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业水与自来水的区别,水质来源
你好:
工业用水与生活饮用水(就是你说的自来水)的区别,其核心就是水质要求不同。比如,生活饮用水是按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工业用水也是按不同行业的生产需要制水质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 1576-2007;国家电子级超纯水GB11446.1-1997等……,工业用水的来源由: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城市污水回用水、海水、其他水等按不同的工艺处理,使之达到工业用水的要求,所以工业用按水源的来源不同,用途不同,执行不同的国家标准/
⑵ 用什么指标衡量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质量
用水质标准指标衡量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质量。
生活饮用水直接关系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水质要求是基本的卫生条件之一。因此,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是各项水质要求中最基本的,应首先加以明确规定。各种工业用水的水质应该满足生产用途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产品的质量,同时不应产生副作用。
所以不同的工业对水质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但对每一种工业用水并不一定都提出全面的水质指标要求,而只是对必须达到的若干项水质指标作出规定。例如锅炉用水,对水的硬度,PH值等要求很严格。工业冷却水则须对水中的悬浮物,硬度,PH值以及溶解气体等加以限制。
水的重要性:
水对人体的四大主要生理功能是:构成人体内的体液,促进新陈代谢、调节体温,对关节起润滑作用。其中最主要的生理功能是作为一个载体,在体内向各部分组织运送营养物质,带走代谢产物。
人体的70%是水组成的,水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活动的重要物质。人可以几天不吃饭,但不能一天不喝水。成人每天喝水约二点五升。因此水质对人体健康极为重要。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统计,80%的疾病都与饮用水水质不良有关。
⑶ 工业用水水质常规化验的方法是什么意思
应何一种工业用水,都有它的水质指标的标准,也就是说,水质常规化验是以水质指标为测试依据,其化验操作方法是以各种水质指标(化验项目)来进行的,姿中虚例如:水质硬度指标有硬培稿度指标的化验方法,水质碱度指标有碱度指标的化验方法。因此,不同的水质指标(项目),都有不同的化验操作方法。所以你不能用测定水迹燃质硬度的试剂和化验操作方法,来化验操作水质碱度指标(项目),你明白意思了吗...。
⑷ 一二三四类水质标准是什么
一二三四类水质标准分别如下:
一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⑸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工业用水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的各部门,在工业生产过程(或期间)中,制造、加工、冷却、空调、洗涤、锅炉等处使用的水及厂内职工生活用水的总称。
2工业用水水源与分类
2.1 工业用水水源
工业生产过程所用全部淡水(或包括部分海水)的引取来源,称为工业用水水源。
2.2 工业用水水源分类
2.2.1 地表水
地表水包括陆地表面形成的径流及地表贮存的水(如江、河、湖、水库等水)。
2.2.2 地下水
地下水地下径流或埋藏于地下的,经过提取可被利用的淡水(如潜水、承压水、岩溶水、裂隙水等)。
2.2.3 自来水
由城市给水管网系统供给的水。
2.2.4 城市污水回用水
经过处理达到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又回用到工业生产上来的那部分城市污水。
2.2.5 海水
沿诲城市的一些工业用做冷却水水源或为其他目的所取的那部分海水(注:城市污水回用水与海水是水源的一部分,但目前对这两种水暂不考核,不计在取水量之内,只注明使用水量以做参考)。
2.2.6 其他水
有些企业根据本身的特定条件使用上述各种水以外的水做为取水水源称为其他水。
3 工业用水的分类
工业用水从两个途径进行分类:在对城市工业用水进行分类时,按不同的工业部门即行业分类;在对企业工业用水进行分类时,按工业用水的不同用途分类。
3.1 按工业部门进行分类:
根据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国家统计局1985年5月公布的《工业行业分类》的要求进行城市工业用水分类。《工业行业分类》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754-8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结合工业行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3.2 按用水用途进行分类:
3.2.1 生产用水
直接用于工业生产的水,叫做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包括间接冷却水、工艺用水、锅炉用水。
3.2.1.1 间接冷却水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保证生产设备能在正常温度下工作,用来吸收或转移生产设备的多余热量,所使用的冷却水(此冷却用水与被冷介质之间由热交换器壁或设备隔开),称为间接冷却水。
3.2.1.2 工艺用水
在工业生产中,用来制造、加工产品以及与制造、加工工艺过程有关的这部分用水称为工艺用水。工艺用水中包括产品用水、洗涤用水、直接冷却水和其他水。
3.2.1.2.1 产品用水
在生产过程中,做为产品的生产原料的那部分水称为产品用水(此水或为产品的组成部分,或参加化学反应)。
3.2.1.2.2 洗涤用水
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物料、半成品进行洗涤处理的水称为洗涤用水。
3.2.1.2.3 直接冷却水
在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工艺过程需要,使产品或半成品冷却所用与之直接接触的冷却水(包括调温、调湿使用的直流喷雾水)称为直接冷却水。
3.2.1.2.4 其他工艺用水
产品用水、洗涤用水、直接冷却水之外的其他工艺用水,称为其他工艺用水。
3.2.1.3 锅炉用水
为工艺或采暖、发电需要产汽的锅炉用水及锅炉水处理用水统称为锅炉用水。锅炉用水包括锅炉给水、锅炉水处理用水。
3.2.1.3.1 锅炉给水
直接用于产生工业蒸汽进入锅炉的水称为锅炉给水。锅炉给水由两部分水组成:一部分是回收由蒸汽冷却得到的冷凝水,另一部分是补充的软化水。
3.2.1.3.2 锅炉水处理用水
为锅炉制备软化水时,所需要的再生、冲洗等项目用水称为锅炉水处理用水。
3.2.2 生活用水
厂区和车间内职工生活用水及其他用途的杂用水统称为生活用水。
以上各类水之间的关系参见附图1。
注:各企业基建用水不包括在企业取水量之内,基建项目可报供水部门申请用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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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四类水质标准
四类水质标准为,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分别为:
1、Ⅰ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2、Ⅱ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3、Ⅲ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4、Ⅳ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5、Ⅴ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⑺ 其他工业用水对水质的要求
不同的工业部门对水质的要求不同。其中纺织、造纸及食品等工业对水质的要求较严格。硬度过高的水,对于肥皂、染料及酸、碱生产的工业都不太适宜,硬水妨碍纺织品着色,并使纤维变脆,使皮革不坚固,糖类不结晶。如果水中有亚硝酸盐存在时,使糖制品大量减产。当水中存在过量的铁、锰盐类时,能使纸张、淀粉及糖等出现色斑,影响产品质量。食品工业用水首先必须考虑符合饮用水标准,然后还要考虑影响质量的其他成分。
由于工业企业的种类繁多,生产形式各异,各项生产用水还没有统一的用水标准。目前只能依照各部门的要求与经验,提出了一些试行规定。现将几种工业的用水要求列于表9-9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