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业用地上建的写字楼可以出售么
不可以,首先工业用地建设写字楼本就是违规的,其次只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目前只有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所修建的住宅和商办楼可以拿到预售证,工业用地是拿不到预售证的。
⑵ 小区是工业用地上面建房,以综合楼的形式可以买卖吗,能办不动产证吗、
你们办不了家庭产权证吧。莫非是所有的住户共有这一个综合楼,一个大产权证?按理说在工业用地上建住宅是违法的。就算是能办下来,以后你们也没法单独交易啊?你们的水电应该按商业性质缴纳吧。
⑶ 工业用地如何进行房地产开发
目前社会上很多企业用工业性质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公开进行销售,这类性质的房地产开发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一. 违法改变了土地用途,所建的住宅属非法建筑。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第四条明确规定“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相关程序变更土地用途建设住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工业用地上建设和销售的住宅属于违法建筑。
二. 工业用地进行商品房开发对开发商法律风险
(一)交还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也有类似规定。
2000年6月联建公司以竞标方式获得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宗地,《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在土地依约转让后,联建公司在开发建设中,未经国土局同意,擅自将工业用地改为商业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国土局发现后要求联建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联建公司对国土局的要求未予理睬。随后国土局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法院审理认为:联建公司在《出让合同》履行过程中,事先未经国土局同意,事后也未经国土局追认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违约行为,判决:解除《出让合同》,国土局返还联建公司缴纳的出让金,并支付联建公司的开发建设支出;联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返还土地使用权。
从上述法律规定及部分开发商的教训,开发商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可能面临土地被收回的法律风险。
⑷ 在工业用地上建的房子能买卖吗
工业用地上建的房子也是可以买卖的,只是比较麻烦。需要注意的是,这套房屋土地仍为国家所有,使用年限约为40年,比70年使用年限的普通住宅短很多。这套房屋土地证上标明使用期限一般约34年左右。
一般有中介公司认为,工业用地上的住房,必须要转变土地性质才能上市交易。否则可能存在非法操作,因为土地性质一般很难发生变更。
工业用地上的房子拿来当住宅使用,这种做法没有按实际用途进行操作,可能会有风险。在正常交易之前,这块土地必须先由工业用地转变为经营性用地。并且,土地变更必须先在规划用途上进行确定,然后需要重新进行招拍挂,“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一定还能继续使用该宗地块。
变更土地性质后的房产,如果已经获得房产证,还是能够正常过户的。只是土地性质需在国土局转,变更之后土地性质仍保持工业用地性质。
⑸ 工业用地造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1、擅自改变出让土地用途是不允许的。这种房产不仅没有房产证,而且没有土地证。因为房地产开发本身就属于违法,所以交易行为也不受保护。
2、如果是正常的房产交易,开发商必须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和契证。这样自己的产权才收到保护。不会因为大家都没有房产证而在法律实践中采用则中的手段。
3、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每宗土地的用途必须符合规划和出让合同。在工业用地上盖商品房,这些商品房本身就是违章建筑。而开发商规避了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之间出让的巨大价差,违反了规划。
⑹ 工业用地的审批 建房 流程
北京的工业用地出让,都需要招拍挂,大概流程就是,原地主挂牌拍卖,你摘标,然后和当地的国土部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然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然后开工建设房子,然后竣工验收,然后办理房产证!
⑺ 工业用地可以建房吗
1、工业用地上必须按照审批的用途建设厂房;
2、除非改变土地用途,方可建住宅的。否则,违法建房,面临拆除风险。
⑻ 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出售吗
工业用地只能用于工业开发,所以工业用地是不能用于建设房屋进行出租的,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