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古代的企业是如何交税的
井田制
井田制是西周时的土地制度。国家在修筑水渠和道路时把土地划分为许多“井”字形方块,故称为井田。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亦即属于周王,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把土地分赐给各级贵族,让他们世代享用。他们只有享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不准转让和买卖。为了充分发挥地力,并规定了定期“换土易居”的分配制度。西周的井田制根据剥削对象的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区划,一种是“十夫有沟”,即国中平民的份地。其收入要上缴国家十分之一,作为贡税,以充军赋。另一种是“九夫为井”,即国家将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划为九区,中一区为公田,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夫;公田由八夫助耕,收获全部缴给领主。男子成年受田,老死还田。井田制度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体现了我国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部分。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初税亩
初税亩是我国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鲁宣公15年(公元前594年),鲁国正式推翻过去按井田征收赋税的制度,改行“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须按亩交纳土地税。井田之外的私田,从此也开始纳税。这是三代以来第一次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是个很大的变化。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初税亩”的出现,标志着我国从奴隶制赋税向封建制赋税制转化的开端。此后,列国纷纷仿效鲁国实行“初税亩”。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干脆废除国君对贵族(卿大夫)分封、赏赐食邑的制度,而承认通过买卖所获得的土地所有权。
租庸调制
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如“租”,这种按田以农作物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自夏朝以来早已有之。而“调”这种以手工业品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与东周时代的“布缕之征”属于同一类。“调”的名称,较早曾见于东汉明帝的诏令之中。到了东汉末年,曹操便正式普遍征收了户调。当时调的负担是每户绢2匹,绵2斤。至于代役租形式的“庸”,周期已有原始力役形式的开端,至唐始改为实物征课。租庸调制的内容是: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朝中叶实行的用以取代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自唐玄宗开元(713-741)以后,均田制度逐渐废弛,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也难以为继,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②土着户(当地人)和客居户(外来户)均编入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③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6月纳清,秋税限11月纳清,故称“两税”(亦有一说因其分为户税、地税两项)。④两税依户等纳钱,按垦田面积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数为准,平均摊派。⑤租庸调和杂徭、杂税悉省,但丁额不废。⑥无固定居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税。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但由于两说法适应地主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其税制的基本原则为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方田均税法
方田均税法是宋朝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宋朝积贫积弱,屡遭侵略。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需要解决土地税负担不均的向题,因此王安石实行方田均税清丈土地。“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清丈后,将田地的亩数、主人姓名、土地肥瘠等级登记上册,并按照土地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在清丈过的地区,原来向政府纳税的自耕农,多少减轻了一些负担,而拥有土地多者则要多交税,非常符合公平税负原则。因此,马克思称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甚至有现代学者评论说:青苗法、方田均税法是具有近代国家资本主义特点的法令。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又称“一条编法”,是明代中期的赋税制度。明初的赋役制度是将赋和役分别征收,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在征收内容上主要是征收实物和劳役。这种赋役制度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当时,是比较合理的。但到明朝中期时社会经济状况有所变化,一方面大量田地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另一方面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一条鞭法应运而生。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主要内容是:把一切征项包括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起来编为一条征收,化繁为简;②把过去按丁、户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户丁银摊入田赋中征收。需要注意的是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摊入;③“一概征银”,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这是我国税收历史上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清初继承明制,继续实行一条鞭法。到雍正年间,又在这一基础上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是清朝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出现的一次重大的赋税制度的改革。清初的赋役制度承袭明代的一条鞭法。但实行的不够彻底和普遍,丁银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随着土地兼并的进一步发展,穷丁、无地之丁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按丁征收丁银,贫苦农民就会无力承受,这不仅使国家征收丁税失去保证,还会由于农民畏惧丁税流亡迁徙、隐匿户口等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明末清初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丁随地派、均丁于地”的赋役改革。后来清廷也开始对赋役制度进行改革,改革基本上分为两步:一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新增人丁,不再加收丁税。由于丁银额数固定化,农民的负担相对减轻,这样既减少贫民逃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为日后的“摊丁入亩”创造了有利条件。第二步即实行地丁合一。这种办法先在康熙55年(1716年)在广东、四川等省试行。这些省份将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统一的“地丁钱银”,此后在一些地区逐渐推广。雍正皇帝继续并完成了康熙皇帝开始的赋役制度改革。雍正元年即1723年,雍正帝下令以雍正二年为始,在各省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摊丁入亩是一条鞭法的延续和发展,实行也比较彻底。它最终结束了中国历史上人丁地亩的双重征税标准,使赋役一元化。自改革后,原来独立的丁税已不存在,丁随地起,田多丁税多,田少丁税少,无田无丁税,从而调整了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消除了“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的税负不公状况。
❷ 古代是怎么收税的
★租赋制—编户制度:主要盛行于两汉,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田租、算赋、口赋和兵役四项负担。
�★租调制:主要实行于魏晋到南北朝。教材重点介绍了北魏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这里的“调”按户征收。
�★租庸调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教材小字介绍,唐朝的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做“租”;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叫做“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两税法:为解决财政上的困难,780年唐政府接受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该赋役制度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个大变革。
�★一条鞭法:1581年,张居正为了增加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叫做“一条鞭法”。由于大地主的阻挠破坏,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了下来。
�★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制度:清初雍正在位时期,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叫做“地丁银”。这样,自汉唐以来长期实行的人头税被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中国古代赋役制演变的基本线索:赋役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剥削、掠夺人民的工具,是运用国家政权对农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的手段。封建财政管理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点,就是如何保证赋役来源和加强对赋税的攫夺。自战国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战国秦汉时期的租赋制、魏晋至隋唐的租调制、中唐至明中叶的两税法、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的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交纳粮食。从景帝二年(公元155年)起,终汉一代田租基本是三十税一。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赋交钱币(在历史上,租、赋、税的概念又往往相互混用)。
�曹魏时,战乱频仍,人口流移,官府籍簿散佚,无法按丁征赋,而户比丁易于统计,且较稳定,故改为按户征收,是为“户调”。户调又何以纳绢或布帛而不纳货币?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曹魏时将调以固定的赋税形式确定了下来,并按户征收,遂形成“户调”。
�从西晋至唐中叶,商品货币关系虽有所发展,但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各封建政权仍然使用租调这种赋税征收方式,有所变化的是隋唐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开始征收“庸”,故又称“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唐朝租庸调制的基本内容是:
“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二斤,皆书印焉。凡丁岁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见《唐六典》卷三)郑樵在评价唐朝这种赋役办法时说:“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者,十一之税也。调者,调发兵车井田之赋也。庸者,岁役二旬,不役则收其资。役多则免调。过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见郑樵《通志·货一》)思考:唐朝的租庸调制与前代租调制有无本质区别?其主要不同在哪里?有何积极意义?从郑樵的评价材料中找出该制度对农民有益的证据。租庸调制自唐高祖李渊颁布,始成定制,后经唐太宗直至唐玄宗开元年间,一直承袭。开元之后,租庸调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随之破坏,被两税法取代。
租庸调制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1)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封建赋税形式,从内容看大致可分为三种: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形式。劳役是封建国家对农民的直接的人身控制和奴役,劳动者失去任何自主。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服劳役又直接影响农业劳动时间的适时安排。租庸调制允许劳动者交纳实物代替劳役,即以庸代役,一方面使劳动时间增加,同时,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2)剥削量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主要是兴革封建财政、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诚如太宗所说:“今省徭薄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则其富有矣。”(《贞观政要·论务农》)
�租庸调制的局限性:租庸调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自然受到封建国家阶级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的限制。从阶级局限看,封建国家兴革赋税制度,适当减轻人民负担,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和加强对劳动者的更多榨取。因而,轻徭薄赋是有限度的,每当经济转机,生产发展之后,统治者的剥削也随之加重,结果阻碍了经济发展,激化了社会矛盾。从历史局限性看,它不可能超出赖以存在的生产力水平,并要受封建土地管理体制的制约。随着经济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租调制这一赋役制度就失去了历史作用和存在价值。
�唐中叶产生的两税法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土地(均田制)关系变化的产物。它适应了当时丁口转移、商品货币经济有所发展的新情况。两税法有如下特点:(1)课税对象:“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两税法将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扩大征税面,保证财政收入,这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2)征课内容:包括户税和地税。唐代征赋名目繁多,除租庸调外,后又有地税、户税、青苗钱等各种杂税。两税法则“置两税以总之”,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以一其名”,并规定,若有“此外敛者,以枉法论”。(3)课税标准:“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租庸调以丁为计算单位,贫富负担不均。而两税法“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4)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5)征课形式:“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租庸调制是“租出谷,庸出绢,调杂出缮纩布麻”。还有各种杂税杂役。两税法则先“定税计钱”,交纳时再“折钱纳物”,即所谓“定税之初,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这样,相对简化了纳税手续,便于国家计算征收。(6)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量出为入是中国赋税史上仅有的创见。两税法提出,“凡百役之费,先度其数,而赋于人,”即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两税法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1)两税法将唐代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2)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3)两税法以货币计算和交纳赋税,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两税法扩大了征税面,保证了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明朝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一条鞭法的实行。1581年张居正在丈量全国土地的基础上,把嘉靖初已在福建、江浙、直隶、广东等地施行的一条鞭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条鞭法,也称“条鞭法”,其目的是化繁为简、平均赋役,其具体内容有:(1)赋役合并,并部分“摊丁入地”。即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役等名目繁多的徭役合并在一起征收,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之中,把过去按户丁出办的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数摊派。至于摊派的比例,各地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以丁为主,有的地方以田为主,有的地方丁田各半,还有的地方全部摊入田亩中,但丁役摊入田亩的倾向是一致的。故称“一条鞭法”。(2)赋役征银,由地方官征收。田赋中除了苏、松、杭、嘉、湖等地仍收“本色”供皇室、官僚食用外,其余一律折收银两。差役把正德以来的力差、银差统一规定为以银代役。力差由官府雇人充当。赋役的征收,由地方官直接管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的办法。(3)以州县为单位,把一切赋税、役法项合编起来,确定征收的总数。
�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简化了赋税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减轻了农民的一些负担,松弛了对农民的控制,有利于生产的发展。赋税统一征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反过来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与发展。
�清初的赋役制度沿袭明朝,但也开始着手整顿赋役制度。为了有一个稳定的税收额,先是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永不加赋使丁银额固定下来,这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因为以丁之多少为课税标准,会逼跑贫户,隐匿人口,岁收并不能确定;而丁银定额,就相对减轻了贫民的负担。这既减少了贫户逃亡,保证国家岁收,又给日后的“地丁合一”创造了条件。
�在明以前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国家一直以土地和人丁为双重标准征税。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租佃关系的普遍化,土地买卖的加速,人口数量的激增及流民反抗的加剧,封建国家越来越难以束缚农民于固定的土地之上,直接向农民征收人口税(丁役银)更加困难,旧的标准很难维持下去。在康熙五十一年永不加赋,停止征收新增人头税的基础上,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所摊数额,一般是纳一两银子的田赋,摊入一二钱丁银。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沿革的特点:
① 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可以两税法为标志;
② 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③ 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可以两税法为标志;
④ 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
⑤ 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⑥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❸ 中国古代手工业主要有哪三大行业
中国古代手工业主要有三大行业:
1.官营手工业 2.民营手工业 3.家庭手工业
❹ 古代中国手工业生产方式
1.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官营手工业、民营手工业、家庭手工业三种经营形态并存。官营手工业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私营手工业曲折发展,明中后期开始占主导地位,并产生资本主义萌芽
3.手工业生产部门不断增加,劳动分工越来越细。
4.种类繁多,工艺先进,手工业技术不断进步。
5.手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方式不断进步。
6.手工业生产布局随经济重心的转移成相应变化。
7.长期领先于世界,产品远销海外,享誉世界(行销海外,影响深远)。
A.中国古代手工业的三种形态:私营手工业、官营手工业、家庭手工业
B.从西周到明代前期,官营手工业一直占据主要地位
C.官营手工业的特点:
①由官府统一经营管理,工匠在公官监督下生产
②资金雄厚、规模大、分工细、技术水平高
③原材料由官府提供,产品由政府调拨,不入市场,缺乏竞争
D.私营手工业:
①兴起于春秋战国时期,明代中叶占据主导地位
②私营手工业经营方式的变化:唐代以前私营手工业生产主要以农民家庭副业和城镇家庭小作坊的形式进行,唐宋以来,私营手工业发展显着,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商品化程度大大加深,至明中后期大规模手工业作坊孕育出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计工受值”式的雇佣劳动关系。
❺ 中国古代私营手工业是怎样产生的
对于中国古代经济史的学习,我们可以从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三个方面去认识。其中,每个方面的最重要的知识应该是反映其本质特征方面的知识。中国古代手工业(以下简称工业)发展的特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反映出来。
一、工业部门的不断增加。在中国工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工业部门是逐步增加的。在原始社会,工业种类很少,只有石器制造、骨角制造、陶器制造、纺织品制造、酿酒、编织等部门。奴隶社会增加了冶铜业(即青铜业),封建社会又增加了冶铁、制糖、棉纺织业等部门。工业部门的不断增加,有的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的行业,有的则是由某个行业演变分化成的新的部门。例如在纺织工业的发展过程中,先有丝织业,后有棉纺织业;其后棉纺织业日益发展,又分为轧花、纺纱、织布、印染等部门。同样,在矿冶铸造业方面,也日益分化成为采矿、冶炼、铸造等工业部门。另外,某个工业部门的创立或发展,往往会带动其他有关部门的创立或发展。例如中国冶铁业的兴起,使农具制造和兵器制造成为独立的工业部门。
二、工业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劳动分工的不断发展。任何一个工业部门,不论早晚,一旦创立,它的生产技术都是在不断进步的。以冶铁技术的发展为例:春秋时期以木炭为燃料,用皮囊鼓风炼铁;西汉时期开始用煤炭做燃料;东汉时期发明了水力鼓风机(水排),提高了炉温;北宋以后,以焦炭为燃料,进一步提高了炉温。同时,坩埚炼铁法的创造和土高炉炼铁技术的进步,使中国古代冶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中国手工业发展史上,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如作坊、手工业工场),其生产单位内部的劳动分工,都是渐趋细密的。促成工业生产力提高的各种因素,往往是互相影响的。例如工业生产规模的大小,对于劳动分工粗细的程度是有直接影响的,生产规模扩大,往往促成劳动分工细密。在明清时代的某些工业部门,如制瓷、制糖、矿冶、井盐等行业的部分手工业工场中,都已具有相当细密的劳动分工。这时的手工业工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有机生产体系了。
三、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与工场手工业的出现。从工业经营的方式来说,其发展的一般趋势,是由家庭手工业到作坊工业,再到工场手工业。原始社会只能实行简单的协作,进行简单的生产。奴隶社会的工业生产规模较前有所扩大,在制作工业产品时,已经有了初步的劳动分工,生产效率较前提高。到了封建社会,工业生产的规模又有了扩大,劳动分工也渐趋细密;尤其在明代中叶以后,城市工业生产中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出现了工场手工业的经营方式。在这种手工业工场中,一般雇佣较多的工匠,在细致的劳动分工之下来扩大生产,使产品的制造进一步发展。如矿冶、纺织、制瓷等部门,在江南地区的某些手工业工场具有比较复杂的生产设备,吸收了大量的雇佣劳动者。他们生产出来的商品数量很大。例如清代前期的矿冶业中,由于铸钱需要大量的铜,促使铜矿开采得到较大发展。
四、官府工业与民间工业的同时并存。中国的官府工业,历史悠久,自从奴隶制国家建立后,就有官府工业的存在。从西周到西汉,主要的工业部门,官府都设有作坊。统治者把手工业者集中到官府,以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们在官府作坊里进行制造。从春秋末期起,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的提高、社会分工的扩大,不少手工业者脱离农业而独立。这时社会上除了官府工业作坊外,还出现了一批民间工业作坊。其时以冶铁业发展最快,因为它与人民生活有密切关系,其产品具有极大的市场。
从东汉开始,社会分工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民间手工业者不断从农村中分化出来,向城市集中,成为独立的手工业者。这一时期,一方面是民间手工业者脱离农业而向城市集中;另一方面,官府工业在中国工业经济中仍占有主导地位,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民间手工业者的发展。到明清两代,官府工业走上衰落的道路,民间工业则不断发展。这时候官府工业与民间工业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官府工业须有民间工业来支持,而且表现在官府工业在中国工业经济中所占的主导地位让给民间工业了。在这一时期,民间工业经营方面有一个特色,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开始产生。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破坏;二是某些手工业作坊扩大成为手工业工场,亦即工场手工业开始兴起。中国民间工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是从明代中叶以后开始的,至清代前期有所发展。它所涉及的生产范围,以矿冶、制瓷、纺织业为主。明代中叶以后,某些工业部门的民间作坊朝着手工业工场方向扩展。
五、经济重心南移与工业分布的相应变化。中国古代的经济重心,起初是在北方的,以后逐步移至南方。大约到南宋时期,我国的经济重心完成了从南方到北方的变迁。随着经济重心的转移,有不少工业生产部门、工业制品的主要产地,也从北方逐渐移到南方。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丝织业地区分布的变化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在远古时代,中国的丝织生产,以北方的黄河流域为繁盛之地,尤以河北地区为盛。其后逐渐演变为”南盛北衰”,迄至宋代,中国的丝织生产重心已经移到江南地区,尤以苏州、杭州、南京和广州等地为盛,不论官府丝织业还是民间丝织业都是如此。明代初年,政府在全国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官府织染局,长江流域的南直隶(今江苏)、浙江、江西、四川等处皆有设置,而以浙江为最多。
古代手工业的发展历程
●发展历程:
原始社会后期;手工业与农业分离
夏商周三朝:手工业由官府垄断
春秋战国时期:手工业出现官营、民营、家庭手工业三种形态
●主要手工业部门及成就
①冶金业
冶铜技术:新石器时代出现铜器;商周时期青铜铸造技术先进
冶铁技术:
春秋出现铁器;战国铁农具推广;西汉开始用煤作燃料冶铁;南北朝出现先进的灌钢法;宋朝开始用焦炭冶铁
②制瓷业
地位:瓷器是中国发明的,大量出口,成为中华文明新的象征
代表性的成就:
东汉: 成熟的青瓷
南北朝:白瓷
隋唐: 制瓷业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
宋代: 出现各具特色的地方瓷窑体系,景德镇成为瓷都。
元代: 青花、釉里红,开始进入彩瓷生产
明代: 斗彩、五彩瓷
清代: 粉彩、珐琅彩
影响:唐朝开始出口;明清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大量外销
③纺织业(中华文明的象征)
丝织业:最先发明丝织技术的国家,上古时代已会养蚕缫丝 → 西汉提花机,“丝国”,丝绸之路 → 唐代缂丝技术
棉纺业:宋末元初:棉花种植由边疆向内地传播 → 元代黄道婆;松江成为中心,棉纺织业成为新兴的手工业部门 → 明代:棉取代丝麻毛,成为民众的主要衣料
★古代手工业的经营方式(官营、私营、家庭)
官营手工业:
官府统一管理;规模大,分工细,水平最高;资金雄厚;明前期一直占据手工业主导地位
私营手工业:
春秋战国:私营工商业兴起;明代中叶以后超过官营手工业,占主导地位,并产生雇佣劳动关系
★古代手工业发展的特征:
①官营手工业、私营手工业、家庭手工业三种经营形态并存。
1.商业的兴起
商朝时期:“商人”出现,货币为贝壳;特点:商业由官府控制;
春秋战国:出现许多商品市场和大商人;特点:由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
秦汉时期:秦统一货币、度量衡,汉开通了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表现:对外贸易发展,出现了许多商业中心
隋唐时期:城市繁荣,城市中“市”“坊”分开,广州成为对外贸易的港口
2.商业的繁荣
宋朝:彻底打破市、坊界限,商业活动不受时间限制;出现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海外贸易发达
宋朝商业繁荣的原因:
①结束分裂走向统一,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②农业、手工业的高度发展,为商业的兴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③政府逐渐放松对商品交易的地域和时间限制(打破市、坊界限,有早市、夜市);
④水陆交通的便利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
⑤纸币的出现促进了商业的繁荣
明清:城镇经济繁荣,各地涌现出许多地域性商人群体—商帮,其中实力最强的是徽商和晋商,徽商的活动范围遍及全国各地,
★古代商业发展特点
①商业产生后不断发展,到宋元时期空前繁荣
②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全面繁荣
③政府逐渐放宽对商业的限制,但长期实行的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商业的长足发展
④商业始终是自然经济的补充,不占主导地位
四.资本主义萌芽与"重农抑商"和"海禁"政策
★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缓慢发展
1.明朝产生
①产生原因: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必要条件,明朝中后期,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②出现部门:私营手工业中的纺织业、陶瓷业等
③出现标志:手工工场的出现(即当时“机房”的出现)
④关系:“机户出资、机工出力”,机户和机工之间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关系
⑤目的:是为了增殖利润、扩大再生产
2.清朝发展
到清朝前期,资本主义萌芽继续发展,表现在手工工场的规模扩大,分工更细,部门和地区增多
3.对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认识
①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代表了中国社会进步发展的总趋势
②资本主义萌芽只出现在少数地区的少数行业当中,是稀疏而又微弱的
③资本主义萌芽发展非常缓慢,始终在萌芽状态中徘徊,自然经济仍占统治地位
4.阻碍因素:
根本原因是腐朽的封建制度。一方面是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促使统治者实行一系列抑制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
具体表现在:
①国家政策(重农抑商、禁海与闭关政策);②国内市场狭小;③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资金
★“重农抑商”政策
1.产生:
产生于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后来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传统经济政策,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
2.原因:
①“重农抑商”政策是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 ②巩固封建统治
3.推行目的:
直接目的: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 根本目的:巩固封建统治
4.主要内容:
把农业作为国计民生的根本,倍加重视和保护;对商业活动则进行抑制
5.重农抑商政策的特点:
①贬低商人地位;②限制经营范围;③重税;④禁止对外贸易
6.对“重农抑商”政策的评价
积极作用:
封建社会初期重视农业保护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
消极作用:
明清时期,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是中国在近代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导致经济结构过于单一。
★“海禁”与“闭关锁国”
原因:
①防范西方殖民入侵和反清斗争 ②统治者盲目自大的观念
③根本原因:自然经济的封闭性是该政策产生的根源
内容:
禁止国人出海贸易;限制外商来华贸易
危害:
妨碍了海外市场的拓展,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长期与世界隔绝,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
❻ 中国古代手工业怎样实现生产力的突破
中国古代手工业生产力发展有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冶铁技术的发展为例,春秋时期以木炭为燃料,用皮囊鼓风炼铁;西汉开始用煤炭做燃料;东汉发明了水力鼓风水排提高炉温;北宋用焦炭为燃料。二是劳动分工渐趋细密,在明清时代的某些工业部门,如制瓷、制糖、矿冶、井盐等行业劳动分工十分细密。三是生产规模扩大,具有比较复杂的生产设备,民间作坊朝着手工业工场方向扩展。官方垄断使得手工业发展缓慢;到明清时期,手工业的发展几乎陷于停滞状态。
❼ 中国古代手工业有哪几种类型
1、刺绣
刺绣是针线在织物上绣制的各种装饰图案的总称。刺绣分丝线刺绣和羽毛刺绣两种。就是用针将丝线或其他纤维、纱线以一定图案和色彩在绣料上穿刺,以绣迹构成花纹的装饰织物。它是用针和线把人的设计和制作添加在任何存在的织物上的一种艺术。
刺绣是中国民间传统手工艺之一,在中国至少有二三千年历史。中国刺绣主要有苏绣、湘绣、蜀绣和粤绣四大门类。
2、纺织
中国机具纺织起源于五千年前新石器时期的纺轮和腰机。西周时期具有传统性能的简单缫车、纺车、织机相继出现,汉代广泛使用提花机、斜织机,唐以后中国纺织机日趋完善,大大促进了纺织业的发展。
3、制盐
制盐工业历史悠久,其发展经历了由原始手工生产、手工机械生产到机械化、现代化生产的过程(见制盐技术史)。
4、造纸
造纸术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纸是汉族劳动人民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结晶,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项杰出的发明创造。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织丝的国家。汉族劳动人民以上等蚕茧抽丝织绸,剩下的恶茧、病茧等则用漂絮法制取丝绵。漂絮完毕,篾席上会遗留一些残絮。
当漂絮的次数多了,篾席上的残絮便积成一层纤维薄片,经晾干之后剥离下来,可用于书写。这种漂絮的副产物数量不多,在古书上称它为赫蹏或方絮。这表明了中国汉族造纸术的起源同丝絮有着渊源关系。
5、陶瓷
中国人早在约公元前8000-2000年(新石器时代)就发明了陶器。用陶土烧制的器皿叫陶器,用瓷土烧制的器皿叫瓷器。陶瓷则是陶器,炻器和瓷器的总称。古人称陶瓷为瓯。凡是用陶土和瓷土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粘土为原料,经过配料、成型、干燥、焙烧等工艺流程制成的器物都可以叫陶瓷。
❽ 中国古代手工业技术
不是的。
官营手工业在明代前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明中叶以后民营手工业(即私营手工业)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黄道婆只是发明了脚踏三锭纺车,只能说是提高了纺织技术。
❾ 古代是怎样征税的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以土地税(包括依附于土地的户税与丁税)为主,以商税(包括关税与市税)为辅的税收制度。这一税制,初步形成于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已渐趋完备;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在均田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完善。
到了宋、元、明、清时期,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土地兼并之风日盛,在不断清丈田亩、整理地籍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户、丁税的合并征收,并加强商税和盐、茶、酒等货物税的征收制度,从而使商税与货物课税成为中国封建末期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古代丁税:
7岁以上都要缴税,成年人更得为朝廷和郡 县服徭役。当时全国人口2000万,被征发造宫殿、修坟墓、筑长城的就有300万。秦 始皇本想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不料仅二世而终。率先揭竿而起的就是陈胜、吴广这支徭 役队伍。
大秦帝国一统江山,没有威胁,自然征税比较随意,不仅增加了丁税、徭役,还一下发明了上百个税种。这也是大秦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于“丁税”是怎样收税的,我们发现秦朝已经有了专门的税官,“治粟内史”,这个职位据说是九卿之一。内史在《周礼》中记录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之法。
在秦朝,随着郡县制的实施,公家的收税人已经有了固定且非常重要的位置。关于税官是怎样去民间收税的,我们从文献中很难了解,但是,一户有多少人丁是很容易统计的,相信税官定期到各治下地方收税即可。
❿ 中国古代手工业发展史
中国古代手工业:
一、按照行业分类
1、冶炼
商周:青铜。司母戊鼎、四羊方尊、三星堆青铜器;春秋战国:冶铁;东汉:杜诗 水力鼓风冶铁工具;南北朝:灌钢法。
2、陶瓷
东汉:青瓷;北朝:白瓷;唐朝:形成南青北白两大系统;宋朝:五大名窑,景德镇成为瓷都;明清:青花瓷、彩瓷、珐琅彩。
3、纺织
元:黄道婆推广先进棉纺织技术;明:纺织工业大规模发展。
二、按所有制分
1、官营手工业:政府直接经营,技术先进,资金雄厚;产品精美,不进入市场,仅供皇室贵族,或武器。
2、民营手工业:明中叶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民营超过官营;明朝后期,苏杭纺织业等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基本特征:雇佣关系)
3、家庭手工业:农业的补充,主要供家庭消费和缴纳赋税,剩余部分出售。中国古代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10)古代手工业如何缴税扩展阅读:
早期手工业的发展和布局受自然资源分布影响较大,随着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商业的发展,区域性和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形成。
手工业的发展突破了原料产地的限制,产品走向全国,这些都为手工业专业化生产中心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如果没有活跃的商品经济,统一的国内市场,以及各地区的手工业分工及专业性手工业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
尽管中国古代手工业很发达,但由于统治者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等原因,在手工业与农业相结合的场合,手工业服务于农业,始终处于农业经济的从属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