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业和信息局主要干什么
其前身是经贸委,简称工信局。直接隶属于政府,是政府的一个部门。
经信局是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简称,主要负责地方经济贸易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就是机构改革前的经贸局、经贸委,加上信息化管理职能。
具体来说: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全县工业企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减轻工业企业负担;负责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破产、搬迁、关闭工作和结构调整工作;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协调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经济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协调和促进乡镇工业经济发展。
(三)负责拟订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承担全县工业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责任;提出调控目标、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信息产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拟订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安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创新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经济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牵头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促进“三网融合”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五)拟订行业管理规划和起草行业规范性文件;负责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管理,承担建材基础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行业审核及验收工作,承担生化、制药、化肥生产资格的申报。
(六)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的统一调控;负责落实市“三电”办电力调度指令;负责协调全县电力、天然气、广播、电讯线缆管网设施保护工作;织织协调“三电”工作,指导盐业行业管理。
(七)组织起草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推进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减少工业排放、清洁生产工作;负责上报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果,协调政策落实工作。
(八)研究和规划竟争性行业投资布局,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方向,负责全县工业技术改造、信息化项目核准和备案登记;负责工业和信息投资工作;协调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监测、分析资金运行态势,实施资金的综合平衡;参与全县财政、金融政策的研究制定。
(九)拟订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推动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重点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
(十)指导全县规模以上(除煤矿企业以外)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和发布国内外经济信息,向政府提供国民经济、工业经济、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信息产业的运行特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十二)负责工业企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
(十四)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❷ 请问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局干什么的
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国民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实施与考核; 2.负责区内经济运行分析、预测; 3.负责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和审批; 4.负责区内各行业专项资金的申请和报批; 5.负责区内各类重点项目组织协调建设与管理; 6.负责区内节能工作的安排与实施; 7.负责全区物价管理和监督工作; 8.推进区内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 9.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全区科技工作管理体系,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推荐,科技计划项目的筛选、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 11.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和地震工作
拓展资料:
1、经济开发区根据开发区的规模等级,可以分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市级开发区等。中工招商网资料记载,由国家划定适当的区域,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兴办一两项产业。同时是给予相应的扶植和优惠待遇,使该区域的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开发区由某一个地方政府规划一个专门的区域,成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区的载体建设,比如《七通一平》、《九通一平》等等。开发区也具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开发区的主要管理人员经常是当地政府行政管理的高层人员来兼任或专职。
2、经济开发区是一个泛指的说法。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工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各类产业工业园(比如农业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汽车工业园等等)的一种统称,也简称开发区。根据开发区的规模等级,可以分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市级开发区等
❸ 事业单位招考,有一个部门叫工能局,请问是是干什么的
工能局是政府职能机构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的单位名称简称,通过其全称我们就可以看出 其主要职能是统管地区内工业经济贸易相关工作和能源相关工作,也就是原能源局(煤炭局)、工业局、经济贸易局(经贸局)合并后的大科局。我们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工能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有以下方面: (一)调节全区近期工业和能源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和管理;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编制全区工业和能源行业规划,拟定相关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性的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联系工商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承担全区工业和能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能源各行业的协调与推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的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拟定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工作;参与协调药品储备与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煤炭开发、煤层气、煤制燃气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等;承担电力(火电、水电)、石油、天然气和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行业管理,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对全区工业和能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对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发布和引导;拟定近期工业和能源经济运行调整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和能源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煤、电、油运行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煤炭、电力生产调度;参与协调交通和铁路综合运输;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行业安全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能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地、区财政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上报或批准、备案、核准固定资产项目;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指导相关企业的贷款方向,并进行项目的等级备案和监督;制定工商企业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监督;制定工商企业利用外资贷款的投资;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等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实施监督;承担全区工业和能源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改造;参与工业和能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负责工业领域投资项目设备的创新、引进、招标工作。 (六)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对能源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参与并指导协调工业和能源行业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参与协调民爆器材行业生产、销售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 (七)指导和协调全区工业和能源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参与组织企业人才的引进和委托代培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和指导经济干部,相关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八)贯彻执行工业和能源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全区工业和能源行业的有关证照进行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的规定,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工业和能源行业领域协会、商会、学会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地区有关高新技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配合组织开展区内国家和省地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和拟订省地区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参与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产学研结合,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十)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编制并实施全区工业和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整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的规划,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定省地区财政用于工业和能源节约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循环经济建设,承担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行业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全区与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气候变化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征收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价格调节基金,提出资金使用和管理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下同)、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编制提出全区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组织指导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推动中小企业改革,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地区财政下拨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信用担保、小额贷款行业。 (十三)研究指导全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拟订相关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规划并指导协调其改革改制工作;负责做好所监管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和维稳工作。 (十四)依法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提出需由区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名单;监督指导商业、粮食流通企业加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运营,力求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企业清产核资及资本权属界定和登记管理。 (十五)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参与指导相关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审核工作。 (十六)开展全区工业和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相关行业的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或报批工业和能源(煤炭、煤层气、电力、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重大投资和技改项目;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城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担中央驻区内相关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七)推进商品流通营销方式的改革、指导连锁经营、代理制、配送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旧货流通、实物租赁等流通方式的改革,负责全区商品区场的预测,提出调控区场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区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储备和风险基金的管理,按照规定对酒类流通、生猪屠宰区场、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救灾重要商品的调拨、供应、储备和民族贸易工作。 (十八)培养和发展商品区场、统筹规划商品区场体系,重点搞好全区性、区域性的商品批发区场,餐饮服务网点和商办工业规划,负责全区商品区场的检测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协调、服务全区商品流通企业、商办工业、服务业工作;合理规划商品区场布局,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区场竞争。 (二十)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系改革;拟订粮油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十一)承担粮食供应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职责,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原则的建议;承担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工作,负责指导区内粮食余缺调剂工作。 (二十二)提出全区储备量规模建议;负责粮油储藏技术和标准的推广应用;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粮规模计划并监督 实施,做好区级储备粮管理和指导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二十三)执行粮食流通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许可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粮食行业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指导粮食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五)承担保障驻毕节地区部队军粮供应工作。 (二十六)拟订全区粮食收购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粮食直补资金及各项专款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 (二十七)拟订全区粮食区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地区工业能源委、商务局、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