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办理取水许可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规程: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并当场办结;在规定权限外的报水利厅审批;在办理期限内,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材料:《取水许可年审表》 需取水许可证(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承诺时限:随到随办收费标准:取水许可证工本费:10元/每本
② 取水许可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提交取水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市水务局安排人员现场勘查,核准凿井数、取水时段和取水量。第三步:承诺时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③ 取水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到当地水务局申请办理。
④ 取水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颁发取水许可证。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⑤ 什么情况需办取水证
法律分析: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二条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纳入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
第七条 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⑥ 取水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申请取水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取水许可申请书;
(二)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三)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取水许可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取水起始时间及期限;
(三)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保证率等;
(四)申请理由;
(五)水源及取水地点;
(六)取水方式;
(七)节水措施;
(八)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
(九)应当具备的其他事项。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供水水源地的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时,须经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地下水的许可申请可以授权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的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许可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对急需取水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需要先经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许可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送出审核意见。
取水许可申请引起争议或者诉讼,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待争议或者诉讼终止后,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经水行政主这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的后,取水单位方可凿井,井成后经过测定,核定取水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给取水许可证。
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取得许可证的,载入取水许可登记薄,定期公告。
⑦ 怎样办取水证
如何办理取水许可证事项的审批
发布单位:铁岭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铁岭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06 年 6 月 12 日 事项名称取水许可证备 注办事地点铁岭市水利局无承办单位铁岭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具备条件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少量及应急取水的)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申报资料1、申请书;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审批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收费标准工本费咨询电话2654572投诉电话2610681 可作参考
⑧ 页岩气开采用水如何办理取水许可证
省管水利(含供水,下同)工程取水、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取水、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工程取水、日取地表水1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农业取水,需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日取地表水不满15万立方米的市管水利工程取水;总装机5000千瓦以上、不满5万千瓦的水电工程取水;日取地下水单井2000立方米以上、单位井群1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日取地表水5万立方米以上、不满15万立方米的非农业取水;设计灌溉面积五万亩以上、不满30万亩的农业取水;跨县级行政区域取水,以及在未设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取水,需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取水许可时效3年
在开发利用地下水上,办法草案规定,要符合地下水功能区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要求,防止地面沉降、水源枯竭、水质恶化和海水入侵。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地区,不得开采地下水。
在地下水超采地区或者开采地下水容易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地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对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由取水许可审批机关调整取水水源,压减开采量,限期封闭。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对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由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核减开采量,实现采补平衡。确需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应当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为了保护水源,当取水已经达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办法草案拟规定,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新增取水量。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⑨ 个人取水许可证怎么办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少量及应急取水的)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申报资料1、申请书;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审批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收费标准工本费