大的风水宝地摆摊,于是小商贩们就内部达成共识,“浮摊俱有一定之规,彼时虽不呈报地面,形式亦无少异”。
当时的小摊贩为了吸引顾客,都开发出一套自己的吆喝声。明末的《旧京遗事》中说京师小贩,“随声唱卖,听唱一声而辨其何物品者、何人担市也”。清代的《燕京杂记》则说“京师荷担卖物者,每曼声婉转动人听闻,有发语数十字而不知其卖何物者”。
可见,在明清两代,虽然中国逐渐落后于西方,但是地摊经济还是相当发达的。
写到这里,我发现,成都的汽车品鉴会已经收摊,看来我手里的玛拉莎蒂15元代金券算是彻底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