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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划拨土地怎么变为混合用地

发布时间:2023-02-01 05:12:27

工业用地如何变为商业用地

一、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改变用途的大致程序

1、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报到主管土地规划的副市长签字

2、然后拿着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更

3、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同,然后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现在的情况

1、但是现在变更土地用途没有特别充分的理由,一般是不会批下来的,因为国家现在对于城市规划管理的非常严,如果不合规定变性了,到时候规划审查的时候所以签字的人都得受牵连,所以他们一般不会冒这个风险

2、所以很可能的结局就是,如果要变性就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

两证是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在没有办理土地手续前,原土地性质保持不变.

你说的工业基地,是指当地政府经过规划\土地等部门确定的城市规划.简单的

说,只是一种指导性政策.只有政府征用或者有具体项目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以后

,土地性质才会发生改变.

工业用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变为商业用地,怎么弄?

变更用途,一要看城市规划是否允许,二要到土管局办理变更,三要补钱.

地使用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需要补交多少地价和契税,是怎么核算的??

经过规划部门审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改变用地性质,价格与此地块价格有关,没有明确的标准,各个地市也不同,建议您去国土部门咨询

《土地证》不等同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规划用途性质分类有多种,如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等。《土地证》只说明有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但所建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以及是否适合在该地实施所建项目,则要进行审批,并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必要时,需进行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俗称“土地变性”。

土地是划拨并不影响房产交易。

划拨土地的房产,房产证过户以后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领取的新土地证,土地的性质就成出让了。

工业用地性质的土地做老年公寓土地要不要照拍挂?

去年我买了一块地是工业用地性质,土地证变更为绣花厂,后因不符合规划,改项为老年公寓并办了规划用地许可证,现在土地证不符,需要变更,可是土地局让我土地参加照拍挂.

问题补充:

当时我在买这块地的时候以工业用地性质已经交了出让金了.现在还需要再补吗?你的回案有依据吗?土地局局长说改变用途就要招拍挂?

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土地原来就是你的,只是改变土地用途,不是转让不用再招拍挂

我们手头一块工业用地想走整理改变用地性质变成商业,应该找哪个部门?程序如何。哪位知道请赐教。多谢。

答: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的依据

城市规划对不同性质建设用地的布局,根据其使用功能、对社会和基础工程设施的要求,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等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并加以综合协调,以期达到功能分区和整体布局结构的科学、合理。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做出的调整用地决定。”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依据。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确需对局部地块使用性质进行调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申报材料:

申请用地性质变更报告(原件3份);

特殊项目需提交市政府批准文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3份);

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意见(如国土、消防、环保等);

发改委立项文件(重大项目应有已审批的可研报告);

原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相关文件(原件3份);

规划设计条件及带有用地红线、坐标及面积实测数据并加盖测绘单位章的成果图(3份蓝图及电子文件)。

审批程序:

申请变更单位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特殊项目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县政府(或法定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持政府批文报规划局受理;

规划局出具批文;

持规划局批文到发改委、国土部门申请立项及批文;

规划局审核、勘查,发放规划许可证或决定书。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政府出面,把它划走,变成城市用地,然后在通过招标卖出

大城市就按程序办理,小地方还是先疏通人际关系吧!!

每个城市有些程序可以稍微不同。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的关系非常重要。

变更土地用途不简单,看运气,规划局有可能已经划到商业用地去了,单需要办理,这种的就比较简单,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可以,也可以委托第三房代办.如不认识人,打我电话88221737帮你联系试试

目前在房地产开发中,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土地性质的变化,最近接到一个顾问项目,项目用地现在是仓库用地,即工业性质用地,现想转成房地产开发用地,即国有建设用地,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需要过那些程序和办理什么样的手续,谢谢。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的规定是可以的,根据该条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第16条也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各地的执行政策不一,国土资源部在今年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对此问题再次作出了明确,在该规范第4. 3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中,国土资源部规定,如果出让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对于出让地变更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对于出让地申请变更用途应当采取招拍挂形式。

所以你们应该先向规划局递交变性申请报告,接下去就是公关的问题了。规划局签批以后,后面的手续和流程他们会告诉你的。

需要到国土局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比较难,需要上面的用地指标。

其实可以钻一些空子,比如建成企业总部独栋别墅的形式,当然房子的使用年限有一些问题,就需要灵活变通了,我也接触过类似的两三个案子...

集体土地性质的别墅,属于小产权房,便宜点卖,跟客户说清楚就是了,将来国家总要解决房产证的

土地分类:1、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草地)

2、建设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军事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服务用地)

3、未利用地

土地使用权分几种?有什么区别?

1、按是否交出让金(即用地性质)划分为二类:出让地(已交了土地出让金)和划拨地(没交土地出让金)两类土地使用权证,这是最基本的分类.

2、按建房性质(使用性质)分: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旅游用地、综合用地等。规定什么用途就只能建什么样的房,而使用性质不同,土地出让的期限也不一样,如住宅为70年,而商业只50年。

政府分配的房大多为划拨住宅地。你可看看你房产证上面的土地性质是否注明。出让地都会注明的,另外划拨地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而出让地是有年限的。

② 工业用地如何转商业用地

1.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2.申请人工业用地用途资格一定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3.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4.办理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人需要提交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材料目录;5.申请工业用地用途是有时限的,土地用途批准变更之日起要在30日内申请办理;6.要准备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整理委托办理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工业划拨土地转变为商业出让用地需要什么程序和证件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为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

一、申报材料
1、转让方房产证(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证原件或权属来源合法证明 原件1份
2、申请审批表 原件2份
3、主管机关批复或司法机关裁决书 复印件1份
4、办理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1份
5、规划管理部门发出的规划技术指标复印件1份
6、建设用地公示申请 原件1份
7、地上建筑物拆迁成本明细表 原件1份
二、受理审批条件
1、权属来源合法,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无争议,土地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城市规划区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条件。
2、根据《房地产法》第39条的规定。
三、承诺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④ 工业用地如何变为商业用地

首先,工业用地向商业用地转变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按照土地出让的相关规定,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收购储备机关根据收购计划安排收储。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基本步骤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原地块调整后新的用途及规划条件,在综合考虑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土地成本、市场教育参考价格和近期相邻宗地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经规划、国土、财政、监察部门集体会审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并由土地交易机构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

3、经招拍挂出让后产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工业划拨土地怎么变为混合用地扩展阅读:

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大致的流程以下:

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并对申请人进行资历审查;

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经过现场竞价肯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肯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对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需注意以下几点:

1、有政府批文,即经政府批准(包括政府、规划局、国土局等);

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约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则无需经过招拍挂程序;

3、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合同;

4、补交土地差价。法律文件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⑤ 国有划拨土地如何变性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工业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的规定,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后,应收回原工业用地重新按商业用地依法招拍挂出让。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原地块调整后新的用途及规划条件,在综合考虑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土地成本、市场教育参考价格和近期相邻宗地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经规划、国土、财政、监察部门集体会审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并由土地交易机构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

3、经招拍挂出让后产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划拨土地按新用途补交出让金协议出让。划拨用地不可以直接用于商品房的开发。程序可能是政府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现状用途进行评估,给划拨土地的补偿,后由政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成后以招拍挂进行出让,由受让方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受让方取得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进行商品房的开发。

(5)工业划拨土地怎么变为混合用地扩展阅读:

申报材料:

1、原土地使用者的申请报告2份(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2、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复印1份 ;

3、提交原宗地图并复印1份 ;

4、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2份 ;

5、属房地产转让的应提供受让方的房产证复印件2份(交验房产证原件);

6、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2份 ;

7、交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复印2份 ;

8、规划部门《关于审批建设用地的联系函》原件、复印件各1份;

9、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绿线范围图纸2份;

10、计委立项批文2份 ;

11、宗地图3份(分割出让的提供);

12、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13、受让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

14、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2份;

15、受让方是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证复印件2份;

16、受让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17、其他文件材料。

⑥ 划拨的土地如何改变性质交了出让金后能改变性质吗

由于目前的房地产开发市场越做越大,城市建设也还在扩张,也有很大一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而转为国有土地,现在房产市场交易频繁起来后,对于房屋产权相关的信息需求也越来越多,那么划拨的土地如何改变性质?划拨的土地交了出让金后能改变性质吗?

由于目前的 房地产开发 市场越做越大,城市建设也还在扩张,也有很大一部分 集体土地 被征用而转为国有土地,现在 房产 市场交易频繁起来后,对于 房屋产权 相关的信息需求也越来越多,那么划拨的土地如何改变性质?划拨的土地交了出让金后能改变性质吗?

划拨的土地如何改变性质

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

1、所取得的土地为 出让土地 ,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2、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 拍卖方式 取得,并 缴纳土地出让金 。

3、 土地使用权划拨 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5、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 建设用地 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6、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

划拨的土地交了出让金后能改变性质吗?

1、划拨的土地交了出让金后不能改变性质,改变土地性质需整个地块上的产权人共同向国土局申请并按地价和年期购买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交易时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是按规定为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征收的国土使用费用。

2、划拨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划拨的,划拨地在发生交易时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部门支付 土地收益金 ,也叫土地出让金。

3、与之对应的是出让地,出让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已经向国土局交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地一般有出让终止年限,一般为50-70年,年限到期前发生交易,不交纳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续交土地出让金。除此之外没有差别。

4、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以上就是划拨的土地如何改变性质?划拨的土地交了出让金后是否能改变性质的全部内容,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依法需要处分时,土地使用者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⑦ 出让工业用地能不能改变为商业用地

法律分析:可以。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就是法律规定土地改变用途的程序,只有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土地变更用途的合法手续,也才能进行土地用变更之后的活动,否则就是违法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⑧ 工业用地如何变性为住宅用地

1、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需要土地部门的领导签字意见。

2、如果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但有一个问题就是,按市场价格补交差价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3、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地方政府对这一原则的理解程度和政策执行方式都不尽相同,比如规定对这类土地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招拍挂),又如只要按经认可的市场评估价格补交清出让金即可进入市场等等。

4、必须招拍挂需要有一定的前提,那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由于使用权已经被买断,因此强制性要求招拍挂的做法不妥当,有违物权的基本准则;但如果是划拨用地,那政府就完全有权利要求进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第四点中的部分原文:协议出让的土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先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6、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8)工业划拨土地怎么变为混合用地扩展阅读

1、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目前很难了。开发区的操作模式就是先以工业用地地价拿下,然后再通过关系更改为住宅或商业用地。

2、工业用地上的住房,必须要转变土地性质才能上市交易。否则可能存在非法操作,因为土地性质一般很难发生变更。

3、工业用地上的房子拿来当住宅使用,这种做法没有按实际用途进行操作,可能会有风险。

4、在正常交易之前,这块土地必须先由工业用地转变为经营性用地。并且,土地变更必须先在规划用途上进行确定,然后需要重新进行招拍挂。

5、变更土地性质后的房产,如果已经获得房产证,还是能够正常过户的。

6、只是土地性质需在国土局转,变更之后土地性质仍保持工业用地性质。

⑨ 不同性质,用途之间的土地怎么转换及变更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我国的土地有“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性质主要是指这其中的建设用地分类,一般在进行土地登记时,《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一栏中都会登记商业、住宅、工业、办公等分类,这就是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金指的是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这一部分价款并不是土地的全部价格,不同地区土地出让金收取的比例并不一样。其次,土地性质和土地出让金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性质的用地有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下类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年限直接影响着土地收益年期的长短;另一方面,不同性质的用地土地收益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商业用途的土地收益最大,住宅其次,工业最低,所以同样面积、相似条件、不同性质的土地,收益的不同使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也不一样。由此可以看出,改变土地用途直接改变了土地的原有收益,使得国有土地收益发生改变,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就需要补交由于改变土地性质,所增加土地收益的土地出让金。读者问题中提出两种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一种计算方法是按评估价格×门市建筑面积×22%-原用途价格×门市分摊土地面积×22%,其中评估价格把同一时点的出让土地原用途价格扣除;另一种计算方法是按评估价格×门市建筑面积×22%-出让土地原用途价格×分摊土地面积。在回答此问题前,笔者要先提出几个问题。基于以上问题,笔者也很难判断到底哪一种方法更有利于保障国家收益、说服土地使用者,但是从土地估价上来说,对于改变用地性质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一般应该在当前情况下重新评估土地性质变更前后的价值,补交额应当是当前不同用途土地出让金的差额,具体计算如下:所需补交出让金=当前商业用途土地价格×土地面积×出让金缴纳比例-当前住宅用途土地价格×土地面积×出让金缴纳比例在实际操作中,住宅类用地转为底商的土地性质变更,笔者认为土地面积应是首层总的分摊土地面积,具体到每个门市分摊的土地面积应该按照其门市建筑面积所占首层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担,具体公式如下:每个门市分摊土地面积=门市建筑面积/首层总建筑面积×首层总的分摊土地面积因为出让金指的是土地产生的收益,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按照每个门市分摊的土地面积进行补交土地出让金,由此得出每个门市所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如下:每个门市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当前商业用途土地价格×分摊土地面积×出让金缴纳比例-当前住宅用途土地价格×分摊土地面积×出让金缴纳比例需要说明的是,改变土地性质所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并不是当前商业用途土地出让金直接减去以前住宅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因为货币存在增值或贬值的情况,所以必须对当前土地的商业和住宅用途重新进行评估,然后才能正确、合理的确定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无论土地的性质怎样改变,都必须是当前时点的土地评估价格,所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应是当前不同用途土地出让金的差额。对于文中所提到的“无论楼层高低都不应该改变因变更用途收取收益的数额”,由于该建筑楼层已经确定,容积率也不会发生变化,所以首层分摊的土地面积也是已经确定的固定面积,不应该存在由于扣除方法的不同所引起收益的不同,除非收益按建筑面积或者土地分摊面积分别计算,才会引起收益的不同。在这里笔者认为,不应把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混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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