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锅炉操作工证怎么考
去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报考,或者找机构代办。烧锅炉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就是质监局颁发的G1、G2、G3三个级别证书,根据额定工作压力和锅炉考不同级别证书。
申报材料
1、相片:1寸4张、1.5寸4张(彩色、黑白均可);
2、身份证复印件1张(开国家税票复印件多加1张);
3、学历复印件1张;
4、原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
5、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个人工作简历。
注意事项
1、国家劳动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唯一承认的等级资格证书。
2、国家劳动职业资格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劳动部)颁发。
3、国家劳动职业资格证书是出国务工唯一指定认证的国家证书。
4、不要相信什么快证书,几天内就能拿到证书,这都是骗人的。
锅炉操作工申报条件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四、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1)瑞昌工业锅炉司炉操作证怎么考扩展阅读:
1、职业定义:锅炉操作工是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安装、操作、检修的人员。
2、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3、职业环境 :室内、部分季节高温、有一定灰尘。
4、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形体感和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Ⅱ 锅炉证怎么考
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考试。烧锅炉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就是质监局颁发的G1、G2、G3三个级别证书,根据额定工作压力和锅炉考不同级别证书。
锅炉证是人员从事锅炉相关工作时需要具备的资格证明。
锅炉证的培训内容有:1、燃气燃油锅炉的基本知识。2、燃气燃油锅炉本体的基本结构。3、燃煤锅炉改燃气的安全技术。4、自动控制原理和点火程序。5、燃气燃油锅炉操作规程及故障排除。6、程序控制器与燃烧器控制。Ⅲ 司炉工操作证怎么考
去所在地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考试。
一、司炉作业证申请要求
1、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
2、锅炉水处理人员视力无色盲;
3、具有相应的锅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法规标准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5、体检报告(1份)。
三、司炉证报名、培训、考试时间
1、申请特种设备作业考试的学员,提交报名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种类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70分合格。
2、发证部门在收到考试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5年。
Ⅳ 怎样考锅炉证啊,有什么步骤
锅炉证需要去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报考,或者找机构代办。烧锅炉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就是质监局颁发的G1、G2、G3三个级别证书,根据额定工作压力和锅炉考不同级别证书。
培训对象:准备从事司炉工作的人员;在岗但无操作证人员。
培训内容:燃气燃油锅炉的基本知识,燃油燃气及其燃烧,燃气燃油锅炉本体的借本结构,燃煤锅炉改燃气的安全技术,锅炉用燃烧器,燃气燃油锅炉附件。
自动控制原理和点火程序,燃气燃油锅炉操作规程及故障排除,程序控制器与燃烧器控制,压力、温度、火焰传感器及其控制,水位传感器及水位控制等。
锅炉证各等级区别: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锅炉工程师
Ⅳ 锅炉证怎么考
你是否是考I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根据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第四条规定: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注1:I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I、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
注2:对于申请单一炉型(如有机热载体锅炉、立式手烧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等)的锅炉操作人员,其考核内容可以有所侧重,并且在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限定操作的炉型范围。
注3: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项目中注明其级别,表述为III级(高级)、II级(中级)、I级(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