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级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土地等级是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五、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征地补偿费用提高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本地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亦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政策,在不低于本《标准》的前提下,制订并公布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时报部备案。
‘贰’ 土地划分等级下面的几类区是什么意思
土地的一、二、三、四类地区的意思是:所在区域统一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也可以理解为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超不发达地区。
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二等次之,依此论推。
(2)徐州工业用地级别怎么划分的扩展阅读:
土地利用分类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科学地进行土地利用分类,不仅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调查研究与制图的质量,也有利于因地制宜、合理地组织土地利用和布局生产。
土地利用分类中,既要突出利用程度上的差别和加强利用的可能性,又必需考虑一定层次等级的系统性。首先根据已利用、未利用和难于利用分出第一层。
在已利用土地中,根据国民经济各主要部门划分出第二层。据小编了解,其中包括农业、牧业、林业、渔业、工矿、交通、城镇居民点等各类生产建设用地。
每一部门用地中根据利用方式和利用方向等分出第三层。如耕地可按水利条件、地形条件再细分,甚至还可根据耕作制度与作物组合分出第四层。如此由大到小,由粗到细,体现一定的逻辑性和层次等级的系统性。
通常可根据土地利用调查与制图目的要求及制图比例尺的不同,相应选择精细程度不同的分类层次等级体系,采用不同底色、线条、符号和注记相结合的方法,在土地利用图上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