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庆工业园区的园区分布
重庆市有特色工业园区30个,批准启动区和拓展区用地面积63.4平方公里,园区分布为主城区10个,渝西经济走廊10个,三峡生态经济区10个。6月30日前,在建的21个园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73亿元(累计21亿元),土地整治7.13平方公里(累计16.86平方公里)。
进展较快的有:九龙园区(九龙坡)、空港园区(渝北)、茶园园区(南岸)、绅鹏园区(铜梁)、港城园区(江北),5个园区上半年完成投资7.33亿元(累计11亿元),土地整治5平方公里(累计8.6平方公里)。其共同特点是:领导高度重视,管理机构比较健全;资金落实,基础建设投入力度大;招商引资工作抓得紧。
建设进度一般的有12个园区,完成投资1.3亿元,完成土地整治9.7平方公里。进展缓慢或基本未动的有4个园区。
至6月末,21个园区内,累计有313户企业入驻(在建148个,投产165个),用地6.43平方公里。实现产值30亿元,税收2亿元,安置劳动力2.2万人。预计全年30个园区入驻企业707个,企业投资150亿元,占地27平方公里,实现产值80亿元,税收9.8亿元,安置劳动力10万人。其中九龙等5个建设进度快的园区已累计入驻企业180个,上半年完成产值16.44亿元,税收1刀亿元,安置劳动力12万人;预计全年累计入驻企业210个,完成产值35.2亿元,安置劳动力1.7万人。
7月7日新批准了9个园区:龙水园区(大足县)、正阳园区(黔江区)、凉风娅园区(漳南县)、名山园区(丰都县)、人和园区(云阳县)、朝阳园区(垫江县)、白鹤园区(开县)、两路园区(渝北区第二个)、西彭园区(九龙坡第二个),9个园区规划面积81.45平方公里,启动面积15.55平方公里 。 以荣隆台湾工业园区为例,对于注册于荣隆台湾工业园区的企业,也可以享受荣昌县财政扶持奖励。
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二、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
三、对西部地区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四、本通知所称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西疆维吾尔自治区、西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07]65号)。(按国家对西部大开发新的政策标准执行为准)
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
(一)返还土地出让金。对经市政府批准的特色工业园区内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后,全额返还园区用于土地整治。
(二)返还城市建设配套费。对经市政府批准的特色工业园区内城市建设配套费实行先征后返,市和区县两级全额返还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税收超基数返还。对经市政府批准的特色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建成投产后5年内,在现有财政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对超基数新增的地方税收和共享税收,市级和区县级财政留成的50%返还原区,用于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发展。
(四)加大财政的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财政对特色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国债项目和科技项目的贴息等政策支持。西部开发的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向园区倾斜,增加对园区的投入。
(五)集中小城镇建设的专项资金用于特色工业园区建设。
(六)特色工业园可以适用我市西部大开发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根据今后的情况予以补充。
关于荣昌县招商引资的暂行规定
[财税政策]
(一)生产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项目,从投产年度起,该企业上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前3年按50%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在1001-5000万元的项目,从投产年度起,该企业上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前3年按80%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万元的项目,从投产年度起,该企业上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前3年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
(二)非生产性企业(不包括餐饮、连锁店、一般农贸市场)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从该企业投产年度起,该企业上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前3年按50%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经市级以上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或科技创新型投资企业的(以认定的证书为依据),从投资经营年度起3年内,该企业上交的增值税、营业税县级分享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3年期满后经市级以上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或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未来三年内,该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县级分享部分的60%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对设计在我县的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的工业企业,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在201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事业单位为我县提供技术转让,以及在转让过程当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以下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暂免征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行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承包所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土地政策]
投资企业用地,根据具体用地性质,通过挂牌、拍卖、招标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投资企业使用集体土地,可实行租用,租用方式由用地者与土地所有者或承办经营者或土地使用者具体商议。
投资企业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或投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可按承办经营方式获得集体土地经营权;从事能源、水利、文化、教育、卫生、社会公益事业的,可按行政划拨或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鼓励土地承包者在有效承包期内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入股办企业。
[规费政策]
县级部门(含市属部门)应收费的相关项目及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公布后的标准收取。
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建设期间属县级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全面(工本费除外,下同),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发生在县级内的工业企业联合、兼收、收购、破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资产重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行政性收费,属县级收取的一律免收。
新建各类大型专业市场,固定资产在300万元以上的,除按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外,从市场投入运营之日起,免收3年县级行政性收费。新版商贸流通企业和新办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期间,属县级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减半征收;经营期间第一年企业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由县政府按50%奖励给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旅游开发项目(新建三星级酒店、旅游产品开发及打造旅游景点等),建设期间,属县级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减半征收,从运营之日起,免收三年行政性收费。
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政策规定
(一)外商(含港、澳、台商,下同)及其在中国的投资企业在本市投资和经营,不受行业、控股比例、投资形式、经营类别和年限限制,但国家另有规定除外。鼓励外商在本市投资农业、水利、生态、交通、市政、环保、矿产、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高新技术和传统企业改造项目,以及建立技术研发开发中心。
(二)外商独资和外商非国有经济合作以及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且不需政府综合平衡建设条件,对环境不造成破坏的鼓励类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申报备案制;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并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其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且符合国务院批准下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规定的项目,其合营合同、企业章程由重庆市外经贸委审批,报外经贸部备案。
(三)重点项目和注册资本在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可使用行业中的大类或概括性的行业用语。外商并购内资企业可重新申请企业名称,或继续适用原企业名称。
(四)外商以带资承包、租赁、参股等方式对内资企业投资,或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再和营或再投资开办新的法人企业,外资比例达到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五)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减按24%的税率征收。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项目及经国家批准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3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且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以及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企业所得税按减15%的税率征收。
(六)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减免税期满后,其出口产品产值占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对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
(八)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商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付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金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2年和第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其来源于我市的股息、利息、租金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十)外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十一)对符合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或投资总额外利用自有资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的,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十三)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缴地方所得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至2年免缴地方所得税,第3至5年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
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新增优惠政策
(一)凡属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3年内,可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免收营业税。外国企业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向我境内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三)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凡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部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五)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员工住宅享受我市职工有关契税同等优惠政策。
(六)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招用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劳动关系稳定在3年以上的,视其招用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比例,按照《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七)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进行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外质押方式向境内中资外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
(八)允许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外方投资者海外资产向境内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或国内分行向其发放贷款。
(九)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发行A股或B股。
(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向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
(十一)放宽对外商投资企业非贸易外“收入结”的限制。
(十二)适当扩大封闭贷款范围,外经贸封闭贷款发放对象由国有外经贸企业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支持企业出口。
如遇政策调整,以政府执行政策为准。 荣隆台湾工业园区在荣昌的位置
B. 张江现代化工业园区 概况
张江高科技园区建于1992年7月,是一个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区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南部,内环线浦东段的中点。园区范围内没有污染源,是浦东新区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交通方便,北邻龙东大道,西靠内环线,紧邻规划中的浦东新区行政中心和已开工建设的中央公园;南濒川杨河,东至规划中的辅环线。距市中心12公里,距即将兴建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11公里,筹建中的地铁二号线龙东路站就在附近,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园区的规划面积17平方公里,首期开发4.2平方公里,经过3 年多的开发建设,目前已累计开发土地面积2.33平方公里,区内外竣工道路13.5公里。园区基础设施完善,规划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到产业、科研和生活居住的结合,园区也相应地划分成高科技产业区、科技产业区、科研教育区、高级商住区和居住生活区,功能小区的发展齐头并进,相辅相成。
在科技产业导向上,园区面向未来,以生物医药、微电子与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为三大重点发展产业。投资园区的有:瑞士罗氏、日本松下、美国联信、加拿大鲍尔和法国法雷奥等着名跨国集团,其中有些企业已步入投产阶段。
在科研教育项目上,园区力促形成教学—科研—开发—产业化的良性循环,已引进诸如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等权威性研究机构,并逐步引进一些高层次教育单位,如将迁入园区的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和已开工兴建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浦东外国语学校。
园区在大力引进产业和科研项目的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生活配套环境。依附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交通、环境和配套上的优势,园区将力创一个宁静、文明、高层次的生活环境。园区内将兴建由香港汤臣集团投资的占地17万平方米的中高档标准住宅区,由澳大利亚着名设计师规划设计的面积达10万平方米的“日出苑”别墅群也已开工建设。
园区经过3年多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良好、完善的投资环境。根据上海市和浦东新区规划,张江高科技园区定位于中国新一代的高科技园区,目标是在下世纪初建成国内一流的国际化技术城区。
C. 重庆开县工业园区的园区概况
【园区规划】白鹤能源建材产业园,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赵家食品轻工产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移民生态工业园2.5平方公里);平桥高新技术产业园(平桥移民生态工业园),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开州港精品陶瓷物流园,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园区采取“一次规划,总体设计,分期实施,滚动建设”的方针,实行产业分区,重点建设能源、建材、绿色食品加工、轻纺服装、天然气精细化工等五大支柱产业。
【建设目标】到2012年基本建成10平方公里,实现产值120亿元。到2015年基本建成20平方公里,实现产值300亿元。
D. 苏州工业园区是哪一年开始建设的近年来苏州市的社会发展取得了哪些成就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的合作项目,开创了中外经济技术互利合作的新形式。1994年2月11日,国务院下达了《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2月26日,李岚清副总理和李光耀资政分别代表中新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同年5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破土起动。
苏州工业园区吸收了国内外开发区的成功经验,又有自身的显着特点:第一,它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签署协议兴办的国际合作项目;第二,园区的行政管理由中方全权负责。成片开发由中新合资的开发公司负责。对外招商引资由中新联合共同负责;第三,国务院同意在苏州工业园区自主地、有选择地借鉴新加坡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方面的经验。
1999年9月14日,中新两国政府联合协调理事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确定了园区今后三年的发展目标:集中建设首期8平方公里,全面建成首期8平方公里的工业区,以及相配套的住宅区。同时按照园区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求,以滚动的方式向前发展,根据市场要求,继续开发2平方公里的工业用地。对于未来的发展,双方一致认为,苏州工业园区是中新经济技术合作的重中之重,双方合作框架不变,开发主体合资性质不变,长期发展目标不变,双方合作支持园区发展的承诺不变。
地处苏州城东金鸡湖畔,行政区域面积288平方千米,下辖三个镇,户籍人口25万。
1994年2月11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2月26日,中新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同年5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破土启动。
2002年02月23日,经报请省政府批准,苏州市政府同意撤销苏州工业园区斜塘镇,将其原辖区域并入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镇政府驻娄葑。区划调整后,娄葑镇行政区域面积90.84平方千米,总人口8.04万,辖10个居委会、28个村委会。
【苏州工业园区2003年区划一览】 2003年,辖4个镇;将跨塘镇临湖村划归娄葑镇管辖。(** 区划名录根据江苏省2003年底村及村以上代码整理。**)
跨塘镇 辖:居委会(桥北、新镇);村委会(蠡塘、娄江、娄东、娄中、湖滨、剑湖、古娄、上楼)。
唯亭镇 辖:居委会(唯亭、亭南、泾巷、东亭家园);村委会(浦田、夷陵山、施家滨、悬珠、阳澄湖)。
胜浦镇 辖:居委会(胜浦镇街道、金苑新村、吴淞新村、园东新村);村委会(金港、金东、吴巷、胜巷、旺坊、南盛)。
娄葑镇辖:居委会(新苏、葑谊、葑塘、团结、星湾、独墅湖、斜塘);社区居委会(苏安南、苏安北、官渎、东港家怡、东港家乐、金益、莲香);村委会(板阳、洋泾、倪庄、金厍、群力、东旺港、华莲、周葑、宅前、墩头、斜浜、金田、东巷、盛墩、建国、联合、南旺、南夏泾、姚东、西马、田巷、南沙里、临湖)。
【2004年底】 辖4个镇。(** 此处乡镇面积人口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电子版,2004年统计数据。**)
娄葑镇 面积72.56平方千米,人口228728人。
跨塘镇 面积33.59平方千米,人口 39751人。
唯亭镇 面积82.15平方千米,人口 32171人。
胜浦镇 面积16.20平方千米,人口 49266人。
2005年,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33号),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和跨塘镇实施合并设立唯亭镇。据此唯亭镇将形成115.86平方千米的行政区域,人口5.8万,辖11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在建设小康社会中率先发展
http://www.subaonet.com 2006年09月02日 苏州新闻网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苏州波澜壮阔进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建设史,是振奋精神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史,更是轰轰烈烈继续在高平台上加快发展的发展史。五年来苏州经济发展的一组组掷地有声的数字,令人振奋,令人自豪。细细地解读这些数据,可以真实具体地展示苏州经济发展的亮点和特色,可以深刻地领悟苏州率先发展的时代风采。
GDP居全国第五位
“十五”时期,是苏州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显着提升、连续跨越大台阶的五年。继2002年、2004年苏州的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跨越2000亿元和3000亿元的台阶后,2005年苏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26亿元,在总量上又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达66766元,折合人均超过 8000美元。短短五年,GDP连续跨越三个千亿元级的大关,年均增长15.5%%,增速比“九五”时期高出3.9个百分点。GDP列上海、北京、广州、深圳之后,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5位,比2000年提升了2个位次。
工业总产值居全国第二位
“十五”时期,苏州以新型工业化为第一方略,抓住国际制造业转移的大好时机,积极加强“三带”(即沿沪宁线的高新技术产业带、沿长江的基础产业带和沿沪浙的配套制造业产业带)建设;大力推进“两个”计划(即“IT产业倍增计划”和发展规模企业“220计划”),努力打造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2005年,工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57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31.1%%;总量继续扩大,工业生产总值跨过万亿元大关,达 12123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908亿元,五年间年均分别增长27.3%%和32.8%%。苏州的工业总产值列全国最大的工业城市上海之后,位居全国第2位,比2000年提升了4个位次,苏州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中国第二大工业城市。
实际利用外资居全国第二位
五年来,苏州紧紧抓住中国加入WTO等有利机遇,主动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坚持把开放型经济作为第一性经济来抓,坚持把开发区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着力加快5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开发区的进一步开发建设和功能的提升,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在较高平台上实现量增质升。“十五”时期,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有107家在苏州投资,累计注册外资57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98亿美元,分别为“九五”时期5倍和2.6倍。2005年,全市(按原口径统计)实际利用外资60亿美元,仅次于上海位居全国第2位。
进出口总额居全国第三位
五年来,苏州积极推进进出口主体、产品、市场和方式的多元化,重视推进大通关和口岸建设,促进进出口贸易继续高位增长。“十五”时期,苏州进出口总额和出口总额的年均增幅双双达到47%%以上。特别是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其中机电产品出口比重由2000年的59.5%%上升到2005年的81.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提高了27.5个百分点。2005年,苏州进出口总额1405.9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727.7亿美元,进出口总额仅次于上海、深圳居全国第3位,比2000年又提升了1个位次。
地方财政收入居全国第六位
五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的加快发展、新增长点的大量涌现和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升,加上全市各级充分发挥财政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全面推进和深化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增收的积极性,从而使全市财政收入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地方财力明显增强,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同时对国家的贡献也日益增多。2005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718.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16.8亿元,均比2000年翻了两番,年均增长30%%以上;一般预算收入的总量、增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在全国大中城市的位次由2000年的第9位上升至第6位,显示了苏州雄厚的经济实力。
民营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位
五年来,苏州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尤其注重完善所有制结构、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全面实施《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腾飞的决定》以及各项配套政策,加强了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发展环境,构筑服务平台,为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创设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2005年末,全市提前一年完成“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确定的民营经济注册资本三年翻番的目标。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数分别为9.24万户和 23.08万户,数量名列全省第一位;注册资本分别为1706亿元和94.6亿元,私营个体经济注册总资本比“九五”期末增长7.6倍;民营企业的税收占全市税收的比重达29.5%%,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0%%,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极。由此,也促进苏州的经济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和规模经济三足鼎立的格局基本形成。
服务业增加值居全省第一位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服务业的发展,制定了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作出了《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决定》,确定了服务业发展的三大重点,明确提出要形成结构优化、特色明显、功能完善、开放度高的服务业体系,使服务业成为“打造苏州起飞的另一翼”。在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的鼓励推动下,生产性服务业的领域不断拓展,新兴服务业日益壮大,传统性服务业加快提升。2005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256.3亿元,位居全省第1 位,“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4.8%%。五年来,苏州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的确是令人瞩目的。苏州以占全国0.46%%的人口、0.09%%的土地面积,创造出了占全国2.2%%的国内生产总值、2.3%%的财政收入、9.9%%的进出口总额和8.5%%的外商直接投资的佳绩。虽然数据不能代表苏州经济发展的全部内容,但数据是最有说服力和直截了当的事实。上述一组组活生生的数据不仅诠释了苏州过去五年经济发展的辉煌,而且也预示着苏州又一次经济起飞的未来。
E. 南通有哪些繁荣的工业园区
1.中国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规划面积24.29平方公里,是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地处中国黄金海岸线中部,长江入海口北岸,正在建设中的世界最大斜拉桥苏通大桥就在区内,与国际大都市上海隔江相望,是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的重要门户,其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不断完善的投资环境,已经形成的产业基础,以及所具有的港口、淡水、人才等优势,是投资兴业的理想之地。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有江苏南通出口加工区、中国长江国际化学纤维工业园、长江国际化学新材料工业园、光机电工业园,基础设施实现通路、通自来水、通下水、通电、通电讯、 通蒸气、通污水处理、通港口、通工业用气和土地平整。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成为长江三角洲利用外资较集中、发展速度较快和经济活力较强的区域之一。 2.江苏如皋港工业园区 1993年经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园区位于长江入海口北岸,与上海、苏州、无锡隔江相望,地处如皋市最南端依江而建,属于对外开放一类口岸南通港口群,建港条件巧和哪得天独厚。园区港区西南与张家港隔江相望,距南通港仅28公里,距上海吴淞口127公里棚仔,至南京港239公里;如皋港引河与苏北各大主干河道连接成网,伸入腹地,转驳集疏条件较好。园区陆路距南通国际机场45公里、江阴长江大桥25公里。区内通港公路与宁通高速公路和204国道在园区北缘4公里处相立交。建设中的新(沂)长(兴)铁路开设如皋港支线连通港区。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并且在不断完善。鼓励重点开发的项目有:码头、电厂、金属冶炼及加工、石油化工、船舶修造拆解、新型建材、旅游度假区、生产生活资料进出口及中转经营、现代农业等。 3.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简介 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位于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规划面积135平方公里,其主要职能是依据南通港洋口港总体规划和洋口港开发区总体规划,推进洋口港的开发建设,加强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涉外事务、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管理。 目前洋口港的开发建设已进入全面启动阶段,江苏LNG接收站及电厂已落户港区。计划于2008年,与苏通大桥通车同步,完成洋口港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江苏沿海出海大通道。洋口港最终将建成拥有10万吨级大宗散货泊位、10万至20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五、六、代集装箱泊位,孝码以能源、石化、冶金、现代物流产业为支撑的新型沿海港口城市。 4.江苏港闸经济开发区 1993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开发区位于南通市市区西部,南临长江,与沪、锡、苏、常隔江相望,距上海128公里,距南京264公里,与南通机场咫尺毗临、南通港口一箭之隔,通沙汽渡座落区内,拥有不冲不淤的长江岸线4公里,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204国道、宁通高速公路穿区而过,基础设施完备,基本实现"七通一平"。开发区内规划设立四大工园区,即电子高新园区、机电一体化园区、精细化工园区、轻工食品园区。
F. 邻水高滩工业园有哪些厂
邻水高滩工业园唤宏毕有以下一些厂:四川裕成机械有限公司,四绝好川海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四川瑞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邻水高滩工业园是四川省离重庆最近的产业园区之一。自2013年启动建设以来,该园区和芹已吸引27家企业投产,在建企业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