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业用地转让 需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只要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就需交土地增值税.
你是买方,不需要交,这个税应是卖方交纳.
② 工业用地税费要缴纳哪些
一、转让方应申报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按不含税价5%计算。
2、城建税,按增值税额的5%;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3%;
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额的2%。
3、印花税,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4、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确定不同税率。
5、所得税。根据转让方经济性质确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由纳税人将房地产转让所得并入其他所得一并自行申报缴纳。
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20%。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二、受让方应申报缴纳的税费
1、印花税,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2、契税,按不含税价的4%。
(2)工业用地转让如何缴税扩展阅读
工业用地契税
1、工业厂房转让需要交的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房屋买卖契税按成合同交额的3%缴纳。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房屋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单位房转让营业税按差额的5.6%缴纳;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3、土地增值税按增值的比例缴纳(增值50%以内按30%,增值100%以内按40%,增值200%以内按50%,增值200%以上按60%);境内单位转让房产,由单位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4、工业厂房转让需要交的费:根据国家规范非住宅交易费每平方10元(交易双方各半);房产登记费550元/幢;印花税0.1%(双方各半);土地登记费0.08元/平米;土地交易费3元/平米(双方各半)。
③ 工业用地要交哪些税
工业用地要交的税有以下几点:
1、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5、教育费附加;
6、地方教育附加;
7、水利基金;
8、工会筹备金(成立一年后缴纳);
9、残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后缴纳);
10、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④ 工业用地厂房转让税费
法律分析:出让方:1、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土地增值税: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定的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受让方: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每个城市各不相同)按年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⑤ 工业用地转让如何规避土地增值税
个人建议:走公司股份转让的这条路。先转让取得部分的公司股权,再变更相关的土地、房产证。再收购剩余部分的股权后,再变更土地、房产证。
⑥ 工业用地转让税费有哪些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⑦ 工业用地买卖用地交易税是多少
1、转让方要缴交的税种:(1)营业税:按转让价与购入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城建税:按缴纳营业税计提7%的城建税;(3)教育附加费:按缴纳营业税计提3%的教育附加费;(4)地方教育附加费:按缴纳营业税计提2%的地方教育附加费;(5)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6)土地增值税: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2、承受方要缴纳的税种:(1)契税: 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⑧ 工业用地转让的税费有哪些
工业用地转让税费有: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或5%的契税;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⑨ 工业用地转让交税问题
一、营业税——免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征收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三、如果变更土地用地性质,则需补交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