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划拨、转让、招拍挂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一般用于国家机关单位或国家、政府重点工程建设。
现在的房地产商一般都是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招、拍、挂是看土地利用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对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出让方式。
‘贰’ 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招拍挂范围
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和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鉴于《物权法》第137条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因此,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考虑到采矿用地的取得和使用要以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为前提条件,因此明确,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因此,各地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可根据《物权法》、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政策,来确定土地出让是采取协议方式还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一般来说,六类情形的土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即(1)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6)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特别需要明确的是,2006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建立了国有土地出让的集体认定程序,对不能确定是否符合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的具体宗地,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出让的具体方式。因此,对不能确定是否符合上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六种情形的出让宗地,应当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集体认定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的,也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叁’ "土地招拍挂"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啊
这是国家政府官员的关于土地招拍挂的一段话:
房价、地价与土地招拍挂
岳晓武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出现了持续上涨,社会各界普遍比较关注,也由此产生了很多不同认识。因此,有必要理智观察、客观分析、冷静思考,正确认识房价、地价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关系。
参与房地产市场的各方利益不同,出发点不同,对同一个问题自然会有不同的认识。实际上,房地产市场上永远会有多种声音同时存在:一是管理者政府的声音,政府当然是希望房地产市场公平、稳定和持续发展,防止楼市动荡,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居住;二是经济学家和记者,他们的角色就是不断发现问题,因此,经常在讨论危机;三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商人来说,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本质,因此,只要能获取高利润,市场永远都是机会,产生泡沫也还可以并购,一样有生意可做;四是消费者,消费者永远嫌价钱贵,其实,消费者也要分两类,一类是已购房者,希望房价不能降,以保证自己所购买的房屋物有所值,最好还能增值,另一类是准备购房者,总是希望房价能大跌,最好在自己购房时降到最低,在自己购买后再上涨。因此,不同各方对房地产市场有不同认识是完全正常的,要讨论清楚房价、地价等问题,特别是如何看待在土地供应量、房地产投资和房屋销售面积都持续增加情况下的房价持续上涨,需要各方用平常心理智冷静看待市场和争论。
从长远看,成本对价格有明显影响,但市场经济中,价格归根结底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价格不再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成本加利润决定,而是由商品供求关系决定的。房价是房屋的供求关系决定的,当前一些城市房价上涨,其本质是这些城市的房地产需求大于供给。由于房屋市场与土地市场有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地价和房价有密切关系,地价在一定程度上对房价产生着影响,特别是从长远和整体上看,地价高低对长远房价变动有很大影响(长远看房价地价可以相互制约,如果房屋需求不变,地价等房屋成本持续上涨,会使开发商利润降低,当房地产开发利润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时,竞争会促使一部分房地产开发投资转向其他产业,进而对土地需求压力减弱,地价下降,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减少,房屋可供量减少,又会促使房价上涨,进而二者共同作用结果保证开发平均利润维持在社会平均水平)。但是就一定时期而言,决定房价的是房屋市场的供求关系,从一个瞬间或空间看,房价、地价没有直接关系,各有自身的变化规律,并且地价变化有滞后现象。土地只是构成房地产的一个生产要素,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要素价格取决于产品价格高低。土地经济学中的玉米地价格悖论告诉我们:玉米地价上涨的根源是因为玉米短缺造成的玉米价格高涨。地价高低自然取决于土地的供求关系,但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土地价格属于引致价格,取决于产品价格。当投资者竞投土地时,他首先想到的是房地产能够卖多少钱,进而扣除他要支付的建设成本、合理利润和相关税费后,剩下的才是他可以用于支付土地的金额,因此,房价高涨必然会带动地价上涨,否则将产生行业超额利润。全国200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结果也表明,各大中城市地价水平随房价水平变动,但地价涨落幅度明显小于房价涨落幅度,一般只是房价涨落幅度的五分之一。因此,将房价上涨主要归结为地价上涨是不合理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防治土地批租领域的腐败行为,稳定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只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形式,采用市场竞争机制显化了土地的真实价格,公开了开发商的隐形土地成本,使地价回归其真实水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本身不会改变土地供求关系,也不会人为抬高地价。同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作为主动供地方式,为政府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速度,主动参与土地市场调控提供了可能,有利于实现房地产市场土地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和价格基本稳定,保持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开、安全和稳定运行,防止楼市动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只是真实显现了土地市场价格,不会人为抬高地价和房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价格之所以显得比过去协议出让地价高,实际上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大多是商业、居住等经营性用途的“熟地”地价,协议出让的大多是工业用地,且协议价格往往仅是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而土地出让金一般只占整个地价的1/4;二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通过市场竞争剔除了过去协议出让的“权力寻租”部分,相应压缩了部分“关系开发商”的超额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过去全被开发商无偿占用了,真正的购房者也并没得到实惠。在供求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强制压低地价只会增加开发商利润,但难以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土地价格更加透明后,开发商通过公平竞争取得土地,将促使其把更多精力集中到如何建好房子上。政府只有在获得充足的出让金收入后,也才有能力建设足够的廉租房屋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开发商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必然会认真研究市场,理智进行投资决策,并且因为市场公开了,投资决策会更科学。即使个别人可能有冲动的时候,但从总体上看,决不会因为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了,开发商就集体失去理智不计地价高低而志在必得。个别人提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必然会人为抬高地价,如果不是为了混淆视听,那实际上就是对开发商理智和自主决策能力的怀疑,这显然是很荒唐的。个别过去的“关系开发商”反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固然有不适应新制度新规则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因为新制度新规则堵住了他们关系寻租的渠道,难以再拿到土地“超额利润”的恼羞成怒。2004年全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单价在600元/平方米左右,如果以平均容积率1.5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地价只有400元左右,和同期平均房价相比,所占的比重很低。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不意味着土地供应量的减少,反而为调控土地数量、进度,维护土地市场稳定提供了工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首先就要求各地依据国家供地政策和当地土地市场需求情况,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政府依据供应计划和市场需求情况,妥善安排土地供应量、结构和供应速度,用地者根据政府供地计划,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有计划地确定自己的投资方向和开发时间,保持理性投资,共同维护市场稳定,这也正是土地供应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和基本手段。
http://www.mlr.gov.cn/zt/2005tudiriluntan/yuexiaowu.htm
‘肆’ 土地招拍挂是什么意思
政府供应土地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划拨与出让土地是常用的两种,其它还有租赁、临时用地等方式。国家规定,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包括商住用地)均必须采取出让方式供地,而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是政府在土地出让中的多种形式,都属于土地出让,与划拨有明显区别,是由政府确定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出让土地采取招标、哪些采取拍卖、哪些采取挂牌,但协议出让就有严格的规定。
‘伍’ 什么是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
经营性用地是指:已经确定用于
商业
、娱乐、旅游、
商品住宅
等经营性用地活动的
国有土地
。《
土地法
》及
国土资源部
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
土地
,同时也含蓄的表示,非经营性用地,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陆’ 房地产招拍挂的意思是什么
房地产招拍挂的意思为: 招:为招标(国土局公布出让公告) 拍:为拍买,或竟买(指企业参加竞拍) 挂:国有土地挂牌公告,公示竞拍结果
地招拍挂制度是指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制度。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
招、拍、挂制度最初起源于欧美,后来在我国的香港广泛推广使用。我国目前地产业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的形式,正是以香港的土地拍卖规则而参照制定的。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作为经营城市土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其理论上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经营城市土地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比协议出让有着明显优势,让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杜绝腐败产生。
拍卖出让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和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有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竞买资格: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
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9、公布成交结果: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招标出让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有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述投入标箱。
9、开标: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11、公布成交结果: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挂牌出让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挂牌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4、出售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报价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挂牌资格: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8、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在报价截止后,如果还有竞买人报价,可以填写《竞价申请书》,并通过传真的形式将《竞价申请书》传真到挂牌文件规定的地点。
9、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日次日,按照挂牌文件规定确定是否成交,并确定竞得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同时,对需要现场竞价的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和佣金。
10、公布成交结果: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场所、媒体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1、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工业招拍挂用地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土地招标挂牌制度是在一定制度上可以终结靠关系、“暗箱操作”的协议供地方式,进入了一个土地供应公开交易的新时代。正因此,有人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颁布、实施为中国的“土地革命”。
该制度的优点是:
一、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防止和避免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土地使用不公开,难免搀杂着“幕后交易”一些掌管土地使用权的部门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往往会借机敛财,肥了个人,害了国家,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土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减少了诸多的中间环节,使倒买倒卖土地的空间大为减小。
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有利于房地产分离,提高土地开发效率。“招拍挂”的土地供应方式,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整体规划。由于实施了土地的储备制度,政府将逐步把生地转化为熟地后再进行“招拍挂”,动拆迁问题已妥善得到解决,土地的开发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周边的市政建设将逐步完善,水、电、煤等市政都有计划地分配到位,开发商只要按规划要求作好设计图纸并得到许可后就可顺利开工了,可以专心提高建筑品质和服务,大大缩短了房地产开发周期,有效地控制了开发成本。因此房地产开发土地利用的高效率也成为必然。
四、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是有利于土地市场公平竞争。土地既然可以公开拍卖,所有房地产商都可以通过竟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分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一律通过竞拍的方式,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一步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
五、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开发商综合实力提高。公开“招拍挂”意味着房地产开发商机会均等,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就能在竞争中取胜。中小开发商必需适应新的规划,将投标要求研究透彻,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这样才有希望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提升开发能力。综合实力较强的开发商会获得获取较大的机会而得到逐步发展,没有实力的开发商在一次次竞争中落败,将逐渐淡出市场,这会导致房地产市场的重新洗牌。
六、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能够更加合理的体现土地使用价值。政府必须对土地进行正确的评估,采用合理的招标办法,公正的评出中标单位,开发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优秀建筑,更好的体现土地使用价值。
招拍挂制度的以上优点,是假设该制度本身高度完善并有严格、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并有良好的政治、法律环境和人文基础。反之,在政府职能、社会道德、法律制度和监督制度等、社会政治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不配套的情况下,孤军推进市场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传统体制或制度的效率问题,而且会带来新的更为严重的社会正义问题。
参考资料:网络-招拍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