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最新出口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出口退税对象的范围:
1、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或者不符合出口退(免)税条件的货物,均是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但是一般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出口就是货物输出海关,这是区别是否符合退(免)税的主要标准之一。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一律以FOB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入账。
2、视同出口,不完全符合上述4个条件,但是比照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以人民币结算的,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具体是指: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以下称中标机电产品)。上述中标机电产品,包括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机电产品。贷款机构和中标机电产品的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文件附件2。
(5)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海洋工程结构物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文件附件3。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上述规定暂仅适用于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区内生产企业用于出租出让厂房的,不得申报出口退税,进项税额须转入成本。
3、加工修理修配。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4、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10项服务、财政部和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法律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本办法所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_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_
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第三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Ⅱ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申报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
(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二)计算方法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
(三)具体计算实例
某化工进出口公司1997年1月购进及出口货物的有关资料如下(年初无库存):
1.购进柠檬酸40000公斤,金额273504.27元,税额46495.73元,已出口20000公斤;
2.购进盐36000公斤,金额9230.77元,税额1569.23元,尚未出口;
3.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烟胶250吨,其中200吨转售给某轮胎厂加工轮胎,销售金额1440000元,税额244800元,已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另50吨以委托加工方式加工轮胎。购进轮胎300条,金额965897.40元,增值税额164202.56元,消费税额96589.74元;委托加工收回轮胎100条,支付工缴费金额120000元,增值税额20400元,工厂按同类产品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32196.60元。购进和委托加工收回的轮胎已全部出口;
4.购进蒽醌3000公斤,金额175641.03元,税额29858.98元,已出口1000公斤;
5.购进林可霉素1250公斤,金额487179.50元,税额82820.52元,已全部出口;
6.购进汽油200000升,金额360000元,增值税额61200元,消费税额40000元,已出口100000升(72000公斤);
7.购进薄荷油20吨,金额3000000元,税额510000元,已出口10吨;
8.购进扑热息痛10000公斤,金额211965.81元,税额、36034.19元,已全部出口;
9.购进乳胶手套240000双,金额866640元,税额147328.80元,已出口100000双;
10.购进分散蓝1500公斤,金额43589.75元,税额7410.26元,已出口。
在出口退税凭证、手续齐全,出口货物货源真实的前提下,应退税额的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计税依据
根据本月购进和出口货物的情况,各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
①柠檬酸273504.27/40000×20000=136752.14(元)
②轮胎及加工费965897.40元和120000(元)
③蒽醌 175641.03/3000×1000=58547(元)
④林可霉素487179.50元
⑤汽油360000/200000×100000=180000(元)
⑥薄荷油3000000/20×10=1500000元
⑦扑热息痛211965.81(元)
⑧乳胶手套866640/240000×100000=361100(元)
⑨分散蓝43589.75元
本月应退消费税的出口货物有轮胎和汽油,其计税依据为1287864元和100000升。
(2)确定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可从《出口退税工作手册》的《出口货物征税与退税税率对照表》中取得,该公司本月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除薄荷油为6%、轮胎工缴费为14%外,其余均为9%,轮胎消费税退税率为10%,汽油消费税单位退税额为0.2元/升。
(3)计算应退税额本月出口货物应退税额为:
①柠檬酸
应退增值税额=136752.14×9%=12307.69(元)
②轮胎
应退增值税额=965897.40×9%+120000×14%=103730.77(元)
应退消费税额=1287864.00×10%=128786.40(元)
③蒽醌
应退增值税额=58547.00×9%=5269.23(元)
④林可霉素
应退增值税额=487179.50×9%=43846.16(元)
⑤汽油
应退增值税额=180000.00×9%=16200(元)
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2=20000(元
⑥薄荷油
应退增值税额=1500000.00×6%=90000(元)
⑦扑热息痛
应退增值税额=211965.81×9%=19076.92(元)
⑧乳胶手套
应退增值税额=361100.00×9%=32499(元)
⑨分散蓝
应退增值税额=43589.75×9%=3923.08(元)
⑩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1440000.00×9%=129600(元)
该公司1997年1月按出口货物名称、数量计算应退增值税额326852.85元,扣除销售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烟胶应抵减退税额129600元,实际应退增值税197252.85元;应退消费税148786.40元,合计应退税额346039.25元。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
出口退税申报,指已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在产品实际出口以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其出口产品税款的过程。
(一)出口退税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1.出口退税申报程序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申请退税,应用计算机生成(实行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企业)或手工填报《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等表格,并提供办理出口退税所需的凭证资料,先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然后再报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申请退税。
2.申请出口退税的凭证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一般必须提供以下凭证:
(1)购进出口货物的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2)购进出口货物对应的、经银行签章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3)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
(5)盖有外汇管理机关核销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6)出口销售发票;
(7)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还需提供主管受托企业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和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3.出口退税申报的要求
(1)出口企业只有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方可申报退税;
(2)出口企业必须在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规定的时间申报退税。上一出口退税年度(再上年12月至上年11月)出口的货物应在下一年3月底之前申报完毕,过期退税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3)出口企业应将申报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按照《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和《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的顺序配套装订成册,以便于审核;
(4)实行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外贸企业,还应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软盘。
(二)计算机申报退税操作方法
1.采集退税所需的增值税进货凭证和申报明细数据
(1)增值税进货凭证的录入:以增值税专用税票为准(13位码),不录入专用发票数据,录入时按类似报关单号码规则填列。
进货凭证号为“11位码+01”
税票右上角扩展码(第一笔商品01、第二笔商品02……)
(2)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录入:号码为9位码,即核销单右上角33加后面7位码,录入时左对齐填列。
(3)报关单号的录入:
报关单号为“报关单编号+空号+条数码”
| ||
9位1位 2位
||
0第一笔01、第二笔02……
(4)商品码的录入
①出口退税申报中使用的商品码必须为基本商品码,标志为:“*”。
②允许追加标准商品码下的名称、单位(非标准计量单位),为该公司的自加商品码,且必须用10位码(其前8或9位须为标准商品码)。若企业开始用标准商品码申报,年中对此商品又按自加商品码申报,则可能造成前后数据不符,故在商品码管理中不允许如此追加商品码,同一企业同一商品码下的单位应在1个核算年内保持一致。
③原商品码库中的商品码(即对应的信息)为标准商品码,标志为:“T”。商品码库中有些商品计量单位设置为标准计量单位,不允许修改。消费税从量定额征税商品的计量单位,不论是否标准计量单位,均不允许修改。
(5)代理证明的录入:只录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不录入报关单号。
(6)特殊填报数据录入:调拨增值的出口货物,其完税分割单正常录入,增值部分缴款书只录金额,不录数量;委托加工主要材料应填报加工后成品数量,其余材料、加工费等应填报数量为0,金额、税款按专用税票填列。
2.汇总并查询申报数据首先汇总申报数据,再查询汇总数据。《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表》各栏次汇总合计数必须与《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各栏次汇总合计数相吻合,方可直接生成申报数据。若有错误,请选择错误数据查询及调整,用外加功能“X”找出错误的原因并修改。用“L”键比较数据出错所在。
3.打印退税报表,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采集录入的出口退税数据经汇总修改后,即可打印《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等表格,并生成出口退税申报软盘。
Ⅲ 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是,该企业必须是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同时,该企业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而且,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还有一个条件是不能忘记的,该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和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该企业有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简单来说,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可以进行出口退税的申请。
出口退税的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Ⅳ 外贸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1、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出口退税,实际是出口免、退税。由于增值税实行的间接计税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应纳税额=销项-进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销项是免的,进项是退的,取得退税款。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税的退税款和其他类型的退税不一样,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其他退税,退的是应纳税额。所以在申报表中,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进项转出一样为可抵扣税额的负数,原因就是,该笔进项已经退还给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应该从可抵扣税额中减除。
1、对出口产品退税是一个“国际惯例”而非“政策优惠”。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企业退税的实质是退国内生产流转环节已征增值税,来料加工退国内料件国内劳务已征增值税。
2、出口退税是为了将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原因很简单,就是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差异,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国家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所以,尽管零税率那退税率应该全部是17%,国家还要设置不同档次的退税率。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等几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励出口呢,退税率就高点,控制出口呢,退税率就低点。退税率为0,就是不免不退了。
1、又免又退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项,又有进项,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自然是只免销项,进项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只免不退,就达到了税负归零的目的。
3、不免不退
针对的是不鼓励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能让你出口就不错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税的事了,想想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一) 外贸企业:免、退税
案例一: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一批货物报关出口,收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金额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款项已银行存款支付。该货物的退税率为13%,出口销售价格为15000美元(汇率1:8.30)。
1、采购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出口销售免税,货款折合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 124,500 (15000×8.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4,50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4、计算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100000×(17%-1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
5、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
6、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13,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13,000
案例二:某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一批,含税货值人民币100万元。货物以离岸价(FOB)20万美元报关出口。外汇核算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办法,货物报关出口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 16.6。该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
1、如货物已验收入库,发票已到,货款已付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854,700.8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5,299.15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0
2、核算出口退税额时:
(1)核算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28,205.13(外购价格退税率)
128,205.13=854,700.851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8,205.13
(2)不予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 17,094.02(外购价格不予退税率)
17,094.02=854,700.85(17-1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94.02
3、出口货物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XX外商 1,3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收入 1,320,0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854,700.85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854,700.85
5、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8,205.13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28,205.13
6、开户银行以1:6.5买入价将该笔外汇全部结汇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298,70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9,98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1,318,680.00
7、月末结转损益时:
(1)结转出口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收入 1,320,000.00
贷:本年利润 1,320,000.00
(2)结转出口销售成本
借:本年利润 871,794.87
贷: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成本871,794.87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外贸企业日常业务中,大量的常见的贸易类型,主要是一般贸易(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这两种。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将货物单边输出关境的出口贸易方式。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由于生产货物所涉及的可抵扣的原材料、水电、运费等众多,无法准确清分出口部分和内销部分各自对应的进项,就无法准确核算出口应退的进项税部分。假设能够准确核算各自的进项,那么内销的销项-进项=应纳税额交税,出口对应的进项退税,交给国税局,国税局再退给你,双方岂不是都很累。
所以抵,就是用出口对应的应退进项,抵顶内销对应的应纳税额,最终确认退税的部分。抵就是一个计算退税的过程,其实质就是计算全部的应纳税额。退税能抵完了,应纳税额就是正的,只交税就行,如果该退的税抵不完,应纳税额就是负数,这个数就该退税。(本文转自会计网)
Ⅳ 出口退税需要满足的三大条件是什么
出口退税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还有一种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实行出口退税主要是为了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那么,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接下来就跟誉商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首先,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一种是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可以进行出口退税。而另一种则是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想要进行出口退税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出口退税的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且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经营范围有出口产品业务等。
2.出口退税货物需要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要求货物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内,主要是为了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一般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3.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并且退税率不为零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税或者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4.货物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并且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这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进行退(免)税。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办理出口退税有可能会涉及到企业进出口事宜,因此需要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一定不要忘记看一下自己是否需要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Ⅵ 物流园区办理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如何操作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核销单退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码头提供的货物进仓单或提单复印件;生产商所开得增值税发票退税联;银行收汇水单。在出口报关之日的90天以内,以上单据备齐后交给当地地税局。
Ⅶ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有何规定
出口退税流程和申请条件: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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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Ⅷ 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
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词: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对象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必须了解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的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退税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二、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Ⅸ 外贸出口退税流程
一、退税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申请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三、资料要求
1、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4、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7、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预审疑点反馈表;
9、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9)工业园区怎么出口退税扩展阅读
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实行出口退(免)税电子化管理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具体有两种方法。
一、单票对应法
所谓单票对应法,是指在出口和进货的关联号内进货数据和出口数据配齐申报,对进货数据实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数量,计算出每笔出口的实际退税额。它是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审核系统中设置的一种退税基本方法。
在一次申报的同关联号的同一商品代码下应保持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完全一致,进货。出口均不结余。对每一笔进货分批出口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分批申报单。其基本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现行的出口与与进货的对应方式主要有以下4种,一是出口一票进货一票,二是出口多票进货一票,三是出口一票进货多票,四是出口多票进口多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