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对加速市场经济的进程,实现住宅商品化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模式相关内容,文章仅供大家借鉴参考!
摘要:本文从物业管理权利与实施主体角度对物业管理模式概念做了划分界定,归纳了常见的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模式,分析比较了各种模式的内涵及利弊;图解细分了委托管理模式的主要类型: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模式、代理监管模式、并行委托管理模式;揭示了一个典型的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模式选择实例。旨在促进业界认清、优化物业管理模式,促成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工业园,物业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2)06—0045—52
工业园区主要有两种类型:多用户工业园区与单用户工业园区。多用户工业园区通常是地方政府或投资集团规模开发,然后分区域、分单元出租出售给众多公司或企业使用。单用户工业园区往往由一家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独立开发,全部或大部分供内部使用,两者的物业服务需求总体上有一对多(一家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对众多的园区用户企业)与一对一(物业服务只针对单一业主单位)的明显不同。无论哪种工业园区,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模式,对提高工业园区的服务效率,保障园区的正常、高效运营均十分必要。
1、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模式的界定与划分
“模式”一般是指某种事物或工作的标准形式,是别人也可以“照此办理”解决同类问题的(系列)方法、方案。讨论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模式,需要先对一些概念进行厘清与界定。一种是从权利、实施(责任)主体角度界定区分管理模式。从这个角度,工业园区物业管理的主要模式主要有3大类:自建自管、合作管理、委托管理。这其中,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有时为了使管理服务工作更有保障或更有品牌影响,还会聘请国内或境外的知名企业作为顾问单位从旁协助,称之为顾问管理模式:另一种物业管理模式划分是从管理服务所呈现的方式或采取的手段角度,如封闭式管理、开放式管理模式,智能网络化管理模式、酒店式管理模式、管家式物业管理模式、一站式管理模式等:还有一种是从物业服务费计取方式不同划分的模式:主要有包干制模式、酬金制模式:其他还有从业务盈利来源、组织性质与治理方式等多种角度划分的物业管理模式。本文重点是从物业管理权利主体、业务实施(责任)主体角度论述物业管理模式,从这种意义上,物业管理参与方的不同组合就构成物业管理的不同模式,本文重点讨论的是委托管理模式的不同细分形式。另外,为了避免把问题引向过于复杂,本文没有从物业管理服务主体是否与物业经营主体分离的角度区分物业管理模式。
2、各种主要模式的内涵及利弊分析
2.1自建自管、合作管理、委托管理模式
2.1.1自建自管
自建自管,即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直接管理自己投资建造的物业,其中又有成立子公司、项目部或管理中心(后期按法律要求也必须转成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的不同形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上下级沟通便利,上级单位能直接指挥下属部门或公司,具体管理服务单位能直接按上级意图进行物业管理运作,上级意图能较好得到贯彻:同时,管理服务需要的各种资源更容易得到建设单位支持,工作计划也更容易被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不会受制于专业公司,能节约必须用于支付给专业公司的酬金或利润。但其缺点是:自己的队伍可能水平不够,管理服务效果差、成本高:建设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需要承担全部管理责任与风险;企业内部人事关系复杂,从业人员容易攀比主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协调管理难度大,不容易追究管理责任,也不利于企业专注于主营业务。这种模式要求建设单位有较强的物业管理经验,储备有足够的专业管理人才。一般的工业园区都不具备自管条件。
2.1.2合作管理
合作管理是指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与专业物业公司合作进行项目的物业管理。合作的常见形式是双方共同出资、出人成立项目管理公司,并且通常由建设单位派出一般的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专业公司派出骨干专业管理人员,共同承担项目管理服务任务。管理服务过程中,专业公司对建设单位的人员进行“传帮带"和培训,后期建设单位会随着经验的积累逐步独立。这种模式适合于建设单位有富余人员需要安置,也愿意介入物业管理行业的情况。该种管理模式的优点是,能将双方资源配合使用,对建设单位来说,即能分流一部分员工,又能锻炼队伍、培养人才、积累经验。对物业公司来说,可以更为便利地取得管理项目,拓展业务范围。缺点是,不同的企业,文化不同,工作习惯要求不同,员工间沟通协调渠道不畅,容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不明的情况。
2.1.3委托管理
委托管理是指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物业公司或机电、保洁、绿化等专业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包括全权委托(物业公司包揽整体管理服务事务,可以再分包)、委托代理监管(不同的工作委托不同的专业公司承担,专业公司的选择与监管由建设单位负责)、并行委托(部分主要的物业管理工作,如房屋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秩序维护、车场管理、保洁绿化管理、客户服务等委托给物业公司(部分项目物业公司可以再分包),核心业务如专用设备的维修维护委托给专业公司)等主要形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委托方可以专注于主营业务,广泛选择社会上优秀的物业公司或专业公司承担项目管理服务事项,充分发挥社会化专业分工的优势,权责分明,管理服务专业性强、适用范围大、效率高,风险主要由专业公司承担,监管也相对容易。其缺点是,需要为专业管理服务另行支付费用,另外,建设单位可能受制于专业公司的信息封锁,难以了解项目运作的真实成本和情况,合同到期后更换服务商容易出现交接问题等。
2.2封闭式与开放式管理模式
2.2.1封闭式管理
封闭式管理的特点是整个物业为封闭体系,物业出入口有专门保安人员岗位看守,业主、使用人有专用通行凭证,外来人员须征得业主、使用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这种方式适用于政府机关、部队等一些要害部门或别墅、高级写字楼、高档工业园区等一些高档物业或业主、使用人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物业管理。其优点是保安严密,安全、秩序有保障,业主、使用人放心。其缺点是安全方面用人较多,人工成本占比大,有时会给业主、使用人、来访者造成不便,产生受限、不尊重感,导致纠纷。
2.2.2开放式管理
开放式管理模式,不仅业主、使用人无需办理专用通行证件进出物业,且外来人员只要着装整洁、行为正常也可自由进出。这种方式适合于一些公共商业楼宇、没有围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大学园区等。实行完全开放式物业管理的物业不多,一些公共商业楼宇在非办公时间也采用封闭式管理,以确保业主、使用人的财产安全。与封闭式管理相比,开放式管理不会影响人流进出速度,给人以自由亲和感,也不需占用大量人力,但容易导致秩序失控,引发安全事故。
2.3包干制与酬金制管理模式
2.3.1包干制模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包干制由于费用包干,会激发物业公司的节约意识,节约得越多,剩余的利润越多。但正因为如此,可能产生物业公司在合同期内该修不修、能省则省的问题,导致部分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保养,小毛病积累成大问题,小修变成大修(大修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备用金),甚至酿成事故。克服的办法是制定细化的合同与工作要求,并且有严密的监管、控制体系。
2.3.2酬金制模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与包干制不同,实行酬金制的物业公司不会有过于节省的冲动,但可能反过来乱造计划,大手大脚花钱。因为工作千得越多,花钱越多,酬金越多(酬金往往按总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付)。解决的办法是,限定物业公司要严格按实际需要制定开支计划,并应当向业主及时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和年度预决算,接受业主的检查监督,还可实行固定酬金合同,遏制服务企业花钱的冲动。
不管是包干制还是酬金制,若合同双方诚信守约,实施效果差别不大。但有两个方面区别明显:
一是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包干制模式下物业服务收费要向国家交税,酬金制情况下物业服务开支不用向国家交营业税等税项;
二是包干制形式下法规没有规定物业公司要向业主方公布成本开支,酬金制模式下法规明确规定服务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要向业主方公布服务支出情况。
因此,目前大多数服务企业都选择包干制合同(酬金制是否真能免税,实施过程中还要税务部门认可)。
3、委托管理模式的.细分与选择
科学的管理模式是质量与效率的保证,如何选择应由业主方根据物业规模、自身能力、物业公司资质、资源情况,专业公司资质情况,管理服务需求情况等因素,从实现物业管理服务效率与效益最大化角度综合考虑。委托专业公司管理物业是现代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是国内外物业管理的主流趋势,也是多数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模式的·必然选择。根据工业园区具体规模、组成项目和管理服务业务的不同,委托管理模式还可进一步细分为如下类型。
3.1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业主将工业园区全部物业管理事务统一委托给一家专业物业公司负责,由物业公司直接管理所有项目或将部分管理服务项目再分包给专业公司,物业公司直接监管专业公司,如图1所示。
这种模式是由业主方与物业公司签订总包合同,要求物业公司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很强,并熟悉如何选聘监管专业分包商。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一个分包商仅对应一个项目,可能是一个项目群。这种模式适用于园区物业管理事务不太复杂,业主方对物业管理事务不熟或无暇顾及的情形。
3.2代理监管模式
即业主委托授权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分包所有项目,选择分包商并监督其工作,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由业主直接与专业分包商签订。物业公司只负责监管,不设操作层,是纯粹的管理型公司,其扮演的是物业服务代理商、集成商、监管者的脚色。这在境外是一种主要做法,但国内受限于物业公司、专业公司的能力与专业性,实际应用例子不多。此种情况如图2所示。
3.3并行委托管理模式
即业主将主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交由物业公司实施统一的专业化管理(部分项目物业公司可再分包),将一些重要的、物业公司不擅长的项目交由专业化公司承担,业主直接监管。此种情况如图3所示。
4、委托管理模式应用案例
以下是我们为某通信总部工业园区设计的委托物业管理模式。该园区物业有很多专业通信设施设备,食堂餐饮提供与管理也纳入园区管理工作。由于物业公司对食堂餐饮和特定的通信设施的管理与监管均不擅长,业主方在长期的实战中已经积累了对通信代维公司的选聘监管经验,所以在该园区物业管理模式选择中,我们优选了并行委托管理模式,其实际管理模式如图4所示。
在这一具体管理案例中,园区业主方选聘一家一级资质物业公司实施大部分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本体小修、常规设施设备维护、一般性客户服务(服务受理、投诉受理、楼层接待、会务服务、来访接待等)、秩序维护、公寓服务等大园区范围的主要物业服务由一级资质物业公司下设服务中心直接实施。部分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如房屋大修、电梯维养、消防设施检修、部分设备大修、保洁、绿化、邮件收发、商品代购、洗衣等)由物业公司发包给专业公司实施,物业公司指导服务中心监管。非物业公司擅长项目(通信及相关动力设备维护、餐饮服务等)由业主直接发包给专业公司,直接监管,物业公司配合。因为通信及相关动力设备关系到网络安全,影响面大,物业公司不擅长管理,业主积累有长期监管、合作经验,直接发包监管效果更好。
食堂餐饮提供与管理的专业性一般物业公司不具备,专业餐饮公司才能确保管理服务品质。图4中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方代表、园区普通用户代表、物业公司及服务中心代表共同组成,目的是及时沟通洽商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及时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改进意见与建议,监督管理服务方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同时督促业主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与配合。
5、结语
物业管理模式涉及物业服务参与方的组合形式、服务实施方式及对应的程序与合同安排,形式上是物业管理任务的发包分派方式,本质上是物业管理具体操作权及相关责任的转移(同时也意味着风险的转移),是在当前阶段(社会分工、业主与专业企业技术水平、资质状况、物业规模与服务复杂程度、法律规制背景下)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效率选择的专业分工与合作形式。优化物业管理模式,不仅利于物业自身的增值保值,同时可以提高物业整体运营效益(为业主和客户同时创造价值)。本文所讨论的委托管理模式多数情况下也适用于当前的大型公共项目和大型商业项目的物业管理。
参考文献:
1.仇士勇.如何做好科技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国物业管理.2007.7
2.朱俊春李华光.集成商模式:引领物业服务企业未来商业模式.城市开发(物业管理).2010.3
3.陈新征.酬金制与包干制比较分析.城市开发(物业管理).2008.8
4.张一民.物业管理模式步入变革创新时代.中国物业管理.2010.4
基金项目:
本文为广州市属高校社科项目(08B076)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陈德豪,广州大学商学院工程管理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房地产、物业管理研究。
‘贰’ 如何加强工业园区企业用地管理
(一)严格工业园区规划审批,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
工业园区规划是统筹工业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总开关。在一定区域合理设置工业园区,是工业经济发展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必然要求。工业园区布点、
用地规模等审批权必须上收,至低放在省级政府。园区规划一经审批,其效力上升为法律强制性,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敬重、遵守,不得逾越红线。工业项目建设,
无论什么性质,无论规模大小,原则上都要进入规划的工业园区,严禁乱铺摊子;对个别占地面积小,无污染,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不进入工业园区的项
目,地方政府要作出专题论证,逐级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上报用地审批材料。省级以上政府要硬化、细化规划修改管理措施,增强修改规划的刚性约束,杜绝
规划跟着项目走。对采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手段骗取修改规划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二)改进园区用地审批办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批准用地事前审查、事后稽查,
强化审批各环节责任,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建立错案追究制度、问责制度、通报制度。如果我们都恪守职责,尽责尽力,建立一个良好工业园区用地秩序应该不难。
(三)改革政绩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用人考核制度
上级党委、政府要深化、量化对下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
办法,要提高干部任用考核的透明度、公众参与度、审计力度,要将领导的干部行为置于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之下,让善于做表面文章、善于蒙骗上级的
干部无隙可乘;让真心为民,脚踏实地的干部得到重用,惟有如此,群众才会服气,事业才会兴旺。
(四)彻底理顺土地管理体制,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彻底解决改变“两头管”的现状,实行上级行政主管
部门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完全意义上的直管,有利于基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摆脱当前执法监察的被动局面,有利于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全面落实。
(五)建立土地稽查特派员制度,加大对大要案件查处力度
国家审计之所以力度大,震慑力强,一个重要的原因,审计署分片区建立了特派员办,审计特派办对一个地区、一个项目的审计,代表的是中央政府,这种办法可以
有效排除干扰,抵制地方保护主义,捍卫法律的尊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
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监督土地执法行为”,国务院发文至今近两年,这项工作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影响了土地执法工作开展和运用
土地政策加强宏观调控。
‘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苏州工业园区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苏州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实施海关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中国和新加坡合作开发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第三条海关在园区内设立机构,依法履行海关职责。第四条园区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向海关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海关手续。第五条园区内企事业单位进出口货物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优惠政策。第六条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财务、会计帐册和经营管理资料,便于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使用、销售、库存等情况实施监管和开展海关稽查工作。第七条园区内企业应与园区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对园区内进出口货物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进行报关。第八条海关认为必要时,可派员在园区内企业中实施监管,有关企业应为海关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便利。第二章对园区进出口货物的监管第九条园区内进出口货物应由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向海关如实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其它有关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第十条园区内享受减免税优惠进口的货物、物品,仅限在园区内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运往园区外出售、转让。如需在园区内转让或移作他用,须事先征得海关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一条园区内企业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免征出口关税。使用园区外料件或半成品,在园区内加工出口。第三章对园区进口保税加工料件的监管第十二条园区内企业进口保税料件,应凭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加工合同直接或委托专业报关公司向园区海关办理登记备案。第十三条园区内企业进口的保税料件和需运往园区外加工、装配的,应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办理手续。第十四条园区内使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装配的制成品应当出口。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内销时,有关企业须向海关补办有关进口及纳税手续。海关对其所含进口料件补征税款。如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所含进口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清的,海关按成品补征关税和增值税。第十五条园区内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经海关批准购买含有免税进口料件的制成品,按有关规定分别免征或补征税款。第十六条园区内存放保税货物的保税仓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办理。第四章对园区转关运输货物的监管第十七条园区内进出口货物经其他口岸运入或运出园区时,除国家、海关总署另有规定者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八条园区海关应逐步实现与有关口岸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办理转关运输货物的监管手续。第十九条从事园区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人应向园区海关办理企业、运输工具以及驾驶人员的注册登记手续。必要时,承运人应向海关提供经济担保、银行担保或海关认可的其它方式的担保。第二十条园区转关运输货物须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认可的仓库,场所、仓库、场所的经理人应依法向海关负责,并按海关规定,办理收存和交付手续。必要时,海关可派员押运货物,有关申请人或承运人应按规定向海关交纳规费。应征出口关税的产品,凡经实质性加工,并增值20%以上的,经海关认定后可视为园区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园区进口的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和监管手续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办理。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而构成的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具体规定的事项,均按海关有关法规办理。第二十四条南京海关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园区监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海关总署批准。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995年8月1日起实施。
‘肆’ 浅谈如何理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
临武工业园区自1996年成立至今,已经历了十六年的风风雨雨, 2006年园区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大规模、大面积面铺开。近几年,随着沿海产业向内陆的加速转移的开发建设自此全,园区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通道,园区在促进对外开放、产业集聚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园区建成区面积为1.23平方公里,规划开发面积达5平方公里,入驻的规模以上企业24家,其中近两年在建的达10家,可容纳就业人数8000多名。但当前滞后的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目前形势,并严重困扰了园区的发展。如何理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园区行政服务功能,增强园区发展活力,笔者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努力,并提出以下四个方面建议:(一)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强化园区职能职责。借鉴外地产业园区通用管理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园区在建设初期可采取准政府的管委会体制,即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相对独立,其主要职能是园区的经济开发、规划和管理,为入园企业提供服务,还拥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具体包括园区内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报批、投资立项审批、土地开发利用、政策研究、完善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行政管理和企业化运作的职能,而园区的征地拆迁等社会事务主要交付园区所在乡镇执行,这样有利于园区管理机构集中精力加快产业发展;发展到一定规模,侧重于招商引资、人才的引进与劳动力的培训、劳工管理及仓储运输等;建设成型后,则由管理转向服务,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和加强科研培训力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使园区得到可持续发展。(二)落实行政管理权限,提高行政服务效率。首要的是加快推进县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的授权移交工作,按照“部门(政府)委托、园区办理、部门备案”的运作模式,各职能部门授权园区管委会直接实施有关行政审批及相关收费、行政处罚事项,对于国土、规划、工商、公安、税务等确因法律规定不能委托授权的部门,应在园区设立分支(派出)机构或代办窗口,并明确一名副职领导负责园区项目落户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人事考核方面主要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第二是在实现委授权的基础上,支持园区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原则调整内设机构。结合园区发展需要,设置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部、招商部、经济发展部等内设机构,重新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科学设计园区办事服务流程和日常工作制度,顺畅各运转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内耗,提高服务质效;为做到人事相当,在核定的总编制计划内新增部分专项编制,人才可通过公开招考、选调、选聘等方式引进,将大批综合素质较高、熟悉行政管理程序、精通专业技术的人员充实到工业园工作队伍中来,按照“一人多岗职能交叉程序简化”的思路合理配置岗位职责。第三是健全工业园区投资服务体系。致力于将园区建设成政策最优、审批最简、机制最活、效率最高、环境最优的“特区”目标,积极构建以园区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建设、人才资源招聘、基础设施配套保障、落实优惠政策等投资服务工作,尽量实现园区事务园内办结。(三)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实现园区协调运行。一是建立财税扶持机制。处于开发初期的园区,正值大投入大开发的高峰期,当前园区又无可支配收入,所以对园区实行财税扶持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待园区产业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可在园区设立一级财政;同时,授权园区开发公司储备一定量的土地,整合可抵押资产,从事投融资及资产经营活动,增强园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二是建立投资项目准入指标评价体系。坚持重大项目集体论证制,组织专家科学筛选,对项目的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发展前景、环保节能、完成期限、税收回报期限等主要指标进行严格审查,提高招商引资成效;项目入驻后,建立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和督察评比制,通过明确项目联系领导、项目牵头单位、项目业主三方的职责任务,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督察评比,实行奖优罚懒,责任追究,狠抓跟踪落实。三是增强园区对企业的管理职能。不仅要强化园区管理机构对企业的服务管理职能,而且要明确企业的职责义务,以确保园区的协调运行。(四)加强园区队伍建设,提升园区创新能力。一是改革用人机制。加强对园区干部及员工的培训,对外引进高素质的人才,把园区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二是改革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和市场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并实施园区管委会内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健全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库。(作者系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