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汽车产业 > 耕地如何改变工业用地

耕地如何改变工业用地

发布时间:2022-07-02 14:13:27

Ⅰ 基本农田可以变更为工业用地


【法律分析】
均不得转变。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Ⅱ 一般耕地变更成工业用地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的相关规定:

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可以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一般须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

(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办理的手续:

1、确定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在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后,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这个文件有效期是两年,两年后需要在申请一次。

2、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和项目选择用途有重大调整,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3、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4、用地单位在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2)耕地如何改变工业用地扩展阅读:

1.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向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提出改变土地用途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2.工业用地用途变更审查受理

县级以上的国土管理部门要对办理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单位或提交个人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其中对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申报资料要齐全,符合申请工业用地用途变更条件的,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受理。

3.地籍部门办理

对该工业用地土地进行地籍测量并且绘制宗地图,按当地相关规定缴纳地籍测量费,改变工业土地用途各种所需要的资料齐全后,对该工业土地进行组卷,由当地主管局长审查,经过主管局会审会同意后,在上报给同级政府审批。

4.通知发件

当地籍管理部门领取该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工业用途有关批件手续。

5.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申请改变工业用途的单位或个人,在领取改变工业土地用途的批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定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Ⅲ 耕地怎样变为工业用地

根据土地法是不可以的,不过到国务院可以批。

Ⅳ 农村土地怎么才能申请工业用地

法律分析:(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

(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Ⅳ 耕地可以变更为工业用地吗

法律分析:耕地可以变更为工业用地,但是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相关规定表示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用地书面申请;二、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三、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四、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Ⅵ 农村国家自然保护区的耕地能不能改成工业用地

你的问题是说,农村国家自然保护区的耕地能不能改成工业用地,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可以的,这个必须要经过审批各级政府的审批以后才允许的。

Ⅶ 您好,集体土地怎么变更成工业用地谢谢

集体土地要变更为工业用地需要经过有关部门严格审批。
审批程序:(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特殊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不可以变更为工业用电。

Ⅷ 变更工业用地用途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1.要具备申请资格,申请工业用地用途的人一定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2.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3.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发放的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阅读全文

与耕地如何改变工业用地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马鞍山二电厂至汽车城多少公里 浏览:49
普洱市和临沧市哪个地方工业发达 浏览:132
奥迪a3湿式双离合怎么换油 浏览:888
汽车前轮仰角偏怎么校正 浏览:513
奥迪副油箱怎么把油放出来 浏览:10
汽车保险有多少种 浏览:144
汽车变速箱坏了会怎么办 浏览:604
江苏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怎么样 浏览:544
纯电动汽车怎么看续航里程 浏览:490
炎陵到瑞安的汽车要做多久时间 浏览:980
吉利奔驰什么时候出 浏览:433
汽油车为什么比电动汽车便宜 浏览:958
工业相机参数伽马是什么作用 浏览:560
丰台工业门有哪些 浏览:820
去哪里学汽车贴膜培训 浏览:639
益阳工业白油哪里有 浏览:8
工业读码器哪个比较好 浏览:245
大工业电价包括哪些用户 浏览:525
长安汽车压了多少订单 浏览:898
黑色奥迪a四什么梗 浏览: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