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苏州工业园区的摩天轮主题公园什么时候开始营业
国内最大的水上摩天轮将于9月30日亮灯展现美丽身姿。记者从苏州工业园区商旅公司了解到,以摩天轮为中心的城市主题公园正在加紧建设中。除了创造纪录的摩天轮外,摩天轮主题公园还创造了多个苏州第一。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现代休闲广场南侧、金鸡湖边的摩天轮高120米,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水上摩天轮。据介绍,整个摩天轮主题公园占地3万多平方米,号称“游乐园三宝”的摩天轮、过山车、旋转木马都在其中,并且都创造了苏州第一。这座巨大的“金鸡湖之眼”共架设60个轿厢,可同时容纳360人观光。摩天轮旋转一周的时间约为25分钟。摩天轮也成为了苏州工业园区新的“制高点”,在上面可以从不同方向全面俯瞰园区风光。
据商旅公司摩天轮项目部的毛奕沣介绍,摩天轮所有的轿厢都是从瑞士进口的,从产品等级上来说,与着名的“伦敦眼”相同。而一个轿厢的造价相当于一部奥迪A6轿车。整个摩天轮组件也全部都是进口的,并由国外团队进行安装。摩天轮中心的主轴将开始安装。之前摩天轮A、B两座基塔已经完成建造。
除摩天轮外,摩天轮主题公园内还有多个游乐设施。设计为蝶形的过山车高36米,是目前苏州最高的过山车。公园内的旋转木马更是特别,有上下两层,这也是苏州第一个双层旋转木马。公园内还有苏州第一个全部由绿化植物构成的迷宫——绿野迷踪。此外,卡丁车赛场、4D影院、亲子活动区等多个游乐活动项目也十分丰富。公园内的餐厅造型也很特别。摩天轮下欧式风格的城堡和摩天轮左侧的海盗船就是餐厅了。整个公园的建筑风格充满了地中海风情。
据介绍,9月30日,摩天轮将完成组装和灯光安装正式亮灯。摩天轮的灯光效果由日本公司设计,在摩天轮的中心区域将安装镭射灯光,整个摩天轮巨大的圆形转盘上将安装1500平方米的LED灯光。摩天轮的外围一圈也被称为“百变表情”,可以根据不同时间、环境模拟出各种视觉效果如雪花等。
据毛奕沣介绍,摩天轮主题公园开园后,票价在100元左右,采取一票制,即购买门票后,园内的所有娱乐项目无需再购票。由于摩天轮的灯光效果是一大景观,公园在晚上也将开放,预计开放时间是10点到22点。夜游时间内,游乐项目也相应开放。摩天轮主题公园将成为园区旅游又一大亮点。
Ⅱ 苏州工业园区的水上摩天轮建好了吗
国内最大的水上摩天轮将于9月30日亮灯展现美丽身姿。记者从园区商旅公司了解到,以摩天轮为中心的城市主题公园正在加紧建设中。除了创造纪录的摩天轮外,摩天轮主题公园还创造了多个苏州第一。
据介绍,整个摩天轮主题公园占地3万多平方米,号称“游乐园三宝”的摩天轮、过山车、旋转木马都在其中,并且都创造了苏州第一。位于园区现代休闲广场南侧、金鸡湖边的摩天轮高120米,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水上摩天轮。这座巨大的“金鸡湖之眼”共架设60个轿厢,可同时容纳360人观光。摩天轮旋转一周的时间约为25分钟。摩天轮也成为了园区新的“制高点”,在上面可以从不同方向全面俯瞰园区风光。
Ⅲ 五道河园区什么时候建
2024年4月。根据《关于加快东区五道河绿色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的建议》可知,东区五道河绿色工业园是攀枝花首个市级工业园区,经过十八年的发展,高新产业园区逐步形成了以高梁坪片区、攀密片区、弄弄坪片区、流沙坡片区“四大片区”为主体的产业发展园区,东区五道河绿色工业园被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预计将于2024年4月开始施工建设。
Ⅳ 工业园土地拿到了,环评也开会过了,一般多久开建
工业园土地拿到了,环评也开会过了,一般三个月左右开建。
工业园,是建立在一块固定地域上的由制造企业和服务企业形成的企业社区。在该社区内,各成员单位通过共同管理环境事宜和经济事宜来获取更大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业园的目标是在最小化参与企业的环境影响的同时提高其经济效益。这类方法包括通过对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园区企业(新加入企业和原有经过改造的企业)的绿色设计、清洁生产、污染预防、能源有效使用及企业内部合作。在园区规划方面,作为工业发展的一种有效手段,工业园区在降低基础设施成本,刺激地区经济发展,向社区提供各种效益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是在区域层面上实现产业生态学目标的一种形式。分类:a)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指以某一类工业行业的一个或几个企业为核心,通过物质和能量的集成,在更多同类企业或相关行业企业间建立共生关系而形成的生态工业园区。b)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主要指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c)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指以从事静脉产业生产的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工业园区。静脉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
Ⅳ 米秦路工业园什么时候拆迁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米秦路工业园拆迁时间是2022年5月9日,从陕西省西安市政府网站得知米秦路工业园拆迁于5月9日至7月30日。米秦路工业园区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光明,但当前园区内建筑老旧,配套设施落后,亩产效益低下,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规范园区秩序,将于2022年5月9日进行对米秦路工业园拆迁。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Ⅵ 2022年乌鲁木齐工业园会拆迁吗
不会。
工业园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头屯河工业区建于1995年 8月,隶属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政府,2005年9月升格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园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北部,是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地缘优越、土地成本较低、率先发展的区域,同时是乌鲁木齐市与北疆重镇昌吉市的重要连接点。
头屯河工业园区周边分布三大农场(头屯河农场、三坪农场、五一农场),农业资源、土地资源十分丰富。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西域水泥、乌铁分局、王家沟石油分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环绕四周,是乌鲁木齐乃至全疆的重要制造业发展基地。
园区目前一、二、三、四期基础设施达到八通一平,已有120余家企业落户工业园区,形成了以食品加工、生物制药、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石油化工、彩印包装、塑业生产、粮油生产等为主的优势主导性产业的现代高科技绿色开放型工业园区。 随着“乌昌经济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头屯河区工业区作为头屯河-昌吉副中心与乌鲁木齐主城区之间的桥梁,充分发挥作为乌昌地区人流、信息流、资金流、产业流重要枢纽的衔接作用,围绕驻区大型工业企业产业链的延伸,拓展发展空间,构筑产业发展平台,带动制造业产业带的大发展。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相互促进,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
二、园区地理位置:
头屯河工业园区是乌鲁木齐市发展工业的重要基地。区内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7公里,距全疆最大的列车编组站——火车西站8公里,距全疆最大的货物储运站——火车北站10公里,312国道、乌奎高速公路、北站公路与乌钢公路在区内形成了一纵三横的主干交通网,与全疆15个对外开放口岸(其中2个航空口岸)遥相呼应,即将建成的乌鲁木齐市苏州西路也将横贯工业区的四期。头屯河区发达的铁路、公路交通网,毗邻的民航运输,拥有的大型物资仓储企业的先天条件,能直接影响和辐射周边八国特别是中亚五国市场,为企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Ⅶ 一般土地化为工业园区会多久开发
你所说的化为应该是已经招牌挂或协议出让了的工业用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已出让的土地一定时间未进行建设的话会受到处罚,严重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企业为了不被回收土地2年内必须动工,但开发完成时间不一定.
这是在不考虑企业政府背景\罚款等处罚是否自愿接收的情况下.
相关法律
(一)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规定。最早对闲置土地处置做出规定的是国务院于1990年5月发布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闲置土地处置做出了法律规定。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二)闲置土地处置的政策规定。1999年4月,国土资源部制定部门规章《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的构成条件、处置方式、处置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包括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收取增值地价、置换等价土地、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对原用地者给予补偿、协议交换土地使用权、按实交款额所占比例部分供地、征收土地闲置费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九种方式。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5月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搜索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起动工建设,但开发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Ⅷ 谁知道苏州工业园区湖东新开的游乐场的介绍
国内最大的水上摩天轮将于9月30日亮灯展现美丽身姿。记者从苏州工业园区商旅公司了解到,以摩天轮为中心的城市主题公园正在加紧建设中。除了创造纪录的摩天轮外,摩天轮主题公园还创造了多个苏州第一。
据商旅公司摩天轮项目部的毛奕沣介绍,摩天轮所有的轿厢都是从瑞士进口的,从产品等级上来说,与着名的“伦敦眼”相同。而一个轿厢的造价相当于一部奥迪A6轿车。整个摩天轮组件也全部都是进口的,并由国外团队进行安装。摩天轮中心的主轴将开始安装。之前摩天轮A、B两座基塔已经完成建造。 除摩天轮外,摩天轮主题公园内还有多个游乐设施。设计为蝶形的过山车高36米,是目前苏州最高的过山车。公园内的旋转木马更是特别,有上下两层,这也是苏州第一个双层旋转木马。公园内还有苏州第一个全部由绿化植物构成的迷宫——绿野迷踪。此外,卡丁车赛场、4D影院、亲子活动区等多个游乐活动项目也十分丰富。公园内的餐厅造型也很特别。摩天轮下欧式风格的城堡和摩天轮左侧的海盗船就是餐厅了。整个公园的建筑风格充满了地中海风情。
据介绍,9月30日,摩天轮将完成组装和灯光安装正式亮灯。摩天轮的灯光效果由日本公司设计,在摩天轮的中心区域将安装镭射灯光,整个摩天轮巨大的圆形转盘上将安装1500平方米的LED灯光。摩天轮的外围一圈也被称为“百变表情”,可以根据不同时间、环境模拟出各种视觉效果如雪花等。 据毛奕沣介绍,摩天轮主题公园开园后,票价在100元左右,采取一票制,即购买门票后,园内的所有娱乐项目无需再购票。由于摩天轮的灯光效果是一大景观,公园在晚上也将开放,预计开放时间是10点到22点。夜游时间内,游乐项目也相应开放。摩天轮主题公园将成为园区旅游又一大亮点。
Ⅸ 米东区轮台路规划的文体公园不建了吗
通过查询该地政府官方网站显示,截止2022年3月29日,暂时没有文体公园建设的相关信息及政策。后续是否修建要根据规划来定。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Ⅹ 工业园是由谁筹建及管理的,
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工业园“宜丰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登记注册的企业。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具体指宜丰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规划区及随着工业规模发展需要而新增的工业项目区。
第三条 园区管理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项目入园服务管理、企业生产规范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税收规费征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权职责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设立园区管委会,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相关管理职能。
第五条 园区管委会享有和行使以下职权
(一)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授予在园区的管理权限以及开发建设权限。具体包括:在园区行使全部或部分财政、税收、工商、国土、招商、规划、建设、环保、司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社会事务等管理权;在园区内的开发建设权;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组建园区建设投资公司,并加强对公司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任务,设立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在园区内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与相关部门相对应或相关联的管理权限,但业务上接受相应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在园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接受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的双重管理。
(三)依法对园区内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园区管委会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园区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园区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研究制定适用于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办法、意见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现代管理体制,研究新时期园区的发展思路和规划布局;
(四)负责园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安全、环保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沟通、处理好园区内企业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六)根据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积极主动地做好择商选资和安商工作;
(七)协调管理园区内的服务组织;
(八)按年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园区发展的经济评估报告;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第七条 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逐步发展和壮大工业园区。
第八条 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县城总体规划相衔接,并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的要求以及《宜丰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操作。
第九条 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园区土地规划、征收、报批、出让、发证与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园区土地利用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行政生活用地。其使用方式分为土地出让、土地租赁和行政划拨等。土地出让按照“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价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规定的宜丰县工业用地的最低出让标准。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作价入股与其他企业合作、合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为50年(时间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园区内土地利用规划,主要以安置工业企业为主,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65%以上,其它用地分别安排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行政生活用地和商业用地。
第十二条 严格园区规划控制区内土地管理,园区周边相关村组建设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及农户建房等,必须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村组开展以上建设要先报园区审核,再报国土、建设等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园区企业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
(一)工业企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3%以上,容积率控制在0.6-1.0之间,绿化率控制在23%—30%,办公生活用地控制在本企业用地总规模的7%以下。
(二)工业企业用地投资强度控制。凡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必须在80万元以上,产出密度亩均年缴纳税金2万元以上。同时,土地出让按投资规模分档,即2000万-5000万元为一档,5001万元-1亿元为一档;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外资按外汇实时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下同)。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规定实施前,以零出让获得的土地,需要转让、抵押登记的必须按现有最低标准补交出让金。
(三)企业用地实行保证金制度。企业入园用地按面积大小向园区交纳用地保证金:30亩以下(含30亩)交10万元,31-50亩交20万元,51-100亩交30万元,101-200亩交50万元,201-500亩交100万元,501亩以上交200万元。用地保证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四条 防范园区土地闲置。
(一)入园项目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由园区管委会会同国土部门按12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的闲置费不予退回)。
(二)项目建设密度、投资强度、亩均年税收(投产后3年平均数)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该项计算闲置土地面积。如有多项达不到要求,以最高的一项为依据计算闲置土地面积,并按相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
(三)招商服务单位在控制闲置土地中的责任。招商项目实行谁引进谁服务、谁负责的机制。凡签约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未按期投产或投产后三年内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亩均年税收有一项或多项达不到要求的,招商服务单位应协助相关部门无偿收回土地或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如不能按要求收回用地或缴清土地闲置费,县财政将从招商服务单位的可用财力或经费中酌情扣缴。
第四章 工程规划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园区所有的工程规划与建设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要求。
第十六条 园区管委会相应的内设机构是园区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园区所有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预决算、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园区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报)批、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队伍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十七条 由园区管委会实施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园区工程建设制度执行。凡工程预算造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一律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建;工程预算造价不足30万元的项目,可实行竞价议标。所有工程招(议)标实行阳光操作,择优选择,公正办理招投标事务。
第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承建的管线工程,应遵守园区的统一规划,在园区管委会的统一指导下进行规划与建设。
第十九条 企业规划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企业规划建设必须做到依法有效。企业厂区规划与建设必须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杜绝“三无”单位进入园区企业规划建设。
(二)企业厂区规划与建设时,应提供按规定要求设计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和厂区建设效果图,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再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审批后,由园区管委会放土地红线,并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
(三)企业厂区建设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报批。在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通过规划放线、施工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报批强行施工的项目,园区管委会可依法依规制止其施工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
(四)企业厂区布局设计必须符合园区整体规划,维护园区整体形象,服从园区的规划管理,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建设要规范标准,必须是轻钢结构或钢砼结构,杜绝以钢管为原材料的简易厂房,外观装饰符合园区厂房整体布局要求。办公楼建设原则上应建成三层以上,且设计新颖外观漂亮;
2、临公共区域的厂区围墙必须按要求建设,禁止以厂房墙体充当围墙,或利用围墙作为墙体搭建附属建筑物;
3、厂房建设要求美观整洁。企业出入口须服从总体规划。管道、线缆等不得在临路的墙体上铺设,只能内设或侧、后放置。厂房外墙粉刷要求整洁美观,与园区整体形象协调一致;
4、厂区建设须严格按规定退让建设红线,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都不得伸入道路红线内。退让距离内的土地按园区总体规划,由企业实施绿化、硬化;
5、附属建筑和隐蔽工程必须符合园区的统一规划,做到先批后建。凡需对园区公共设施进行破坏性的建设工程,除必须先申报并获得批准外,还需缴交其恢复费用的2-5倍工程保证金后方可动工。
(五)建设、施工单位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出具相关资料,申请验收。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合格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道路建设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在用地规划改变时,可视情况对支路进行增减建设。道路及公用设施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随路铺建市政公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广场及公共绿化地按规划筹建,其面积视功能确定。
第二十二条 园区基础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五章 项目入园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园区重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及经省级以上部门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园区主导产业及其配套项目。
第二十四条 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项目入园首先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
第二十五条 规范投资协议。招商服务单位与投资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本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规范入园程序。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方须向园区管委会提交投资协议、项目可行性报告、环评初审意见、立项批复,提出项目用地申请,经园区项目准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正式入园合同。国土部门凭入园合同界定的项目用地范围,签订用地协议,投资方在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用地保证金后,再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用地选择要遵照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的要求确定。
第二十七条 项目正式入园合同中要明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亩年均税收、年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开工建设日期和投产时间等条款。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规定在1年以内。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并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现有入园企业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管理,防范企业在变更过程中套取优惠政策。属同一宗土地、同一类产品、同一生产规模的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凡现有入园企业需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的,须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严禁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操作。
第三十条 厂房及生活配套设施可由投资客商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或委托园区建设投资公司代建,或购买、租赁园区企业闲置厂房。
第三十一条 园区管委会对入园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职能,监督项目建设,对违约项目依法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招商引资服务单位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排解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员工招聘等工作。
第六章 企业生产规范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完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法管理企业,提高企业开工率、投产率、达产达标率和贡献率;开展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奖罚办法;建立信用考核机制,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依法、及时、真实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三十三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入园项目依法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制度,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强化园区环保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环保各项政策,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园区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园区生态环境。
第三十五条 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企业用工招聘、技能培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等协调服务工作。企业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觉接受劳动保障监察,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园区企业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业务的办理,经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调度和上报工作;负责企业管理的咨询、指导、检查、评比、考核、整改工作;负责对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产品创优等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十七条 适时成立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对园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
第七章 税收规费征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 园区财税部门负责园区范围内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园区范围内的税收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园区商业服务及其他活动等所产生的所有税收。税收的征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园区财税机构统一征收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到园区内揽引税收,防止园区税收的跑冒滴漏,确保园区税收管理的完整性和招商引资单位的积极性。
第四十条 企业要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期申报,照章纳税。对企业的财政奖励政策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园区企业自建厂房设施,涉及国家、省、市规定必须收取的规费,按规定标准的最低收取;涉及县级行政性收费的全部免收(工本费除外),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按国家最低标准减半收取。企业在缴清建筑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建筑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后,凭地税部门出具的已税证明,方可办理企业房屋产权证。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凡建设两层以上厂房且建筑密度达到43%以上的,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的面积由县政府每平方米奖励10元。
第八章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园区管委会相应的内设机构会同园区派出所负责研究制定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群防群治网络,落实综治措施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外来人员登记、园区户政管理以及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负责协调周边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负责组织巡逻、处理突发事件、打击不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工作;负责检查生产现场、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易燃易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督查工作。
第四十三条 企业要建立组织完善、责任明确的内部治安防范网格,把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逐级分解到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
第九章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物业管理、物流、园区信息、商业用地经营等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园区管委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