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谁能告诉我,环卫作业队伍市场化后,原作业队伍中有正式工身份的工勤编制人员,是怎么安置的
事企分开,保留在编人员,你放心你留下来承包公司都不会要你们,没用,至于怎么分流大面积还会去城管系统,毕竟体系内。分最次也是排水,不过事后有可能直接面对转企的可能,
B. 事业单位改制后,40、50人群的工人身份编制将如何安排有什么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或者正在进行的党政机构改革,明确明确了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精简、人员精简,但没有具体指出如何处理到一定年龄的正式员工 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安置应遵循“公平正义”和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妥善安置。不可能根据年龄、学历等因素对特定人群提出不公平的政策 在“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提前移交社保部门。这是分流安置计划中唯一提到的政策措施。
C. 劳动法有没有关于工厂拆迁工人怎么安置的规定
补偿部分分为以下几大部分:
一.工厂的不动产部分:
1.土地的在合法使用期限内,你的厂址被征收了,剩下的使用期限应得到补偿,当然你是取得合法的使用权的时候才有的,但这个补偿也要看是谁在征收你的土地,如果是政府征收,一般是得不到补偿的,补偿法里有明确的规定政府用做公共设施建设的情况下,这种补偿是不会有的。
2.机械设备的补偿:
根据你的设备的市场价格,再减去设备的使用年限的折旧,就是你的设备补偿部分,这个是不管你的情况如何都是有的。
二.工厂的经营补偿:
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你可以查查你当地的补偿月份,通俗的讲就是你这部分的补偿是指你进几年的经营收入和你的上缴税收等定一个基数,好像是三年的总额再除以3年的月份数,再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补偿几个月,两个数相乘就是你的经营损失费。当然我这个算法不一定准确,还有待考证,但这个补偿是绝对有的,不管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征收你的,都是有的。
三.工厂员工的安置费:
根据工人进几年的工资平均数,乘以补偿月份,一般都是三个月。
四.工厂的拆迁安置费
这一块是补给厂方业主的。
D. 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后人员怎样安置
基本面向社会市场化运作。
老人,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基本保留
E. 企业改制,临时工应当如何安置
根据新劳动法规定 要企业签定合同保护员工利益 您老期间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 估计补偿难度较大 ...祝你好运
F. 政策性关闭对于工人如何安置
按照粤发[2002]15号文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必须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职工安置方案应当事先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不得进入改制重组或关闭破产程序。关闭破产的企业,必须依法支付职工的安置费用,妥善处理企业所欠职工的债务。改制重组的企业,应在改制重组及职工安置方案中,对职工在企业改制重组前后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问题予以明确。
G. 企业改制时 国家对工人的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对职工的安置办法,一般有以下3种: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离开原单位,另谋职业。社会保险费由重新参加工作的单位继续缴纳,无单位的由个人全额缴纳。原单位对职工发给经济补偿。
2.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与改制后的新公司(你所说的汽车站的买主)签订劳动合同在新公司上岗,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单位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3.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离岗在家退养,新公司按月发给退养费和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到法定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按月发给养老金,原企业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
采取买断,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的法规依据是:
1. 国家《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略
(二)略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企业改制,事关重大,必须要有召开职工大会、大会决议同意改制的法定程序,应该要有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来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H. 集体企业改制政策后,职工怎么安置(办法或者规定)我会加分的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
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
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参考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工业化后工人如何安置扩展阅读:
集体企业改制途径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
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
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I. 国有企业解散职工安置及赔偿办法,
政府行为,向政府部门要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