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2年工业用地亩产税标准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郑或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咐丛迹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衡并的适用税额幅度。
㈡ 石家庄市关于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要求
亩均税收=实缴税金/占地面积。石家庄的工业实际拥有土地的面积,分国土资源部门已登记和未登记的工业用地面积。已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经国土部门登记或批准的工业和仓储两类用地的土地面积;未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面积。企业要是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竣工期限半年以上的土地,计算在全部用地面积;在合同规定竣工期限以内的土地,调查年度没有产出的,新增土地面积不纳入评价,其具体的税收要求为亩均税收=实缴税金/占地面积,其使用的强度较高,使用范围广泛。
㈢ 要求亩产税30万合法吗
合法。要求亩产税燃团扰30万合法,这个地域性差别比较大,各省份要求亩均产皮旦值500万,亩均税收30万。经济特别发达地区的指标要求亩均产值达到2000万或宽,亩均税收达到100万以上。
㈣ 工业用地亩均产值要求
本次《标准》修订,增加了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两个产出性指标,规定了指标最低值,比如,对于汽车制造业,我们规定亩均产值要大于450万元/亩,亩均税收要大于30万元/亩,低于这个标准的项目无论是在项目设计、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等各个环节都将受到限制;同时,我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修订和出台,还可以作为存量项目用地绩效评价的参考标准,特别是工业用地指标,可以作为各地开展企业综合评价的依据,有利于通过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和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是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㈤ 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标准
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标准是亩均税收=实缴税金/占地面积。工业实际拥有土地的面积,分国土资源部门已登记和未登记的工业用地面积。已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经国土部门登记或批准的工业和仓储两类用地的土地面积;未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面积。
企业要是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竣工期限半年以上的土地,计算在全部用地面积;在合同规定竣工期限以内的土地,调查年度没有产出的,新增土地面积不纳入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㈥ 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标准
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标准是亩均税收=实缴税金/占地面积。工业实际拥有土地的面积,分国土资源部门已登记和未登记的工业用地面积。已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经国土部门登记或批准的工业和仓储两类用地的土地面积;未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面积。
一、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是怎样的标准
我国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主要看该块地位于的城市规模是怎样的。
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㈦ 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标准
法律分析:产业集聚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土地的高效率利用。2019年8月,省政府提出要以“亩产论英雄”,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探索构建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除了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1万元,《方案》还明确了一系列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比重达68%以上,县(市)产业集聚区增加值占县域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2%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300亿元的产业集群达15个以上。“实现这一系列目标的抓手,主要是得益于实施功能布局优化行动等举措。”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㈧ 工业用地平均每亩税收
亩均税收是指入驻项目投产达效后,每个会计年度每亩地纳税标准。亩均税收包含土地使用税。
亩均税收=实缴税金/占地面积
举个例子,在一个10亩的土地上建厂生产商品,卖了1000万,纳税100万,平均一亩的纳税额就是10万块,也就是亩均税收。
(一)实缴税金:是指纳税人上一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我市实际缴纳入库的、且与持续经营有关的增值税(实际入库数+免抵数-出口退库以外的其他退库数)、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指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等税费(其中:社会保险费按实缴数的50%计入“实缴税金”)。不包括企业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海关征收的关税和增值税、税务机关稽查查补税费、各类税收滞纳金、罚款及代扣代缴的税费、除企业增值税出口退库以外的其他各类退库的税费。
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出来的服务业企业,凡使用原工业企业房地产的,合并计算亩均税收。(由国、地税部门提供、认定)
(二)占地面积:指企业实际拥有土地的面积,分国土资源部门已登记和未登记的工业用地面积。已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经国土部门登记或批准的工业和仓储两类用地的土地面积;未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面积。企业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竣工期限半年以上的土地,计算全部用地面积;在合同规定竣工期限以内的土地,调查年度没有产出的,新增土地面积不纳入评价。(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