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常务副县长一般分管工业,一般具体负责什么业务部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一般是副处级,主管人事、财政金融、编制等,但各地不一样。特殊情况:有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是上边下派的,这时候可能是正处级。 如果是直辖市的常务副县长就是正处级,其他省的常务副县长则是副处级。但各地不一样,例如重庆市武隆县的常务副县长分管机关事务、政务督查、财政、税务、人事、监察、审计、国土、城建、市政园林、政府法制、人民防空、外事接待、投融资工作。这主要看常委会是怎么决定分工的。 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工作,他们都是副处领导。。除了县长和书记是正。
县长不在时,常务副县长就是县政府最高领导,其他副县长只是分管某一方面的副县长,当然要向第一副县长(常务)汇报了,至于能不能拍板,只要县长不在,常务副县长(第一副县长)身为县政府最高领导当然可以拍板。
虽然常务副县长也是县党委的常务委员,但党务方面的工作还是要县委书记拍板。
如果是直辖市的常务副县长就是副厅级,副省级城市所辖县的常务副县长为正处级,其他省的常务副县长则是副处级。
一般说来,正县长是负责县政府的全面工作,那么常务副县长通常分管政府办公室、财政、人事、审计、监察、税务等重要部门。
但各地不一样,例如重庆市武隆县的常务副县长分管机关事务、政务督查、财政、税务、人事、监察、审计、国土、城建、市政园林、政府法制、人民防空、外事接待、投融资工作。这主要看常委会是怎么决定分工的。
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县府办、征管办、财政、税务、金融、人事、编制、审计、监察、信访、政府采购工作。
B. 市长(县长或区长)主管哪些政府职能部门
首先:通常情况下,市长直管的有四个部门,财政、审计、人事、监察,这四个部门是市长直接管的,但是市长是负责全面政府单位的工作。
首长负责制: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
我国的首长负责制是一种适合于中国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责任制。依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同时,行政首长负责制也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种形式,是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不意味着行政首长可以独断专行或者滥用职权。行政机关或行政部门的重大问题,要由某种行政会议来决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我国政府目前采用的首长负责制实际上是运用了等级决定原则。
行政首长是负责全面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