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苏州工业园区租房补贴
苏州姑苏区最高每个月8000元,最低每个月400元;苏州相城区最高每个月8000元,最低每个月800元;吴江区、高新区、太仓市、吴中区、张家港市最高每个月8000元,最低每个月400元补贴。
根据2021苏州的房价,以及其房租的波动,以及对人才的计划享受待遇,对于苏州的不同区域,都制定苏州不同区域不一样的租房补贴政策,不同的区域以及不同的人才类型以及不同的学历都有不同的政策及其补助的标准,都各有不同,体现出各区的特色。以下为苏州姑苏区、苏州相城区、苏州吴中区详细的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最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按中心城区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90%进行测算;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按中心城区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60%进行测算。
随着苏州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前来求职、创业,不少求职者表示房价居高不下,购房压力太大,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族派不上用场。昨天记者获悉,苏州园区首个优租房项目“明日之星”开始对外招租,符合条件者的公积金可全部抵房租。这也是江苏省首个可全部抵用公积金的优租房。
苏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法律依据:《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测算暂行规定》
三、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测算。
(一)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最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按中心城区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90%进行测算;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按中心城区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60%进行测算。
(二)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与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统一按住房建筑面积进行计算。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以元/每平方米为单位,可根据上款的计算值进行±5%调整后取整数核定。
(三)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与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确认,并适时调整公布。
Ⅱ 苏州工业园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
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和迹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唤配并、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卖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Ⅲ 苏州优租房补贴政策
苏州优租房只有工业园区有虚拟优租房补贴,是苏州工业园区对通过市场途径租房居住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优租房是政府惠民补贴的房子,这房子比中介租房优惠便宜很多,优租房一整套单人间全部租给同一户,不需要和其它人合租,这是国家对市民的惠民政策之一。
一、申请条件
房产条件:
1.未在苏州市区购房;
2.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区无居住条件。
备注:苏州市区包含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
公积金条件:
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计划员工和乙类计划员工。
1.正常缴纳,未停缴、断缴;
2.公积金类型:机关事业类、甲类、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
3.如动用过园区公积金用于购房贷款、摊还、提取等,无法申请。
学历条件: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等
1.申请人学历需学信网可查询(海外学历和军校等特殊院校需认证后方可查询);
2.申请家庭户需申请人为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卖桐历已婚。
入住优租房后退租的不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虚拟优租房申请材料:
(一)需要向房东索要信息但并不需要房东提供书面材料的部分如下:
租赁房屋坐落位置(坐落位置必须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完全一致,务必请房东准确提供,否则会造成审查无法通过)
(二)需要准备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上传的部分如下:
1.房东即出租人(必须为租此配樱赁房屋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3.房东即出租人银行卡扫描件;
4.租赁合同发票扫描件(纳税是房东应尽的义务,必须开具租房发票),租赁园区房源房东若尚未开具租房发票,申请时可选择“代开票”,由园区租房管理公司统一代开发票;
5.申请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已婚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扫描件。
二、虚拟优租房房源条件:
1.苏州城区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出租条件的个人成套住宅(含别墅等)。
2.园区范围内国资企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企业建设并规范运营的长租公寓和集宿楼等集中式公寓(需至园区管委会公租房管理中心报批通过后才能纳入)
集中式公寓名单:E—HOME共享·家公寓、欢寓公寓、芭菲森丛文华公寓、芭菲MBA公寓、芭菲翰林缘公寓、芭菲文萃公寓、芭菲国际公寓、亭苑星辰、畅苑星辰、芭菲青年公寓、乐_东景社区、乐_莲香新村社区、恒泰星寓唯锦苑项目、芭菲科研公寓、芭菲精品公寓、中海海堂服务式公寓(苏州奥体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