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业园是由谁筹建及管理的,
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工业园“宜丰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登记注册的企业。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具体指宜丰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规划区及随着工业规模发展需要而新增的工业项目区。
第三条 园区管理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项目入园服务管理、企业生产规范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税收规费征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权职责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设立园区管委会,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相关管理职能。
第五条 园区管委会享有和行使以下职权
(一)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授予在园区的管理权限以及开发建设权限。具体包括:在园区行使全部或部分财政、税收、工商、国土、招商、规划、建设、环保、司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社会事务等管理权;在园区内的开发建设权;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组建园区建设投资公司,并加强对公司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任务,设立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在园区内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与相关部门相对应或相关联的管理权限,但业务上接受相应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在园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接受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的双重管理。
(三)依法对园区内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园区管委会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园区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园区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研究制定适用于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办法、意见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现代管理体制,研究新时期园区的发展思路和规划布局;
(四)负责园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安全、环保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沟通、处理好园区内企业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六)根据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积极主动地做好择商选资和安商工作;
(七)协调管理园区内的服务组织;
(八)按年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园区发展的经济评估报告;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第七条 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逐步发展和壮大工业园区。
第八条 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县城总体规划相衔接,并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的要求以及《宜丰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操作。
第九条 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园区土地规划、征收、报批、出让、发证与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园区土地利用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行政生活用地。其使用方式分为土地出让、土地租赁和行政划拨等。土地出让按照“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价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规定的宜丰县工业用地的最低出让标准。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作价入股与其他企业合作、合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为50年(时间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园区内土地利用规划,主要以安置工业企业为主,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65%以上,其它用地分别安排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行政生活用地和商业用地。
第十二条 严格园区规划控制区内土地管理,园区周边相关村组建设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及农户建房等,必须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村组开展以上建设要先报园区审核,再报国土、建设等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园区企业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
(一)工业企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3%以上,容积率控制在0.6-1.0之间,绿化率控制在23%—30%,办公生活用地控制在本企业用地总规模的7%以下。
(二)工业企业用地投资强度控制。凡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必须在80万元以上,产出密度亩均年缴纳税金2万元以上。同时,土地出让按投资规模分档,即2000万-5000万元为一档,5001万元-1亿元为一档;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外资按外汇实时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下同)。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规定实施前,以零出让获得的土地,需要转让、抵押登记的必须按现有最低标准补交出让金。
(三)企业用地实行保证金制度。企业入园用地按面积大小向园区交纳用地保证金:30亩以下(含30亩)交10万元,31-50亩交20万元,51-100亩交30万元,101-200亩交50万元,201-500亩交100万元,501亩以上交200万元。用地保证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四条 防范园区土地闲置。
(一)入园项目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由园区管委会会同国土部门按12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的闲置费不予退回)。
(二)项目建设密度、投资强度、亩均年税收(投产后3年平均数)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该项计算闲置土地面积。如有多项达不到要求,以最高的一项为依据计算闲置土地面积,并按相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
(三)招商服务单位在控制闲置土地中的责任。招商项目实行谁引进谁服务、谁负责的机制。凡签约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未按期投产或投产后三年内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亩均年税收有一项或多项达不到要求的,招商服务单位应协助相关部门无偿收回土地或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如不能按要求收回用地或缴清土地闲置费,县财政将从招商服务单位的可用财力或经费中酌情扣缴。
第四章 工程规划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园区所有的工程规划与建设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要求。
第十六条 园区管委会相应的内设机构是园区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园区所有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预决算、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园区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报)批、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队伍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十七条 由园区管委会实施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园区工程建设制度执行。凡工程预算造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一律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建;工程预算造价不足30万元的项目,可实行竞价议标。所有工程招(议)标实行阳光操作,择优选择,公正办理招投标事务。
第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承建的管线工程,应遵守园区的统一规划,在园区管委会的统一指导下进行规划与建设。
第十九条 企业规划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企业规划建设必须做到依法有效。企业厂区规划与建设必须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杜绝“三无”单位进入园区企业规划建设。
(二)企业厂区规划与建设时,应提供按规定要求设计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和厂区建设效果图,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再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审批后,由园区管委会放土地红线,并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
(三)企业厂区建设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报批。在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通过规划放线、施工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报批强行施工的项目,园区管委会可依法依规制止其施工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
(四)企业厂区布局设计必须符合园区整体规划,维护园区整体形象,服从园区的规划管理,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建设要规范标准,必须是轻钢结构或钢砼结构,杜绝以钢管为原材料的简易厂房,外观装饰符合园区厂房整体布局要求。办公楼建设原则上应建成三层以上,且设计新颖外观漂亮;
2、临公共区域的厂区围墙必须按要求建设,禁止以厂房墙体充当围墙,或利用围墙作为墙体搭建附属建筑物;
3、厂房建设要求美观整洁。企业出入口须服从总体规划。管道、线缆等不得在临路的墙体上铺设,只能内设或侧、后放置。厂房外墙粉刷要求整洁美观,与园区整体形象协调一致;
4、厂区建设须严格按规定退让建设红线,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都不得伸入道路红线内。退让距离内的土地按园区总体规划,由企业实施绿化、硬化;
5、附属建筑和隐蔽工程必须符合园区的统一规划,做到先批后建。凡需对园区公共设施进行破坏性的建设工程,除必须先申报并获得批准外,还需缴交其恢复费用的2-5倍工程保证金后方可动工。
(五)建设、施工单位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出具相关资料,申请验收。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合格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道路建设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在用地规划改变时,可视情况对支路进行增减建设。道路及公用设施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随路铺建市政公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广场及公共绿化地按规划筹建,其面积视功能确定。
第二十二条 园区基础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五章 项目入园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园区重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及经省级以上部门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园区主导产业及其配套项目。
第二十四条 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项目入园首先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
第二十五条 规范投资协议。招商服务单位与投资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本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规范入园程序。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方须向园区管委会提交投资协议、项目可行性报告、环评初审意见、立项批复,提出项目用地申请,经园区项目准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正式入园合同。国土部门凭入园合同界定的项目用地范围,签订用地协议,投资方在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用地保证金后,再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用地选择要遵照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的要求确定。
第二十七条 项目正式入园合同中要明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亩年均税收、年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开工建设日期和投产时间等条款。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规定在1年以内。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并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现有入园企业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管理,防范企业在变更过程中套取优惠政策。属同一宗土地、同一类产品、同一生产规模的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凡现有入园企业需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的,须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严禁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操作。
第三十条 厂房及生活配套设施可由投资客商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或委托园区建设投资公司代建,或购买、租赁园区企业闲置厂房。
第三十一条 园区管委会对入园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职能,监督项目建设,对违约项目依法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招商引资服务单位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排解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员工招聘等工作。
第六章 企业生产规范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完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法管理企业,提高企业开工率、投产率、达产达标率和贡献率;开展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奖罚办法;建立信用考核机制,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依法、及时、真实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三十三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入园项目依法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制度,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强化园区环保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环保各项政策,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园区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园区生态环境。
第三十五条 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企业用工招聘、技能培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等协调服务工作。企业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觉接受劳动保障监察,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园区企业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业务的办理,经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调度和上报工作;负责企业管理的咨询、指导、检查、评比、考核、整改工作;负责对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产品创优等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十七条 适时成立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对园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
第七章 税收规费征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 园区财税部门负责园区范围内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园区范围内的税收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园区商业服务及其他活动等所产生的所有税收。税收的征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园区财税机构统一征收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到园区内揽引税收,防止园区税收的跑冒滴漏,确保园区税收管理的完整性和招商引资单位的积极性。
第四十条 企业要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期申报,照章纳税。对企业的财政奖励政策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园区企业自建厂房设施,涉及国家、省、市规定必须收取的规费,按规定标准的最低收取;涉及县级行政性收费的全部免收(工本费除外),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按国家最低标准减半收取。企业在缴清建筑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建筑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后,凭地税部门出具的已税证明,方可办理企业房屋产权证。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凡建设两层以上厂房且建筑密度达到43%以上的,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的面积由县政府每平方米奖励10元。
第八章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园区管委会相应的内设机构会同园区派出所负责研究制定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群防群治网络,落实综治措施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外来人员登记、园区户政管理以及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负责协调周边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负责组织巡逻、处理突发事件、打击不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工作;负责检查生产现场、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易燃易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督查工作。
第四十三条 企业要建立组织完善、责任明确的内部治安防范网格,把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逐级分解到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
第九章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物业管理、物流、园区信息、商业用地经营等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园区管委会解释。
⑵ 如何申请通过国家工业园区审批,申请建立工业园区的步骤有哪些
你的问题已经超出我的想象能力范围之外。
⑶ 如何创建特色工业园区重点工作计划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向科技化、性化 及态化向发展城市构架工业园区规划减少工业发展城市影响工业园区规划要根据具体城 市需求及城市具体特点进行探索思考要体现科技性、 文性态性实现工业园区持续发展
⑷ 工业园区招商的有哪几种方法
经济发展离不开工业园区的合理规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意识到园区招商引资的重要性,也开始着手进行园区建设。
但通过全员部署、层层分解指标、广撒网等方式,效果往往不理想。如何把园区建好、规模化、产业化,从而带动地方产业联动和经济发展,是各地都在探讨的问题。
今天,我们就从产业高度和区域发展规划的角度,来看看园区招商的13个方案。
第一招:把握区域产业规划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产业。比如,上海重点发展金融业,杭州是电商圣地,义乌是小商品之都,深圳重点发展科技……每个地方都有最适合自己产业发展的规划。在建设园区时,首先要了解当地的产业资源和上下游配套设施。
那么如何才能知道当地的主要产业是什么,通过区域产业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区域内集中的企业从事什么样的业务,规模有多大,是否形成产业集聚。经过大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从一个个数据中判断出该地区的核心产业是什么,最缺乏的产业是什么。
第二招:园区规划定位
对于一个工业园区来说,早期的定位和规划,代表着园区发展的天花板在哪里,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了解了本地区的产业情况后,要根据本地区的产业规划对园区进行定位。
第三招、差异化定位发展
当然,是同向发展还是差异化发展,是园区需要思考的问题。经过全面的大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台州曾被称为应急产业之都,有着非常深厚的应急产业基础。
为此,我们根据当地产业上下游配套条件,建设了中国台州智慧应急产业园,短短几个月就吸引了130多家企业落户纳税。
第四招、头雁效应
雁群在迁徙之时,飞行的队伍中一只大雁会借助前一只大雁的羽翼产生的动力而飞行,这样会更省力。在园区招商引资过程中,离不开这样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头雁企业。一家头雁企业甚至可以带动众多上下游配套项目落户园区。
第五招、引领效应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但未必念得好。”有时候,与其专注于引进外部企业,不如尝试扶持本土企业成为龙头,带来产业集群效应。支持本地企业或入驻企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引导企业IPO上市,吸引更多有潜力的企业入驻,形成产业园区主体。
第六招:政策性返利补贴
“天下熙熙,皆为利;天下熙熙,皆为利。”没有足够的效益,企业何必背井离乡,搬到外地?因此,通过税收、土地、贷款贴息、科技奖励等手段吸引有潜力的企业落户也是一种方式。
第七招:筑巢引凤,吸引人才
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产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人才的供给。不少地方开始筑巢引才。谁速度快、效率高,谁就能抢占人才高地。
第八招:产融互动
吸引企业落户,推动园区发展,离不开资本的力量。通过资本杠杆撬动合作伙伴和社会资源,推动行业快速发展,是非常有效的手段。
资金是怎么来的?不少企业落户后,还面临着走出去找投资的困扰。事实上,如果园区能为企业牵线搭桥,为产业基金和投资公司牵线搭桥,让企业和管理层自主选择,企业的发展机会将事半功倍。
第九招、会展招商
顾名思义,就是举办各种线下活动,如展示活动、创业大赛等,通过一系列活动提升园区知名度,吸引有潜力的企业,扩大投资选择范围。
通过线下活动吸引的项目,园区还可以进行大数据分析,分析什么样的企业对园区感兴趣,什么样的企业有落户意向。今后,招商还可以重点在这类项目上突破。
第十招:开放市场
企业发展最重要的是市场。如何将产业园内的项目捆绑销售给入驻企业,或者促进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联动发展,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课题,有利于降低招商引资难度,提高效益。
第十一招:委托第三方招商
技术行业有专业。在招商面临瓶颈时,可尝试委托第三方开展招商,充分发挥专业招商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集成和网络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委托招商,拓宽招商视野,提高招商针对性。
第十二招:网络招商
网络招商也是网络营销,从建立自己的网站到广告、网页广告、搜索引擎、友情链接、We媒体等多种网络传播方式。
第十三招:大数据招商
对于各地政府而言,最困难也最重要的招商方式,就是大数据招商。
当然,招商引资的方式千万条,大数据来敲门。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服务和信誉。只有优质、高效、主动的服务,才能营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只有讲诚信、重诚信,才能解决企业安家落户的后顾之忧。
以上内容来自 产业招商服务商
⑸ 工业园区怎么开发如何招商
工业园区开发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导,做好基础设施工作之后修建标准厂房,筑巢引凤;一种是企业主导,政府只是提供场地和基本设施,具体开发又企业自行把控。
园区招商要做好园区基础工作和宣传工作,转变传统以低价土地和优惠政策坐等招商的找思维,以特色招商或者产业链招商,吸引企业入驻,这样效果会好很多
⑹ 苏州工业园区是哪一年由哪位领导创立的
摘要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了借鉴新加坡经验的重要讲话。[1]
⑺ 如果说要建立一个工业园区,怎样从它的产业特征进行科学性的论证
一个好的工业区,应该是上下游互相联动,彼此为供需关系。否则只能说是工业集中区,不能说是一个成熟的工业区。而且,各企业的产品(包括半成品),应该是彼此依赖,互为供需的关系。高级一点的,就是各企业的产品,包括半成品之间,不构成危险源或者可能成为危险源的。这是比较高的境界了。
⑻ 什么是工业园区
这是网络的答案:
概念
工业园区是划定一定范围的土地,并先行予以规划,以专供工业设施设置、使用的地区。工业园区的设置,通常是为了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而设立。
用途
工业园区的用途相当多元,除了工厂、厂办等一般工业设施之外,亦可提供高科技产业使用,甚至有研究机构与学术机构进驻。工业园区如经过妥善的开发,通常会发展成为一个产业聚落。
通常进驻工业园区的产业类型,都为早期较发达的产业,例如食品制造业、纺织业、成衣业、毛料制造业、家具业、造纸业、石化业、运输业、化学制造业、仓储业等。1980年代后遂有科学园区的发展。 世界上第一个科学园区,起源于50年代,就是现在的硅谷。科学园区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让企业及大学可以成立新的创投公司(Startup company)。 科技园区是中国在沿海开放城市设立的以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工业为主的特定区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重要形式之一。中国在沿海开放城市和地区中,划出一定的地域范围,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较为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在工业园区通过兴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经营的生产性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的科学研究机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展新兴产业,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1]
⑼ 新建工业园区需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业园区需具备的条件一是有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二是有特殊的体制和政策;三是有很好的区位优势和高质量的规划;四是有良好的基础设施;五是有完备的社会服务体系;六是有畅通的融资体系;七是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和研发机构。由于诸多方面条件限制(如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工业园区很难自然形成。建得早的和先进的工业园区,一开始都是由政府引导培植的。其最初可能只具备了某一方面条件,如依靠龙头带动形成“链”,由于“链”的聚集带来优势,在此基础上通过行政推动、产业带动、龙头拉动、服务联动,最终形成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