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业垃圾怎么处理
工业垃圾的处理方法:一般先对工业垃圾分类堆放,一部分回收重利用,一部分掩埋、焚烧等。另还有堆肥方式:用堆肥方式处理垃圾,可使垃圾变成有机肥。但是这种垃圾肥的肥效低,销售有限,发展余地不大。
工业垃圾指机械、轻工及其它工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出的固体废弃物。如机械工业切削碎屑、研磨碎屑、废型砂等,食品工业的活性炭渣,硅酸盐工业和建筑业的砖、瓦、碎砾、混凝土碎块等。
工业垃圾分类:
食品垃圾:指人们在买卖、储藏、加工、食用各种食品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这类垃圾腐蚀性强、分解速度快,并会散发恶臭。 普通垃圾:包括废弃纸制品、废塑料、破布及各种纺织品、废橡胶、破皮革制品、废木材及木制品、碎玻璃、废金属制品和尘土等。
建筑垃圾: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碎砖、废木材、废管道及电器废料等。这类垃圾一般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理,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建筑垃圾进入城市垃圾中。 清扫垃圾:包括公共垃圾箱中的废弃物、公共场所的清扫物、路面损坏后的废物等。
危险垃圾:包括干电池、日光灯管、温度计等各种化学和生物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含放射性物的废物,这类垃圾一般不能混入普通垃圾中。
(1)泰兴工业垃圾处置怎么样扩展阅读:
垃圾处理的一般方法可概括为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和填埋处置三种方法。
1、物质利用,指通过物理转换、化学转换和生物转换,实现垃圾的物质属性的重复利用、再造利用和再生利用,包括传统的物质资源回收利用和易腐有机垃圾转换成高品质物质资源。
2、能量利用,指将垃圾的内能转换成热能、电能,包括焚烧发电、供热和热电联产。
3、填埋处置,指对不能进行资源化处理(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的无用垃圾进行填埋处置。一般而言,垃圾处理应坚持先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再物质利用、后能量利用和最后填埋处置的分级处理与逐级利用理念,均衡发展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各种垃圾处理方式的作用。
Ⅱ 工业和生活垃圾怎么处理
中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技术对策是:以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技术为主,提倡有条件的城市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焚烧技术。
垃圾处理就是要把垃圾迅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加以合理的利用。当今广泛应用的垃圾处理方法是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垃圾处理的目的是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近几年各城市开始进行垃圾焚烧处理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开发了垃圾燃烧炉及一批医院垃圾专用焚烧炉,并建设了一批中小型城市简易焚烧厂。
1985年,深圳引进日本三菱公司焚烧成套技术与装备,建成了中国第一座大型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化处理厂,为中国开展城市垃圾焚烧装置国产化工作打下了基础。
垃圾处理的一般方法可概括为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和填埋处置三种方法。
物质利用,又称物质回收利用,指通过物理转换、化学转换和生物转换,实现垃圾的物质属性的重复利用、再造利用和再生利用,包括传统的物质资源回收利用和易腐有机垃圾转换成高品质物质资源。
能量利用,又称能量回收利用,指将垃圾的内能转换成热能、电能,包括焚烧发电、供热和热电联产。
填埋处置,指对不能进行资源化处理(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的无用垃圾进行填埋处置。
一般而言,垃圾处理应坚持先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再物质利用、后能量利用和最后填埋处置的分级处理与逐级利用理念,均衡发展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各种垃圾处理方式的作用。
Ⅲ 工业垃圾找什么单位处理
一、一般来说,在所在地城市都会有专门的垃圾处理机构,比如垃圾发电厂,比如在当地垃圾神坑处理。要根据你的工业垃圾的类型来咨询和选择,不要盲目的寻找,不要随意偷运倾倒造成更大的污染。
二、工业垃圾的处理方法:一般先对工业垃圾分类堆放,一部分回收重利用,一部分掩埋、焚烧等。
另还有堆肥方式:用堆肥方式处理垃圾,可使垃圾变成有机肥。但是这种垃圾肥的肥效低,销售有限,发展余地不大。无论是工业垃圾还是生活垃圾都需要找当地的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回收处理单位。
三、建筑垃圾: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碎砖、废木材、废管道及电器废料等。这类垃圾一般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理,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建筑垃圾进入城市垃圾中。 清扫垃圾:包括公共垃圾箱中的废弃物、公共场所的清扫物、路面损坏后的废物等。
四、危险垃圾:包括干电池、日光灯管、温度计等各种化学和生物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含放射性物的废物。这类垃圾一般不能混入普通垃圾中。
(3)泰兴工业垃圾处置怎么样扩展阅读: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填埋:填埋垃圾投资少,处理量大;技术要求不高。但是它的永久性占地面积大,造成污染的潜力大。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出现过垃圾填埋几十年后造成污染的事件。 堆肥:用堆肥方式处理垃圾,可使垃圾变成有机肥。
但是这种垃圾肥的肥效低,销售有限,发展余地不大。 焚烧:焚烧垃圾具有回收热能和垃圾减量最彻底的优点(焚烧后垃圾体积减少 80%~95%),然而这种方式耗资巨大。建设一个日处理垃圾 1000 吨的焚烧炉及附属热能回收设备,大约需要 7~8 亿元人民币。
Ⅳ 工业垃圾如何处理
工业废物经过适当的工艺处理,可成为工业原料或能源,较废水、废气容易实现资源化。一些工业废物已制成多种产品,如制成水泥、混凝土骨料、砖瓦、纤维、铸石等建筑材料;提取铁、铝、铜、铅、锌等金属和钒、铀、锗、钼、钪、钛等稀有金属;制造肥料、土壤改良剂等。此外,还可用于处理废水、矿山灭火,以及用作化工填料等。工业废物几乎都可加工成建筑材料,或从中回收能源和工业原料。工业废物的管理,如今各国大多以工业部门处理为主,即在政府的管理下,由排放的工业部门、工厂自行处理和利用。随着工业废物排放量的增长,日本等国发展了专业化承包处理,以最终处理为目标。
工业废物受工业生产过程等因素的影响,成分常有变化,给处理和利用造成困难。工业废物往往要经过一定处理过程方可利用,如高温形成的渣须经冷却,湿法生成的渣须经干燥,粉尘须经收集,因此成本较高。这段时间许多国家致力于循环利用的研究。
Ⅳ 泰州润兴一般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怎么样
泰州润兴一般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是2017-07-24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泰兴市滨江镇临江路北侧。
泰州润兴一般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283MA1PYBDN8K,企业法人孙荣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泰州润兴一般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爱企查查看泰州润兴一般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Ⅵ 扔工业垃圾一般都是怎么处罚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1、单位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一般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拒不改正的,被新闻媒体曝光对社会有一定影响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2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知,乱倒工业垃圾虽然不会坐牢,但是会受到罚款处理。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Ⅶ 扔工业垃圾一般都是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 (二)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三)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 (四)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的; (五)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Ⅷ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了哪些地方犯法了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这地方在10天内被两次点名
扬子医药西侧填埋区已用防尘网隔离,地面铺设了防雨膜。
江苏泰州的泰兴市滨江镇天星村头圩组,距长江不足百米的江堤东侧,三个数十米见方的污泥池从南向北一字排开。池内堆放的污泥来自3公里外的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滨江污水厂”),干涸发黑,发出阵阵恶臭。
6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通报指出,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有群众举报滨江污水厂在长江内侧芦坝港(即天星村头圩组)违法倾倒数万吨污泥。两年后,问题没有整改,污泥数量从2.3万吨增加到近4万吨。
仅9天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辖的另一问题也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有群众举报,开发区长江岸堤内侧填埋了3万多立方米化工废料和其他固废。两年来这一问题也未整改,给周边及长江水的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据澎湃新闻报道,为此,泰兴市委副书记、泰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坤等5名干部被问责。其中,张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新宇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务副总经理曹国家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我们不回避,不辩解,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抓紧落实整改。”王新宇说,目前,滨江污水厂的污泥正在等待鉴定、评审,之后会按科学方式处置;填埋垃圾废料的场地也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预计2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
曾经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在天星村头圩组西侧的空地上,三个污泥池中最大的为南池,长宽均为70米。看到南池池壁由水泥砌成,黑色的污泥上覆盖着黄色的稻草和白色的塑料薄膜。与南池相比,北侧两个污泥池略小,长宽约40米,池底和四壁铺设了黑色防渗膜。
早在2016年7月第一轮环保督察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就接到了群众对污泥池的举报,并将其作为重点案件转办地方整改。
当年8月21日,泰兴市政府官网发布《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泰州办理情况》(下称《办理情况》)称,泰兴市环保局于7月底对此问题立案查处,三个污泥池已停止使用,11月底前将启动污泥规范化处置。
但三个污泥池并未真的停止使用。据滨江污水厂常务副总经理曹国家介绍,所谓停止使用是针对南池,“就是不再往里倒新的污泥”;而北侧两池内,污泥倾倒始终未停。如今,违规倾倒的污泥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增加了近一倍,达到近4万吨。中央环保督察组在通报中写道,泰兴“信访查处反馈报告中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督察人员现场简单测试显示,北池中污水pH值11左右。污泥渗滤液从北池流入东侧的水塘,塘边积水pH值约9。这说明,污泥渗滤液已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此,滨江污水厂常务副总经理曹国家表示,这可能是因为在池壁上打加固钢筋时刺穿了防渗膜。
对此,泰兴经济开发区分管环保的副主任王新宇称,之所以继续往北边两个池子倒污泥,是因为没有污泥池污水厂就不能正常运行。“滨江污水厂处理着泰兴城区近40万人的生活污水。”王新宇说,如果污水厂无法开工,不到3天,城区地下水管就会发生倒流。“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也处于两难境地,只能让企业更好地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但防护并未做好。“当时承诺的规范化处置,其中一项是指做好防雨淋、防扬散措施。”王新宇说,当时现场检查发现,滨江污水厂已经铺设了防护栏、防渗膜等装置,在安全管理和防渗效果上可以达标。只要再搭个防雨棚并对污泥表面进行覆盖,就能弥补防雨淋、防扬散方面的不足。但经过第三方鉴定,污泥池附近不适合建雨棚,所以就只在污泥表面加盖了稻草、薄膜和泥土。
了解到,滨江污水厂曾委托福斯特惠勒(河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苏创分公司设计三个污泥池的钢结构雨棚。后者于2016年9月24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污泥池因跨度大、地质条件复杂、靠近江边风大等原因,不宜设计钢筋结构雨棚。
此外,《办理情况》还提到了污泥淋雨后发酵产生异味的问题。对此,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滨江污水厂在污泥中添加抑味剂。2018年6月24日,在现场发现,污泥产生的异味,在相距500米左右的村子里已不明显。
过多算了经济账,忽视了生态账
违规堆放的污泥,生成于污水处理的过程。
据王新宇介绍,目前,滨江污水厂每天处理6万吨生活污水、2万吨工业废水,产生2吨多物化污泥、17吨左右的生化污泥。而污泥池中堆放的,均为生化污泥。
曹国家告诉,生化污泥是利用生活污水中的微生物处理污水后产生的污泥,含有微生物;物化污泥是指工业废水絮凝沉淀后产生的污泥,其中含有有机物、胶体等不溶于水的物质。
“物化污泥属于危险废弃物,要直接送到园区内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焚烧处理。”王新宇说,生化污泥可能属于危废,也可能属于一般固废,要鉴定后再做处置。从2010年起,未经鉴定的生化污泥就被堆放到了天星村的污泥池。
2008年5月,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做出的《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指出,滨江污水厂的污泥中含有金属亚铁离子、钙离子以及大量细菌等,属于危险固废,应全部按照危废标准处理。
“但一般固废的处理费用每吨大概四五百元,危险固废至少需要四五千元。”曹国家告诉,之所以没把生化污泥直接按照危废处理,是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先暂存,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做完鉴定再决定。”
曹国家所说的“环保部的要求”,是指该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函件要求,应对含有工业废水产生的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王新宇说,鉴别后才能按照一般固废或危险固废的不同标准处置污泥。
事实上,2013年泰兴市环保局也要求滨江污水厂先对污泥进行危险性鉴别,再做处置。
“当年污水处理量还不到现在的一半,池子里的污泥也就不多,我们觉得堆放在这里只是暂时的。”曹国家说,直到2015年8月,滨江污水厂才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生化污泥进行了危险特性预评估。《办理情况》显示,预评估结论为“该生化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
为确保结果准确,2016年8月、2018年3月,滨江污水厂又分别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南大高新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堆积的生化污泥、刚出厂的新鲜生化污泥。两次鉴定结果均显示,该厂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
有了一般固废的鉴定结果,滨江污水厂本想将生化污泥卖给当地的一家企业制砖。但那家砖厂没有处理污泥的资质,开发区管委会没有同意。
“其实我们也想尽快把污泥处理掉,但是为了节约运输成本,总想在泰州附近找,就近处理,但一直没找到能够接收污泥的单位。”曹国家说。
对此,王新宇承认,开发区内工业废弃物处理能力非常有限,设施跟不上。《泰兴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也提到,泰兴“本地或周边的废物处置能力不能满足经济开发区对固废处置的要求”。
“尽管有客观上的条件限制,但总体还是思想上不够重视。”王新宇认为,滨江污水厂过于纠结按一般固废还是危险固废处理污泥,“过多算了经济账,忽视了生态账。”
今年5月21日,滨江污水厂向泰兴环保局再次申请,希望将生化污泥作一般固废处置。但泰兴环保局认为开发区产业机构复杂,污水存在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所以生化污泥要按“危险废物”高标准处置。泰兴市环境执法局局长郭建说,“生态环境部(2018年3月机构改革后设立)华东督察中心也要求按危废管理。”
污泥池启动未经环评
从一开始,滨江污水厂的污泥池就不该存在。郭建告诉,上述三个污泥池均未经过环评,也未向环保部门申请审批。
据曹国家介绍,2001年滨江污水厂一期工程由泰兴市政府投资建成。早期,每天产生的污泥量不足4吨。2012年12月、2014年12月,污水厂的二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相继建成。
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做出的《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显示,滨江污水厂一期改造于2008年上半年完成,此后所有污泥统一送往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
但曹国家说,2010年以前,厂里的生化污泥被当作一般固废,直接送到附近的一家砖厂拌在煤里烧掉。对此,郭建和王新宇均表示不知情。“如果砖厂没有烧一般固废的资质,污水处理厂这么做也是不符合要求的。”王新宇说。
据曹国家介绍,2010年启用三个污泥池中的南池,可能与砖厂被拆迁关停有关。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获取的文件显示,2008年7月、2013年7月,江苏省环保厅、泰兴市环保局分别对滨江污水厂二期工程、滨江污水厂总厂扩建工程进行了环评。但环评报告均只限于厂区范围,未涉及距离厂区约3公里左右的三个污泥池。
“三个坑(污泥池)是企业自己启用的,没有经过批准。”郭建告诉,环保部门不会批准异地建设污泥堆放场。
曹国家则表示,他不清楚2010年启用南池、2016年启用北侧两池时为何没审批,“公司之前的负责人已经过世了。”
据郭建回忆,三四年前有群众举报天星村的污泥池,泰兴市环保局这才知道池子的存在。不过,环保局当时并未要求关闭污泥池,只让滨江污水厂尽快作污泥危险性鉴定,暂存期间要做好防雨淋、防渗透、防扬散等防护措施。
后来,泰兴市环保局多次督促滨江污水厂整改,仅2016年以来就检查了10次。郭建说,10次检查中5次涉及污泥处置,“在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处置方式之前,我们只能让企业尽快做好防护,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注意到,今年6月6日,滨江污水厂曾因约3000吨污泥表面未做好遮挡,被泰兴市环保局罚款10万元。
3万立方米的填埋区里藏了什么?
此次“回头看”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还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发现了一处固废填埋区未整改。填埋区位于泰兴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扬子医药”)西侧,距离长江仅60米。其内部填埋物中不仅有一般固废,还有化工废料等危险废物。填埋区体积约3万多立方米,约合15个标准泳池大小。
6月15日,督察组调来挖掘机,仅下挖半米左右,沙土层下就现出了黑色的化工废料,刺激性气味强烈。
据中央环保督察组6月20日通报,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复举报此填埋区。信访转办后,泰兴市仅对地表垃圾进行了简单清理,之后便反馈完成了整改任务。
郭建对此解释称,当年从接到信访督办函到上报调查结果仅有24小时,开发区工作人员不清楚填埋区范围,也没有仔细核查填埋区的历史垃圾,只看到了表面。而地表裸露的垃圾主要是一些木薯渣和拆迁建筑垃圾,属于一般固废。
据王新宇介绍,这处填埋区原为早年修建江堤时留下的大沟塘,从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填埋固废。“那时候这边还比较荒凉,只有几家工厂和一些居民。大家都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往里倒,不排除有些企业也在此偷倒工业废料。”
填埋了20多年垃圾后,地下有哪些污染物、是否会产生有害气体等情况并不明确。王新宇表示,要先把这些问题调查清楚,才能确定处置方案。
为查清问题,2016年九十月间,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中环昌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环昌泰”)对填埋区附近14平方公里区域展开调查。
2018年1月,中环昌泰做出初步报告,确认垃圾填埋量约3.195万立方米,且表层已被建筑物、水泥地面、填土覆盖。
2月,中环昌泰又对污染物进行了详细化验,发现填埋区土壤中锌、铅、镉等9种金属元素超标。此外,土壤中共检出有机污染物72种,污染较为严重。
中环昌泰的报告还显示,填埋区内大部分地下水取样点颜色发黑、且伴有刺激气味,污染明显。其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铅等19项无机指标超标;萘、甲苯等15项有机污染物指标超标。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这里填埋的是混合垃圾。但还不能判断具体是化工垃圾多,还是生活垃圾多。”参与调查的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原副总工程师孙继朝告诉,如果要确定是否含有危险工业垃圾,以及污染源溯源,还需进一步详细调查。
好在填埋区的水文地质条件不利于污染扩散,不利于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所以迄今为止扩散并不明显。报告显示,填埋区域下游5米处,地下水污染状况明显好转。“目前还是可控状态,赶快采取措施处置,以减少产生的危害。”孙继朝说。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泰兴市环保局就曾考虑调查那些历史上可能存在污染的场地,主要就是指这块填埋区。当年10月,中央环保督察两个月过后,泰兴市环保局就规划出了治理思路。之所以拖到现在,是因为一直在等最终的场地调查结果。而中环昌泰的最终调查结果,于今年6月17日才完成。
“这其实是历史遗留问题。以前要求没那么规范,在农村地区垃圾都往沟塘倒,全国各地都如此。”郭建说,现在就是要揭开历史的盖子。
违法企业或将被追责
6月27日下午,在天星村的污泥池看到,10台压滤机和一套污泥固化设备正对污泥进行脱水干化、固化处理。压滤机安置在刚修建的水泥槽里,以确保滤液不会外渗。
处理过的污泥被装进一个个白色袋子,即将运往有资质的危废仓库暂存。王新宇表示,8月15日前将完成全部污泥转运工作。
“我们已经委托了江苏省环保厅下属的江苏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污泥做进一步检测和鉴定,看是一般固废还是危废。最终污泥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置。”王新宇告诉,预计8月25日可以做出鉴定报告。
据王新宇估计,处理近4万吨污泥以及后期的场地生态修复,费用不会低于3亿元。“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应该承担主体责任。”王新宇表示,考虑到滨江污水厂75%的污水都是生活污水,具有一定公益属性,政府也会承担相应费用。
对于扬子医药西侧垃圾填埋区的追责相对困难。目前,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场地调查,编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与鉴定、行政比对、生态修复方案等,都将包括在内。
,所谓行政比对,就是要将检测出的污染物与园区内企业的产品、原料进行比对,排查可能的涉事企业;之后再根据生态损害评估进行追偿。
“南京环科所的检测结果估计与中环昌泰差不多。但前者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检测结果可以作为后期追责或者起诉的证据。”王新宇说,这块场地的修复同样需要至少3亿元,管委会希望找到违法企业。
由于填埋行为年代久远,许多早期企业或搬离或关停。要想找到责任主体,难度很大。
6月27日,在垃圾填埋区看到,场地四周已用绿色防尘网隔离,地面也铺上了黑色防雨膜,斜坡上正在修建明沟,防止雨水渗漏。西侧道路已经封锁,禁止通行。
现场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将在场地北侧和靠近江边的西侧打12米的防渗钢板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最新的处理方案出来之前,我们能做的就是加强对现场的保护措施。”王新宇说。
太可恶了。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