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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如何改革

发布时间:2022-09-13 00:22:16

① 关于中国工业改革的资料

中国的工业规模化建设历来就是中国社会各项改革重中之重的问题。自1949年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借助前苏联的工业生产模式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建设,但是,由于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建设带有很强的政治目的性,因此,我们的工业生产便难以适应社会的经济生活。1978年以来的市场经济改革,使得众多的国有工业企业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经营体制的问题,二是自身发展的问题。20余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使得我们的工业企业在经营体制上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能够按照市场的需要进行生产。但是,我们依然面临着工业企业自身发展的严峻问题。

改革开放的20余年间,我们引进大量先进的科学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股份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等,各种体制、制度、规则、方法的研究、探讨、论证和试点,却都很难涉及到多少思想观念的深刻转变,缺乏核心思想的指导,迷恋于方式化的改革,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改革呢?今年年初,在清华大学现代管理学院举办的“十一五计划经济改革”研讨会上,一位学者就指出:应该把“改革”二字换成“改良”或“改进”才更为贴切。的确如此,仅仅是脱掉旧衣服穿上一件新衣服,是称不了“革”的。改革,尤其是我们的工业企业改革,由于历史性的原因,更需要我们进行思想层面的变革。

我原本是学工科的,具体地说就是机械铸造,在学校学习期间,了解到很多机械化造型生产,诸如:无箱挤压式造型、多触头高压造型以及各种振动造型机等等,这些也都是国外六七十年代的生产水平。90年
毕业进入一家3000余人的国有中型企业,实际的铸造生产令我诧异,还是处在一种较为原始的手工造型的铸造生产。为什么没有发展呢?为什么不去尝试一下机械造型呢?机械造型生产不仅仅是生产效率高,在生产质量上,也能解决手工造型经常出现的,诸如:砂眼、掉砂、尺寸误差和铸件表面质量等等的质量问题。一位老工程师带我到一处废料场,指着一堆锈渍斑斑的堆积物说:“这就是你想要看的造型机,花了好几十万,安装后总是出问题,人们也不太习惯,耽误生产,最后还是扔掉了。”。由手工造型的生产状态跃迁到机械造型的生产状态,是完全不同的生产组织管理,这是一种改革、一种发展的实现。改革需要有信心、需要有明确的目标,更需要更新观念,克服旧有的思维习惯、行为习惯,唯有这样也才能够改革成功。那时,企业正在大力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陈旧的质量观念,先进的质量管理制度,其结果也就不难想象了。

按照社会协作论的发展理论,只有具备自组织的良好形态,从外界引入的激变条件也才可能促使协作组织整体性的发生生存状态的跃迁式改变。自组织的良好形态表现在:信息交流、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等等文化特征上。尤其是价值观念,它给人们提供好与坏的区分标准,为我们的社会行为提供目标和方向。探索真理、认识自然才是我们社会发展真正的源泉动力。

中国传统的经济社会是一个以农耕手工业为主体化的经济社会,1949年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也才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建设,我们对工业生产的理解则是基于人力劳动的认识上,以生产劳动认识为核心的价值观念体系,诸如:生产效率的观念、生产质量的观念、分配原则等等,对中国的工业生产、工业企业管理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随着社会发展、工业进步,工业生产以人力劳动为主体化的特征被机器设备化的协作生产所替代,人的作用则是对机器设备的控制操作。现代工业企业管理大多是依据控制论的思想原理,信息收集→信息整理分析→信息反馈,以动态化的排除各种干扰因素影响,追求稳定状态的控制过程。值得特别注意的就是,这是区别于静态化的生产技术方式的劳动创造。我们特别关注科学技术、生产技术、管理方法等等的人的行为方式,正是基于一种对工业生产的错误认识,或者说行为方法决定论的错误思想。

工业生产更集中的体现出人对自然的把握,人对自然的把握是基于人对自然的认识。如何把握自然,并不是取决于人的行为方法,更多的是与自然的属性密切相关,如何认识自然,认识自然的哪些属性,这也涉及到东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自然观念。由于涉及很多问题的研究,这里也就不再赘述了。

中国的工业企业与国外先进的工业企业相比,表现在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差等方面。还是让我们进入具体的案例首先对生产效率进行分析。

这是一家中日合资从事铸造生产的小型企业,七八年前从日本引进一套树脂砂造型生产线,参考日本企业的生产工艺进行安装,并选派人员去日本研修。安装后,经过调试及试生产运行,进入正常生产后每天的产量达到20箱,企业为了追求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把该生产线配备的6人减至4人(减员增效的具体体现)。但是,同样的一条生产线在日本的日产量却达到80箱,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距呢?其实在很多外资企业的管理中,并没有劳动生产率的指标,而是产能指标。产能指标核定出单位时间下生产系统的理想产量,在实际生产中,究竟多大程度上发挥设备的使用效能,以此来考察实际的生产效率。以上述为例,该树脂砂生产线的产能指标为日产100箱,配备10人,也就是说日本企业发挥出设备效能的80%,中国企业仅为20%。

生产效率作为价值观念的体现,它决定人们追求“好”的方向。劳动生产率表现出生产劳动观念下的人的行动迅速,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借助于减员增效的途径实现。发挥设备的使用效能,则是通过不断排除生产中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促使设备稳定性地生产。前者,把人视为生产劳动的主体,后者,人的体现是在对设备、对物的管理控制。二者在思想认识、行为方式上存在很大不同,同样对生产效率的追求其结果就是日产80箱与日产20箱的差距。

在系统论的研究中,所谓系统效应是体现在“1+1>2”,系统化的组合并不是系统中各要素的简单加和。

我们曾经在工业企业中,广泛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现今又推行ISO9000的质量认证,但是我们推行的结果却大多只是流于形式化,并非有效地解决我们的质量生产。早在十多年前,我从一家台资企业的公司厂报上了解到台湾企业致力于质量管理的一些情况。许多台湾大企业很重视企业文化,他们邀请一些社会学家帮助塑造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质量观念,以改善“台湾制造”的形象,在他们看来产品质量等同于人的品质。以下关于质量管理发展的五个阶段的总结,就是我从这家公司厂报上读到的,只是内容又做了重新解释。

1. 质量是检验出来的:质量检验作为发现质量问题的重要手段,广泛存在于工业化生产中,围绕质量检验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即对质量把关,也已成为工业化生产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2. 质量是制造出来的:随着质量检验对质量问题的不断发现,解决质量问题也就成为质量管理关注的焦点,“快速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就是这种质量观念的集中体现。以这样的质量观念主导下的质量管理,产生的结果就是质量问题反复而重复性的出现,难以根治。

3. 质量是管理出来的:工业化生产体现出高度协调化的组织系统,这一生产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往往就会影响到下一生产环节的正常生产,因此,强调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要对质量负责,从物料的管理,生产设备的管理,人员的管理,生产各环节的相互协调等,树立起质量预防的观念,这就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它是一个刻意对结果实现的质量观念。

4. 质量是设计出来的:质量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生产工艺技术上的改进,管理制度上的改进,这些改进需要我们持续不断地去进行,倡导“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为核心的ISO9000的质量认证管理就是这种质量观念的体现,注重各种方式方法的设计和应用,自上而下的监督落实,以客户对其生产组织系统的认证,建造一个具有持续改进功能的系统组织来解决质量问题。ISO9000质量认证管理不同以往的质量管理就在于:⑴它是通过对一个生产组织系统的深入认识来判定其是否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⑵这是一种注重过程的质量观念,区别于强调结果的质量思想。⑶它是开放型的,强调与外界的沟通交流。

5. 质量是习惯出来的:我们如何由手工造型的生产状态跃迁到机器造型的生产状态,如何由日产20箱的树脂砂生产发展到日产80箱的生产水平,如何由质量把关和解决质量问题的质量管理改革到预防质量的全面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的ISO9000质量认证,如何由静态化的方式生产变革到动态化的生产控制,如何由行动迅速的效率观念更新到具有系统效应的协作组合以追求设备最大化使用的效率观念等等,变革、发展、改革的实现首先需要我们克服固有的思维习惯、固有的行为习惯,更新观念更需要一个良好的求知自然、探索真理的社会氛围。任何一个组织系统都是以其自组织为根基,丧失了自组织形态的协作体系,无论它建构起何种华丽的体制、制度,采用何种高明的方法,也都不会产生出何种效能。

在我们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初期,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在企业实行定额化的管理制度,时至今日,这种定额化的管理制度依然广泛存在于很多国有企业和一些民营企业中,可以说它很符合中国的现实社会但并不符合现代化的管理思想。究其原因就在于定额化的管理制度乃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价值思想的体现。在市场经济利益追求的影响下,一些政府机关出于个人和集体的经济利益的目的,缺乏岗位坚守,丧失执法原则,比如:一些交管部门把罚款作为谋取单位和个人福利的途径。许多事业单位也因追逐经济效益,像医院,丧失救死扶伤的崇高精神,以经济利益为其救助行为的准则等等。造成这种恶果的原因就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价值观念的体现。更为具体地说就是利用其岗位优势的便利,“多劳多得”,来体现所谓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政府机关和其主导下的事业单位是要以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生存秩序为首要职责,个人需要树立以维护社会稳定坚守岗位的价值观念。据一些媒体报道: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些政府机关却又拖欠承包商的建设款。如此低下的商业信用的经济秩序能不影响到社会安定吗?利益化的普遍追求,被一些经济学家和一些社会学家追捧为利益追逐化时代的来临,难道这就是我们经济改革的目标吗?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良好经济秩序与利益追逐化的硝烟战场之间我们究竟需要确立怎样的价值取向呢?

在工业企业的管理中,稳定化的生产是管理的目标,这就要求个人处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进行生产,其物质化的分配取决于岗位的市场供求化的分配原则,如果他不能胜任该岗位,他也就丧失了在其岗位上的生存体现,不在于他在岗位上劳动数量的多少。个人所做出的贡献大小,是要体现在能够促使生产体系状态发生改变,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和发展,比如:合理化的建议,一项发明创造等等,这是区别体系正常生产行为之外的一种行为体现,即引入外界的激变条件而促使体系生产发生状态性改变的发展,一个生产体系本身正常的生产行为是不可能形成生产状态跃迁化的改变,也只是其生存形式的一种体现。对于这种促使生产体系发生生产状态改变性发展的行为贡献,理应获得奖励性的物质分配。

早在2000多年前,孟子就曾对社会分配原则进行过讨论,提出食功论,即按照对社会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反对食志说,用今天的话讲就是按需分配,因为它带有强烈的个体(个人或某个团体)主观意愿性,缺乏社会公正性原则。

② 黑龙江省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各级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和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要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出发。
(二)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的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三)坚持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殖,落实企业的经营权。
(四)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企业和职工的关系,贯彻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把职工的劳动所得与劳动成果联系起来。
(五)坚持深化企业改革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强化企业管理相结合,提高企业素质,增强竞争能力。
(六)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七)发挥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第四条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照宏观要管好、微观要放开的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改革管理企业的方式,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协调配套地进行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物资、商业、外贸、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改革。第五条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以及全体职工都应当为实现企业转换经营机构的目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企业根本任务开展工作。社会各方面都应当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第二章企业经营权第六条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以下简称企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第七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经营形式,依法行使经营权。企业资产经营形式是指规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制形式。
继续坚持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进档达标、投入产出总承包、减亏包干、资产经营承包等承包形式。
逐步试行税利分流,统一所得税率,免除企业税后负担,实行税后还贷。
积极创造条件,试行股份制。新建企业和新上项目可采取股份制形式;现有企业凡有条件的,可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集团应逐步向股份制过渡。股份制试点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股份制试点工作规范化要求进行。
小型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规定租赁经营,也可以改为股份制合作企业,或者通过拍卖产权转为集体企业、合伙企业或私营企业。
经政府同意,企业可以探索新的企业资产经营形式。第八条企业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
企业根据国家宏观计划指导和市场需要,自主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生产产品和为社会提供服务。
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本行业内或者跨行业、跨门类、跨地区调整生产经营范围,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和专营物资外,企业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再经其他部门审批。
企业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有权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下,与需方企业或政府指定的单位签订合同;需方企业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不签订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安排生产。
企业对缺乏应当由国家计划保证的能源、主要物资、资金和运输条件的指令性计划(已签订合同),可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和市场变化,要求调整;计划下达部门不予调整的,企业可以不执行。对计划内品种、规格型号不适用的平价原材料,企业可以按市场价格自行调剂。企业用市场价格调剂的原材料生产的指令性计划产品,可以执行市场价格或允许定向、定量、不定价销售。对计划下达部门指定的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收购、调拨的指令性计划产品,企业可以停止生产。因上述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有权向需方企业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除国务院计划部门和省政府计划部门直接下达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外,企业有权不执行任何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

③ 哈尔滨市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县(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本办法的原则适用于其他全民所有制企业。第三条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必须遵循《条例》规定的各项原则,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现《条例》规定的目标。第四条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照宏观要管好,微观要放开的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改革管理企业的方式,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协调配套地进行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物资、商业、外贸、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改革。第五条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以及全体职工都应当为实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和《企业法》规定的企业根本任务开展工作。社会各有关方面都应当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第二章企业经营权第六条企业可按下列经营形式,依法行使经营权:
(一)承包经营责任制。多数企业继续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或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按一定比例分成,承包期可适当延长;部分技术改造任务较重的微利企业或亏损企业,实行零字包干和亏损包干,企业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技术改造和处理历史包袱。建立健全企业承包约束机制,完善承包包干指标和考核指标体系,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健全企业承包风险机制,普遍推行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建立健全企业的发展机制,克服短期行为,企业留利分配要首先用于增强发展后劲的投资。企业承包的考核、兑现办法,原则上仍按第二轮承包实施方案执行。
(二)租赁经营责任制。小型工业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进行租赁经营。鼓励具备条件、政策允许的优势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租赁经营其他企业。
(三)股份制。对有条件的企业逐步试行股份制,在企业买卖和企业兼并过程中,企业法人可以参股,在横向经济联合中,可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互相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集团和股份制企业;选择部分效益好、管理素质高、有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改造成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选择素质较好、资金来源清楚的小型企业,将资产折股出售给社会法人和个人,进行改造成股份制企业的试点;选择有条件企业的生产车间(分厂)或经营单位实行职工集资入股的内部股份制,职工可用现金入股,承包企业也可将风险抵押金直接转化为职工股份。对已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和完善,使具备条件的股份制企业的股票尽快在国内或国外公开发行上市。
(四)一企多制。允许国有、集体、合资、合作、联营等多种企业经济管理体制并存。企业可将后勤和服务性机构从企业分离出来,成为国有的或集体的,由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实体,既为企业生产服务,又面向社会放开经营,自负盈亏,盈利按一定比例分成;企业可通过联合、联营、招商引资,吸收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建立“嫁接”式合资、合营的分厂、车间、生产线,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参照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选择部分产品有竞争力、管理基础工作较好、领导班子素质较高的企业,进行参照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方式运行试点。厂长(经理)有权自行组阁行政领导班子;企业可在境外设立经营性机构,也可销售和调剂国际易货贸易换来的国家专营以外的各种物资,外汇收支管理可参照外资企业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的财会制度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工资利税率、资金利税率达到国内同行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等水平的,工资标准参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基本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符合规定的资产经营形式。第七条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选择部分素质好、自我约束机制较完善的企业进行无行政隶属关系试点,实行放开经营,把企业推向市场。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由过去的行政隶属管理变为行业管理。选择少数经济效益好,发展后劲足的大中型企业,进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试点。

④ 中国近代工业的工业改造

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人民政府的没收官僚资本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19世纪末以来,赣闽粤边区各县相继降生的近代工业绝大部分转变为国营企业。例如,1949年,瑞金县人民政府接管民国政府员工印刷所的设备开办瑞金新华印刷所,1956年,昌明、福兴私营印刷所并入,新华印刷所更名为江西瑞金印刷厂1950年,长汀县人民政府接管旧政府田赋处的碾米设备,筹建了县办第一家国营工厂--第一碾米厂;兴宁县第一染织厂则是1951年由西庄、睦仁、霖兴、大同、福利、农业、勤信、合众、集泰等9家全县较大的私营布厂合营的,1955年被批准为公私合营,定名为地方国营兴宁第一染织厂。1924年创办的妙培炉铁厂,1950年为平远县人民政府接管,易名为妙培炉人民钢铁厂,后来发展成为平远县国营钢铁厂。1955年,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梅州共有海源、复兴卷烟厂、光明电灯公司等13家私营工厂先后参加了公私合营;1956年,增加到18家;1958年至文革初期,上述工厂全部转变为国营工厂;其中由海源烟厂、复兴烟厂合并的公私合营企业--梅州卷烟厂就是1960年过渡到地方国营企业的。于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赣闽粤边区各县建立的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中,清末民国以来边区降生的近代工业很快实现了所有权的转制,成为人民政府所有的经济实体和新中国公有经济的主体。这些公有制纯度高的工业经济,在后来的城乡分割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弱化了其对农村经济发展应有的影响力。在80年代中期以后,它成为三边地经济改革主要对象,并在实现转制转轨中逐步融入世纪末三边地区工业化与市场化的历史进程中。对于这一部分工业企业,本书后面将不再另外给予更多的关注。
发展曲线

⑤ 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2002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为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依据《企业法》和《条例》的基本规定,以及省内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在实施中应紧密结合实际,有所创新,有所发展。第三条 采用多种有效形式,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一)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改制为法人持股和内部职工持股相结合的股份制企业;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经批准可改制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多方投资新设立的企业,应实行股份制,并按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机制运转。
(二)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与外商合资经营,并按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机制运转。继续做好省已决定的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引入“外资”企业某些经营管理办法,包括实施国际标准会计制度等内容的试点工作。
(三)逐步推行税利分流。实行税利分流企业的折旧基金、税后留利免征交通能源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外调节基金,免除企业税后负担,实行税后还贷。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视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合理处理。
(四)继续坚持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适合实行承包制的企业,在“八·五”期间继续实行承包;对少数大中型企业进行投入产出包干的试验,包死基数,并以其投入周期确定承包期,以投入资金额确定承包基数。
(五)经批准小型企业可以出租或出售给外商、集体或个人,并按承租或购买方所有制形式经营。
除上述几种形式外,所有企业都可以选择适合本企业发展的经营形式,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至迟须在收文之日起一个月内批复,逾期未复的视作同意。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第四条 生产经营决策权
(一)除国家规定专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产品外,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生产经营能力与条件,可以跨行业自主选择生产、经营范围及方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企业直接申请和国家产业政策予以核准登记。
(二)除国家下达的工业生产指令性计划外,省保留煤炭、钢材、水泥、电石等四种指令性计划产品,争取分三年取消。
(三)企业有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任务的义务,但有权依据《经济合同法》要求采取合同订货办法,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实行合同订货办法的,企业有权拒绝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任务;对由国家和省对等提供主要生产条件不能兑现或需方不能按《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的,企业有权提出要求或停止执行供货合同。第五条 产品、劳务定价权
(一)除国家和省级物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价格管理目录所列的产品和劳务项目外,企业有权对其产品和劳务自主定价。
(二)对国家和省级物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价格管理目录所列的产品和劳务,其价格低于行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的,企业可要求物价部门调整或者放开价格予以解决;属于政策性规定不能调整或者放开价格的,经财政部门审查核准,给予相应的补贴或者其他方式补偿。
(三)对实行工业生产指令性计划的产品,企业在完成计划后超产或分成自销的部分产品,有权自主定价。第六条 产品销售权
除国家和省规定的专营产品和指令性计划调拨的产品外,企业可以自主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兼营其他商品。对品种规格不对路的原辅材料,可以进行调剂、串换、销售。
企业对确系不符合生产需要的以及超储积压的计划内平价原材料可以进行调剂、串换,也可按市场价格销售。
对国家重点生产建设需要的紧缺物资和产品,企业应给予优先订货供应,实行定点、定量、不定价。
企业生产国家规定由特定单位收购的产品,收购单位应与企业签订合同;已经按合同生产的产品,特定收购单位不按合同收购的,企业可以自行销售;自行销售造成的差价损失或销售不出去造成积压的,订立合同的收购单位应予以赔偿。第七条 物资采购权
企业可以拒绝任何单位指定的指令性计划外的供货单位和供货渠道,自行选择供货单位、供货形式、供货品种和数量,自主签订定货合同。企业对强行指定供货单位和供货渠道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该指定单位赔偿。

⑥ 中国国企改革经历了哪些过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一、1978~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
从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取得了非常显着的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1.国企改革起步于放权让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国企改革开始于对国有企业进行扩权让利的改革试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1979年7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难以规范,出现了企业为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任务等问题,结果是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出现了“工资侵蚀利润”和行为短期化问题。实践效果与改革预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1982年中央推广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旨在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解决大锅饭问题,在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收到了成效,尤其是国家财政赤字大幅减少。但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不平等,企业内部条件也千差万别,该政策很难找到可操作化的指标来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企业激励不足问题十分严重。1983~1984年先后又两次推出利改税,但结果都很不理想。
2.国企改革先后出现了多种形式
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革主要是为了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明确国企改革的目标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并在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化的改革试点。
到1987年底,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制,同年,中共十三大报告肯定了股份制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试点可以继续实行,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3800家股份制企业,其中800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60家发行了股票,其余3000家原是集体企业。1988年2月国务院更加明确了企业承包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规定了“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承包原则。同时,全国人大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从而将扩权试点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
虽然承包制在当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承包制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991年9 月中央工作会议强调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年后国务院就不再鼓励企业搞承包。1992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该条例根据两权分离的思路明确了企业经营权、企业自负盈亏责任、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但是很快人们就发现,仅靠企业内部转换机制,难以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
3.国企改革与价格体制改革等宏观经济改革同步进行
国企改革是与价格体制、投融资体制等宏观经济改革同步进行的。在价格体制上,国企改革的推进对价格体制提出了挑战。1984年以后开始了对价格体制的改革,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放开价格为主。198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现行的3种价格形式,即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规定企业在价格管理方面享有的权利,主要是赋予企业对一部分价格的定价权。
在流通体制上,1978年中国以计划管理的商品将近400种到1990年底已经逐渐减少为9种。同时,改变原来生产资料不能成为商品的现状,将近850种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计划调拨的方式转变为市场调控,生产资料正式成为商品。由于生产资料成为商品,以它的有效和方便的运转支持和支撑了国企改革的进行。
在投融资体制上,中央进行了“拨改贷”改革、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建设项目投融资体制从拨款改为贷款,国家不再给新建企业投入资本金。在监管体制上,1988年4月,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理顺国家与企业的财产关系,国务院直属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管理权、投资和收益权、处置权。
此外,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发行股票的企业增多,对股票交易的需求压力相应增大。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1986年)和深圳(1987年)先后建立了股票柜台交易市场。其后,两地先后于1990年和1991年成立了规范的证券交易所,主要在于缓解已经发行在外,且具有相当规模的股票交易需求的压力。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从1987年至1990年末,我国共向社会发行了可流通股47亿股,筹集资金47亿元。资本市场的建立不仅为国企改革提供了融资渠道,还为将来国企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基础。
4.改革的推动力量
这一阶段国企改革在不断地探索中前进,具有十分鲜明的试错特征,改革的推动模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1)国企改革是解决我国经济短缺问题的客观需要。改革之初,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发展路线使我国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与国家对它的投资不相称,使国家财力吃紧,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资料长期处于严重短缺状态。为了摆脱这种局面,中央制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制结构与国有国企改革成为解决当时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和两权分离目的就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缓解紧张的产品短缺问题。此外,迫于“文化大革命”之后,国营和集体企业职位有限,无法安置上千万的回城青年的工作,各级政府不得不鼓励自谋职业,并大批发放个体营业证。个体经济就这样在政府默许下发展壮大起来,并最终成为一种合法的所有制成分。
资金、技术和经验的严重匮乏要求国家必须坚定地推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吸引国外投资,引进改革所急需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正是在这种旨在缓解短缺问题的政策推动下,三资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获得了初步发展,为90年代外资的大规模涌入奠定了基础。
(2)中央指导、理论研究和地方企业实践相结合,自下而上占主导,经济短缺的现实迫切要求改革国企以提高产量和效益,改革所有制结构,发展个体经济、外资经济。改革的具体实践过程,却是中央指导、理论研究和地方实践共同作用下推动的。在探索的初期,这种共同作用表现为以地方实践为主,自下而上推进国企改革。
对国有国企改革,中央政策主要是采取“试点”的大原则,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企业相关理论,先后推出了多种政策。从放权让利到两权分离的承包责任制和转换经营机制,经历的都是“政策—实践—政策改进”的过程。被实践证明不好的政策,用新政策加以取代,如用两权分离取代放权让利;被实践证明有效或尚未证明的政策继续加以推进,如股份制试点、“拨改贷”等。
与国有企业改革密不可分的是非公经济的改革,个体和私营企业在中央的默许和“看一看”的宽容政策支持下,通过自我发展与实践,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地方的成功实践获得了中央的认可,进而推动了所有制结构的巨大变革,个体和私营经济成为所有制结构的一部分。外资经济在政策的鼓励下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3)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逐步调整改革的方向
这一阶段,国企改革没有明确的方向和路线指引,除了有一点改革之前的一些教训外,也没有可以借鉴的发展经验,走的是一条完全陌生的道路。通过不断的试探性改革措施,寻求改革的正确方向和路径,也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逐步调整改革的方向。为了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推出了放权让利,但是“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的出现,使改革调整为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于是又调整为转换经营机制。
二、1993~2003年: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
20世纪90年代初,社会主义制度下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使改革陷入发展的僵局。同时,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解体对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了巨大冲击。触及计划体制本身的改革势在必行,国企改革由此进入了第二个阶段。
1.逐步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明确,使国企改革从政策调整阶段进入了制度创新阶段。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经济改革步伐。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实践的重大突破,具有划时代得意义,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2.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
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截至1997年底,在抓大方面,国家集中抓的1000 家重点企业,确定了分类指导的方案。在放小方面,各地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不搞一刀切,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把小企业直接推向市场,使一大批小企业机制得到转换,效益得到提高。山东诸城、四川宜宾、黑龙江宾县、山西朔州、广东顺德、河南桐柏、江苏南通、福建宁德等许多地区在探索搞活小企业方面先行一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此外,一大批新型的民营企业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兼并、收购、投资控股、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改革举措,将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融入国有经济运行中,盘活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特别是中共十五大肯定股份合作制和提出调整所有制结构后,各地国有中小国企改革的步子加快,改制企业的比重迅速上升。
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明确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
3.国企解困始终是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的主题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与非公经济迅速发展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有企业由于高负债率、冗员多、社会负担重、摊派严重、员工积极性不高等原因,陷入了发展的困境,效益逐年下滑,亏损面逐年增大的。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上半年亏损的国有企业达到43.3%,1998年第一季度出现了全国性的亏损,国有资产的损失数额也逐年上升。1997年,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将国企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在三年内在大多数国企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大多数国有亏损企业走出困境。
为了给国有企业解困,中央推出了多项政策,包括兼并重组、主辅分离及债转股等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结合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成立四家专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重点困难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改革。到2000年,最后确定了对符合条件的58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涉及债转股总金额4050亿元。已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由原来的70%以上下降到50%以下,这些企业每年减少利息支出200亿元。
此外,国务院还采取其他一些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企业冗员过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主要是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附属普通中小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负担逐步分离或独立出来,转移到地方,由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股份制和公司制试点的推进
股份制试点在1986年就被提出了,但当时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仅针对少数有条件的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11个法规,引导股份制试点走向规范化。1994年,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国家经贸委、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选择100户不同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随后,全国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后选定了2500多家国有企业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本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这些试点企业在清产核资、明确企业法人财产权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1997年中试点企业普遍进行了公司制改造,经过一年的实施,全国2343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共有84.8%的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已初步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540家,占23%,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909家,占38.8%;尚未实行公司制的国有独资企业有307家,占13.2%,其他类型企业有47家,占2%。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1994年,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的同时,国家经贸委在18个城市进行“优化资本结构”的配套改革试点。试点的主旨为以市场为依托,在整体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政策,通过破产、兼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在补充企业资本金、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分离社会服务功能,分流富余人员,资产多元化等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尤其是在企业破产、兼并和职工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国务院逐步扩大了“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范围,1996年增加到58个城市,1997年扩大到111个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国有企业亏损面太大,亏损额太高,无法从根本上为国企解困。
5.利用与发展资本市场
投融资体制实行“拨改贷”之后,随着国有企业经营亏损日益增加,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不断攀升,间接融资渠道很难满足国有企业改革资产重组、规模扩张等的融资需求,此外,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过度负债和财产损失需注入庞大的资金,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仅靠银行的间接融资已难以满足其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通过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是必然的出路。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利用资本市场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同时,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因为企业为了自己的股票能够上市,利用直接手段来融资,必须按照《公司法》要求,对企业进行公司制的改造,并完成上市公司的规范操作。在利用资本市场解决国企改革的融资问题的过程中,一方面大力发展国内的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让一些企业走出去,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截至2001年初,我国境内上市公司从1990年的14家增加到1063家,其中包括114家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和52家境外上市公司,境内上市公司市价总值达46061.78亿元,流通市值达15492.49亿元,投资者开户数达到5683.88万户。
6.国企改革与整个国民经济改革相结合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企改革是与国家宏观经济改革结合进行的。在所有制结构上确立了非公经济的重要地位;在分配制度上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方式;价格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的目标;改革外贸、外汇管理体系;在社保制度改革方面,纷纷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制度等政策,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企业富余人员、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政策给解困工作创造条件;国债补贴技改,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等。
7.本阶段国企改革的动因
国企改革在本阶段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改革的推动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1)邓小平南方谈话为改革解放了思想,指明了方向。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理论界和社会各界围绕计划与市场的争论愈演愈烈,姓“资”和姓“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国企改革因为无法跳出计划体制的框框而举步维艰。已经迅速发展起来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由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名不正”而“言不顺”,发展壮大的阻力越来越大。在此关头,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指出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谈话完全消除了人们的疑虑和担心,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彻底解除了长期以来困扰理论界和社会各界的姓“资”和姓“社”的问题,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2)国企改革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本阶段国企改革较20世纪80年代为解决短缺问题而实行的改革有较大的区别。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的推进及集体经济和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短缺现象在90年代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改善。国有企业面临的生存困境成为国企改革新的客观原因,其背后隐藏的是企业制度上的问题。基于两权分离理论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只承认国有企业有经营权,而不承认企业作为法人应该有财产权,认为所有权全部属于国家经营机制转换,决定了国有企业不可能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即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状况不断恶化,使对企业制度的改革成为必然要求。
(3)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总结的共同作用
20世纪90年代后,理论界关于企业制度探讨不断深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此外,20世纪80年代的国企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不涉及产权和计划体制本身的国企改革,只能是停留在经营管理层面,不能触及企业的核心,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水到渠成的选择。同时,改革实践还证明,改革不仅要注重每个具体企业的改革,更要注重全局性的调整。因此,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明确了国有国企改革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另一方面,是要处理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为主导地位,改变国有企业范围过宽、数量过多、比重过大的局面。
三、2004年至今:国企改革的纵深推进
中共十六大之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变化和资本市场的改革使我国的国企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深层次改革,是利益的调整和权力的重新分配,涉及政治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困难和阻力可想而知。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国有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要求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改变部门分割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2003年3月,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成立,统一了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权力。此后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国资委成立后明确所管辖的大型国有企业要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实行产权多元化,可以上市募集资金,而且鼓励整体上市,以保持和增加企业的整体实力,许多大型企业正在剥离社会职能部分,过去一阶段是剥而不离,仍由企业自己管理,现在有的正逐步移交社会;在企业内部实行主辅分离,使各部门面向社会,成为独立经营的实体,企业同国资委分别签订责任书,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2.国企改革以大企业、以产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为中心
本阶段,国企改革依然是以抓大放小为主,同时以产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建设为中心。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决定》第一次把产权制度提到如此的高度,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对“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历史突破,进一步明确具体了国企改革的任务和目标。
3.各种所有制企业关系的处理
这一阶段,如何处理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问题成为了理论探讨和政策制定的重点。非公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壮大起来,在许多领域占有绝对优势,非公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改革中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出现了个体、私营、外资与公有制经济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趋势,如非公经济在行业分布上从以制造、建筑、运输、商贸和服务业等领域为主,已经开始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拓展。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如石油行业的民营资本问题。此外,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也迅速膨胀,外资的并购问题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热点。非公经济遇到了重新定位和判断的问题,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为了正确处理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该政策一定程度上给予了非公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并扫除了人们对非公经济去向问题的担忧。
4.国企改革与资本市场的改革同步进行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迫切需要资本市场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与有效的金融服务。资本市场对于国企改革而言非常重要。一方面,改革开放的深入,非公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推动的国际资本的流动,使民间积累了大量资本。另一方面,“拨改贷”之后,国企直接融资渠道越来越窄,资本市场是国有企业理想的融资平台。此外,资本市场有利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但是,我国资本市场中股权分置的先天缺陷严重制约其健康发展,投资、融资、定价和资源配置的功能逐渐被弱化,面临边缘化的危机。对资本市场先天缺陷的改革对于国有经济改革越来越重要,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到2006年末,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的功能逐渐回归。资本市场的功能回归,吸引了大量沉睡已久的民间资本,强烈的投资需求必然会引来更多的优质资产和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以获取资本,实现资本的增值。因此,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后,随着资本市场体制的逐渐完善,资本市场将成为一个全国优质资产的吸纳器,为国企改革提供了一个全国范围的资源配置平台,企业之间的大额换股并购有了可能。这对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改制,产业整合以及上市公司做优做强,都有积极的影响。而且,国有资本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可以在资本市场获得公允的定价,股价有条件成为新的绩效考核标准。一直以来无论是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是进行国有资产转让,最重要的参考指标都是净资产。但这一指标并不能反映国有资产的真实价值。因此,资本市场的巨大变革,将非常有利于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⑦ 工业生产方式方法变革历程

中国的工业规模化建设历来就是中国社会各项改革重中之重的问题。自1949年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借助前苏联的工业生产模式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建设,但是,由于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建设带有很强的政治目的性,因此,我们的工业生产便难以适应社会的经济生活。1978年以来的市场经济改革,使得众多的国有工业企业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经营体制的问题,二是自身发展的问题。20余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使得我们的工业企业在经营体制上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能够按照市场的需要进行生产。但是,我们依然面临着工业企业自身发展的严峻问题。

具体的在下面的链接里,我就长篇大论的复制了。

⑧ 如何进行工业企业的物流组织变革

在我国,工业企业物流是一个明显的薄弱环节。关键是观念滞后,将物流看作是企业生产的关键和企业形象的灵魂的只是各行业的少数龙头企业,总体上,现代观念物流远未被企业所认识。
改变“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
物流管理不畅,时间、空间浪费大,流程混乱,直接阻碍了工业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占用大量资金,成为企业发展的包袱。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落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观念落后。长期以来,受“重生产轻流通”观念的影响,我国工业企业重视的是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流程,而物流一直受不到应有的重视,领导层忽略了由物流绩效提高而带来的企业整体效益的增值效应,没有把物流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加以关注。
在我国工业企业的物流活动中,订货、运输、包装、仓储、流通加工等环节仍然是割裂的、分散的,存量的物流设施和能力得不到整合,部门、行业分割现象严重,不能实施完整的供应链管理。
物流系统效率低下,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目前我国每万元GDP产生的运输量为4972tkm(吨公里),美国和日本的这一指标分别为870tkm和 700tkm;但美国一辆货车的工作量等于我国20辆车的工作量;我国工业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的在库周转时间平均在3到6个月左右,这一时间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工业企业物流组织是工业企业中物流输入、流转和输出及相应信息流的流动所构成物流系统的核心。改革是为了实现供应、生产及销售物流系统的一体化和高效性。
企业物流组织的战略引导
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世界上许多跨国公司,如IBM、戴尔(Dell)、沃尔玛、丰田、尼桑和耐克等公司,通过科学的物流战略而获得由物流绩效带来的显着提高,使得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处于明显的竞争优势。近年来,我国许多大型企业也从物流战略创新中获得了巨大收益。海尔在短短的二十年间,从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发展成向“世界500强”冲击的跨国经营企业集团,创造了中国家电业发展的辉煌业绩。其中很重要的经验是海尔充分推行物流资源重新整合,使物流能力成为海尔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以最低的物流成本向客户提供最高附加值服务作为海尔集团公司的物流发展战略目标。在为时三年的物流战略改革之后,集团对外统一了物流形象,获得了供应商更多的降价空间、供应物流物料质量提高、库存资金和仓库面积大大减少等。张瑞敏认为:“战略创新是方向,观念创新是先导,组织创新是保障,技术创新是手段,市场创新是目的。”
按照企业战略的层次理论,物流战略属于职能层战略,是在企业总体战略指导下,按照专业职能将事业部级竞争战略进行具体落实和具体化。将企业的总体战略转化为职能部门具体行动计划。企业可以把物流战略划分为四个层次——战略层、结构层、职能层和执行层。客户服务战略属于工业企业战略层次的物流战略,影响其他物流战略内容的制定;渠道设计战略和网络战略则是结构层次的战略,决定企业物流系统的建立;仓库管理战略、运输管理战略和物料管理战略处于职能层次;最后属于执行层次的是信息战略、程序管理战略、设施管理战略和组织管理战略,这些都与企业物流战略的实施有关。当然,采用不同竞争战略的企业在物流战略的类型的选择上是有差异的:采用成本领先的竞争战略的企业倾向于物流战略各环节节约成本;而采用差异化竞争战略的企业更倾向于物流战略各环节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而基于时间的反应式,物流战略更好的平衡了物流服务质量和物流成本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的选择是必要的。没有任何物流战略,遇事随心所欲,没有计划性,是一些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得已的选择,随着企业竞争环境的变化,成长需求的推动,这种现象必将有所改观。 企业物流组织的结构重构
自20世纪 50年代起, 发达国家工业企业的物流组织结构进入快速演化期,被认为是最令人兴奋的领域之一。结构演变大致依次经历了分散管理阶段,功能集成阶段,内部一体化阶段和过程一体化阶段。我国目前大部分工业企业物流组织结构仍处于分散管理阶段,这一阶段,企业通常只把物流的功能局限在方便和支持工作方面,因而物流的责任遍布整个工厂各部门。部门分割意味着物流工作缺乏跨职能的协调,由于重复和浪费,信息常常被扭曲或推迟,权利界限和责任也常常是模糊的。我国的工业企业物流实践不是一个自然萌生、平衡发展的过程。发达国家先进的一体化的最终物流组织结构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过程一体化物流组织结构重构也可以分为两个时期。首先,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彼得·圣吉的学习型组织理论以及迈克·哈默和詹姆士·钱皮的企业流程再造理论影响和指导下,扁平化、授权、再造和团队的思想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理解并接受,推动企业的组织进入一个重构的时代。物流管理也由重视功能转变为重视过程,通过管理过程而非功能提高效率成为整合物流的核心,即过程功能一体化。物流组织不再局限于功能集合或分隔的影响,开始由功能一体化的垂直层次结构向以过程为导向的水平结构转换,由纵向一体化向横向一体化转变、由内部一体化向内外部过程一体化转变。矩阵型、任务型等物流组织形式开始发展起来,并且逐渐成为趋势。第二个时期在上个世纪90 年代中期以后,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虚拟与网络化物流组织的重构提供了外部环境。特别是当工业企业引入了供应链管理的理念,物流从单个企业扩展到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这些关键企业用网络连接,用不固定和灵活的方式整合来完成物流活动,过程信息一体化使虚拟与网络化物流组织将成为更有效的一种物流组织运作形式。
企业物流组织的文化支撑
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才引进“物流”的概念和理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在企业中得到推广。发达国家企业应用物流理论和物流技术对生产领域进行改善已是很普遍了,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只是将物流管理作为计划生产和消费的辅助手段。企业文化构建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其功能、作用非常重要。企业文化具有导向性、规范性、凝聚性、融合性及育人性等功能,所以重视物流的组织文化对培养和造就现代物流员工队伍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对员工形成普遍的物流节约成本的价值观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物流战略目标的实现,企业物流组织结构的重构都必须有相关文化的支撑。
协作文化是重心,协作文化是工业企业物流组织在寻找与各利益关系(其它企业或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和双赢(多赢)方式基础上,追求和谐的氛围、合作的关系、合力的强势、合利的共享。
协作文化体现在供应链上。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市场变异性增强,客户需求的个性化和多样性,供应链管理应运而生,供应链是由独立的供应商、制造商、客户、甚至同行的竞争对手,通过信息技术联成的网络组织,以达成共享技术、分摊成本和费用以及满足市场多样性需求的目的。供应链成员之间可能是合作伙伴也可能是竞争对手,它改变了过去企业之间完全你死我活的输赢观念,而代之以“双赢(多赢)”的关系。
协作文化在工业企业内部管理上主要体现在团队管理上。信息时代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与他人的良好沟通与合作是当今人才必不可少的素质之一。工业企业物流组织提供的服务,往往包括供应、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从码头、机场、公路到海关、检疫,从陆路运输到仓库及生产线,从接单到转单,从进货到配货,从单一信息到综合信息处理,从点到线到面等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这就要求工业企业各部门、各环节之间必须、紧密地合作,以及时、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为中心。
效率文化是制胜武器。市场的全球化、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使工业企业物流组织之间竞争也具有全面性,即所谓的TQCSF的全面竞争(Time时间、Quality质量、Cost成本、Service服务、Flexibility柔性、Safety安全性、Reliability可靠性),集中体现在速度和效率的竞争。对许多工业企业来说,物流组织的竞争优势已经成为最后的利润源,而物流组织制胜的武器就是速度。戴尔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建立直销模式上的戴尔供应链管理系统。它的物流组织的这种快速反应是它战胜同类竞争企业的关键。电子商务浪潮的冲击使工业企业的物流组织又一次面临新的挑战。电子商务的实施使工业企业所要处理订单的商品数量更少、批量更多,所以对物流组织的速度、准确率等服务水平提出的要求就更为苛刻。
学习文化重要在变通。由于客户的需求日新月异,提高工业企业物流组织的效率要素之一就是变通,并进行创新。物流组织要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提高应变能力,使工业企业加入的供应链不中断,就必须强调以持续改进的精神来不断优化本企业的销售信息、生产计划、库存管理、采购供应等环节的管理,从而有效地实现物流组织的精益管理、提质降耗、降低库存、节约资金的目的。此外,ERP、CRM、CSM、EC等先进管理理念及手段在工业企业不断得到推广和应用,这些都对工业企业所有员工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整体工业企业必须营造鼓励学习、善于学习、持续学习的组织文化,构建有利于学习、交流和知识共享的组织网络,以利于物流组织在商务活动的各个环节提供创新性服务,并提高服务的效率。

⑨ 安徽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点是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强化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第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宏观要管好,微机要放开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协调配套地进行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物资、商业、外贸、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改革。
社会各有关方面都应依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第二章 落实企业经营权第四条 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可按照国家规定,选择资产经营形式,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行。
继续坚持和完善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一般为3-5年。符合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技术改造任务重的企业,可实行投入产业承包。经营性亏损企业,可实行扭亏、减亏目标管理。
扩大股份制试点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把原国有企业改造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鼓励企业之间相互参股、控股,允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有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鼓励企业利用外资,实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进行一厂多制试点;有条件的企业,经批准可按“三资”企业管理模式经营,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小型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车间、分厂、科研机构可实行租赁经营,承租方可以是个人、个人合伙、本企业全体职工,也可以是其他所有制企业或外商。
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利税分流的试点。第五条 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
企业依据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自主确定生产经营的产品及品种、数量。企业可以在本行业内或者跨行业扩大和调整经营范围。企业申请调整生产经营范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手续齐备的,应在一周内办理。
除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产品和省管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外,其他产品全部放开。除国务院和省政府计划部门直接下达,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外,企业有权不执行其他任何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
企业执行指令性计划,有权要求在下达计划部门的组织下,与需方企业签订合同;也可以根据国家规定,要求与政府指定的单位签订国家订货合同。需方企业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不签订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安排生产。
企业对缺管应当由国家计划保证的能源、主要物资供应和运输条件的指令计划,可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和市场变化,要求调整。计划下达部门不予调整的,企业可以不执行。第六条 落实企业产品、劳务定价权。
除国务院物价部门和省物价部门管理的少数产品外,其它产品价格全部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省管理价格的产品,由省物价部门统一制订目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企业提供代加工业务、对外维修业务和技术协作等劳务,由企业自主定价。第七条 落实企业产品销售权
企业生产指令性计划以外的产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确定销售渠道、销售对象和销售方式。各地、各部门对外地企业在本地区设立网点、推销产品不得歧视,并执行统一的税费标准。
企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产品或国家规定由特定单位收购的产品,需方企业或政府指定单位应按合同收购。不履行合同的,企业有权停止生产,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需方企业或政府指定单位的违约责任。已生产的产品,企业可以自行销售。难以自行销售或自行销售造成的差价损失,由需方按合同规定给予补偿。第八条 落实企业物资采购权
指令性计划供应的物资,供需双方必须签订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时间组织供货。
企业生产指令性计划以外产品所需的物资,可自主选择供货要道、供货单位、供货品种和数量、供货形式,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可自主进行物资调剂和串换。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手段硬性为企业指定供货单位和供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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