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进行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交易当事人提供转让协议,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承办人进行审查;进行现场勘察,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提供报告书;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交纳税费;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⑵ 工业用地闲置二年以上,政府有权收回吗
土地闲置一年罚款,二年收回。是签署了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开始计算的。现在对于土地抓的很紧,如果没有安排好项目,就别急着签合同拿地。
⑶ 政府可以强制收回这些土地吗
1)2002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切手续都合理合法,政府没有权力强制收回这些土地!要想拆迁,只能和你们协商!但是如果取得土地的方式和现在的法律法规相违背,那就可以!
2)土地审批权有些是下放到地方的!由于你们的不是耕地,一般县城自己就可以规划!
3)和政府较劲比较困难!现在那个企业不偷税漏税,没有点猫腻,禁不住查的!不能完全不配合,拒绝交出,只能争得最大的利益补偿!毕竟发展经济、解决就业还得靠企业,政府不会撒手不管的!
⑷ 工业用地调整规划需收回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8
⑸ 紧急!已批复使用工业用地在什么情况下政府有权收回
这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你们两年都没有投产已经构成了闲置土地了,政府当然可以收回。
⑹ 低效利用工业用地是否可以由政府收回
低效利用工业用地是否可以改为政府手黑收,这个肯定的低效利用车主批这个肯定这么个有权利把它重新收回。
⑺ 工业用地如何收储
工业企业用地收储,土地使用权人被收储土地后如有安排工业用地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如被收储土地后不给予安置工业用地或虽符合安置条件但不要求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转产转型。
⑻ 政府收回国有出让的工业用地给企业的补偿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相关规定。
1,工业企业用地收储,土地使用权人被收储土地后如有安排工业用地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如被收储土地后不给予安置工业用地或虽符合安置条件但不要求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转产转型。
2,如土地使用权人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配合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的,可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进行奖励。
⑼ 政府能无偿回收个人工业用地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相关规定。
1,工业企业用地收储,土地使用权人被收储土地后如有安排工业用地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如被收储土地后不给予安置工业用地或虽符合安置条件但不要求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转产转型。
2,如土地使用权人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配合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的,可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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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工业用地如何转让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