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省国防科技工业规划。
(二)负责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和合同管理。
(三)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军品科研生产承担单位保密资格审查。
(四)负责军工动员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工作。
(五)负责对本地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的监管。
(六)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及推广工作。
(七)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
(八)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
(九)负责民用船舶行业管理,负责船舶行业生产许可。
B. 云南省国防科工办下属单位属于什么级别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国防科工办),为主管全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的领导和指导。行政级别为正厅级(正师职)。
C. 陕西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的介绍
陕西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是政府工作机构,对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为省委领导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提供决策依据。
D. 陕西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党委主要职责。
1.对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为省委领导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组织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建设,研究解决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审批军工各企业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办理新建或改建单位党组织设置及党的领导关系的确定等事宜。
4.协助各军工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在陕派出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提出任免、奖惩等建议;负责管理省属军工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5.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6.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老干部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7.组织协调全系统维护稳定、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加快航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航空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搭建航空产业发展平台,争取更多的资源和项目。
2.协助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督促检查在陕重点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市场监管、条件保障和民口军品配套工作。
3.负责在陕军工企业事业单位科研生产安全工作;负责在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计量、标准、档案、保密、安全、国防专利、知识产权、重大科技成果和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在陕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战时动员和资源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基建征地等有关问题。
4.负责国家对在陕地方单位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过程监管、审计、验收和后评估工作,对国家投资的资产进行监管;协助国家对在陕中央军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项目验收。
5.负责全省民爆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6.协助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组织管理军工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军工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创新工作。
7.承办省政府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 国防科工办的下属单位是干什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COSTIN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作为国务院29个部委之一,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 根据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将原国防科工委除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都纳入到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成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下属军工企业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其前身是二机部、核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由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组成。是我国核电站的主要投资方和业主,是核电发展的技术开发主体、国内核电设计供应商和核燃料供应商,是重要的核电运行技术服务商,以及核仪器仪表和非标设备的专业供应商。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船集团公司,China state shipbuilding corporation ,简称CSSC)组建于1999年7月1日,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是中国十大军工集团之一。CSSC是中国船舶工业的主要力量,旗下聚集了一批中国最具实力的骨干造修船企业、船舶研究设计院所、船舶配套企业及船舶外贸公司,共有约60家独资和持股企事业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由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部级,是国防科技工业十一大军工集团公司之一,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135家央企之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重工,CSIC)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由中央管理,是中国十大军工集团之一。中船重工是中国最大的造修船集团之一,拥有46个工业企业、28个科研院所,员工14万人,总资产1,900亿元。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简称CASC。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是拥有“神舟”、“长征”等着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强、核心竞争力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拥有8个以航天产品经营为主的产、研结合的经济技术实体和一个外贸公司以及若干直属研究所、咨询机构、公司等,主要从事运载火箭、人造卫星、载人飞船和战略、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试验,具有大型系统工程管理的能力和经验,为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China North Instries Group Corporation,CNGC),简称中国兵工集团、中国兵工。又名中国北方工业集团公司,属于一个公司两块牌子。是1999年7月1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在原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另一家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现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正部级中央企业、国家计划单列企业。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简称“航天科工”)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前身为1956年组建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经历了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的历史沿革。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CSGC),简称中国兵装集团、中国兵装,又名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属于一个公司两块牌子。是1999年7月1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在原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另一家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现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正部级中央企业、国家计划单列企业。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是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30强企业。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简称“中航第一集团公司”,AVIC I)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在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拥有大中型工业企业53家,科研院所31个,从事航空外贸、物资供销、科技与产品开发等专业公司与事业单位19个;共有员工24万人,资产总额1000多亿元。 2008年经中央批准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合并组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林左鸣。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成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近20个国家及地区。积极参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金融、税务、能源、交通、安全等重要行业。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简称“中航第二集团公司”,AVIC II)是在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按国家控股公司方式运行,由中央管理。2008年11月6日,经中央批准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合并组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0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主营业务为: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及技术服务;相关实业投资及管理。集团公司在全国部分地区设有一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总部设在北京。
F. 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怎么样
楼主你好,不知道你问的这个怎么样具体指的哪方面
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党委主要职责:
1.对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为省委领导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组织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建设,研究解决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审批军工各企业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办理新建或改建单位党组织设置及党的领导关系的确定等事宜。
4.协助各军工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在陕派出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提出任免、奖惩等建议;负责管理省属军工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5.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6.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系统老干部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7.组织协调全系统维护稳定、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G. 安徽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内设处室分别为:
1、综合处
承担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保密、网站建设、保卫、机要、档案、信访和后勤等工作;监督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保密工作;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涉及军工的国家安全和保卫工作。
2、发展与科技质量处
拟定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承担推进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监管工作;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经济运行信息汇总、分析等工作;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军品市场及民口配套能力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军工技术基础管理和军工科技创新工作,承担军工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动员和军品出口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军工电子行业管理工作。
3、军民结合推进处
贯彻执行国家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指导军工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4、民爆物品管理处(挂安全生产监管处、核应急办公室牌子,对外可使用省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名称)
负责民爆物品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涉及军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有关安全事故;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和军工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船舶工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船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船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省船舶工业技术进步。
6、财务处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协助国家军工企业集团做好在皖军工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8、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9、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0、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H. 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机构简介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监督检查,协调服务和条件保障工作,负责民爆、民船、民口军工配套单位的行业管理。
建国以来,江西国防科技工业艰苦创业,奋力崛起,从无到有,迅速成为包括航天、航空、船舶、核矿冶、核地质、兵器、地方军工、民用爆破器材、军工电子、民口军工配套、民口船舶等门类齐全的科研、试制、生产基地,现有企事业单位300多个,职工14万人,各类大中专院校5所,科技实力雄厚,已成为国防建设和江西地方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江西国防科技工业有辉煌的历史。建国初期,共和国生产的第一架飞机就是从英雄城南昌飞上蓝天的,为此,毛泽东主席亲笔嘉勉信。尔后,我国第一枚海防导弹,第一艘鱼雷快艇和第一辆军用摩托均诞生在江西这块红土地上。与此同时,江西国防科技工业还为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第一枚远程火箭发射、第一颗低纬度探空火箭、神州系列研制和南极考察做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江西国防科技工业认真贯彻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军转民十六字方针,积极调整生产方向,努力改变产品结构,为国防建设、基础工业、技术改造、轻工市场、外贸出口服务。民品由改革开放前的不足20种,发展到民用飞机、车辆船舶、精细化工、生物制品、五金工具、民爆器材、机电设备、工程机械、日用电子、食品加工等十个大类上千个品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国防科技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新的发展机遇期,作为江西经济建设重要生力军的江西国防科技工业,将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为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再立新功,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I. 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职能配置
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全省航空、航天、船舶、核、兵器、军工电子行业规划及管理,组织管理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地方性有关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配套政策、规章,创造有利环境,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绿色通道”畅通。
(三)负责军工核心能力建设规划与监督管理,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条件保障工作,负责民口军品配套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解决本地区内以及跨地区的军品协作配套问题。
(四)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审查与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资格审查工作。
(五)负责拟订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推进民用航天、民用航空、和平利用核能等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及其产业化发展,组织引导地方企事业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六 )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科研、质量、标准、计量、情报、档案、统计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国家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七)负责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武器装备动员工作,负责省内“三线”企事业单位调整、搬迁工作。
(八)指导全省军工单位的改革改制、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工作,协助抓好中央军工驻赣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九)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省属军工行业管理。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内设8个职能处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法制、督查、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省国防科技工业三线调整办公室)
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全省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军工核心能力建设规划;管理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民口军品配套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军民结合产业推进和武器装备动员工作;指导全省军工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指导“三线”企业布局调整工作。
承担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专项经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及后评价工作;承担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省属军工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军品免税的申报审查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涉及财税方面的事宜。
(四)科技质量处(省核事故应急办公室)
指导全省军工单位科技创新,民品开发,军民品科研计划的编制、申报与实施;承担国防专利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军工产品及配套产品研制生产计量、情报等工作;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五)民爆器材管理处(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
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规划、技术改造,负责全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
(六)船舶工业管理处(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省船舶制造的行业规划、船舶设计、技术改造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制造企业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省船舶行业协会工作。
(七)安全保密处
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国家安全、保卫、保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资格审查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和省属军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省属军工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军工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抓好中央军工驻赣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管理本办所属学校。
国防工会。负责指导全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工会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本规定由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