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工业用地报建流程
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台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
2、 取得所在地政府土颤衡地批复袭亮文件。
3、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
4、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
6、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茄禅做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工业用地过户申请登记表,缴纳相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入户手续,并索取土地证。
(1)工业配套项目要办什么许可证扩展阅读:
工业用地报建审核要求:
一、投资强度
工业用地最低投资强度为: 1000万元/万平方米。
二、工业项目配套设施的土地使用规定
1、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明确规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四项指标。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可能因行业而异,建筑密度不得低于30%。
2、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用地和生活服务设施不得超过土地总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建设高端主楼,专家楼,商场,宾馆,宾馆和培训中心。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鼓励建设多层次标准厂房,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严禁建设“花园式工厂”。
⑵ 工业用地办理规划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资料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建设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⑽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⑾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⑿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二、市政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⑻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⑼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⑽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工业配套项目要办什么许可证扩展阅读
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规划许可证
⑶ 工业园区立项流程及手续
法律分析:工业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阶段:项目备案阶段(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备案。
审批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
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简介、项目名称、报送到政务中心“三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备齐材料后,报送到发改局窗口办理备案。
第二阶段:施工报建阶段(34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报告、核发国有土地证(16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
审批事项:结建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地震安全性评估及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供电申请、诚信责任书、节能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18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人防办、气象局、科技局、供电公司、人社局、住建局、消防队。
项目单位备齐申请资料,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业项目综合窗口办理。
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9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程防雷设施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环保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规划验收、人防工程验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审批部门:消防队、环保局、住建局、人防办。
项目单位备齐资料,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验收部门进行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⑷ 工业项目所有的建设程序,包括办理哪些证件。以甲方的角度叙述
立项(工业主管部门)→征地(补偿、完税、公示的程序都要办)→土地招拍挂→办《土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的更名(规划局用地规划处)→完成出红线图、地形图、地下管网分布图等必要材料→办《土地使用证》(国土局)→设计招标、委托设计单位(外省的设计单位还要到建设厅备案)进行设计→报《初步设计方案》,按规划局要求征求各相关部门并取得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拿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通知书》(规划局建设规划处)→设计单位进入详细设计→就设计征求部门意见,这时要按各部门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等;
人防要易地建设的话还要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环保、水务、气象、园林、国安、消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办《施工规划许可证》,要缴纳城市配套建设费,这个要好些钱(规划局建设规划处),办证后规划局会发给你一个《规划后管理登记表》,很重要的,以后的工作要按上面的要求放线、验收等,千万别丢了→施工招投标、签订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标的施工单位要购买保险、农民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竣工后是可以从社会劳动保障局拿回来的)→进入施工阶段后主要就是质监站,都有专人负责的,按要求做就可以。
⑸ 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
生产企业需要办理以下许可证: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营业执照;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必须);
4、税务登记证;
5、统计登记证;
6、社会保险登记证;
7、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办理许可证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综上所述,中昌生产企业也称制造企业,是指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得盈利从事工业性生产经营活动或工业性劳务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且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慧培弯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前闷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二)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
(三)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
(四)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
(五)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
(六)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