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规划编制
以下给出生态工业园区规划文本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划工作中各园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增删和调整:
摘要
1. 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概况
(1) 社区、城市、区域的情况
(2) 园区现状、产业类别、结构、主要资源等状况
(3) 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 园区建设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1) 必要性
(2) 有利条件
3. 规划目标和原则
(1) 总体目标
(2) 具体目标
(3) 规划原则
4. 园区总体设计
(1) 现有建设条件分析
(2) 生态工业园区的总体框架(包括主要工业链)
(3) 生态工业园区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4) 生态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
5. 园区工业代谢分析
(1) 主要物质代谢分析
(2) 能量流动分析
6. 园区建设项目
(1) 园区建设项目清单及说明(包括工业项目、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
(2) 园区建设项目指南
7. 园区投资和效益分析
(1) 总投资
(2) 融资渠道
(3)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8. 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 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协调办公室)、投资开发公司
(2) 园区管理制度(如果是改造现有园区,须注意与现有园区的管理制度相结合)
(3) 鼓励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补贴政策、信贷政策、排污收费返还等)
(4) 支持体系(如信息系统、新技术开发、企业孵化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等)
附件三:
循环经济示范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 总 则 一、为了推动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规范示范区申报、审批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发挥示范区建设对改善城市和地区环境、减少废物排放、大幅度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循环经济示范区是一种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示范区域。示范区一般在省、市开展试点和示范。
三、示范区建设要遵循“减量、再用、循环”原则(“3R”原则)。减量原则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或消费目的,再用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尽可能多次以初始形式被使用,避免一次性用品的泛滥。循环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尽可能多地再生利用或资源化,产品和废物的循环利用,必须适当进行,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四、本规定适用于示范区的申报、规划编制和论证、审批和命名、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
申 报 五、示范区建设须由建设单位向省级环保部门提出创建申请,经其审查后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六、示范区申报条件为:
1.设立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
2.地区经济建设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性;
3. 在企业、区域和社会层面存在循环经济的典型或雏形;
4. 具有在整个经济活动和全社会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模式或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条件;
5. 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水平,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等方面具有建设示范区的基础条件。
七、示范区申报应提交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包括本地区基本情况、循环经济区创建意义、基本思路、基础条件、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等。
规划编制和论证 八、 示范区创建申请经过国家环保总局同意后,示范区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示范区规划(必要时应包括重要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规划编制工作应委托具有示范区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进行。
九、 规划应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指南》编写,对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内容、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做出重点分析,以使规划能指导示范区建设实践。
十、示范区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由园区建设单位向省级环保部门提交规划送审稿,由其审查后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规划进行论证。 十一、专家委员会应由工业生态、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市和区域规划以及所涉及行业的国内知名专家组成。
十二、专家论证包括实地考核、听取规划汇报、提问、讨论及评议、形成专家论证意见等步骤,专家委员会重点对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建设条件是否成熟、建设目标是否明确和合理、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循环经济要求、是否有可行的项目、是否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以及是否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等方面进行论证。
十三、 示范区规划经过专家论证通过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划开展建设。经过一段时间建设试点后,建设单位可向省级环保部门提出示范区命名申请,并由其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审 批 和 命 名 十四、示范区建设单位提出命名申请后,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的规划报批稿(必要时应包括重要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 专家论证意见;
3. 示范区创建工作背景情况说明;
4. 示范区建设的组织机构名单;
5. 地方政府已有或拟给予示范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十五、 国家环保总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总局局务会批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为循环经济示范区,并授予统一规格的标牌。
十六、示范区命名格式为:示范区所在地名+ “循环经济示范省(市)”。
十七、示范区建设在其地方政府设立的领导机构领导下,按批准的规划内容和时间实施。若需对建设项目作重大调整,应报告国家环保总局并征得其同意。
监 督 管 理 十八、示范区建设单位应每季度向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与存在问题等,年终上报年度总结。国家环保总局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简讯》形式,发布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的最新信息。《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简讯》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负责承办。
十九、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组对示范区进行定期考核、检查,对成绩显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出现以下情况的示范区,国家环保总局责成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撤消其命名:
1.示范区建设机构管理不善,不能及时报告示范区发展动态;
2.示范区中的重点企业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3.未按示范区规划的要求和目标推进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区建设项目作重大调整未及时报告,使示范区建设滞后或成效不明显。
组 织 实 施 二十一、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协调推动循环经济在全国的试点工作,组织制定示范区规划指南,组织制订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对各地示范区建设进行指导。
二十二、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作为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支持单位,协助国家环保总局对示范区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循环经济国内外进展情况,定期发布全国循环经济发展信息。
二十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要求,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的示范区建设和环境监督、管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规划和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二十四、示范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对示范区建设可提供以下支持:
1.示范区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重大战略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2.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结合地区实际,制订促进示范区快速、健康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3.有利于示范区发展的管理体制,动员和组织有关部门,支持示范区建设;
4.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利于示范区引进技术、人才和资金;
5.依靠企业自愿行为,按照市场规律,组织建设示范区;
6.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和培训,建立激励政策和措施。
二十五、示范区企业要按照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在从事业务活动中,根据“3R”原则,有责任采取措施控制原材料的使用量,对可利用的产品和废物进行循环利用,对最终不能利用的产品进行合理处理处置。
二十六、示范区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资源的循环利用。按照示范区规划分期分批实施示范区建设项目,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指导和推动的原则,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运作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协助企业建立企业间的共生组织和产业链,高标准完成示范区建设。
附件四:
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指南(试行)
循环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一种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的示范区域。它运用生态学规律把区域内的社会经济活动组织成若干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流程,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努力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对可利用的产品和废物循环利用,对最终不能利用的产品进行合理处理处置,实现物质生产、消费的“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一、 示范区的基本特征
示范区比生态工业园区的内容更丰富,影响更广泛。其主要特征如下:
1. 示范区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区,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
2. 示范区需要以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法律制度的重建作为保障。
3. 示范区具体活动主要集中在企业层面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区域层面建立共生企业间或产业间的生态工业网络;以及社会层面建立废物回收和再利用体系。
4. 示范区强调在区域和社会层面上的一、二、三产间的物质循环和流动。
二、 示范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
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将发展循环经济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相结合,促进社会经济的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根本转变。
2. 基本原则
示范区的规划和建立遵循“减量、再用、循环”为内容的行为原则(即3R原则)。
(1) 减量原则。要求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即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满足既定的生产或消费需求,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做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常要求产品体积小型化和产品重量轻型化,产品包装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在生活中,减少人们对物品的过度需求,从而达到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目的。
(2) 再用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在生产中,常要求制造商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以便于更换部件而不必更换整个产品,同时鼓励发展再制造产业;在生活中,鼓励人们购买能够重复使用的物品、饮料瓶和包装物。
(3) 循环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无用的垃圾。物质循环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产品,二是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不同的新产品。循环原则要求消费者和生产者购买循环物质比例大的产品,以使循环经济的整个过程实现闭合。
以上原则中,减量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再循环原则是输出端方法,通过把废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末端处理负荷。
3R原则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求在经济过程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再利用和再循环都应建立在对经济过程进行了充分的源削减的基础之上。
三、 示范区的规划步骤 示范区规划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 组建规划队伍:建立规划队伍,包括领导机构和技术机构。
2. 现状调研:主要调查和分析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背景、主要的环境问题;分析现有经济运行模式的特点、主要存在问题。
3. 建设目标确定:针对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见后文)中各类指标,提出循环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目标应尽可能量化和易于考核。
4. 方案设计:包括总体框架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循环再生产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景观建设规划、重点实施项目筛选、项目详细规划、法律法规制订、支持系统设计。
5. 投资和效益分析:包括示范区建设的投资预算,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
四、 示范区的硬件建设
示范区硬件建设体现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上,主要集中在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企业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排放最小化;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企业之间建立工业生态系统或生态工业园区,实现企业间废物相互交换;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废物得到再利用和再循环,产品消费过程中和消费后进行物质循环。不同地区的示范区建设内容不一定相同,以下仅针对三个层面给出一般性介绍:
1. 建设循环型企业
2.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运用工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理论,对现有工业园区分类指导,建设生态工业园,提升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档次和竞争力,引导老工业区的改造。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生态工业型经济开发区
用生态工业思想改造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对新建的开发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进行整体规划和选择入园企业,构建合理的产业和产品链网,实现园区工业结构最优组合。
(2) 用循环经济指导老工业区改造
在老工业区改造中引入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建立新型的工业组织形态,以循环经济指导老工业区的改造,结构调整和产品调整。
(3) 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
在资源枯竭地区,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调整资源开采型企业产品结构,建立生态工业网络,开发二次资源,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
3. 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旧物分类、回收、再造系统,城市及区域中水回用系统,生态型产业系统,信息系统等初步建设起循环型社会。
循环经济的建设范围不仅涉及第二产业,而且也涉及到第一、三产业。对于第一产业,要求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建立工农业之间的产业共生联系,形成新型生态产业。对于第三产业,要求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废物进行分类回收,为再循环创造条件。建筑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废物实现产生量最小化和再利用。消费者应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自觉参与循环资源的回收活动,促进循环型社会的建立。 在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中,要将第一、二、三产业作为整体进行考虑,统一规划三产内部和三产之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使区域内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形成协调、优化的关系。
五、示范区的软件建设 1. 法律法规支撑体系设计
(1)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地方(城市、省)的循环经济发展条例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2)制定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政策
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投资、土地、排污费返还政策和其他经济激励政策;基建和技改项目审批中鼓励循环经济示范区内的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垃圾处理费,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运行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制定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的激励性经济政策。制定政策明确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
(3)制定鼓励绿色消费和绿色采购的政策
绿色消费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再生利用产品和经过清洁生产审核、通过ISO14001认证的企业的产品以及通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在使用中,注意节约及多次重复利用,回收废弃办公用品。通过政府的表率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活动。
2. 技术支撑体系设计
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包括环境工程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等。要重点开发或运用生态工业的关键联接技术,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技术、水回用技术、工业废物资源化技术、生物化工联接技术;能源的梯级利用技术;开发和运用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深加工等二次资源开发技术,建立生态工业技术研发基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六、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
示范区应按照下述四类指标体系进行规划建设:
1. 经济发展指标
2. 循环经济特征指标
3.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4. 绿色管理指标
七、示范区规划文本的编制
以下给出示范区规划文本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划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增删和调整:
摘要
1. 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概况,存在的主要经济、社会、环境问题及分析
2. 建设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1) 必要性
(2) 有利条件
3. 建设目标和原则
(1) 总体目标
(2) 具体目标
(3) 建设原则
4. 总体设计
(1) 循环经济建设总体框架
(2) 主要物流、能流和元素代谢
(3) 一、二、三产业循环方案
5. 产业发展规划
(1) 生态工业发展规划
(2) 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3) 循环型社会发展规划
6.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7. 生态景观建设规划
8. 重点建设项目及分析,项目清单表
9. 建设投资和效益分析
(1) 总投资
(2) 融资渠道
(3)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10. 法律法规、政策
(1) 法律法规
(2) 鼓励政策
11. 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 领导小组、实施小组、专家小组
(2) 保障措施(如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中介组织、宣传教育、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等)
12.通过验收批准命名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序号 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2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4 无锡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6号 2010年4月1日 5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6号 2010年4月1日 6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7号 2010年4月1日 7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03号 2010年8月26日 8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03号 2010年8月26日 9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0 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1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2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40号2011.4.21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50号2011.4.2514广州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144号2011.12.515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2]35号2012.3.1916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2]158号2012.12.2617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环发[2012]158号2012.12.2618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3]25号2013.2.619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环发[2013]25号2013.2.620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5号 2013.2.62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2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3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4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5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环发[2014]145号2014.10.1113.批准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序号 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贵港 环函[2001]170号 2001年8月14日 2 南海国家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暨华南环保科技产业园 环函[2001]293号 2001年11月29日 3 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建设示范园区 环函[2003]102号 2003年4月18日 4 长沙黄兴国家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 环函[2003]115号 2003年4月29日 5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 环函[2003]324号 2003年11月18日 6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函[2004]113号 2004年4月26日 7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函[2004]114号 2004年4月26日 8 贵阳市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环函[2004]418号 2004年11月22日 9 郑州市上街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函[2005]144号 2005年4月21日 10 包头钢铁生态工业园 环函[2005]536号 2005年12月8日 11 山西安泰集团 环函[2006]198号 2006年5月18日 12 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 环函[2006]347号 2006年9月11日 13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函[2006]417号 2006年10月24日 14 绍兴袍江工业区 环函[2006]481号 2006年12月4日 15 青岛高新区市北新产业园 环函[2007]166号 2007年5月16日 16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08]75号 2008年8月25日 17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09]3号 2009年1月7日 1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19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2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21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04号 2010年8月26日 22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04号 2010年8月26日 23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17号 2010年9月20日 24 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5 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6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7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29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0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1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2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3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4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6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7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9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0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1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2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3 上海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环发[2012]114号 2012年9月3日 44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2]114号 2012年9月3日 45 天津港保税区暨空港经济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6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7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8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9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6号 2013年2月5日 50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26号 2013年2月5日 5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2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3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4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5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6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7 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8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9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0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2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Ⅱ 凭祥的经济建设
凭祥地处广西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两个板块的交汇区,是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一轴两翼”中的重要节点城市。凭祥与越南接壤,辖区内有凭祥(铁路口岸)和友谊关(公路口岸)2个国家一类口岸、平而关(水路口岸)1个国家二类口岸,弄尧(含浦寨)、凭祥(叫隘)、平而、油隘4个边民互市点,是广西口岸数量最多、种类最全、规模最大的边境口岸城市。
浦寨边境贸易管理区是中越边境线上最大的边贸点之一,浦寨已形成中越边境最大的红木家具、工艺品专业市场和水果交易市场,也是中国有名的边贸城。
2005年,凭祥市地区生产总值11.34亿元;对外贸易成交额60.84亿元;财政收入1.60亿元。
2007年,凭祥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8.88亿元,同比增长29.9%;财政收入3.0041亿元,同比增长5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73亿元,同比增长9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6亿元,同比增长19.4%。
2010年凭祥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5.3亿元,比2005年增加13.96亿元,翻1.15番,年均增长17.1%;财政收入完成5.08亿元,比2005年增加3.4亿元,翻1.67番,年均增长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2亿元,比2005年增加29.52亿元,翻2.63番,年均增长44.1%;外贸进出口成交额264.5亿元,比2005年增加203.7亿元,翻2.1番,年均增长3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4亿元,比2005年增加6.11亿元,翻1.22番,年均增长1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92元,比2005年增加10202元,翻1.27番,年均增长19.3%;农民人均纯收入4281元,比2005年增加2147元,翻1番,年均增长14.9%。
2012年凭祥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6.37亿元,同比增长15.2%,高出年初制定目标2.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7.39亿元,同比增长18.98%,高出年初制定目标0.98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4亿元,同比增长41.6%,超出年初制定目标6.4亿元;外贸口岸进出口总额435.67亿元,同比增长27.8%,高出年初制定目标7.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2亿元,同比增长16.5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82元,同比增长11.91%;农民人均纯收入6280元,同比增长18.38%,高出年初制定目标5.98个百分点。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等三项指标增速在崇左各县(市、区)排名第一。
2012年,凭祥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其中:第一产业4.37亿元,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11.47亿元,同比增长24.1%;第三产业20.53亿元,同比增长13.3%;三产比例为12.0:31.5:56.5。 手工业 解放前,凭祥无现代机器工业,手工业多为家庭副业性质。民国34年(1945年)国民党政府调查,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的有木工105人,泥水匠103人,石匠4人,其他142人。民国35年,工业有车缝10间,首饰加工1间。木器1间,铁器8间,砖瓦1间。
1952年调查,有个体手工业50户,234人。1956年2月,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成立了铁器、车缝、木器、被服、修理、砖瓦、豆腐等7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参加合作社的有69户,223人。全年产值17.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97.4%,占全市工业总产值65.57%。1971年手工业合作社,归街道“革委会”领导。当年产值29.1万元,比1967年的41.8万元下降30.4%。1973年从街道分出,归市手工业局领导(后改为二轻局),产值达54.3万元,占全市工业产值10.8%。1980年增到193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比上年增长12.9%,占全市工业总产值28.2%。
1981年后,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竞争力不强,生产逐年滑坡。至1985年,手工业企业有被服厂、综合修理厂、木器厂、五金厂、砖瓦厂、塑料厂、食品加工厂7家,职工289人,年产值63万元,比1980年下降67.4%,占全市工业总产值8.5%。 国企 1953年成立的大米加工厂是凭祥市国营工业的萌芽。1955年建酒厂,1956年建酱料厂。
1958年大办工业,先后兴建建筑材料厂、那行水电厂、化工厂、农机厂、钢铁厂、芳香厂、煤矿、铁矿、皮革厂、面条加工厂等10家企业。年工业产值30.84万元。由于缺乏科学技术人员、熟练工人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以及未进行可行性论证便仓促上马,1959年芳香厂、钢铁厂、煤矿、铁矿场等相继下马或转产,经济损失达70多万元。
1960年,大青山林场划归凭祥市统计产值,当年工业产值33.11万元。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调整产业结构,化工厂、建材厂下马。“大跃进”建设的10个工业企业只剩下农机厂、那行水电厂、面条加工厂、皮革厂等4个企业了。后来吸取“大跃进”的教训,办厂先派人到外地对口学习或到学校学习管理和技术知识。1964年增建的印刷厂,1965年增建的旧火电厂,1967年增建的自来水厂都比较稳妥。以后虽然有下马的现象。如1963年皮革厂、1965年铁锅厂下马,但已经是个别的了。1968年后因“文化大革命”影响,工业产值连年下降,1970年比1967年下降42.6%。
70年代上马民矿站、新火电厂、供电所、磷肥厂、木材加工厂、铁矿、制药厂、凉果厂等9个厂。1971年至1978年,产值连年增长,1978年比1970年增加262.57万元。但在此期间上马的制药厂、磷肥厂、铁矿相继下马。
1979年后,忙于自卫反击战支前,没有新项目,产值与前几年基本持平。1981年夏石公社从宁明县划归凭祥市,1983年筹建夏石糖厂,1985年国营工业占工业总产值89.%。
2006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1亿元,同比增长58.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62亿元,同比增长94.3%;实现工业增加值1.27亿元,同比增长42.5%;实现销售收入3.62亿元,同比增长61.25%。三次产业结构比重调整为14.0:17.9:68.1,工业对GDP的贡献率达16.39%。工业企业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其中制糖企业2005/2006榨季产糖1.88万吨,比上个榨季增加8000吨,同比增长74.1%;实现产值8330万元,同比增长92.3%;实现税利1925万元,同比增长100%。工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丰浩酒精厂、三弘松香厂、中医堂药业等一批生产性项目陆续建成投产。
2007年,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6.90亿元,同比增长68.7%。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2.09亿元,同比增长47.9%。企业规模逐步扩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2006年的8家增加到14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5.17亿元,同比增长98.2%。
2010年凭祥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9.16亿元,比2005年的2.51亿元翻1.86番,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达到15.1%。
2012年凭祥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完成15.36亿元,同比增长39.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58亿元,同比增长34.1%。 凭祥地处边陲,战事不断,加上受到土司的长期压迫和剥削,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粮食生产徘徊不前。民国34年(1945年),全县粮食总产仅331.15万公斤。至1949年,农业(种植业)产值只有44.74万元,占农、林、牧、副、渔(以下简称五业)总产值的63.33%。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连年增产,1955年同1951年比,粮食增产30%,产值增加14.46万元。1956年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变私有制为集体所有制,当年农业产值64.37万元,比1955年增加4.7万元,占当年五业总产值69.1%,占当年工农业总产值54%。
1957年至1978年的22年中,尽管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和推广科学种田等,但因受“左”的影响,1958年“大跃进”导致国民经济三年困难。同1957年比,1961年农业产值下降34%,粮食下降11%。1966年后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行“农业学大寨”运动,搞政治工分,日粮自报公议,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来批,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增长幅度不大。1978年农业产值为170.7万元,比1956年增加106.33万元,平均每年仅增4.83万元,占当年五业产值69%,占当年工农业总产值19.2%。农民农业收入仅比1956年增加6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尤其是1981年农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生产力获得解放。同年,夏石公社从宁明县划归凭祥市,农业比重大幅度上升,农业产值占当年工农业产值62.8%。1982年,全市粮食总产达2106.50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83年后,调整农业结构,粮食产量有所下降,但农业产值仍起伏增长。1985年产值为712.19万元,比1981年增长34.1%,占当年五业总产值51.9%。五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65%。农民收入比1978年增加57元1比1981年增加10%。但凭祥仍属全区48个贫困县(市)之一,全市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25%。农业发展缓慢除了一般因素外,主要原因是受战争的影响。从援越抗法、援越抗美到自卫还击战,全市人民一直处于紧张的战争、战备和支前状态,肩负着繁重的支前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付出了很大代价。仅自卫还击战期间,全市投入支前的干部、群众就达4万多人次;遭受损坏水坝、水电站48处,毁坏丢荒田地2267亩,被炸死耕牛79头,毁坏房屋数以千间计,在边境一线的12个行政村,99个自然屯,19786人被迫后迁。
2006年凭祥市粮食种植面积3584公顷,比上年减少1307公顷;甘蔗种植面积3340公顷,增加1222公顷;蔬菜种植面积1898公顷,减少59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94公顷,减少3公顷;豆类种植面积162公顷,减少39公顷。全年粮食产量16899吨,比上年减产27.2%;甘蔗产量208349吨,增产55.1%;蔬菜产量1898吨,减产1.4%;果园水果产量6645吨,增长21.7%,其中荔枝产量362吨,增长9.7%;龙眼产量710吨,增长9.2%;香蕉产量441吨,减产14.9%;柑桔产量656吨,增长30.4%;油料产量254吨,增产2.8%。肉猪出栏50800头,增长5.0%;肉牛出栏7219头,增长4.3%;肉羊出栏12910只,增长7.0%;家禽出栏146.08万只,增长5.6%。全年肉类总产量6777吨,增长5.0%。其中,猪肉产量3810吨,增长5.0%;牛肉产量721吨,增长4.2%;羊肉产量194吨,增长7.2%;禽肉产量2045吨,增长5.6%。水产品产量2965吨,增长13.2%。全年木材采伐量72326立方米,增长9.5%,松脂产量3468吨,增长12.1%。
2010年凭祥市经济作物面积由2005年的5.26万亩增调到12.86万亩。 1992年国务院批准凭祥市为沿边对外开放城市后,国民经济连年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2005年,凭祥市对外贸易成交额60.84亿元,其中边境贸易成交额32.50亿元。
2006年凭祥市对外贸易成交额79.29亿元,增长30.3%,其中边贸成交额40.11亿元,同比增长23.4%。口岸出入境人数29.82万人(次),口岸进出口货物总量153.56万吨,继续保持广西第三大口岸和第一大陆路口岸的地位。
2007年,对外贸易成交总额达到125.93亿元,同比增长58.82%,外贸进出口总额位居全区县(市、区)第一。凭祥企业边境小额贸易出口总额达57.12亿元,同比增长84%,占全区的70%,位居全区第一。属地企业外贸进出口总额达6.83亿美元,同比增长59.43%,位居全区县(市、区)第一。口岸进出口货物总量达213万吨,同比增长38.9%,其中:友谊关口岸车辆进出3.02万辆,货物进出口29.57万吨;凭祥(铁路)口岸首次突破100万吨大关,达到125.85万吨,同比增长185.96%,是1996年中越铁路联运恢复以来货物运输量最多的一年。口岸出入境总人数达61.73万人次,同比增长94.18%。
2010年,凭祥市外贸进出口成交额达832.4亿元,外贸进出口成交额由2005年的60.8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264.5亿元,年均增长34.2%,其中口岸边境贸易进出口成交额由32.5亿元提高到200.1亿元,年均增长43.84%,属地企业进出口成交额由3.6亿美元提高到32.2亿美元,年均增长54.99%。
2012年,凭祥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435.7亿元,同比增长27.8%,对外贸易八项主要指标继续稳居全区第一,连续六年实现红木家具进口总额中国第一、连续四年实现对东盟水果进出口总额中国第一。弄怀、浦寨正被打造成为中国—东盟水果、红木半成品、农产品、日用品等交易中心。
Ⅲ 工业园区规划的工业园区发展方向
在我国,工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焦点,如雨后春笋般兴盛起来,不少工业园取得了经济效益,甚至成为区域形象工程。据《2013-2017年中国工业园区开发运营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1]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我国国家级高新区的有83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07家;通过规划论证正在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数量达到39个,其中通过验收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有12个。中国各个省、大部分地市甚至部分县都已开始建设自己的工业园。
工业园区行业研究员指出,目前,各地区政府把工业园区建设作为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纷纷制定政策与规划推动工业园区的发展,我国工业园区建设将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工业园区具备较好的投资潜力。但是,由于我国工业园建设起步较晚,建设经验不是很丰富,在我国工业园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凸现出一些问题。如:园区总体规模偏小、集约化不够;园区定位不明,园区产业结构趋同;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园区投资偏低、特色不明;用地难、融资难等。
工业的快速发展,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工业的规模化生产,使地球的有限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生态经济的不断发展则要求人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于是,人们开始对现行的工业体系产生了质疑,是否可以模仿自然生态系统,使工业生态系统在其生产过程中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减少废物的产量。1990年,Frosch在英国工程师协会的报告会中对工业生态系统提出了新的见解,“工业生态系统的概念与生物生态系统概念之间的类比不一定完美无缺,但如果工业体系模仿生物界的运行规则,人类将受益无穷”。现代工业园区及各类产业园区的规划设计更加注重整体的环境景观及企业形象展示,这既是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需求,也是城市发展对工业园区的必然要求。
Ⅳ 推动工业经济的任务和行动方案
一、深入推进园区建设,大力提升经济开发区及乡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经贸局、经济开发区、镇乡、街道
配合单位: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外经贸局、统计局
工作要求:
1.扎实开展乡镇园区“五比”竞赛活动。各乡镇园区迅速开展以比扩容、比配套、比项目、比质量、比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园区建设“五比”竞赛活动。力争征地6500亩,平整3500亩,基础设施投入3亿元。乡镇规上企业(2000万以上)净增30家以上,乡镇规上工业产值、工业投入、税收分别实现280亿元、30亿元、14亿元。
2.扎实推进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经济开发区要迅速推开兰江片登胜路两侧和江南片新周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地块,加快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配套,拓展工业用地4000亩,新增规上企业25家以上,规上工业产值突破200亿元,实现工业税收6亿元,外贸出口3.7亿美元,完成工业投入27亿元以上,争取全年引进工业资金18亿元以上。
3.缓解土地制约瓶颈。建立用地指标安排与乡镇复垦挂钩机制,制订考核办法,提高补助标准,调动乡镇土地复垦的积极性。实施工业用地招拍制度,开展低效用地清理专项行动,全年清理低效闲置用地1000亩,其中经济开发区清理500亩,镇乡、街道清理500亩。
二、开展项目落地专项行动,加快项目投入产出
责任单位:外经贸局、经贸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人行、经济开发区、镇乡、街道
工作要求:
1.开展项目落地专项行动。梳理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难题,建立项目落地一对一服务机制,明确时间节点与进度要求,定期督查,加快项目审批、落地。
2.开展达产达效专项行动。对近3年来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由园区办牵头,从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履行合同三方面,复核项目运作状况。
3.加大工业性投入。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投入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等产品倾斜。积极推进低碳、环保、节能等项目建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大项目建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年完成工业性投入55亿元以上,其中制造业投入完成52亿元以上。经济开发区完成工业性投入27亿元,镇乡、街道完成工业投入30亿元。
4.全年实施60项总投资44.3亿元的市重点技改项目,年内完成技改投入18亿元,建成投产47项。
5.认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全年举办1~2次银企合作洽谈会,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项目信贷支持。
6.加大项目储备和包装力度,争取列入省重点工业项目8只以上,获得更多的省统筹指标及专项财政贴息。
三、优化驻点招商布局,提升招商选资水平
责任单位:外经贸局、经济开发区、镇乡、街道
配合单位:市机关各部门
工作要求:
1.任务目标:争取引进企业60家以上,引进工业资金35亿元(含外资3500万美元),力争40亿,并在引进“大好高”项目上取得较大突破。
2.优化驻点招商:实施驻点招商与产业招商相结合的“8+2”模式,分别在台州、绍兴、宁波、昆山(太仓)、东莞、温州、杭州、永康等八个重点区域进行驻点招商。同时新设立新型棉纺织和铜铝延伸2个产业招商组,分别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
3.发展总部经济,推进回归工程。2011年争创总部经济税收1亿元以上,在兰新设立公司10家以上,回归创办企业15家以上。
4.完善项目考核:完善项目信息第一报告制度,负责每月向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每月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例会,招商项目逐月对账,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个数列入镇乡、街道招商引资考核。
四、继续扩大对外贸易,实施外向带动战略
责任单位: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人行(外管)、检验检疫办、海关联络处、财政地税局、国税局、经济开发区、镇乡、街道
工作要求:
1.争取新增自营出口企业20家以上,超千万美元出口企业达18家以上。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9亿美元,其中出口7.5亿美元以上;实现境外投资300万美元,完成境外劳务输出200人次。
2.增强海关联络处作用,实现“大通关”运作,为外经贸企业顺利开展各项海关业务提供服务。
3.全力为企业搭建国内外参展平台。计划争抢广交会摊位110个,华交会摊位10个,境外参展展位80个。
4.充分发挥国际商会和牛仔面料对外贸易省级预警示范点作用,搭建起外经贸企业大服务平台。
五、积极推进棉纺织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经贸局、纺织行业协会
配合单位:外经贸局、科技局、经济开发区、人劳社保局、教体局、财政(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
工作要求:
1.加快推进棉纺织产业集聚升级,编制和实施《市纺织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市棉纺织产业集聚升级工程的意见》,不断提升我市棉纺织产业竞争优势,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2.建设纺织品综合市场和省棉纺织品质量检验中心,加快建设纺织综合市场。强化服务指导,建立配套政策,推动纺织业集群化发展。
3.扎实开展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加快棉纺织产业集群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产业集聚度,低能耗、低污染的现代化棉纺织产业转型升级。
4.强化纺织行业协会功能,提升服务功能,促进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推广毛巾行业联盟企业标准。
5.加大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企业应对危机能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争列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家,信息化示范(试点)企业2家、市级以上新产品10只。
六、培育壮大企业主体,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外经贸局、财政(地税)局、科技局、统计局、人行
工作要求:
1.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继续推行难题交办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兑现工业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行市领导联系优强企业制度,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精细化管理。
2.培育一批上规模的优强企业,全年力争销售额超亿元企业突破90家,“亿千”企业突破35家,“双五”企业突破30家。新增企业150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0家。全市规上企业产、销增长25%以上,力争30%。
3.加强优势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对优强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4.梳理调研全市企业分布结构,确定新兴培育行业。确定一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有特色优势中小企业列入重点培育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库,并在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基金中安排不少于30%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色优势中小企业技改项目和技术创新的项目补贴。
七、抓好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配合单位: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发改局、环保局、质量技监局、统计局
工作要求:
1.进一步推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严格项目准入,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1.0吨标煤以内(国家鼓励类项目按行业标准执行),确保“十二五”期间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18%。
2.进一步完善节能项目库建设,加大财政节能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开展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检查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对不达标企业立即停产改造,改造无望或经改造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列入淘汰名单。
4.注重推行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列入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10~20家),同时加强能源检测(监察),不少于20家。
5.进一步完善集中供热布局,加快浙能电厂热电联产建设步伐,继续扩大城西集中供热范围。
八、实施名牌战略
责任单位:工商局、质量技监局
工作要求:
1.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年内新增省市着名商标10件,省级名牌产品2只,制定年度商标品牌战略具体推进计划,并开展组织实施且有量化目标。
2.开展商标抢注活动。明确创牌对象,实行一对一全程帮扶,对无商标工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引导外向型企业、无商标工业企业加强国际、国内商标的申请注册,继续完成10%无注册商标工业企业的商标申报任务。
3.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开展质量奖评审活动,评出1~3家市市长质量奖企业;积极争创1家市市长质量奖企业。年内扶持培育并申报省质量赶超项目1~2个,积极争创1个项目。
九、推进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贸局
配合单位: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国税局
工作要求:
1.着力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努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全年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10家以上,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全年新增各级研发和技术中心20家以上,其中省级研发(技术)中心2家以上。
2.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积极推进科技强市创建。全年争取市级以上科技项目50项以上,开发市级以上新产品120只以上,专利申请量66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0项以上。
3.不断加大科技合作力度,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举办各类科技对接会活动,加大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合作。充分发挥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作用,鼓励企业与大院名校共建研发机构。
十、强化安全监督,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
责任单位:安监局
配合单位: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教体局、总工会、旅游局
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三个零增长”。
2.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推进消防及“三合一”、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电力设施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十一、加强电网建设,提高供电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供电局
工作要求:
1.加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建成投运110千伏香溪变、扩建110千伏莲花变,开工建设110千伏女端口变,建设500KV信安至线路,提高变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
2.加快城农网建设改造工程。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74.72公里;改造或新增农村台区246个。
十二、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质量监管,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事处
配合单位: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质量技监局、外经贸局
工作要求:
1.加强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假冒伪劣等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管,按要求对出口企业开展新的分类管理,使一类企业达6家以上,完成出入境检验检疫3亿美元以上。
2.加快对外贸易便利化进程,直通放行企业达40家以上,对出口企业100%实行电子监管。
3.帮助出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国际技术贸易壁垒,使出口产品无质量问题国际通报和退货,帮助企业积极利用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提高外向型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十三、开展“企业文化年”和“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责任单位:总工会、人劳社保局
配合单位: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经贸局
1.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职工文体活动,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职工文艺联欢晚会;开展“千万职工大行动、转型升级立新功”活动,认真抓好“六比一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
2.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2011年,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面达到90%以上。
工业经济任务和行动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