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告诉我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流程
请告诉我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流程:\x0d\x0a1、成本计算方法\x0d\x0a按一定的成本对象归集生产费用,以便计算出各种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方法。最基本的成本计算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生产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例如,在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的情况下,只要求按产品的品种计算成本,这种成本计算方法就稳定之为品种法。又如,在单件小批多步骤的生产情况下,由于生产是按照客户的订单以及企业组织的生产批别组织生产,因此,产品成本就应该按照订单或生产批别进行计算,这种成本计算方法就称之为分批法。而在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的情况下,往往不仅要求按产品品种计算方法称之为分步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可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的成本计算方法,例如,采用品种法计算成本,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为了简化成本计算工作,可以先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别,分别计算各类别产品成本,然后在各个类别内部采用一定的分配标准,计算出各个规模产品的成本,这种方法称之为分类法。在定额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中,为了加强成本的定额控制,还可以以定额成本为基础,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这种方法就称之为定额法。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企业生产情况错综复杂,在实际工作中,各种成本计算方法往往是同时使用或结合使用的。这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生产特点,其目标是力求达到既要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又要简化成本的核算工作。\x0d\x0a2、成本核算程序\x0d\x0a成本核算程序是指从生产费用发生开始,到算出完工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止的整个成本计算的步骤。成本核算程序一般分为6个步骤。\x0d\x0a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生产费用支出的审核。对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支出,应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以便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费用,以及各种浪费,损失等加以制止或追究经济责任。(2)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企业的生产类型不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不同,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也就有所不同,应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根据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3)进行要素费用的分配。对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进行汇总,编制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按其用途分配计入有关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对能确认某一成本计算对象耗用的直接计入费用,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应直接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对于不能确认某一费用,则应按其发生的地噗或用途进行归集分配,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综合费用账户。(4)进行综合费用的分配。对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账户的综合费用,月终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并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以及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5)进行完工产品成本与在产品成本的划分。通过要素费用和综合费用的分配,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的分配,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均已归集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的产品本明细账中。在没有在产品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完工产品总成本;在有在产品的情况下,就需将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按一定的划分方法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划分,从而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6)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在品种法、分批法下,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计算出的完工产品成本即为产品的总成本;分步法下,则需根据各生产步骤成本明细账进行顺序逐步结转或平行汇总,才能计算出产品的总成本。以产品的总成本除以产品的数量,就可以计算出产品的单位成本。\x0d\x0a二成本核算的要求\x0d\x0a在成本核算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各项要求。\x0d\x0a(一)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算管结合,算为管用就是成本核算应当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当满足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需要。\x0d\x0a(二)正确划分各种费用界限\x0d\x0a(三)正确确定财产物资的计价和价值结转方法\x0d\x0a(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x0d\x0a(五)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x0d\x0a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x0d\x0a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是指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逐步进行归集和分配,最后计算出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各项期间费用的基本过程。根据前述的成本核算要求和生产费用、期间费用的分类,可将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归纳如下:\x0d\x0a1.对企业的各项支出、费用进行严格地审核和控制,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定其应否计入生产费用、期间费用,以及应计入生产费用还是期间费用。\x0d\x0a2.正确处理支出、费用的跨期摊提工作。\x0d\x0a3.将应计入本月产品的各项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按成本项目反映的各种产品的成本。\x0d\x0a4.对于月末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将该种产品的生产费用(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该种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2. 工业结转完工入库产品还及成本项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怎样结转的详细介绍请教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生产成本—C产品
。。。
贷:原材料—甲材料
原材料—乙材料
。。。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可按材料消耗或人工成本或实做工时或机器工时分摊,制造费用期末无余额。
例如按材料消耗分摊:
A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A产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总额
B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B产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总额
A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 = A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本期制造费用总额
B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 = B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本期制造费用总额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3. 工业企业月末结转生产成本的会计项目有及会计分录
1、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分摊可按材料消耗或人工成本或实做工时或机器工时
某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该产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总额
某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 = 该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本期制造费用总额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2、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3、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4、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月末,结转本月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6、月末,结转本月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7、月末,结转应交增值税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 工业会计中的固定资产成本摊销问题
财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税务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00]84号文件
第二十五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因此,财务对使用年限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当然你根据第十六条的规定和你企业的实际情况既可以选择20年也可以选择30年甚至更长.
目前,税务上规定: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对于财务和税务上规定的不一致.你只要按照财务会计核算就可以了.只不过是同税务规定不一致,你单位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就可以了.如果你的会计和税法水平比较高,你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税务规定,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5. 厂房公摊面积国家有标准吗
国家标准:厂房公摊面积计算方法是: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各套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一: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三: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四: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
五: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六: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