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教苏州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的办理流程,我是新人刚上班没接触过,越详细越好
呵呵,我刚办过,是这样的,把我的经验分享一下吧,首先去园区旺墩路那边有个人力资源的,上了楼就可以看到类似于社保一站式服务的字样,你是企业员工吧,如果刚成立的企业需要去那边开户,开户的材料还是比较繁琐的,要一些公司的行政材料,比如印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还要公章等材料,你一定要去一趟,先去里面拿一些材料,必须开户的材料,当企业开好户后,就可以给员工交社保了,首先要签合同,需要在园区的社保网上下载一个程序,把你的个人信息录入后,再去社保中心读取。希望能帮助您!祝您好运啦!
㈡ 苏州工业园区的社保如何办理
要到园区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去开户,然后到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做开户登记,两边都登记好之后,有员工新签合同要到劳动保障报送窗口去公证,因为劳动保障和社保是联动的,你做完合同公证后员工也就完成社保办理了,以后每个月按时交社保就好了;如果有离职或续签也都要到劳动保障做材料报送的,社保不用在单独办理。具体可咨询园区公积金中心62888222;园区劳动保障66605847/66605960.企业法人或者劳资人员,执企业成立的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各种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章、财务章、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原有参加社保人员的参加社保缴费证明、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的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其它我没想到的材料,到社保办理开户。
㈢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社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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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及公积金转移到异地流程如下:
㈣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申报基数问题!
这个要看你单位是月缴费还是年缴费单位了,月缴费的话是按每月实际收入按月申报缴费的,如果你以前没在园区交过公积金的话,现在只能交乙类,最低缴费基数1800,缴费比例31%(个人负担11%),乙类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分开交的,可以只交社保。如果交住房的话,一般是基数的16%(个人公司各一半,都到个人住房账户),可以有最高8%的浮动。如果是年缴费的话,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月扣款,到每年3月份再调整,比例什么的和月缴费一样;公积金和社保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㈤ 苏州工业园区的单位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什么是联动,公积金中心发的数字证书不能增减缴纳社保员工吗
1、因为是新公司,所以首先得在公积金中心开户的。
2、去人力资源办的是劳动合同,办完劳动合同后要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申报缴费的业务,主要是这些内容:新公司成立,缴纳公积金的人数是0,所以要办理人员增加,需要填登记表和人员增加的表,外加所增加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要申报的还有缴费基数,因为每个人的工资是不同的,基数是根据工资的,所以要报基数。另外,还要办理个银行托收业务,以后就按期在你账上自动扣费。
3、你所说的联动,是指所有的这些初始的东西都办完后,以后增加人员就只要在人力资源那边办好合同,公积金的部分自己在网上做一下就可以完成了,不需要再跑公积金中心了。但人员离职还是得去公积金中心办终止。
4、关于银行托收。办理公积金开户的时候,在选择按年申报和按月申报的时候要注意些。按年申报是每个月按固定基数自动扣缴,缴费日期是15号和25号,月底还会扣一次,自己不需要做什么,等着扣费就行。按月申报是到月底前必须自己在公积金系统里做一下,然后才会扣费,如果忘记了,可能会造成滞纳金。新公司有可能资金会比较紧张,如果不想账户里的钱随时随地都被扣掉的话,还是选择按月申报比较好。但是人员增加的时候,增了就会马上扣。所以我们一般都托收在税款账户的,这样可以到月底统一转款。如果托在基本账户,一有人员增加就会马上扣费,在资金紧张的时候是比较麻烦的。
㈥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出来
园区的公积金中介不敢提的
你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
一、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二、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的需要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出国定居”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
以上所述概括了一些提取公积金的方法。仅供参考!
㈦ 苏州工业园区新开业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应该准备些什么,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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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是自己跑的,前一家公司没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如果正常辞职手续已经办完,辞职者需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楼)自己办理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手续。如果新单位仍在苏州工业园区,不需办理转移手续,新单位凭社保卡号直接登记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
如果自离或尚未办理辞职手续,证明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没了结。可能会涉及到原单位的利益关系,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看到原单位劳动终止的通知不会同意转出社保关系。
办理社保转移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完成最后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并办理退工离职手续后,参保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市民卡;
(2)《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表E2)一份;
●参保人员需将住房公积金跨市转移的,则需提供转入地住房经办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如果转移至苏州大市范围内,则需提供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
●参保人员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则需填写中心统一格式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流程: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后,给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至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区划代码为320540)。
4、中心在收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或通过网上平台传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划出基金(江苏省内一般账户养老基金不转),终止其园区的养老和医疗关系,将信息做好备份。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接续好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个人账户,记载转移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所在的转入地用人单位或个人。
6、住房公积金转出:中心在给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手续。
7、跨苏州大市转移的参保人员,中心为其办理住房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手续,如参保人员要求转移住房公积金基金并出具转入地住房经办机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的,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转出。
8、转移至苏州大市内的参保人员,如出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的,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转出。如转入地尚无转入账户的,则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在园区,按照结存额相关规定操作。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㈧ 关于近期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申报缴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近期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申报缴费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园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充分保障参保员工权益,现就近期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申报缴费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属期为2020年2月的申报缴费事项
1.月申报单位。于3月10日起开放所属期为2月的社保和公积金申报缴费,缴费比例按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尚未进行2月社保和公积金申报缴费的单位可以登录企业客户端进行申报操作;在2月份已进行过申报但扣款未成功的单位,也需登录企业客户端重新进行申报。单位缴费托收于3月10日起同步进行。
2.年申报单位。对于2月扣款未成功的年申报单位,中心将按减免政策重新生成托收数据,并于3月10日起重新进行托收,请确保托收账户有足够资金扣缴。
二、所属期为2020年3月的申报缴费事项
1.月申报单位。于3月14日起,开放所属期为3月的社保和公积金申报缴费,在3月29日前月申报单位可登陆企业客户端进行3月社保和公积金的申报缴费工作。中心将在3月16日至3月30日中午12点进行托收扣款,请各参保单位确保在此期间的工作日托收账户有足够资金扣缴。
2.年申报单位。年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至16日期间尽快完成3月的参保人员新增、调整和减少补充申报操作,中心将在3月17日至30日中午12点进行托收扣款,请各参保单位确保在此期间的工作日托收账户有足够资金扣缴。
三、关于2020年2月的社保和公积金有关事项
1.对于2020年2月已按原缴费比例申报并扣款成功进账的参保单位,中心将统一按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进行减免部分的退款操作,届时款项将返回至单位托收账户中。
2.中心将于3月17日,对3月10日至3月12日完成2月缴费的甲乙类参保人员进行2月住房公积金补摊还。
我们对近期减免政策调整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感谢您对园区社保和公积金工作的大力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
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