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厂房拆迁怎么补偿
在企业拆迁中,对中小企业来讲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四、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五、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六、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2. 工业园区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4、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土地法律中,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3. 广州城中村改造如何补偿
1..村民住宅回迁面积最多为每户280平方米,超过280平方米的住宅(合法部分)按照每3平方米换1平方米商业面积来补偿。
2..无证(违章部分)住宅建筑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3..住宅临迁费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补偿,按两年建设周期计算
4..广州城中村改造以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
目前,广州共有138条城中村,广州市建委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城中村的改造坚持“政府不直接投资”、“谁投资、谁受益”的改造原则。
改造资金来源:通过村的部分土地公开出让进行招商融资,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筹集资金进行改造。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进行综合整治招商融资。
按照广州市目前的“三旧”改造政策,公开拍卖的土地出让金,其中的60%将返还给村集体,政府仅收取卖地款的四成。
http://tieba..com/f?kz=963406240
4. 佛山南海狮山拟出台旧改新政
日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及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挂网征询社会意见,拟对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拆除重建类改造、工改工项目集转国、连片提升拆除等多方面予以相关奖励。
据《征求意见稿》,针对南海认定的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符合规定的项目除可享受区一级政策奖励外,狮山镇也将给予相应的扶持,最高可享受10万元/亩的镇级奖励;同时,为鼓励工改工项目进行土地“集转国”,狮山镇提出拟奖励集转国原土地所有权人20万元/亩;鼓励连片改造,对于15亩以上的项目,按拆除亩数奖励所在村(居)委会每亩1万元。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狮山将村级工业园改造列为今年的头号工程,确保完成南海区下达的整理、拆除7000亩任务,力争完成1万亩。记者梳理发现,南海狮山拟出台的旧改新政奖励覆盖范围广,针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村(居)委会、投资者等都可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
●南方日报记者 李欣
镇级奖励加码
村改示范项目最高可达10万元/亩
哪些项目可在区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获狮山镇级旧改奖励?据《征求意见稿》,狮山镇范围内经南海区政府认定为拆除重建类工改工项目,含工业改造提升项目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同时,项目已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或原已认定南海区“三旧”改造项目的批复未失效。
不仅如此,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并满足连片用地面积15亩及以上。同时,该政策还针对2020年1月1日后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除的项目;2020年1月1日后对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除的土地进行报规报建设申请获得审批通过。
《征求意见稿》首先对经南海区认定为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明确了相关奖励标准。首先,按照南海区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南海区扶持政策奖励,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拆除重建类的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奖励50万元/亩;二是微更新类的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奖励20万元/亩。
在享受区一级相关政策扶持的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符合相关要求的示范项目可获得狮山镇级奖励,主要体现在明确区对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奖励中的区部分奖励,全额奖励给拆除重建土地一手承租人;同时,镇财政对经区认定为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按拆除面积给予拆除重建土地一手承租人奖励,奖励金额为10万元/亩;项目重建容积率达到1.5以上且每期证载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时,联合验收后每期按报建土地面积,给予投资者每亩10万元奖励。
为鼓励辖区内旧改项目试行连片提升拆除,《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15亩以上的项目,按拆除亩数奖励所在村(居)委会每亩1万元。土地整合后使用权或所有权发生转移先奖励50%,地上建筑物拆除后奖励50%。如无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的,拆除后一次性发放奖励。
为项目落地提供土地保障
奖励“集转国”原土地所有权人20万元/亩
针对镇拆除重建类进行改造奖励是《征求意见稿》的另一大亮点。该政策提出,拟对狮山镇范围内已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连片改造用地,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实施拆除重建类的项目,当拆除规模达到用地面积10亩及以上,镇政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扶持奖励。
具体来说,集体土地的拆除重建类工业项目,报规划用地面积达到15亩以上且容积率达到1.5以上的,按已拆除面积每亩奖励10万元,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按报建土地面积再奖励每亩7万元。
而集体土地的拆除重建类商业项目,报规划用地面积达到15亩以上且容积率达到2以上的,按已拆除面积每亩奖励10万元。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按报建土地面积再奖励每亩5万元。
另一方面,国有土地的拆除重建类工业项目,报规划用地面积达到15亩以上且容积率达到1.5以上的,按已拆除面积每亩奖励10万元,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按报建土地面积再奖励每亩7万元;国有土地的拆除重建类商业项目,报规划用地面积达到15亩以上且容积率达到2或以上的,按已拆除面积每亩奖励10万元。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按报建土地面积再奖励每亩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造项目不能重复申请南海区、狮山镇两级改造奖励。
另一方面,为项目落地提供充足的土地要素保障,《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对工改工集转国进行奖励,鼓励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完成集转国手续后,奖励集转国原土地所有权人20万元/亩。在这一方面,政策也明确对租用者、一手承租人等予以相应的奖励。
具体来说,租用公有资产公司出资进行土地前期整理的改造用地建设工业厂房,容积率达到1.5以上的,每期证载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期报建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给予租用者每亩10万元奖励。
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对于15亩以上项目改造土地,涉及集体土地完善手续的,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办理了建设用地确权手续的,给予项目拆除重建土地一手承租人1万元/亩奖励。同时,项目无偿提供的公益性用地比例超区级文件规定部分,按区文件标准实施补偿土地权属人。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镇部分奖励的项目,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狮山镇“三旧”改造办公室申请纳入奖励库,并按相关期限完成进度才可获得相应奖励。如,拆除重建类项目的地上旧建筑物,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拆,才能申请本办法镇部分奖励;而拆除重建类项目的新建建筑物,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才能申请本办法镇部分奖励。
(来源:南方日报)
5. 里水大冲工业区改造村民补偿
法律分析:里水大冲全村张贴公示,宣告大冲工业园改造方案获大冲经联社+10个村民小组表决通过,即将招标市场主体实施拆迁改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6. 佛山顺德旧改实施细则:拆迁可按土地面积1.5倍认定
观点地产网讯:5月22日,佛山市顺德区政府正式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个人住宅建筑面积认定标准,最多按证载土地面积的1.5倍认定。
与早前南海区政府发布的《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相比,南海区则规定最多按证载土地面积的3倍认定。此外,南海还规定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大于320㎡的(按户),给予320㎡的实物补偿,超出320㎡的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顺德则没有相关限制。
同时,顺德区此项旧改新政还规定,对于市场主导的拆除重建类改造项目,市场改造主体已征得法定比例的权利人同意,但无法征得全部权利人同意的,导致项目难以推进,该市场改造主体可申请将项目转为由政府主导的方式推进。
区政府确定有必要继续推进的,可将其作为政府主导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有序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并对市场改造主体前期投入的拆迁费用及合理利润予以适当补偿。拆补方案经村集体表决通过后,违反相关法规阻挠征收土地、拒不交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顺德将村级工业园改造定为头号工程,出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实施意见,通过允许连片改造、混合开发、探索地券制度等办法,盘活村级工业园用地,释放产业发展空间。
7.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少部分地区还将继续进行棚户区改造,但并不是全国性的。具体补偿类型包括货币补偿(如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房屋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另外,有地区棚户区改造还会进行其它补偿,比如低保、残疾补助费;电话移机费;有线电视移机费;热水器移机费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二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