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1深圳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什么
按照深圳最新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小汽车一天的停车费最高可达84元,而大车、超大型车停车费用最高达168元/天、252元/天。
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的停车场包括:
(1)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会展中心、新闻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场。
(2)工业区、物园区配套停车场。
(3)临时类停车场。
2、上述标准为基准价格,经营者可以在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3、上述停车场对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车辆可实行按月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4、对跨越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的,计算收费标准时从进入停车场的时间开始,先计满一个计费单位,按停放时段以规定的标准分开计算再加总。
但对于非高峰时段进入停车场且停放时间跨越非高峰时段与高峰时段的,不再计算高峰时段“第一小时”收费。
‘贰’ 深圳银星工业园停车怎么收费
摘要 银星工业园的停车费收的并不贵,他是按每小时四块钱收费的
‘叁’ 工业园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理。小区内的停车收费标准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需要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所以小区物业收取临时停车费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由经营者与接受服务者协商解决,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双方在服务协议中明确停车管理方式、收费标准、收费归属等问题。在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由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并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管理等内容。
‘肆’ 工业园区停车收费合法吗
不会,免费的
‘伍’ 武汉工业园区停车收费标准
现在工业园区停车的收费标准都是按照每小时三元这么计算的,当然每个工业园区的标准不一定一样
‘陆’ 深圳停车场收费标准2021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园区露天停车场收费最新标准
摘要 工作日7:30-20:00,非工作日10:00-20:00收费,其余时段免费。
‘柒’ 苏州园区城铁站地下停车场是怎么收费的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和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于2011年共同发文苏园经复字【2011】69号《关于沪宁城铁园区站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按照苏府【2006】83号文精神,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批复沪宁城铁园区站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1.地下停车场:采用计次与自动计时结合的收费方式,收费管理时段为全天,30分钟以上至12小时内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小型车5元、大型车10元;超过12小时每3小时收费标准为5元(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收费),24小时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小型车25元、大型车30元;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费。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2.地面停车场:采用计次收费方式,收费管理时段为每天6:00-23:00,收费标准为小型车5元/次,大型车10元/次。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捌’ 青羊工业园区停车收费标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30
‘玖’ 工业园有权收费停车吗
一、工业园有权收费停车吗
1、工业园无权收费停车。物业收了费就要提供车位。建议先找业委会,由业委会出面提出整改,无效果的话由业委会找物业管理处的上级公司,上级公司仍不作为的情况下可以找社区或房管局物管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在小区内停车收费合法吗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如下:
1、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拾’ 深圳工业区停车月卡300合理吗
是合法的。停车是有成本的,要么花钱,要么花时间。许多小区的经验都表明,只要让人随便免费在地面上停车,等车多了之后最终都会演变成乱停车,还会有外面的人来蹭车位,小区会非常混乱。按时间收费,其实就是花钱购买秩序,维护秩序的成本就由开车的人来承担。法律规定,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第二百六十八条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第二百六十九条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