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厂房及综合建设用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性质
工业厂房及综合建设用地是工业用地的土地性质,这种土地可以盖厂房、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仓库及其工厂的附属设施用地,发展工业,不能用于房地产的开发。
工业用地是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发展,壮大并富有生气,但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2. 如何办理工业用地的土地证土地证可以分割吗
土地证是指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该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指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都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那么如何办理工业用地的土地证?工业用地土地证可以分割吗?
土地证 是指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该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指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 土地使用权 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 房屋 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都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那么如何办理 工业用地 的土地证?工业用地土地证可以分割吗?
如何办理工业用地的土地证
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 出让土地 还是 集体土地 ,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土地,应有“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签定。签合同时需准备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备案,规划定位图等,经主管领导和市长签字;
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复”文件,拿“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 宗地 图,地籍调查表, 土地出让金 收据;
3、 契税 收据,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
4、30个工作日,然后开缴费单缴费,到土地局领证。
注:土地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工业﹑科教﹑体育﹑卫生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工业用地土地证可以分割吗?
可以分割,具体流程如下:
一、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宗地应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 税费 ,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按照协议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并达到约定亩产税收,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
4、符合规划,宗地分割后不影响使用功能并满足安全条件;
5、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6、如涉及股东(或合伙人)变化的,按东政发﹝2010﹞59号文件执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业用地分割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工业用地分割由土地权利人向市 国土资源局 提出分割登记申请,填写《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呈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规划、经信部门签具意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
三、工业用地分割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呈批表》;
2、分割后的宗地图、宗地界址确认表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
3、原 土地使用证 ;
4、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涉及股东变化的,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表;
5、如约完成、亩产税收达到及 竣工验收 证明;
6、出让金、完税或者减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有关印章等。
四、同一出让合同20亩以下宗地不予分割,20亩以上(含20亩)多分割为3宗,且分割后单宗用地不少于10亩。分割后宗地不得再次分割。
五、经批准同意分割的工业用地,土地权利人应在批准后六个月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土地证记事栏注明:该宗地属分割登记。
以上就是如何办理工业用地的土地证?工业用地土地证是否可以分割的全部内容,工业用地要看是出让性质还是划拨性质,对 划拨用地 ,要抵押复杂一些,划拨用地是不准抵押的,应该评估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报国土部门备案,一系列手续办理后方能抵押。
3. 工业用地性质分别是什么啊
1、m0
新型产业用地。
2、M1
一类工业用地亦称普通工业用咐友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3、M2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4、M3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3)工业用地的证是什么性质的扩展阅读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用地管理介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七条 区块线一级线内规划工业用地应予以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和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含轨道车辆段、停车场上盖开发)、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在公共配套条件支撑的情况下,位于已建成或近期规划建设的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消绝的工业用地,可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但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该区块总面积的10%。在区块线内安排上述用地功能,需同时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程序调整城市规划。
区块线内已规划为其他用途(包括居住、商业、道路、配套设施等)的用地,可按照已批准的城市规划予以实施。本办法施行前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可按照批准的更新方向予以实施。
4. 工业用地是否为国有土地,请提供法律依据
工业用地与国有土地没有定义交叉的内容,工业用地属于用地性质,国有土地是指权属主体确定为国家的土地,所以在概念上是无可比性的,但从权属上划分,工业用地也是国有土地的一部分。
(4)工业用地的证是什么性质的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工业用地都是国有土地吗
法律分析:工业用地都是国有土地。工业用地与国有土地没有定义交叉的内容,工业用地属于用地性质,国有土地是指权属主体确定为国家的土地,从权属上划分,工业用地也是国有土地的一部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当给予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