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环境污染举报电话号码是多少
环境污染举报可以拨打中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电话12369。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按要求省级环保局和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环保局应在2001年7月31日前开通,其他县级以上环保局应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通。
一、环境污染
由于人们没有预见到高度发达的工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并防止其不利,导致了三大全球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是指自然或人为的破坏,是指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造成危害。(或因人为因素,环境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对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由于人为因素,环境的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质量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条件。
二、污染特点
环境污染是各种污染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环境污染还受到社会评价的影响,具有社会性。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公害、环境污染不受地域、民族和经济条件的影响,都将受害。潜伏,很多污染不容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会很严重。长期来看,许多污染具有长期持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不易消除。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染因子的强度随时间变化。例如,工厂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经常随着时间而变化。由于汛期、丰水期和枯水期的交替,污染物的浓度会随着时间而变化。随着气象条件的变化,同一地方同一污染物的污染浓度会有几十倍的变化。交通噪声的强度随着不同时间交通流量的变化而变化。
污染物进入环境后随着水和空气的流动而被稀释和扩散。不同污染物的稳定性和扩散速度与污染性质有关,因此污染物在不同空间位置的浓度和强度分布是不同的。
Ⅱ 工厂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去哪里投诉
工厂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去环保部门投诉。
工业废气,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气体的总称。这些废气有:二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氢、一氧化碳、硫酸(雾)铅汞、铍化物、烟尘及生产性粉尘,排入大气,会污染空气。
这些物质通过不同的途径呼吸道进入人的体内,有的直接产生危害,有的还有蓄积作用,会更加严重的危害人的健康。不同物质会有不同影响。
工业废气处理指的是专门针对工业场所如工厂、车间产生的废气在对外排放前进行预处理,以达到国家废气对外排放的标准的工作。
工业废气处理的原理有活性炭吸附法、催化燃烧法、催化氧化法、酸碱中和法、等离子法等多种原理。废气处理塔采用五重废气吸附过滤净化系统,工业废气处理设计周密、层层净化过滤废气,效果较好。
Ⅲ 我们这有难闻的气味,找谁投诉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2
Ⅳ 气味环境污染如何举报
法律分析:对方此行为已经违反环保法,可以像当地环保局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Ⅳ 喷油漆工厂味道大应当如何举报
法律分析:可以打电话到环保局举报。
法律依据:《国家环保局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清洁生产可以概括为:采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材料,通过清洁的生产过程,制造出清洁的产品。清洁生产把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从而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转变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观念的紧迫感,提高对推行清洁生产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推行清洁生产纳入到日常环境管理中,并逐步与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推行清洁生产的组织领导,做到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Ⅵ 气味难闻,我想投诉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
12369即“12369”环保举报热线,是中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电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按要求省级环保局和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环保局应在2001年7月31日前开通,其他县级以上环保局应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通。已开通其他环保举报热线号码的地区,应逐步更改为全国统一的“12369”号码。制定的《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可以参考。当然也可以拨打市长热线,如果当地有这项问政政策的话
Ⅶ 空气污染举报电话是多少
空气污染举报电话:12369。
为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信访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该《办法》经2010年11月5日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公布。《办法》分总则,机构、职责和人员,工作程序,工作制度,附则5章27条,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7)工业气味污染怎么投诉扩展阅读: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依法受理,及时办理;
(三)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