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人能买深圳的工业配套房吗
不可以。
按照规定,工业配套房只有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购买,个人不可以。
新规提出,对于工业楼宇及配套宿舍受让人资格条件,在原有政策规定的须为经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抬高门槛,购买一级工业区块线内工业楼宇的受让人应符合《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要求,须是从事制造业的生产、研发、设计等环节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并有3年以上合法纳税记录(或投资方有合法纳税记录)。工业配套宿舍的受让人须为在配套宿舍所在行政区内持有厂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或者研发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企业。且该企业购买配套宿舍后,其持有的配套宿舍的总面积不得超过该企业在配套宿舍所在行政区内持有工业楼宇建筑面积的30%。
⑵ 工业楼宇转让不需缴纳增值收益
【深圳商报讯】(记者 江南鸾 实习生 黄婕)1月21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管理办法》取消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增值收益、完善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规则、规范工业楼宇及工业配套用房受让人资格条件、强化产业监管、设定过渡政策,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管理办法》明确,“工业楼宇”,是指在工业用地或者混合用地上兴建的用于工业生产、研发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配套用房”包括工业用地上为工业生产、研发提供配套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混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为工业生产、研发提供配套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等。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方面介绍,为了抑制产业空间炒作、实现城市发展利益共享,2013年政策规定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收取增值收益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增值收益制度对抑制产业空间炒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市经济环境已经发生变化,继续收取增值收益不符合国家“减税降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要求。因此,《管理办法》取消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增值收益,这将大大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切实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要求。
规范工业楼宇及工业配套宿舍受让人资格条件,有利于抑制工业楼宇及工业配套宿舍的炒作,防止产业空间类住宅化。
对于工业楼宇受让人资格条件,《管理办法》要求,一级工业区块线内工业楼宇的受让人应符合《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要求,须是从事制造业的生产、研发、设计等环节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并有3年以上合法纳税记录(或投资方有合法纳税记录)。同时允许区产业部门结合辖区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工业楼宇具体的准入条件或者准入产业目录。
对于工业配套宿舍的受让人资格条件,《管理办法》要求,受让人须为在配套宿舍所在行政区内持有厂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或者研发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企业。且该企业购买配套宿舍后,其持有的配套宿舍的总面积不得超过该企业在配套宿舍所在行政区内持有工业楼宇建筑面积的30%。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防止工业楼宇频繁转让影响产业发展的稳定性,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周期,《管理办法》规定工业楼宇分割转让后5年内不得再转让。
⑶ 深圳新规:工业及配套用房转让将无需缴纳增值收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1日召开媒体通气会称,《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要求,改善深圳营商环境,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取消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增值收益。
该《管理办法》有效期5年,2013年至今实施的《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爱朝表示,该《管理办法》是由《试行办法》修订后形成的。《试行办法》在盘活产业空间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规范工业楼宇受让对象、城市发展利益共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已经难以适应当前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产业空间节约集约利用的实际需要。
据其介绍,《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增值收益,将大大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限制条件,有助于规范产业空间合法流通,并保障“工改工”项目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工业楼宇及工业配套宿舍受让人资格条件,有利于抑制工业楼宇及工业配套宿舍的炒作,防止产业空间类住宅化;强化产业监管,建立了从土地供应到后续监管的全链条产业监管机制;设定了过渡政策,确保政策有效衔接,《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签订转让合同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工业物业,不需缴纳增值收益。
据悉,深圳全市适用该《管理办法》政策的现有合法工业物业建筑面积约1.8亿平方米。(完)
⑷ 深圳m0用地政策细则是什么
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工业区块线管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以及工业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区块线(以下简称区块线)是指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公布的工业区块范围界线。
本办法所称工业用地包括区块线内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等各类工业用地和以工业为主导方向的发展备用地。
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主要包括区块线内的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集聚区和集聚基地等。
本办法所称土地供应合同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租赁合同。
第三条 区块线的管理对象为划入线内的工业用地。区块线的划定和调整,线内的用地管理、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按照“严守总量、提质增效、产城融合、刚性管控”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产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第五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产业部门负责全市区块线的统筹管理,负责建立全市区块线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并纳入规划“一张图”系统进行动态跟踪与维护。市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服务和监管工作。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承担辖区内区块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线内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工业用地管理及产业项目监管等工作。各区产业部门负责区块线内工业用地的产业准入、综合绩效评估、租赁转让、产业退出等产业全过程监管工作。
第二章 划定和调整
第六条 区块线分为两级进行划定:一级线是为保障城市长远发展而确定的工业用地管理线;二级线是为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工业用地总规模、未来逐步引导转型的工业用地过渡线。
第七条 现状工业基础较好、集中成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用地应划入一级线内,部分现状工业基础较好、用地规模较小、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确需予以控制的用地也可划入一级线内。
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现状工业基础较好,虽在城市规划中确定为其他用途,但近期仍需保留为工业用途的用地划入二级线内。
第八条 各区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的面积不得低于辖区区块线总用地面积的60%。单个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该区块总用地面积的60%。
第九条 全市区块线总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70平方公里。区块线具体范围以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区块线为准。
第十条 各区区块线规模分为基本规模和划定规模。基本规模是根据全市区块线总规模要求,分解到各区必须完成的指标;划定规模是各区结合辖区产业发展情况,拟定的辖区区块线具体指标,划定规模原则上应不低于基本规模。各区区块线规模以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区块线为准。
第十一条 区块线按以下程序划定:
(一)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产业部门和各区研究确定区块线的划定原则和各区区块线规模;
(二)各区负责拟定辖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并提出辖区区块线划定指标;
(三)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产业部门统筹汇总各区区块线划定方案,形成全市区块线划定方案;
(四)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五)市政府审定。
第十二条 划定方案应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个自然日。
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市规划国土部门在门户网站及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区块线划定成果。
第十三条 因城市发展需要,可适时对区块线进行局部调整,局部调整需遵循“基本规模不减少、产业布局更合理”的原则。各区一级线的局部调整要做好总量占补平衡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 区块线的局部调整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一级线调整(含一级线范围调整、减少一级线规模并增加二级线规模等):由各区政府提出调整方案,经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产业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
(二)二级线调整(含二级线范围调整、增加一级线规模并减少二级线规模):由各区政府审批,并报市政府备案。
各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辖区工业区块线局部调整的具体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区块线局部调整方案在审批前应由各区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调整方案自市政府批准或备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市规划国土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
第十六条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并结合全市工业发展情况,原则上每隔5年由市规划国土部门牵头对全市区块线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情况对区块线划定方案进行修订。
因城市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可适时对全市工业区块线总体规模和各区工业区块线规模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七条 区块线一级线内规划工业用地应予以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和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含轨道车辆段、停车场上盖开发)、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在公共配套条件支撑的情况下,位于已建成或近期规划建设的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可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但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该区块总面积的10%。在区块线内安排上述用地功能,需同时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程序调整城市规划。
区块线内已规划为其他用途(包括居住、商业、道路、配套设施等)的用地,可按照已批准的城市规划予以实施。本办法施行前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可按照批准的更新方向予以实施。
第十八条 区块线二级线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应予以保留,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含轨道车辆段、停车场上盖开发)、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以及为促进产城融合确需安排的会议展示、商业零售、餐饮酒店等配套设施外,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二级线内现状工业用地如需开展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应按程序调整城市规划,并纳入一级线进行管理。线内现状工业用地如确需开展以居住、商业为主导功能的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需按局部调整程序调出区块线,并按照批准的城市规划予以实施。
二级线内现状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包括居住、商业等),可按照批准的城市规划予以实施。本办法施行前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可按照批准的更新方向予以实施。
第十九条 在区块线的日常管理中,各区块内的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区块总用地面积的60%。区块内如确需安排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会议展示等配套设施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应以行政区(或功能区)为单位进行平衡,保证辖区区块线内工业用地的面积不得低于辖区区块线总用地面积的60%。
对区块线内普通工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进行严格管理。因产业发展需要,经征求产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区块线内普通工业用地可按程序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南山区区块线内新型产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区块线中工业用地总面积的80%。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区块线内新型产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区块线中工业用地总面积的20%。其他各区新型产业用地比例暂不做要求。
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对区块线内工业用地的用途调整建立台账,及时更新,作为规划调整或审批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在组织实施辖区区块线内工业用地出让时,普通工业用地供应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年度工业用地供应总面积的60%。
第二十一条 在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要求,满足消防、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智能装备、机器人、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器械等先进制造业向高层工业楼宇发展。
已供应的普通工业用地,经批准增加建筑面积的,对不超过基准容积率且由企业自用的厂房,不计收地价;超过基准容积率的部分,按规定计收地价。属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按照城市更新规定计收地价。
第二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供应的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原则上不得转让;如有特殊情形需要转让的,应当在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及土地出让方案中明确。以出让方式供应的一般产业项目用地,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依法可以整体转让,转让条件在土地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以租赁方式供应的项目用地,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或抵押。
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可按照现行《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进行转让。
第二十三条 一级线内工业用地的转让或地上工业楼宇分割转让,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制造业的生产、研发、设计等环节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并有3年以上合法纳税记录(或投资方有合法纳税记录),由各区指定部门或机构对受让方条件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
第二十四条 加强土地整备拓展工业用地来源,每年新增整备用地中用于工业用地的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一级线进行管理。各区新整备出1平方公里以上较大面积工业地块的,在保持区块线总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可以置换出已纳入一级线管理的零星工业地块。
第四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五条 按照产城融合的思路,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在区块线内非工业用地上适当安排会议展示、商业零售、餐饮酒店、人才住房等功能,推动产业园区从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
第二十六条 在保持工业用地总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鼓励将区块线内工业用地与区块线外其他相邻用地进行统一改造。区块线内规划工业用地在用地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其用地布局可结合城市规划需要进行优化。
第二十七条 区块线内工业用地的建筑功能安排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定要求,除必要的宿舍、食堂、小型商业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外,严禁在工业用地中安排成套商品住宅、专家楼、商务公寓和大规模的商业和办公等建筑功能。鼓励在新型产业用地建设无污染生产厂房。
第二十八条 工业用地建筑形态应与产业类型、业态相匹配,厂房和研发用房不得采用住宅类建筑的套型平面、建筑布局和外观形态。
第二十九条 厂房原则上首层层高不低于6米,二层以上层高不低于4.5米;首层地面荷载不低于1200公斤/平方米,二、三层楼层荷载不低于800公斤/平方米,四层以上楼层荷载不低于650公斤/平方米;至少配备2台载重3吨以上的货梯。建筑平面应为大开间,除配电房、工具间等辅助房间外,同一楼层厂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
研发用房原则上首层层高不低于5.0米,二层以上层高不低于4.2米;首层地面荷载不低于800公斤/平方米,二、三层楼层荷载不低于650公斤/平方米,四层以上楼层荷载不低于500公斤/平方米;单独设置客梯,至少配备1台载重2吨以上的货梯。研发用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施工图审查单位在建筑施工图纸审查阶段要加强层高、荷载等审查,住房建设部门在施工报建环节要加强监管。
第三十条 鼓励各区通过依法回收、承租改造、政府回购、股份合作、空间置换等方式,对旧工业园区进行集中连片改造,统一规划建设,为重大产业项目和高技术、高成长型企业等提供空间保障。
原建项目已竣工投产,经产业部门认定达到产业监管要求,重建项目符合片区产业规划,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因企业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等发展需要,且通过综合整治、局部拆建等方式无法满足产业空间需求,在2007年6月30日前建成的旧工业区,经区政府批准,可允许申请拆除重建,更新改造方向应为普通工业用地。
第三十一条 鼓励区块线内工业用地中的各类配套设施集中统一设置。工业项目进行改建、扩建的,其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三十二条 加大区块线内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的盘活力度,鼓励对边角地、夹心地等分散低效的工业用地进行整合利用。
第五章 产业发展
第三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有关产业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趋势,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全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各区可以根据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制定辖区重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限制发展类产业禁止投资新建项目和简单扩大再生产,只能进行技术改造。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距离要求,生产工艺装备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低下、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要求、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予以清退淘汰。
第三十四条 各区要根据市相关产业规划和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制定辖区工业区块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符合产业规划的项目入驻。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应当编制产业规划,明确产业定位。
第三十五条 产业部门要研究编制工业园区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建设等建设标准指引,引导建设高质量的新型产业园区。
第三十六条 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园进区,着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项目在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未来产业集聚区等现有工业园区集中布局。
支持以产业链为纽带,在工业园区集中布局相关产业生产、研发、供应、上下游产品服务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第三十七条 重点依托高新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未来产业集聚区等园区、基地,大力促进产业要素集聚发展、引领产业技术创新、推进集群组织变革、深化集群开放合作,打造特色鲜明、体系完善、协同紧密、竞争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第三十八条 加强市、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的组织工作,确保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项目落地。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出让(除商业配套建筑类型)底价按照评估价的70%确定,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端制造业出让底价同时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区应加强对工业用地产业发展的监管,重点监管产业准入条件、产出指标、股权变更、注册地迁改等情况。
第四十条 加强项目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全过程动态管理,将产业准入条件、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和节能环保、股权变更约束等要求纳入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产业监管协议作为土地供应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建立全市产业项目监管制度,分别在项目建成投产、达产后每隔5年、出让(租赁)年期到期前1年等阶段,由各区组织对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约定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履约核查情况依法依约进行处置后,形成履约核查处理报告,并按批次报送市政府。
第四十二条 区块线内企业有土地到期、不符合产业监管要求、自愿或者强制迁出等情形的,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 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产业部门和规划国土部门研究建立健全全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将工业用地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用奖惩、项目审批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通过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依法限制或禁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有关活动。
第四十四条 区块线中位于深圳高新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有关单位应当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工业用地实行严格管理。
第四十五条 区块线内工业用地在建设前应当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质量检测,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保护,经环保部门认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要求用地单位承担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修复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六条 强化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用途管制,对擅自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工业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由规划国土部门和规划土地监察部门责令限期6个月内纠正,恢复工业用途,并依法予以处罚。拒不纠正的以及违法情节严重在限定期限内未予纠正的,由规划国土部门和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第四十七条 各区和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和《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区块线内用地建设活动的监察工作。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四十八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产业部门每年对各区执行本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在区块线内工业用地管理、规划建设、产业监管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依本办法划定的区块线及其范围图为本办法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加强对区块线外工业用地的严格管理,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保持稳定。
深汕特别合作区依照本办法划定区块线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业用地规模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35%。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出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事项的,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施行前,相关规划或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已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查通过的,按已批准的规划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进行建设,不适用本办法。
⑸ 外文翻译,重赏!!!!
building types and design
A building is closely bound up with people,for it provides with the necessary space to work and live in .
As classified by their use ,buildings are mainly of two types :instrial buildings and civil buildings .instrial buildings are used by various factories or instrial proction while civil buildings are those that are used by people for dwelling ,employment ,ecation and other social activities .
Instrial buildings are factory buildings that are available for processing and manufacturing of various kinds ,in such fields as the mining instry ,the metallurgical instry ,machine building ,the chemical instry and the textile instry . factory buildings can be classified into two types single-story ones and multi-story ones .the construction of instrial buildings is the same as that of civil buildings .however ,instrial and civil buildings differ in the materials used and in the way they are used .
Civil buildings are divided into two broad categories: residential buildings and public buildings .residential buildings should suit family life .each flat should consist of at least three necessary rooms : a living room ,a kitchen and a toilet .public buildings can be used in politics ,cultural activities ,administration work and other services ,such as schools, office buildings, parks ,hospitals ,shops ,stations ,theatres ,gymnasiums ,hotels ,exhibition halls ,bath pools ,and so on .all of them have different functions ,which in turn require different design types as well.
Housing is the living quarters for human beings .the basic function of housing is to provide shelter from the elements ,but people today require much more that of their housing .a family moving into a new neighborhood will to know if the available housing meets its standards of safety ,health ,and comfort .a family will also ask how near the housing is to grain shops ,food markets ,schools ,stores ,the library ,a movie theater ,and the community center .
In the mid-1960’s a most important value in housing was sufficient space both inside and out .a majority of families preferred single-family homes on about half an acre of land ,which would provide space for spare-time activities .in highly instrialized countries ,many families preferred to live as far out as possible from the center of a metropolitan area ,even if the wage earners had to travel some distance to their work .quite a large number of families preferred country housing to suburban housing because their chief aim was to get far away from noise ,crowding ,and confusion .the accessibility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 had ceased to be a decisive factor in housing because most workers drove their cars to work .people we’re chiefly interested in the arrangement and size of rooms and the number of bedrooms .
Before any of the building can begin ,plans have to be drawn to show what the building will be like ,the exact place in which it is to go and how everything is to be done.
An important point in building design is the layout of rooms ,which should provide the greatest possible convenience in relation to the purposes for which they are intended .in a dwelling house ,the layout may be considered under three categories : “day”, “night” ,and “services” .attention must be paid to the provision of easy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se areas .the “day “rooms generally include a dining-room ,sitting-room and kitchen ,but other rooms ,such as a study ,may be added ,and there may be a hall .the living-room ,which is generally the largest ,often serves as a dining-room ,too ,or the kitchen may have a dining alcove .the “night “rooms consist of the bedrooms .the “services “comprise the kitchen ,bathrooms ,larder ,and water-closets .the kitchen and larder connect the services with the day rooms .
It is also essential to consider the question of outlook from the various rooms ,and those most in use should preferably face south as possible .it is ,however ,often very difficult to meet the optimum requirements ,both on account of the surroundings and the location of the roads .in resolving these complex problems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follow the local town-planning regulations which are concerned with public amenities ,density of population ,height of buildings ,proportion of green space to dwellings ,building lines ,the general appearance of new properties in relation to the neighbourhood ,and so on .
There is little standardization in instrial buildings although such buildings still need to comply with local town-planning regulations .the modern trend is towards light ,airy factory buildings .generally of reinforced concrete or metal construction ,a factory can be given a “shed ”type ridge roof ,incorporating windows facing north so as to give evenly distributed natural lighting without sun-glare .
翻译:
建筑类型和设计
建筑物与人们有着紧密的联系,他为人们提供必要的空间,用以工作和生活。
根据适用类型不同,建筑物可以分为两类: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包括各个工厂或工业生产所使用建筑,民用建筑是指那些人们用以居住,就业,教育和其他社会活动的建筑场所。
工业建筑的厂房可用于采矿业,冶金工业,机械制造,化学工业和纺织工业等各类领域的加工和制造。厂房可分为两种类型:单层的和多层的。工业建筑也属于建筑的一种。但是,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所用的材料和建筑方式不同。
民用建筑按使用可分为两大类: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住宅建筑要适应家庭生活。每个单位应包括至少三个必要客房:起居室,厨房和厕所。公共建筑可在政治,文化活动,管理工作和其他服务,如学校,写字楼,公园,医院,商店,车站,剧院,体育馆,宾馆,展览馆,洗浴池,等等。他们都有着不同的职能,这反过来又需要不同的设计类型。
房屋是用以住人的. 其基本功能是提供住房的内容,但今天人们需要更多的住房内容。一个家庭在进入一个新的社区后将知道,现有住房不仅要符合其安全,健康和舒适等标准。还要考虑其附近是否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如食品市场,学校,商店,图书馆,电影院,以及社区中心等。
在60年代中期住房最重要的价值是足够大的空间和方便的出入交通。大多数家庭会首选约半英亩面积土地的家庭住宅,这样将提供足够的空间的用以业余活动。在高度工业化的国家,许多家庭的首选是那种尽可能远离市中心商业圈的住房,即使距离上班地点不得不有一段距离。相当多的家庭首选是郊区的住房,因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要远离噪音,拥挤和混乱。拥有方便的公共交通使得距离不再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开着自己的汽车去上班了。人们现在主要感兴趣的是户型,房间的大小和卧室的数目。
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要做好建筑设计和施工流程,让人提前知道该建筑建成后是什么样子以及下一步应该做什么。
在建筑设计中要特别重视房间的布局,其目的是提供最大的便利与可能的用途。在一个住宅建筑设计中,布局可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白天” , “夜晚”和“服务”。必须注意这些空间区域之间的连通交流。 “白天”房一般包括餐厅,起居室和厨房,但其他房间可能会增加,如书房,并有可能成为一个大厅。起居室通常是最大的,往往是一个餐厅,也或可能有厨房、凹室等。 “夜间”房间包括卧室、客房。“服务”用房间包括厨房,浴室,储藏室 ,和厕所等。厨房和储藏室需设置在一起,以方便其房间功能的使用。
此外,还必须考虑各种客房的朝向问题,当然最好尽可能的将那些经常使用的房间朝南设置。然而,在考虑到周围的环境和地点、道路等多方面因素,往往很难达到最佳要求。在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还必须按照当地城市规划条例所涉及的对公共设施,人口密度,建筑物高度,绿化面积,建筑红线等的要求,还要考虑到有相邻建筑的情况,等等。
尽管工业建筑需要符合当地城市规划条例但很少有标准化的工业楼宇。现代厂房建筑的趋势是轻质、通风。一般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工厂,可以得到一个“跌”型脊屋顶,把窗户开向北以便使分布均匀的自然采光不会直射进来造成刺眼。
⑹ 四川农业大学住宿环境怎么样
四川农业大学的住宿条件只能说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三校区的条件有很大差别,管理方式也不一样。我就说说雅安校区的情况。雅安校区的住宿区有三个,分别是老区、二区、三区,二区和三区合称为新区。宿舍整体来说由于建造年限来说,二区,三区的宿舍区整体要好于老区。三区的宿舍条件又要好于二区。
然后就是宿舍配套的学习用设施情况:宿舍每层楼都设有一间自习室,自习室较大,足够容纳20多人自习用。
宿舍整体管理不是很严格,女生宿舍较严。大家现在都是夜猫子,所以影响因素不算大,实际上宿舍与宿舍之间的影响还是挺大的,不过都和谐了,毕竟是和谐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嘛。
刚刚雅安新修了电梯公寓,楼整体外观十分漂亮,不知道是给本科学生用的还是给研究生用得。但是确实不错。谢谢你的浏览,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哦。
⑺ 政策频调 今年深圳商务公寓市场走向何方
在深圳房地产市场,商务公寓和一种工业配套宿舍的“类公寓”一直被看作“类住宅”产品,也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不限购不限贷,这些公寓还曾是投资客“狂欢”的空间。不过,近来深圳公寓市场的政策不断,2020年这个市场又将走向何方?
在深圳的商务公寓市场,有一种工业配套宿舍的“类公寓”产品,甚至只需要“现场”注册公司就可购买,由于价格相对同类型公寓产品低,因此吸引了不少投资者。近日,《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印发,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述通过注册公司的方式购买工业楼宇或配套宿舍用于居住的操作方式得到了针对性的规范。
其中,对于工业配套宿舍的受让人资格条件,《办法》进行了规范,要求须为在配套宿舍所在行政区内持有厂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或者研发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企业,且该企业购买配套宿舍后,其持有的配套宿舍的总面积不得超过该企业在配套宿舍所在行政区内持有工业楼宇建筑面积的30%。如某家企业欲在福田区购买工业配套宿舍,必须满足这样的条件:在福田持有厂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或者研发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且该企业购买配套宿舍后,其持有的配套宿舍的总面积不得超过该企业在福田区内持有工业楼宇建筑面积的30%。该企业如果只是在福田区持有写字楼,就不具备购买配套宿舍资格。
“2013年的政策仅要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的受让人须为经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我们发现存在一定程度的炒作,甚至有在转让现场为购买者提供企业注册服务的现象。”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也发现,深圳市场上原本需要注册公司就能购买的“类公寓”产品不在少数。在罗湖清水河片区,一处新公寓项目正是标榜需要注册公司才能购买,目前45平方米的复式单位售价为170万元左右,折合不到每平方米4万元。而在临近的笋岗片区,一些在售的正规商务公寓项目售价达到每平方米6.5万元至7.5万元。
无论如何,在许多人看来商务公寓一般是用来投资,商务公寓市场的表现也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深圳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需求。虽然商务公寓和类似的“类公寓”产品不限购不限贷,但由于交易税费、水电费等成本较高,这些公寓一直给人难以转手的印象,让一些普通置业者“望而却步”。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9年深圳商务公寓成交18902套,同比上升2.82%。与此形成对比的是,2019年深圳新房住宅成交数量同比上升28.9%,二手住宅共成交77149套,成交套数较2018年上升19.4%。
不过,龙华区一处商务公寓项目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除了深圳本地客户,此前还有许多内地客户前来咨询。”与此同时,商务公寓市场时有大宗交易发生,诸如龙华红山6979、罗湖笋岗招商中环等公寓项目都曾传来大宗交易的消息。
近两年来,深圳商务公寓市场的政策调整不断。2018年,深圳“731”楼市调控指出,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这条调控措施仍在生效。不过,就在去年年底,深圳取消此前出台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限制。2018年7月,深圳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其中规定开发商在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知》对可实施“商改租”的既有商业办公用房进行了限定。《通知》还明确,考虑到商业办公用房的改建多以小户型为主,且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主要是将商业办公的建筑功能调整为商务公寓功能。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认为,在住宅限购的情况下,不限购不限贷的公寓产品得到部分置业者的关注。去年年底公寓市场出台了新的政策,取消了“只租不售”的相关规定,长期来看有利于增加商务公寓市场的供应,但与此同时,商务公寓的稀缺性在下降。预计未来公寓成交量相对平稳,难以出现明显增长。
⑻ 光明峰荟公寓工业产权可以购买有问题吗
光明峰荟是工业用地,工业楼宇转让,后续缴纳的税费是非常高的,可以参考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里面的内容),建议不要买,如果要买的话,最好不要下定金,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然开发商不退定金,要打官司,闹到法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工业楼宇转让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2014-08-15 09:22 编辑:邱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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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深府办〔2013〕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深规土〔2013〕721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有效促进工业楼宇资源的有序流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受让人资格限制以及转让增值收益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的受让人应当是经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但《细则》第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以及具有居住功能(含宿舍、单身公寓、办公式公寓、公寓式办公、商务公寓等)的工业楼宇配套设施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本通知实施前已转让并办理登记且不属于《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二)本通知实施前已签订预售合同并备案且不属于《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三)经房改部门批准被纳入房改范围的;
(四)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二、非城市更新改造的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首次转让的,按照下列方式缴交增值收益:
(一)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可以分割转让而分割转让的,或者整体转让而整体转让的,免缴增值收益;
(二)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不得分割转让或者未明确可以分割转让,根据《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分割转让的,按照下列方式缴交增值收益,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
1.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内转让的,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方式缴交,无法提供工程造价或者扣减税费的相关凭证导致增值收益无法正确计算的,按照成交价格或者计税参考价格(取价高者)的百分之五缴交;
2.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后转让的,免缴增值收益。
三、城市更新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首次转让的,属于配套设施的部分,按照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收地价,免缴增值收益;属于工业楼宇的部分,增值收益按照《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方式缴交,无法提供工程造价或者扣减税费的相关凭证导致增值收益无法正确计算的,按照以下累进方式缴交:
(一)成交价格或者计税参考价格(取价高者)未超过二万元/平方米的部分,免缴增值收益;
(二)成交价格或者计税参考价格(取价高者)超过二万元/平方米但未超过四万元/平方米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缴交增值收益;
(三)成交价格或者计税参考价格(取价高者)超过四万元/平方米的部分,按照百分之四十的比例缴交增值收益。
《办法》实施前已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城市更新项目,其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首次转让的,项目实施主体可以项目整体为单位与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缴交增值收益:
(一)按照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市政府工业楼宇转让有关规定进行分割转让的,非自用部分免缴增值收益;自用部分分割转让的,须符合《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补缴地价后,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方式缴交增值收益;
(二)按照《办法》及《细则》关于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定进行分割转让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式缴交增值收益。
四、已转移登记的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自转移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再转让的,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的方式缴交增值收益;无法提供工程造价或者扣减税费的相关凭证导致增值收益无法正确计算的,按照成交价格或者计税参考价格(取价高者)的百分之五征收。
已转移登记的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自转移登记之日起五年后再转让的,免缴增值收益。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⑼ 宿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学生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宿舍管理工作过程缺乏沟通与交流
大多数高校在宿舍管理中以学生手册为主要框架,依靠学生会来实施考核,实行的是单纯的垂直化管理,由于不能全面的了解被考核对象的问题所在,不能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所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学生对这种自上而下带有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会出现抵触情绪,学生会成员在宿舍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很难把握“度”的问题,不能否认会出现以权谋私的现象。2、由于两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宿舍管理人员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及家庭背景缺乏了解同时学生也很难理解宿舍管理人员采取某项措施的初衷,因此在管理人员和学生之间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加大了管理难度。
(二)学生素质参差不齐,公寓设施管理难度加大
学生在临近毕业时,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情绪化现象严重,宿舍的公共设施便成为了他们的发泄对象,同时给低年级的同学带来了很坏的影响,也加大了宿舍的管理成本,这也是大多高校所面临的难题,也是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宿舍文化建设缺少特色
宿舍文化是校园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宿舍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校风学风和谐校园的建设。虽然各大高校每年都举办宿舍文化节,但各项活动往往只流于形式,不能完全调动起学生们的积极性,并没有长期持久地将宿舍文化建设的示范效应很好的延续下去,往往更多的是为了搞活动而搞活动。如何能将每个宿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宿舍文化建设也是目前我们在宿舍管理中需要深思的问题之一。
(四)个人物品管理意识薄弱,宿舍盗窃现象时有发生
大一新生中间经常会发生丢东西的现象,尤其是新生刚刚入校来到一个新环境,自理能力还没有全面的养成,他们的手机、笔记本电脑被盗案件较多。宿舍盗窃的发生除了造成学生财产损失外,还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管理,人际关系的建立,给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防止宿舍被盗是宿舍安全工作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何做好人防与技防的管理工作,将个人损失和案发率降到最低,是来衡量宿舍安保工作的重要指标。
二、加强和改进宿舍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学生会队伍建设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宿舍管理是为学生服务的,学生对我们的管理和服务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因此在宿舍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要注重学生会的管理作用,让学生们参与到宿舍管理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