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用地上的房屋怎么补偿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2. 宅基地建厂房怎么处理
属于违法用地,首先宅基地有最大面积限制。其次盖隐拦房前要有准建证。两千平方的宅基地不符合规定。具体看下自己的宅基地使用证上的面积,确实是这个面积,一般问题不大。但按照《宅基地管理条例》,宅基地要在审批下来后2年施工,否则宅基地使用灶蠢胡权由集体收回,国土部门注销宅基地使用证。厂房和宅基地的区别自己斟酌,当然也决定于国土不能是否严格按照法条执行了。所以你的问题是档虚
一、2000平的宅基地超出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最大面积。
二、宅基地未开工2年,使用权自动收回。
三、厂房不属于宅基地,与审批用地类型不符,涉嫌违法用地。
四、如果以后拆迁,很可能得不到赔偿。因为本身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违法用地会受到处罚。
五、《宅基地管理条例》同时规定了宅基地上房产占宅基地的最大比例,即使厂房算宅基地也受这个限制。
六、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执行。
3. 宅基地用作工业用地如何处理
宅基地的用途只能是住房
如果要做建设用地
也只能通过国土局(有审批权限的国土局)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把它当作乡镇企业
或者是村办企业的形式来办理,应当方便的多。
去辖区县级或县以上的国土局质询一下,办理的相关流程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4. 工业用房可以做餐饮吗宅地基不能转让给哪些人
工业生产用房不能做餐馆,工业土地主要是用于制造业企业的经营活动,土地所有权理应按照土地应用出让合同的标准及城市规划建设的需求,开发设计、运用、运营土地。未按照合同书规定的期限和条件综合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应予以改正,并依据剧情能够给予警告、处罚直到免费取回土地使用权的惩罚。
2、不符宅基地分配要求的人不可参加
农村的宅基地就是用来确保乡村人居环境有之所的,假如有了住房,自然就没资格初次分配或申请了。
3、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参加选购
农村宅基地原主要用途要给农户建房子。但若法人或其他组织买了农村宅基地得话,可能会让农村宅基地的经营性质发生变化,这是不符合国家规定。
没经法定条件出让可能失效,农村宅基地的交易有别于一般房产买卖,由于其土地归属于全民所有,没经法定条件出让可能失效,具体流程为:
(一)宅基地顷亮买卖应经团体即村委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一共有房子,需要征求别的共有人允许;
(三)应当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件及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正本;
(四)需到产权登记单位查询房屋所有权存不存在缺陷:如存不存在质押雀樱宽等贷款担保、是否存在法院采用封查等财产保全措施;
(五)应签订书面形式买卖协议、并办理审核、产权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书应当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或“团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房屋产权证”的产权过户更名手续。
5. 工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工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农村征地树木补偿标准:
1、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征地以移裁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标准”的20%至40%予以补偿,征收按“标准”补偿;
2、如遇特殊要求(例:古树名木等)补偿,应由专业部门评估,评估不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载花木补偿标准不计算存活率,只补偿搬运及搬损费,一般按总出圃价的5%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6.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工业用地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7. 工业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转让出售的,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或出售,且也只能转让出售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是专指乡、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需要注意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需要注意工业工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剩余时间等注意事项。
工业用集体土地如何转让过户?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8. 工业用地拆迁补偿
工业用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