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业用地招拍挂流程
1.做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与农用地转用、春粗芦十地征收审批的衔拨。工业用地出让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市批手续,再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2.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作好工业用地的前期开发,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创造条件。
3.建立用地预中请制度,及时了解工业用地的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出让的规模、结构、布局、进度和宗地规模、产业类别、土地使用条件等,保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有效落实。
4.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拟出让地块周边产业布局情况等,进步细化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类和产业类型,科学合理地确定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块面积、具体用途、土地使用条件、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要求等内容。出让方案中确定的产业类型、用地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应当符合《建设项日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有关要求。
5.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
6.工业用地出让文件中,应当明确拟出让地块的投资强度要求、产业类型、具体地类等内容
7.采取灵活的方式,合理确定工业项目的用地面积。既可以确定出让地块面积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也可以先不确定出让地块的具体面积,招标拍卖挂牌中通
土地招拍挂程序
1.根据项目向市里请示土地申请(即确定地块);
2.国土局根据确定的地块调整市用地总体规划;
3.国土局向上级部门报材料申请土地批复(省政府批复);
4.挂牌申请。招商引资单位会同项目单位分别到外经局(发改局)、环保局、规划局出具初审意见,国土局根据三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向市政府打挂牌的请示报告;
5.市政府批复后向社会公示挂牌,公示期限20天;
6.报名。用地单位在公示期限内报名,并缴纳20%的保证金;
7.竞标;
8.摘牌;
9.摘牌后,国土局与项目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
10.项目单位分别到外经局(发改局)、环保局、安监局出具项目正式批文、环评报告、安评报告;
11.国土局根据批文及报告与项目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2.在签订扒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项目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项目单位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纳剩余金额;
14.项目单位缴纳有关税费;
15.项目单位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16.颁发土地证。需提供的主要资料为:
(1)城市用地勘测定界图(一式八份,需加盖规划服务中心及所在地国土所章)
(2)项目用地单位向市政府用地请示及市政府指示意见;
(3)项目用地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意见书。
法律依据: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第四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凳团挂牌方式出让。
② 工业用地可以拍卖吗
法律分析:工业用地可以由司法拍卖。土地是有使用性质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分为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住宅用地等,土地所有权是可以用于抵押为债务进行担保的。通过司法拍卖可以取得工业用地所有权的,竞买人交纳相关的费用后,法院将土地所有权交付给竞买人,竞买人可以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③ 想办企业如何取得工业用地
如何办理工业用地的土地证?办理工业用地的土地证申请材料需要哪些?有什么要求?办理工业用地土地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工业用地土地证办理收费情况?
工业用地土地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
步骤二
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
步骤三
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
步骤四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步骤五
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
步骤六
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土地证办理申请登记表,缴纳有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土地证。
土地相关证件办理流程:
工业用地办理土地证收费:
说明一、国有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等)除按上述(一)、(二)、(三)分别收取规费外,尚需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每亩20000元(市开发区和镇工业园区免收)。
说明二、工业用地——办理划拨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与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相比,在土地类型相同的前提下,用途变更费改为667元/亩,出让业务费改为管理费1000元/亩,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粮田开发资金、老年社员保养金和评估费免收。
说明三、房地产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与工业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比,在土地类型相同的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市(县)部分,粮田开发资金和老年社员保养金不予减免,出让业务费上不封顶,按规定比例计收。
说明四、农户占用耕地建房收费标准为:(1)耕地开垦费6000元/亩;(2)省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2400元/亩;(3)管理费0.5元/㎡,每户最高为60元;(4)耕地占用税由建房户直接交镇财政所。
说明五、上述收费项目中,不包括出让土地应缴纳的契税、政府收益金和中介机构收取的评估费、勘测定界费。
案例解析:
问:我公司准备租用一块集体工业用地建厂,请问:我们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利,是否合法,费用大概多少?该地在镇工业园内,现在洽谈的是租金800元/亩/年,可以和村里签订租地合同,听说办集体土地使用证还需要约35000元/亩,可这是集体土地,不存在出让金这一说法呀?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对我们来说有什么好处?按照正常的合法的手续,我们应该如何办理这块土地的租用手续?
答:
首先集体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也就是说集体土地的使用者有使用继承权,但无权对土地进行交易,既然你在镇工业园,那么可以认为是乡镇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就是说你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付款,如果拆迁,只对你的厂房进行赔偿,租金的索要就可能要麻烦些。让你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很有必要,如果面临拆迁或者征收,就涉及的不仅仅是租金费用的赔偿了,还应该适当给予你安置或现金补偿,当然你也可以不办,只要没有人来拆迁没有当地村民来索要就可以。一般来说集体土地的拥有者应该都是当地农民,属于乡镇一级的管理,国土和规划监督和治理,具体看你打算做几年,如果你有了土地证,那么赔偿的时候除了对你的租金以及你建筑的厂房进行赔偿外,还应对你拆迁中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或对你进行同等面积的土地安置,当然这些仅仅限于你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再有就是工商办理营业执照时候,五证也是你领取执照的依据。
④ 工业用地征地流程和手续
法律分析:1、土地招拍挂入市前的征询按市局要求,土地招拍挂入市前环节的征询采取分阶段分部门征询。第一阶段征询规土局的规划、土地和发改委、经委等4个单位(部门)意见,时限为5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征询环保局、卫生局、民防办、水务局、绿化市容局、住房保障局、建交委、交通港口局、文广局、公安消防支队、规土局的灾评等11个单位和部门的意见,时限为5个工作日。
2、招拍挂入市的审批经各单位和部门征询同意后,由规土局发同意土地招拍挂入市的批文,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3、市局组织招拍挂招拍挂资料准备齐全后上报市局,市局发布入市核准公告,时限为10个工作日,组织招拍挂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均由市局的土地交易中心负责操作。
4、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签订建设单位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拍得工业项目用地后,同规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用地后,即向经委备案,完成后向规土局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审批前需征询民防办、环保局、卫生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住房保障局、公安交警的意见,征询同意后由规土局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7、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结时限为8天。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完成设计扩初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向规土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好后,建设单位后续工作是到建交委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土局办理开工复验等准备工作,至此可进行项目的施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⑤ 政府工业用地招拍挂流程
1.制定《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2.编制招标文件
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3.发布招标公告
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投标资格、招标时间地点、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履约保证金等。
4.出售招标文件
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答疑。
5.受理投标申请
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
对投标申请人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
8.开标
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9.评标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10.公布成交结果
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招标出让结果,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1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2.缴纳地价款和契税
中标人按出让合同的规定缴纳成交地价款和契税。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⑥ 工业用地怎么申请
现在工业用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招拍挂)出让才能取得,并坚决执行全国最低价标准。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缴纳出让公告规定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并根据申请人类型,持相应文件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竞投申请。
法律依据: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第二十二条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⑦ 工厂如何申请工业用地
最低0.27元/天开通网络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apollozhang
工业用地及厂房建设审批办理流程1、土地规划调整报批(企业-国土局-省国土厅);2、获取批文;3、农转用报批(地方政府-省政府);4、获取批文;5、招拍挂(缴保证金,国土局);6、成交确认书(国土局);7、出具提供建设用地的通知(当地政府文件);8、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国土局);9、出具蓝线图(地方政府或园区);10、出具红线图(国土局出具盖章);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12、环评报告表或登记表或报告书(环保局);13、立项核准或备案(发改局);14、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15、签订出让合同(国土局);16、缴交出让金、契税、耕地占用税等;17、办理土地证(国土局)。18、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局);1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公安局);20、人防申报(人防办);2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或建设局);22、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局);2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24、竣工消防验收(公安局);2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局);26、房屋产权证(建设局);27、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局城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