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西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如何收费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一百十五条 城镇体系规划收费标准:鉴于目前还汉有出台全国统一的城镇体系规划收费标准,建议以规划区域规划总人口和区域中心城市(镇)两项因素为收费依据。
1、市域(地区)城镇体系规划以市域(地区)规划总人口为收费依据,每10万人口收费15000元,基价为30万元;
2、(地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其中心城市(镇)的规划人口规模为收费依据,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一面十六条 村镇规划收费标准
1、村镇总体规划收费以规划的乡(镇)域人口规模为依据,每万人口收费20000元;
2、镇区建设规划收费以规划的镇区人口规模为依据,每万人口收费20000元;
3、村镇规划费用基价为15万元。
第一百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收费
1、总体规划纲要为总体规划收费的35%;
2、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按照规划期末规划建设用地每平方公里25000元,10万人口以下基价为25万元;
3、城市总体规划分项规划收费比例:
(1)
历史资料分析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5%,如果是历史文化名城为10%;
(2)
道路交通规划为12%;
(3)
给水排水规划为8%;
(4)
防洪防灾规划为5%;
(5)
环保环卫规划为5%;
(6)
电力电讯规划为6%;
(7)
燃气供热规划为4%;
(8)
绿化景观规划为5%;
(9)
旅游规划为5—10%。
第一百十八条 城市分区规划收费
1、新区分区规划收费为20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20万元;
2、旧区分区规划收费为25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25万元。
第一百十九条 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收费
1、交通规划为4万元/平方公里;
2、交通项目改善为2万元/平方公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城市工程专项规划的收费为5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0万元。
第一百二十二条 城市防灾专项规划的收费为5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0万元。
第一百二十三条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收费为8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8万元(园林城市10000元/平方公里)。
第一百二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收费
1、风景区规划大纲收费为风景区规划收费的45%,基价为20万元;
2、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1)
小型风景名胜区(<20平方公里)收费为18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20万元;
(2)
中型风景名胜区(>20平方公里)收费为15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25万元;
(3)
大型风景名胜区(>500平方公里)收费另议。
3、风景名胜区景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0000元/公顷,基价为15万元。
第一百二十五条 旅游规划收费按照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规划期末旅游人数为准,15000元/10万人。其中:
1、省域旅游发展规划基价为150万元;
2、市域旅游发展规划基价为50万元;
3、县域旅游发展规划基价为20万元;
4、旅游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收费以面积为基准,参考风景名胜区、公园、景观规划收费,在此基础上增加30—50%的旅游策划费。
第一百二十六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收费
1、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收费为2500元/公顷;
2、城市一般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收费为3000元/公顷;
3、城市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收费为3500元/公顷;
4、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收费为4500元/公顷。
第一百二十七条 居住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5000元/公顷,基价为2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保护地段提高30%收费。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5000元/公顷,基价为15万元。旧城市改造与历史文化保护地段提高30%收费。
第一百二十九条 城市设计收费为20000元/公顷,基价为15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保护地段提高30%收费。
第一百三十条 景观规划收费为20000元/公顷,基价为15万元。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0000元/公顷,基价为15万元。
第一百三十二条 新区详细规划收费同为10000—20000元/公顷,基价为20万元。
第一百三十三条 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规划收费为25000元/公顷,基价为15万元。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园与绿地详细规划收费为8000元/公顷,基价为8万元。专类公园乘系数1.3—2.0。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5%--7%。
第一百三十五条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专项规划收费
1、城市给水系统专项规划收费为12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0万元;
2、城市排(雨、污水)系统专项规划收费16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供电系统专项规划收费为8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0万元;
4、城市通信系统专项规划收费为8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0万元;
5、城市给暖气系统专项规划收费为12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0万元;
6、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专项规划收费为16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0万元;
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收费为3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5万元。
第一百三十六条 城市防灾系统专项规划收费
1、城市消防规划收费为8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8万元;
2、城市防洪规划收费为5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8万元;
3、城市防空规划收费为5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8万元;
4、城市抗震规划收费为3000元/平方公里,基价为5万元。
第一百三十七条 城市工程管线详细规划收费
1、城市给水工程管线详细规划收费为1000元/公顷,基价为5万元;
2、城市排水(雨、污水)工程管线详细规划收费为1500元/公顷,基价为8万元;
3、城市供电工程管线详细规划收费为800元/公顷,基价为4万元;
4、城市通信工程管线详细规划收费为800元/公顷,基价为4万元;
5、城市暖气工程管线详细规划收费为1000元/公顷,基价为5万元;
6、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管线详细规划收费为1000元/公顷,基价为5万元。
第一百三十八条 管线综合收费为1500元/公里(规划综合的各种管线的累计公里数),基价为10万元。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地形复杂地区乘以系数1.3
第一百四十条 以教授级高工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收费乘系数1.5,以高工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收费乘系数1.2。
第一百四十一条 模型制作费另计,本规定中规定的表现图每个项目不超过3张,超出本规定以外的表现图绘制费另计。
B. 工业厂房设计费用大概是多少
工业厂房设计费用大概是5-30元/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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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征地补偿的项目包括奖励性补偿费、厂房重置成新价、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费用。
一、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搬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工厂停业停产损失怎么计算?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及重新安装调试的费用;
3、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经济补偿金;
4、为特定经营环境而设的装饰物的报废损坏的费用;
5、生产、经营证照的重新办理或变更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D. 建筑设计一般如何收费
原则上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但实际建筑设计商务活动中基本上是以市场价的形式按建筑面积为单位计算,国际惯例也是以建筑面积或规模作为计价单位。当然,实际商务活动中你必须以(2002)10号文为法规依据,在此框架内依据市场情况双方协商。
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
1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为8000~1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 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 城市设计收费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 景观规划收费为15000~18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5 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收费8000~10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6 新区详细规划收费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7 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收费为20000~2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8 公园与绿地详细规划收费为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专类公园乘系数1.2~2.0。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 。
E. 耕地变更工业用地费用标准
法律分析:1、若是位于新规划的商业区内,则经规划批准,取得新的城市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国土部门申请并重新缴纳商业土地性质的出让金即可。
2、若是转让,则必须挂牌招标,并且应缴纳该土地差价的所得税。
3、改变用途需由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到当地政府进行价格确认,才可以知道应交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数额。
4、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报到主管土地规划的副市长签字,然后拿着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更。
5、但是现在变更土地用途没有特别充分的理由,一般是不会批下来的,因为国家现在对于城市规划管理的非常严,如果不合规定变性了,到时候规划审查的时候所以签字的人都得受牵连,所以他们一般不会冒这个风险。
6、所以很可能的结局就是,如果要变性就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
7、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同,然后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些企业通常制造,加工或以其他方式产生商业企业销售的产品后工业用地的定义包括工厂和仓储设施,以及一些采矿和运输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