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税的作用是什么
您生产的产品,增值的部分,税收,称为增值税。
例如:如果你买的是100元的产品,售价是150,对你来说它是50元的价值,对于增值50元,你要交税,按50元* 17%来工资。
在实践中,因为你必须使用其他材料并进行适当的处理,也就是说,增值额肯定不是那么大。在上面的例子中,增值额必须小于50元。
然而,通过再加工添加它的成本更难以确定它是什么,给你少,你亏钱,给你更多,这个国家正在遭受痛苦。我们应该做什么?
国家规定无论如何确定您的后处理成本是不好的,那么您将不会计算成本。您将根据您的销售价格直接计算税额。如果您有发票,您将获得一部分。如果您不按销售价格计算,则应支付税。
由于增值税是一种税收和产品,无论其上缴多少次,在最后一个环节支付的税款都是它应该支付的税额。如果您通过之前的扣除,您将不会支付超过一分钱。
因此,增值税的主要作用是避免重复征税,以便大多数公司在法律上征税。
(1)为什么增值税适应工业化发展扩展阅读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 高中经济常识下册说增值税有利于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这是为什么望赐教!!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也即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所谓“增值额”是指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各个环节所取得的收入,大于其购进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所支付金额的差额。
从税收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对商品和劳务的征税,通常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全额计算征税。这是传统的方法,在增值税产生之前曾经普遍采用。二是按增值额征税,这种方法自产生半个世纪以来,不断得到各国的青睐,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行了这种方法。那么,这种迅速得到普遍采用的方法比传统的方法到底有哪些好处呢?
我们可以用教室的木制课桌的生产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假如一张课桌的生产需经过木材厂和家具厂两个环节生产完成,第一个环节是木材厂直接砍伐原木,加工成木材;第二个环节是家具厂从木材厂购进木材加工成课桌。假定木材厂卖给家具厂的木材销售收入100元,税率17%,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须缴纳17元(100元×17%)税款;家具厂以这批木材加工成课桌,销售收入200元,按同样的税率,需缴纳34元(200元×17%)税款。合计缴纳税款51元(17元+34元)。传统的商品劳务税,就是这样征税的。
这种征税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销售收入与税率直接相乘就可以计算应交税金;而且从形式上看,还比较公平。但是,它有明显的缺点,就是不同环节之间重复征税。木材厂卖出的木材交了税;木材做成课桌销售,又按课桌的销售全额征税。其中的木材价值部分就征了两次税,形成重复征税。显然,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的问题就越突出,商品的税收负担就越重。这对加强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协作是十分不利的。
假如另一个林场直接砍伐原木,自行加工成同样的课桌出售,将两个环节在一个企业内部完成,或者上述两个企业通过合并变成一个企业。则对外的销售只有一次,卖价也是200元,税率一样,则只需缴一次税,纳税34元(200元×17%)。
上述两种不同的加工方式生产的课桌一样,最终售价也相同,但是,由两个协作厂完成,需负担税款51元;而一个厂独立完成,只负担税款34元。这种税收政策显然限制了专业化协作,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重复征税问题会越来越突出。这一问题不解决,必然会越来越阻碍经济的发展。
如果改按增值额征税,情况就不同了。上例中,家具厂销售课桌,收入200元,减去为生产这张课桌购进的木材100元,其增值额为100元,按17%的税率计算,缴税17元(100×17%)。连同木材厂已缴纳的17元税款,这张课桌共负担税款34元。与全能厂生产的同样产品的税收负担相同。
由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全额计算征税,变为按增值额征税,虽然征税难度增加了,但是按增值额征税,优点十分明显:
第一,避免了重复征税。它只就商品销售额中的增值部分征税,对商品销售额中已征过税的部分不再征税,这就不会出现重复征税,也不会因为生产和流转环节的变化而造成税收负担上的不平衡,从而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专业化协作。
第二,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在税收政策一定的前提下,只要经济保持稳定发展,社会商品(劳务)总销售(营业)额增加,增值税税额就会增加。税额不会因为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变化而受到影响,一种商品从制造、批发到零售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只要有增值因素,就征一道税,具有征收上的普遍性和连续性,有利于及时、稳定地组织财政收入。
3. 介绍一下“增值税”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概况
增值税是以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原则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是在原来按照经营收入额全额课征的流转税的基础上,经过改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传统的营业税制是按照商品销售额或劳务收入额全额征税的,上一个环节已征税的经营收入额,在下一个环节按经营收入额全额课税时又重复征税一次。这样,导致了不同生产结构的企业生产和经营同一种产品、因生产流转环节多少不同,税负有轻有重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企业结构的优化组合和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以及商品的正常流通,也不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增值税的计算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准许扣除进项货物及劳务时已纳税增值税部分的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只就经营收入额中本企业新增的没有征过税的部分征税,因而与按经营收入额全额征税的流转税种比较,不会出现重复征税问题。对于产品而言,该产品的总体税收负担等于各个环节税负之和。当税率确定以后,无论产品经过多少生产流通环节,其税收总额始终等于产品销售额乘税率之积,税负不会因纳税环节多少和生产环节的变化发生时轻时重的问题,因此,增值税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多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有利于促进工业向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由于增值税有其自身的优越性,从它1954年在法国率先实行迄今,已有约60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实行了增值税。
目前,增值税在我国税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1994年实行新税制的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互相协调配合的流转税制。国家常用的统计指标“两税”即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其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1997年占到43.6%,1998年占到40.25%。以成都市为例,在实行新税制的第一年(1994年),全市共组织入库工商税收42.4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8.32%,比上年增长28.5%,增收9.41亿元,这种成绩是与增值税的改革是分不开的。
二、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及原理、特点
增值税是以商品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是由法国财政部官员法里斯·劳拉首先提出并实行,后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的一种新课税制度。在我国,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因为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
什么是增值额:
所谓增值额是指企业或其他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因从事生产和商品经营或提供劳务而“增加的价值额”。它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商品销售(或劳务)收入额大于购进商品(或取得劳务)所支付金额的差额。增值额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上看,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W)扣除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悼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的余额,即由企业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V+M)。这部分由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则称为增值额。在我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基本上相当于净产值。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及其它口于增值性的内容。
就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而言,一件商品最终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额,相当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该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如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金额之后的余额,也就是商品生产经营中的进销差。它大体上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上看,增值额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即包括劳动工资、经营利润、资本利息、奖金、租金及其他增值性质的项目之和。
综上所述,增值税不同于以商品销售收人全额为征税对象的传统流转税,它是一种以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新型流转税。
(三)、增值税的一般特征及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的特征
增值税只就商品销售额中的增值部分征税,避免了征收的重叠性,这是增值税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增值税区别于其它流转税的一个最显着的特征。这说明了增值税的征收,对任何交纳增值税的人来说,只就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征税,它在对本环节的征税中已扣除了上道环节生产经营者已纳过税的那部分转移的价值,只就本环节生产经营者没有纳过税的新增的价值征税。因此,增值税在征税的过程中避免了按流转额全值课税的重叠性。但在各国实际运用中,由于各国规定的扣除范围不同,增值税仍然带有一定的征税重叠因素。随着扣除范围的扩大,征税的重叠性就越来越小,或完全消除。
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和连续性。这一特征具有流转税类的基本特征,凡是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只要经营收入具有增值因素就要征税,实行了普遍征收的原则。并且,它的征收范围可以延伸到生产流通的各个领域,这已被实行增值税的某些国家的实践所证明,所以说,从征收面看,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从连续性来看,一件商品从生产到产成品实现消费经历了从生产经流通到消费的连续过程,而该商品销售总值也是在这连续过程中逐步增值产生的。由于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它就能对这连续的过程实行道道征税,并且同每一环节的增值部分发生紧密地联系。因此,增值税也具有征收的连续性。
增值税具有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增值税的征收不因生产或流转环节的变化而影响税收负担,同一商品只要最后销售的价格相同,不受生产经营环节多少的影响,税收负担始终保持一致。增值税的这种特征称之为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
增值税的税率能反映出一件商品的总体税负,就一件商品而言,它的总税负是由各个经营环节的税收负担积累相加而成,由于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征税,并且有征收的连续性和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增值税对商品各环节征收税额之和同该商品最后销售环节的销售全值乘增值税税率所求出的税额相一致。这样可以看出增值税的税率就反映了该商品的总体税负。
我国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对原有增值税制度进行了各方面的修改,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增值税制度,其主要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点:
实行价外税,使增值税的间接税性质更为明显。在国外,规范化的增值税均属于税款可以转嫁的间接税。增值税的这一特点在原增值税的价内税模式下,未能明确体现出来。新增值税采用价外税办法后,即税金不再包含在销售价格内,将税款和价款明确划开,其好处是更鲜明地体现增值税的转嫁性质,明确企业只是税款的缴纳者,消费者才是税款的最终负担者,增强了国家和企业之间分配关系的透明度。另外,在零售环节出售商品和时消费者提供劳务时,新税法规定价格和税金不再分开标明,这符合我国群众的消费心理,但并未改变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的间接税性质。
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扣税的新办法后,销货企业在开出的专用发票上,不仅要注明价款,还要注明税款。这样,对进货企业来讲,进项税额是发票上注明的,而非自己计算的,从而大大减轻了纳税人计算进项税金的工作量,而且使抵扣税金更加准确。
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的进项税款都准予抵扣,对固定资产的税金不予抵扣。
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设计增值税的计算征收方法。现行增值税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两类:一类为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税;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的特殊办法征收,这样,既有利于增值税制度的推行,又有利于简化征收,强化征管,尤其是使基层税务机关能够集中较多的力量加强对大中型企业的纳税人和管理,抓好收入重点。
大幅度减少了税收减免项目,并将减免税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务院。
三、我国现行税制下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的新条例,扩大了原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除农业生产环节实行免征增值税和对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不征增值税外,对所有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的行为都征收增值税,并对工业性及非工业性的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也征收增值税。这样,将工业生产、商业批发和商业零售以及工业性及非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业务都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资企业生产经营的应税货物和劳务也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应税劳务。
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入境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两大类。在实际征收工作中,又把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按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及经营规模的大小,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原则,不是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关键是看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对商业企业的认定是例外,目前商业企业的销售额必须达到180万/年),是否能够以规范化的办法计征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新增值税实行以不含税价计税方式,俗称价外税,税率设计是以价外税为基础,遵循中性和简便原则,考虑到大多数纳税人的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确定的。目前增值税率有三档:基本税率定为17%;低税率为13%,列入低税率的产品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必需品;零税率:只限于出口货物。出口货物包括两类: 一是报关出境货物,二是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另外 对小规模纳税人设立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率为6%,从1999年7月起,小规模纳商业企业税人的征收率为4%。
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金、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增值税额的计算: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如下: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近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本期近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井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主要是指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十征收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制度,是国际上通行做法。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凭证,而且是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4.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给个提纲,供参考吧:
一、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
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改革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问题。
二、税改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课税对象
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3、税率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三、对中央财经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影响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善宏观调控,健全市场体系,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是深化土地、户籍、公共服务改革,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四是推进社会事业、收入分配等改革,理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效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五是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深化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
四、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的困境
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着内外发展环境变化、企业经营成本增加、资金融通困难、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开拓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时常周期性地遭遇发展困境。为应对困境,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发展环境,提供融资便利,落实财税支持,发挥自身优势,增强企业实力。
五、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意义
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改革;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农村改革。。。
六、结论(或归纳总结)
5. 征收增值税的意义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属于国税管理,与其他各税一样,增值税对于支持财政资金运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作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它的设计不同与过去商业批发的差价税,也不同于增值税改革前的增值税,它趋于国际接轨,比较适合市场经济票据化的特点,无论是纳税,计税都以票据(增值税发票)为依据,无论从帐上算,还是从单上算,其纳税数额都是相等的,从设计流程上看,便于纳税人计税,也方便税官检查税,其纳税趋于合理,有利于内贸,也有利于外贸,对于经济国际化一统的趋势比较适应,当然目前我们实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的增值税,还有它自身不可克服的毛病,有待进一步的改革,
6. 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有哪些
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所谓中性税收是指税收对经济行为包括企业生产决策、生产组织形式等,不产生影响,由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主导性作用。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作为一种新型的流转税,增值税保留了传统间接税按流转额全值计税和道道征税的特点,同时还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即在逐环节征税的同时,还实行逐环节扣税。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无论是从横向看还是从纵向看,都有着广阔的税基。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服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每一货物无论经过多少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按各道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逐次征税。
增值税的优点
增值税的优点是由增值税的特点决定的。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增值税具有不重复征税的特点,能够彻底解决同一种货物由全能厂生产和由非全能厂生产所产生的税负不平衡问题。
2.既便于对于出口商品退税,义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世界各国为保护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在对外贸易上都采取奖出限入的经济政策。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下所示:
一、征收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
1、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7. 增值税的特征和作用
特征:
1.保持税收中性。 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不会影响商品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
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又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5.实行比例税率。从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来看,普遍实行比例税制,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由于增值额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原则上对增值额应采用单一比例税率。但为了贯彻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也会对某些行业活产品实行不同的政策,因而引入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规定基本税率和优惠政策。
6.实行价外税制度。在计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这样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这是增值税与传统的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一个重要区别。
作用:
(一)从财政上来看,实行了增值税,能保证财政收入的普遍性和稳定性。
(二)从经济上看,实行增值税消除了传统间接税存在的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生产经营专业化协作化发展,具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
(三)从外贸出口上看,实行增值税有利于贯彻国家鼓励出口的政策,做到出口退税准确、彻底,以提高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