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北省贫困户最新标准
1.单亲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千元以下者。
2.父母均为下岗职工,人均年收入在2千元以下者。
3.家庭处于贫困落后的地区,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者。
4.家庭因入学人口多,父母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较重者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4、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伤失或部分伤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5、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清寒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定于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原有贫困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对新生贫困生档案开始建立。
6、贫困生界定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乡、镇、街道盖章的《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填写《贫困生消费情况调查表》→交班主任初审(班级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调查其表格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意见不需向本人反馈)→学院审核→贫困生名单公示→贫困生建档→报学生处汇总。(个别特殊情况,可不公示)
类别划分
Ⅱ 河北省内大学的国家贫困补助金分为几等,分别是多少以怎样的形式发放
最高的是8000,然后是5000,最少的貌似是1000,我们学校放假前刚发完,每个人办一张农行卡,学校统一打到卡里!
Ⅲ 河北省大学生申请贫困生补助需要准备什么
关于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资助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 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 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 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 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 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 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 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 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3、 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Ⅳ 贫困生补贴怎么补,要什么手续吗
你好,要申请贫困生补贴的话要有三级证明,所谓三级贫困证明是指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或区民政部门所开具,证明家庭确实贫困的证明。
具体步骤一、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摘自网络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Ⅳ 怎样申请贫困补助
首先你要在网上下载家庭情况调查表,你的录取通知书里有,填好,拿去盖章(乡、镇两个章),在盖章的时候呢,让乡里干部,就是给你盖章的那个人,给你写份简短的证明,他们对这些已经很熟了,你只要说你是来干嘛的,想要份证明就行,他们都会帮你写的,然后把这份证明拿到镇里民政部门去盖章,这些是在家里要做的工作,接下来拿去学校,上交表和证明,然后再填写申请表和写份申请书。完成
Ⅵ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是否有补助3本院校,学费真的有点多了,,家里负担很大。。
必须有贫困证明,一年不挂科的话有1000到3000不等的奖学金,学习好每年还有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还有单项奖学金,但是多的也只有几百块钱,单项奖学金才几十块钱,还是争取考学院第一吧,还有勤工助学岗位一个月100,平时打点工什么的也能赚点生活费,学院第一有5000还有8000 。学校每年都会给班里的贫困生的第一名发5000块钱,但是基本上那个钱就被班里平分了,看你们班里怎么分了,多跟班长和导员沟通,争取多拿点钱,开学之前就把贫困证明开出来,就是那本小册子,好好读读,中间有两页是贫困证明的表,要盖上村乡县的章,拿着表去找管事的人,他们每年都办的
Ⅶ 如何申请贫困补助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困难补助工作申请书”,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如: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我叫***,系法学院九七级刑法学研究生。我来自**省**市一个贫穷落后的 山区,一家七口人。上有爷爷奶奶,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正在上学,而我又在读研究生,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几亩薄地的收入。我由于是自费生,家里已为我 欠下了近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总是心存深深的愧疚,惟有以加倍的努力学习来报答他们。 最近听说研究生处要发放一笔困难补助金,我本不愿给学校添麻烦,但觉得若能拿到困难补助,也可以减轻些家里的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批准。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学生:*******年**月**日
Ⅷ 贫困补助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在开学前,准备好贫困证明,由村委会开的,证明是本地的贫困户;2、打印并填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3、到校后咨询辅导员,填写“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4、将上面三份文件复印出来,并交给各自班里的负责人即可
法律依据:《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在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救助和保障制度存续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